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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大学生实习权益屡屡受到侵害,顶岗实习学生身份未确定,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和政策缺失,学生救济途径不明确。因此,全国应该出台统一的有关顶岗实习的专门立法,明确用人单位义务与完善高校服务体系双管齐下,不断提高顶岗实习学生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 法律困境 权益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11(b)-0167-012009年3月,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进一步提出“高职院校要切实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半年的要求,与合作企业一起加强针对岗位任职需要的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毕业生的技能操作水平,提高就业能力。2010年3月广东省率先在全国颁布《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该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切实保障大学生实习,解决了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当务之急。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毕业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问题,笔者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化生学院2009级参加顶岗实习的三年级学生发放了623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98份。
1 大学生顶岗实习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调查来看,93%的学生在实习期间签订了实习协议。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方面,53%的学生每周在5天以内,47%的学生每周工作在5日以上,其中加班时间无固定的占到17%。77%的学生表示实习单位会经常延长工作时间。在实习工资方面,34%的学生实习工资在1000元以下,10%的学生无任何工资,45%的学生一个月工资在1000~2000元之间,10%的学生在2000~3000元之间,1%的学生在3000元以上。其中有58%的学生表示,实习工资未达到该实习单位正式员工的最低工资;76%的学生表示实习期间未购买保险,在购买保险的学生中,实习单位购买保险的占41%。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方面,只有69%的学生安排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63%的学生表示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有组织相关培训,19%的学生表示在实习单位没有指导教师,81%的学生表示并未和实习单位签署保密协议;在实习期间的实习权益侵害方面,34%的学生表示劳动报酬受到了侵害,26%的学生表示休息休假受到侵害。8%的学生表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受到侵害,28%的学生表示社会保险和福利受到侵害,4%的学生表示其他方面受到侵害。在调查中发现,17%的学生表示实习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5%的学生表示实习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在实习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者受到不法侵害,学生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仅占29%,找父母或实习单位领导咨询的占34%,找学校出面的占28%。另外,在实习期间如果出现工伤和意外纠纷,64%的学生认为学校有义务提供帮助,9%的学生认为学校无帮助的义务,27%的学生认为视情况而定。
2 大学生顶岗实习遭遇的法律困境
首先,顶岗实习学生的特殊身份问题未明确。《条例》中所称的实习,是指高等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该条例将顶岗实习的性质明确定性为教学活动,从而将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学校关系定性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关系,进行实习的学生仍然属于在校学生,教学场所的变更并未因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而有丝毫改变。虽然在实习过程中为实习单位提供了一定的劳动,但那也只是进行实际学习的一种必需手段。因此,顶岗实习的学生是否具有特殊的劳动者身份,这一问题的解决成为学生权益法律保护的逻辑障碍。
其次,国家相关制度和《条例》并未对企业使用实习大学生过程中的严重劳动侵权所致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条例》对实习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好实习学生在单位内的管理工作;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根据实习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实习指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等。对实习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企业使用实习大学生过程中的严重劳动侵权,却并没有明确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因为权责部门多,追责成本高,追责也比较困难。
最后,顶岗实习学生救济途径不明确,学生维权处于被动地位。《条例》规定,实习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实习学生应当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该条明确地将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以法律的形式过渡为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这一方面和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也保持了一致,因为实习协议的主体双方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之所以接受学生实习,是因为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关系的微妙性和角色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这种维权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维权。
3 如何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
首先,全国应该出台统一的有关顶岗实习的专门立法。鉴于当前《条例》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大学生实习条例,同时在立法上对顶岗实习的学生权益予以一定的倾斜,明确实习权,建立责任制度及纠纷解决机制。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进行地方法规的制定或修订。
其次,明确用人单位义务与完善高校服务体系双管齐下。用人单位一般为高校的校企合作企业,因此,学校应该切实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在相关专业行业内部建立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用人单位作为校外顶岗实训基地,为顶岗实习学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成熟的条件下,建立顶岗实习学生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制度。作为高校,应尽可能地为顶岗实习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除指派专职校内指导教师外,更应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分层次建立顶岗实习服务小组,加强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
最后,不断提高顶岗实习学生的法律意识。顶岗实习学生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顶岗实习前,学校应提前做好动员工作,要求学生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其他侵权行为,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大学生维权法律援助中心或其他维权服务平台,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杜一鸣.浅析大学生顶岗实习维权保障体系之构建[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24-27.
[2] 李文康.高校学生实习权探析与立法研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1(12):59-63.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 法律困境 权益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11(b)-0167-012009年3月,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进一步提出“高职院校要切实落实高职学生学习期间顶岗实习半年的要求,与合作企业一起加强针对岗位任职需要的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毕业生的技能操作水平,提高就业能力。2010年3月广东省率先在全国颁布《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该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切实保障大学生实习,解决了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当务之急。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毕业生顶岗实习中的法律问题,笔者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化生学院2009级参加顶岗实习的三年级学生发放了623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98份。
1 大学生顶岗实习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调查来看,93%的学生在实习期间签订了实习协议。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方面,53%的学生每周在5天以内,47%的学生每周工作在5日以上,其中加班时间无固定的占到17%。77%的学生表示实习单位会经常延长工作时间。在实习工资方面,34%的学生实习工资在1000元以下,10%的学生无任何工资,45%的学生一个月工资在1000~2000元之间,10%的学生在2000~3000元之间,1%的学生在3000元以上。其中有58%的学生表示,实习工资未达到该实习单位正式员工的最低工资;76%的学生表示实习期间未购买保险,在购买保险的学生中,实习单位购买保险的占41%。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方面,只有69%的学生安排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63%的学生表示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有组织相关培训,19%的学生表示在实习单位没有指导教师,81%的学生表示并未和实习单位签署保密协议;在实习期间的实习权益侵害方面,34%的学生表示劳动报酬受到了侵害,26%的学生表示休息休假受到侵害。8%的学生表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受到侵害,28%的学生表示社会保险和福利受到侵害,4%的学生表示其他方面受到侵害。在调查中发现,17%的学生表示实习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5%的学生表示实习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在实习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者受到不法侵害,学生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仅占29%,找父母或实习单位领导咨询的占34%,找学校出面的占28%。另外,在实习期间如果出现工伤和意外纠纷,64%的学生认为学校有义务提供帮助,9%的学生认为学校无帮助的义务,27%的学生认为视情况而定。
2 大学生顶岗实习遭遇的法律困境
首先,顶岗实习学生的特殊身份问题未明确。《条例》中所称的实习,是指高等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该条例将顶岗实习的性质明确定性为教学活动,从而将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学校关系定性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关系,进行实习的学生仍然属于在校学生,教学场所的变更并未因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而有丝毫改变。虽然在实习过程中为实习单位提供了一定的劳动,但那也只是进行实际学习的一种必需手段。因此,顶岗实习的学生是否具有特殊的劳动者身份,这一问题的解决成为学生权益法律保护的逻辑障碍。
其次,国家相关制度和《条例》并未对企业使用实习大学生过程中的严重劳动侵权所致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条例》对实习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好实习学生在单位内的管理工作;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根据实习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实习指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等。对实习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企业使用实习大学生过程中的严重劳动侵权,却并没有明确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因为权责部门多,追责成本高,追责也比较困难。
最后,顶岗实习学生救济途径不明确,学生维权处于被动地位。《条例》规定,实习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实习学生应当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该条明确地将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以法律的形式过渡为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商,这一方面和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也保持了一致,因为实习协议的主体双方是“学校”和“用人单位”;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之所以接受学生实习,是因为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关系的微妙性和角色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这种维权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维权。
3 如何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
首先,全国应该出台统一的有关顶岗实习的专门立法。鉴于当前《条例》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大学生实习条例,同时在立法上对顶岗实习的学生权益予以一定的倾斜,明确实习权,建立责任制度及纠纷解决机制。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进行地方法规的制定或修订。
其次,明确用人单位义务与完善高校服务体系双管齐下。用人单位一般为高校的校企合作企业,因此,学校应该切实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在相关专业行业内部建立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用人单位作为校外顶岗实训基地,为顶岗实习学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成熟的条件下,建立顶岗实习学生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制度。作为高校,应尽可能地为顶岗实习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除指派专职校内指导教师外,更应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分层次建立顶岗实习服务小组,加强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
最后,不断提高顶岗实习学生的法律意识。顶岗实习学生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顶岗实习前,学校应提前做好动员工作,要求学生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其他侵权行为,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大学生维权法律援助中心或其他维权服务平台,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杜一鸣.浅析大学生顶岗实习维权保障体系之构建[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24-27.
[2] 李文康.高校学生实习权探析与立法研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1(12):5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