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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师评价是教育评价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起着关键与导向作用。本研究运用专家访谈、文献资料、问卷调查、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现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同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教育评价; 体育教师评价; 评价现状
一、前言
教育是提高人才素质最重要手段之一,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担负着特殊重要的使命,而高等教育更是实现强教之本的重要一环。作为培养人才的人才,高校教师是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所在[1]。体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人才强国战略和素质教育这两个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提高高校体育教师的素质是我们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对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现状的研究,可以发现和找出体育教师评价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快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的改革,建立保障高校体育教学质量并有利于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研究结果与对策
1.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访谈和查阅沪上部分高校教师年度考核细则,目前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⑴评价内容不全面
多数高校的教师评价集中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但调查发现,很多高校在现行的体育教师评价活动中,缺乏系统的体育教师评价方案,没有对体育教师评价的内容、范围、方法、手段、程序和组织领导等加以规范,并作出规定的基本文件,没有完整、系统的评价方案的评价活动,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是很难得到保证的,评价的目的也难以达到。虽有不少学校应用全面量化评价,但是所有学科使用一个教师评价标准,从同一个角度,采用单一的模式来衡量和评价教师,这种缺乏教师学科的专业针对性,没有体现体育教师的工作特点和体育学科的专业特性,选取不符合体育教师专业特点的评价指标对体育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自然是不科学的,不可能对体育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不可能有效地促进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还有部分高校在实施教师评价时重绩效评价,轻能力、潜能评价;重科研,轻教学,将科研成果、项目经费与教师评职评岗挂钩,导致一些教师急功近利,不安心教学;重数量,轻质量,追求量化指标,从而导致有的教师粗制滥造,拼凑抄袭。这种表面化、形式化的评价,很难得到体育教师的支持和认可,从而影响了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⑵评价模式不合理
调查发现现行很多高校教师评价模式是一种单向的评价模式[2],主要由学校行政部门来制定规则并颁布实施,以教师是否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目标与科研指标为依据,对教师进行奖惩。这种评价模式,教师只是作为纯粹的“被评价者”,根本没机会与评价者进行交流,被评价教师只是机械地根据管理者单方面的意愿来完成评价,这种缺乏和谐气氛、行为被动的评价,难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更无法达到调动教师积极性的目的。
⑶评价的主体单一
现行教师评价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的是由学校领导、本部门领导及少数专家所组成的政策制定者群体。评价者拥有绝对的主体地位,教师则成为被控制的客体,多处于被动接受检查和被评判的地位,参与程度非常低,很少有机会对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进行思考,更不可能参与信息的收集。单一的评价主体因其价值、态度的主观性非常容易造成评价结果有失公正,导致体育教师工作缺乏动力,对个人和部门目标认识模糊,制约了体育教师个人和部门业绩的提升,也不利于学校对体育教师的人力资源管理。此外,评价主体的坦诚性和权威性影响着被评价者对评价者的接受与认可程度。所以应逐步加强教师自评的分量。尊重教师的意见,作为评价的主体和客体教师对自身作出的评价是客观的,但要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则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教师的自评体系。
⑷重视区分奖惩,忽视改进发展
上海市很多高校的体育教师评价,比较多的沿用了传统的奖惩性的教师评价模式,这种教师评价模式的实质是将教师分为优劣等级,然后对其实施相应的奖优惩劣措施。教师评价在理论上具有鉴定、选拔、导向、激励、反馈、调节、改进、发展等多方面的功能[3],但在实际的体育教师评价活动中,更多地注重了鉴定、选拔、管理的功能,激励、改进、发展的功能长期得不到较好的发挥。通过对体育教师工作表现的评价,对教师进行选聘、晋升、调动、加减薪酬等决定,以实现学校的管理目的,但却忽视了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调节、激励、改进,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很难得以实现。
2.解决高校体育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对策
⑴转变体育教师评价的理念
只有从观念上树立了对教师评价的正确认识,在实际的评价活动中才能推动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评价不是为了督察教师的工作表现,更重要的是尊重教师的劳动,为他们创造宽松的环境、激励他们发展。教师评价最终价值并不体现在得出一个客观准确的评价结论。而更重要的是营造平等、尊重、互惠的评价氛围,利用评价结论作为教师调节其教学行为的参照,这样才能实现教师评价最大的价值。
⑵建立科学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
随着当前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岗位津贴的发放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方法。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各高校应建立一套以促进教师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教师评价体系,该体系需要注重教师之间的个体差异,强调评价的针对性;需要注重教育教学实践,强调建立一种系统的、动态的过程性评价;需要注重教师的自我反思,强调评价的主动性;注重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⑶完善体育教师评价反馈机制
考核的最终目的不仅是为了鼓励教师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也要促使教师了解自己的不足,更好的改进业务水平。体育教师评价的反馈是指评价主体及时地、有目的地将有关被评体育教师的评价信息及其意义,传递给被评的体育教师,然后收集被评体育教师的返回信息,以此来实现评价信息的循环,并借此不断修正评价主体和被评体育教师的行为。在体育教师评价的过程中,完善体育教师评价反馈机制,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及时的评价信息反馈,能有效地促进教师不断总结和改进自己的工作,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育教师评价的反馈功能能否实现,取决于体育教师评价的信息传输渠道是否畅通、信息是否充分可靠、信息的返回及行为的调控是否及时等。同时把教师的评价考核与再培训紧密结合,根据教师评价反馈的信息,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校内外培训安排,才是评价考核的最优结果。
⑷奖惩性与发展性相结合
在体育教师评价的过程中,奖惩性教师评价以加强教师绩效管理为目的,根据对教师工作的评价结果,作出解聘、降级、晋级、加薪、减薪、增加奖金等决定。实施奖惩性评价能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发挥对教师的管理功能,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提供条件,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消除某些教师不求上进的思想,因而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发展性教师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目的,通过教师评价,达到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个人与组织共同发展的双赢结果。不论是奖惩性教师评价还是发展性教师评价,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教师的发展。在对体育教师评价的实践活动中,我们应对二者进行整合,适当吸收传统教师评价中奖惩机制的积极因素,使奖惩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服务;注重发展性教师评价中对教师内部动机的激发,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使教师以主人翁的姿态来参与教师评价,从而实现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目标和学校发展的目标的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 陈秀云、周新业.全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0(3).
[2] 贾洁.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7(7)
[3] 陈柏华、徐冰鸥.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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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7-08
关键词:教育评价; 体育教师评价; 评价现状
一、前言
教育是提高人才素质最重要手段之一,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担负着特殊重要的使命,而高等教育更是实现强教之本的重要一环。作为培养人才的人才,高校教师是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所在[1]。体育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人才强国战略和素质教育这两个目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提高高校体育教师的素质是我们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对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现状的研究,可以发现和找出体育教师评价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快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的改革,建立保障高校体育教学质量并有利于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研究结果与对策
1.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现状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访谈和查阅沪上部分高校教师年度考核细则,目前上海市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⑴评价内容不全面
多数高校的教师评价集中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但调查发现,很多高校在现行的体育教师评价活动中,缺乏系统的体育教师评价方案,没有对体育教师评价的内容、范围、方法、手段、程序和组织领导等加以规范,并作出规定的基本文件,没有完整、系统的评价方案的评价活动,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是很难得到保证的,评价的目的也难以达到。虽有不少学校应用全面量化评价,但是所有学科使用一个教师评价标准,从同一个角度,采用单一的模式来衡量和评价教师,这种缺乏教师学科的专业针对性,没有体现体育教师的工作特点和体育学科的专业特性,选取不符合体育教师专业特点的评价指标对体育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自然是不科学的,不可能对体育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不可能有效地促进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还有部分高校在实施教师评价时重绩效评价,轻能力、潜能评价;重科研,轻教学,将科研成果、项目经费与教师评职评岗挂钩,导致一些教师急功近利,不安心教学;重数量,轻质量,追求量化指标,从而导致有的教师粗制滥造,拼凑抄袭。这种表面化、形式化的评价,很难得到体育教师的支持和认可,从而影响了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⑵评价模式不合理
调查发现现行很多高校教师评价模式是一种单向的评价模式[2],主要由学校行政部门来制定规则并颁布实施,以教师是否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目标与科研指标为依据,对教师进行奖惩。这种评价模式,教师只是作为纯粹的“被评价者”,根本没机会与评价者进行交流,被评价教师只是机械地根据管理者单方面的意愿来完成评价,这种缺乏和谐气氛、行为被动的评价,难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更无法达到调动教师积极性的目的。
⑶评价的主体单一
现行教师评价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的是由学校领导、本部门领导及少数专家所组成的政策制定者群体。评价者拥有绝对的主体地位,教师则成为被控制的客体,多处于被动接受检查和被评判的地位,参与程度非常低,很少有机会对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进行思考,更不可能参与信息的收集。单一的评价主体因其价值、态度的主观性非常容易造成评价结果有失公正,导致体育教师工作缺乏动力,对个人和部门目标认识模糊,制约了体育教师个人和部门业绩的提升,也不利于学校对体育教师的人力资源管理。此外,评价主体的坦诚性和权威性影响着被评价者对评价者的接受与认可程度。所以应逐步加强教师自评的分量。尊重教师的意见,作为评价的主体和客体教师对自身作出的评价是客观的,但要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性和有效性,则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教师的自评体系。
⑷重视区分奖惩,忽视改进发展
上海市很多高校的体育教师评价,比较多的沿用了传统的奖惩性的教师评价模式,这种教师评价模式的实质是将教师分为优劣等级,然后对其实施相应的奖优惩劣措施。教师评价在理论上具有鉴定、选拔、导向、激励、反馈、调节、改进、发展等多方面的功能[3],但在实际的体育教师评价活动中,更多地注重了鉴定、选拔、管理的功能,激励、改进、发展的功能长期得不到较好的发挥。通过对体育教师工作表现的评价,对教师进行选聘、晋升、调动、加减薪酬等决定,以实现学校的管理目的,但却忽视了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调节、激励、改进,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很难得以实现。
2.解决高校体育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对策
⑴转变体育教师评价的理念
只有从观念上树立了对教师评价的正确认识,在实际的评价活动中才能推动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评价不是为了督察教师的工作表现,更重要的是尊重教师的劳动,为他们创造宽松的环境、激励他们发展。教师评价最终价值并不体现在得出一个客观准确的评价结论。而更重要的是营造平等、尊重、互惠的评价氛围,利用评价结论作为教师调节其教学行为的参照,这样才能实现教师评价最大的价值。
⑵建立科学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
随着当前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岗位津贴的发放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方法。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各高校应建立一套以促进教师发展为主要目的的教师评价体系,该体系需要注重教师之间的个体差异,强调评价的针对性;需要注重教育教学实践,强调建立一种系统的、动态的过程性评价;需要注重教师的自我反思,强调评价的主动性;注重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⑶完善体育教师评价反馈机制
考核的最终目的不仅是为了鼓励教师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也要促使教师了解自己的不足,更好的改进业务水平。体育教师评价的反馈是指评价主体及时地、有目的地将有关被评体育教师的评价信息及其意义,传递给被评的体育教师,然后收集被评体育教师的返回信息,以此来实现评价信息的循环,并借此不断修正评价主体和被评体育教师的行为。在体育教师评价的过程中,完善体育教师评价反馈机制,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及时的评价信息反馈,能有效地促进教师不断总结和改进自己的工作,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育教师评价的反馈功能能否实现,取决于体育教师评价的信息传输渠道是否畅通、信息是否充分可靠、信息的返回及行为的调控是否及时等。同时把教师的评价考核与再培训紧密结合,根据教师评价反馈的信息,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校内外培训安排,才是评价考核的最优结果。
⑷奖惩性与发展性相结合
在体育教师评价的过程中,奖惩性教师评价以加强教师绩效管理为目的,根据对教师工作的评价结果,作出解聘、降级、晋级、加薪、减薪、增加奖金等决定。实施奖惩性评价能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发挥对教师的管理功能,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提供条件,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消除某些教师不求上进的思想,因而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发展性教师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目的,通过教师评价,达到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个人与组织共同发展的双赢结果。不论是奖惩性教师评价还是发展性教师评价,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教师的发展。在对体育教师评价的实践活动中,我们应对二者进行整合,适当吸收传统教师评价中奖惩机制的积极因素,使奖惩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服务;注重发展性教师评价中对教师内部动机的激发,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使教师以主人翁的姿态来参与教师评价,从而实现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目标和学校发展的目标的有机统一。
参考文献
[1] 陈秀云、周新业.全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师评价体系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0(3).
[2] 贾洁.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7(7)
[3] 陈柏华、徐冰鸥.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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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