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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是把文字转化为有声语言的一种创造性活动。”《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中从第一学段到第三学段的阅读教学目标的第一条都是对朗读的的具体要求,分别是“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从学习--用--能用,可以看出作为一种出声的阅读方式,朗读是小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的阅读能力,且这种能力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语文教师要在平时的阅读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在朗读中理解语言文字,丰富认识,获得深刻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