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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非洲集团发起谈判
第一个阶段是2001年7月份非洲集团酝酿启动公共健康问题谈判。当时大多数发展中成员认为,乌拉圭回合最大失误之一就是TRIPS协定的签署,因为这个协定在很多内容上减损了发展国家成员的权利,增加了义务。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艾滋病等流行疾病的威胁,但是却没有专利药品。以南非和肯尼亚为首,并得到印度巴西等国积极呼应,要求突破TRIPS协定关于专利保护的规定,使得发展中国家成员可以用专利药品化解本国国内公共健康危机。
第二阶段:设定谈判截止期限
2001年11月,多哈部长会议授权进行谈判。由于技术问题、政治、经济各方面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最后设定了一个截止谈判期限,就是2002年11月31日之前结束谈判。
第三阶段:各方妥协,形成谈判法律基础
WTO成员从2002年7月初启动了谈判。中国也参加了理事会,这也是中国参加WTO以后,第一次参加WTO下属机构代表团。
当时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发展中成员所主张的,他们要求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纳入对专利专有权保护当中,尤其是增加有关出口权规定,从而使发展中成员获得药品出口、销售、生产的权利。中国作为发展中成员,而且也作为一个受公共健康影响的国家,也主张这个观点。
第二种以欧盟和瑞士为代表,他们主张是对出口权严格限制进行一个修订,使得对出口权的限制予以减少。同时作为一个平衡,要求对专利许可的监督和约束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三就是美国的观点。美国对谈判并不持积极态度,美国主张设定一个延缓的期限,当公共健康问题得到缓解的时候,就取消它。
到2002年9月份,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对31条某些条款进行修订为前提作为下一步谈判的法律基础。对这一谈判结果,美国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这样大家取得了默示一致的原则。
第四阶段:谈判因美国的反对而搁浅
2002年12月,由于美国的反对,使得谈判搁浅。美国不同意的理由,是它认为2002年12月16日形成的决定,所涉及的疾病范围过宽,它认为对艾滋病、结核、疟疾适用,而其他流行病是不能适用的。
第五阶段:美国态度松动谈判实现突破
2002年12月21日凌晨,美国的谈判方案提出后,当天下午瑞士政府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支持。但在这之后,包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都表示了反对。
2003年1-4月,整个公共健康问题谈判是停滞的状况,各方成员都想推动谈判有所进展,因为第一个谈判授权搁浅,后续谈判受到很多的影响。美国的压力也很大,因为它的反对,导致整个局面僵持。
从2003年5月开始,美国在原有立场上有所松动,松动的原因,是因为影响二十几个国家的非典(SARS)疫情。美国原来坚持疾病范围只有三种疾病,但是SARS属于不能控制的疾病,这使得美国在疾病范围上的借口缺少了基础。
所以美国经过和南非、肯尼亚、巴西、印度这四个国家的小范围磋商,2003年8月初,把方案散发给所有发展中成员。
虽然大家还不是很满意,但是毕竟美国态度已经有了一个实质性的松动,绝大多数发展中成员还是觉得可以接受。于是一致通过了公共健康法律文件作为谈判结果,向部长会议做报告,并且希望可以推动整个部长会议的谈判。
第一个阶段是2001年7月份非洲集团酝酿启动公共健康问题谈判。当时大多数发展中成员认为,乌拉圭回合最大失误之一就是TRIPS协定的签署,因为这个协定在很多内容上减损了发展国家成员的权利,增加了义务。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艾滋病等流行疾病的威胁,但是却没有专利药品。以南非和肯尼亚为首,并得到印度巴西等国积极呼应,要求突破TRIPS协定关于专利保护的规定,使得发展中国家成员可以用专利药品化解本国国内公共健康危机。
第二阶段:设定谈判截止期限
2001年11月,多哈部长会议授权进行谈判。由于技术问题、政治、经济各方面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最后设定了一个截止谈判期限,就是2002年11月31日之前结束谈判。
第三阶段:各方妥协,形成谈判法律基础
WTO成员从2002年7月初启动了谈判。中国也参加了理事会,这也是中国参加WTO以后,第一次参加WTO下属机构代表团。
当时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发展中成员所主张的,他们要求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纳入对专利专有权保护当中,尤其是增加有关出口权规定,从而使发展中成员获得药品出口、销售、生产的权利。中国作为发展中成员,而且也作为一个受公共健康影响的国家,也主张这个观点。
第二种以欧盟和瑞士为代表,他们主张是对出口权严格限制进行一个修订,使得对出口权的限制予以减少。同时作为一个平衡,要求对专利许可的监督和约束进行相应的规定。
第三就是美国的观点。美国对谈判并不持积极态度,美国主张设定一个延缓的期限,当公共健康问题得到缓解的时候,就取消它。
到2002年9月份,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对31条某些条款进行修订为前提作为下一步谈判的法律基础。对这一谈判结果,美国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这样大家取得了默示一致的原则。
第四阶段:谈判因美国的反对而搁浅
2002年12月,由于美国的反对,使得谈判搁浅。美国不同意的理由,是它认为2002年12月16日形成的决定,所涉及的疾病范围过宽,它认为对艾滋病、结核、疟疾适用,而其他流行病是不能适用的。
第五阶段:美国态度松动谈判实现突破
2002年12月21日凌晨,美国的谈判方案提出后,当天下午瑞士政府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支持。但在这之后,包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在正式和非正式场合都表示了反对。
2003年1-4月,整个公共健康问题谈判是停滞的状况,各方成员都想推动谈判有所进展,因为第一个谈判授权搁浅,后续谈判受到很多的影响。美国的压力也很大,因为它的反对,导致整个局面僵持。
从2003年5月开始,美国在原有立场上有所松动,松动的原因,是因为影响二十几个国家的非典(SARS)疫情。美国原来坚持疾病范围只有三种疾病,但是SARS属于不能控制的疾病,这使得美国在疾病范围上的借口缺少了基础。
所以美国经过和南非、肯尼亚、巴西、印度这四个国家的小范围磋商,2003年8月初,把方案散发给所有发展中成员。
虽然大家还不是很满意,但是毕竟美国态度已经有了一个实质性的松动,绝大多数发展中成员还是觉得可以接受。于是一致通过了公共健康法律文件作为谈判结果,向部长会议做报告,并且希望可以推动整个部长会议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