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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长
1972年10月出生于甘肃通渭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理事、甘肃省丝绸之路研究会副会长、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开办了嘉峪关市“汉字书写公益讲堂”,创设嘉峪关市“兰亭书院”,获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颁发的“甘肃省第八届敦煌文艺奖”。
一般来说,美有两种:具体的和抽象的。具体的美是客观事物本身或形象地再现客观事物的美,抽象的美是寓于形式之内或隐于形式之后,间接地反映或描摹客观事物的美。书法即属后一种。书法的美是线性的抽象美。它用线条(笔画)的组合,通过直线和曲线的结合,以其错综复杂的变化给人以一种特殊的美感。当然,书法艺术本身也是一种形象,但它们的形象与具体的客观事物的形象性质是不同的。它是客观事物形象的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反映。故书法艺术的形象是一种特殊的形象,不能说它与客观事物无关,也不能说它就是客观事物的形象化。
书法艺术以笔画模拟生活,随着书体的演变,日益概括,日益抽象,至草书而臻于极点。由于汉字是表意性质的文字,在造字之初,许多字就是根据客观事物的形象或若干事物形象的组合造出来的。所以,一些古文字(如甲骨文、金文)还能体现出客观事物的形象美,有些图形文字更为突出。像甲骨文、金文的“日”“月”两字,便是模拟日、月之形,特别是“月”,酷似一弯新月。日、月并悬于天,是大自然中的壮丽景色,甲骨文、金文中光明的“明”字有许多便是日与月形的组合。又如望字,甲骨文写作一个人站在那里举目而望的形状,金文则写成“举头望明月”的形状,现在看到这些字,还能引起我們许多美好的联想。再如休息、休假的“休”字,古文字里都是人依木下憩息的形状,这是人与树木的结合,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画面的高度线条化和高度抽象。古文字中这类字确实很多,字形也很美,它们给人一种印象:汉字与客观事物似乎还是有直接联系。但即使这样,从本质上看,古文字的美仍然属于抽象美的范畴。车、马、弓、矢、山、水、人、木……虽然“象形”,却也都是线条式的,极抽象、极概括的,但这与绘画迥然不同。我们之所以能欣赏古文字的这种美,主要是基于我们对客观事物的具体美的认识与理解。
临《王铎行书春过长春寺诗轴》
临《王铎行书杜甫五言诗轴》
临《王铎行书赤县新秋夜五律诗轴》
综观从甲骨文到草书、行书的各种书法艺术,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说:所谓书法艺术,乃是间接地反映现实的某些方面和属性,将具体的形式集中概括为抽象的意象,通过人们的视觉来启发人们的想象力,调动其感情,使人们感受到它所体现出来的美。这就是一些讲书法的文章里常说的“合貌取神”——舍弃客观事物的具体形象特征,而摄取其神髓。
以上所说,可算是书法艺术抽象美的第一方面。相信许多著名书家也是从客观事物得到启迪,从而感悟笔法,书艺大进的。书圣王羲之特别爱鹅,有感于鹅掌拨水,自然飘逸,所书《兰亭序》幽雅秀美,令人心旷神恰;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草书精进;怀素有感于春日风云而悟草书的变化莫定;黄庭坚有感于船夫荡桨而得书法新姿……这些传说,正可为“舍貌取神”的佐证。前几年有部影片叫《笔中情》,讲一个年轻人刻苦练习书法,最后从剑法中悟出笔法的故事。这部影片可能有其他方面的缺点或不足,但对理解书法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理解书法的抽象美倒是很有帮助的。
徐矶诗《春日游张提举园地》
书法抽象美还有第二个方面:从字形结构中体现出来的协调与平衡。好的书法,行与行之间、字与字之间,乃至单独一个字的点画之间,总有一种彼此协调、匀称平衡的美。每个字,不管是篆书,还是隶、草、楷、行,不管是哪位书家所写,可以千姿百态,但给人的印象总是平稳的,站得住的,也就是平衡的。正如人的各种动作一样,或正立或行走,或跳跃或翻滚,或缓步或疾走,人体各个部分也得保持协调平衡,否則便会跌倒。但书法艺术的协调、平衡和几何图案、表格不一样,它不是死板的对称,而恰恰体现在各种表面上的不对称之中。蒋彝说得好:“中国书法的美本质上是动态的美,而不是刻板的静止的形式。”即是动态的平衡,在动中见美。蒋氏又说:“中国书法是协调各种力量的一个生动的概念。”实际上,书法家运笔写字,说他是笔走龙蛇也好,龙飞凤舞也好,无非是说其运笔之妙。有人把作书比为滑冰,是有一定道理的。书法家的运笔——以手控制笔,有如高明的滑冰者在控制人的形体,在运动中出现许多惊险动作,险而不倒,依然保持着整体的平衡,显示出一种动态的美。
陈新长著作
《小物通大道一黄道周书法研究》 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9月出版
《新理异态——倪元璐书法研究》 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
《仰望王铎》 广西美术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为了说明书法的这种动态平衡中显示出来的抽象美,不妨拿它和舞蹈稍作比较。舞蹈的美是具体的形象美,但在动态平衡这一点上,却与书法有相似之处。舞蹈者只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地动起来,才有美可言,倘若站着不动,除了其形象本身之美丑外,当然无所谓什么舞姿的美了。而当舞蹈者翩翩起舞之时,也很容易使我们联想起各种书体来:舞者步伐滞缓,慢条斯理,一板一眼,不免令人想起楷书,尤其是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当舞者动作流畅,轻松自如之时,不免令人想起行书,特别是王羲之的《兰亭序》、苏东坡的《赤壁赋》;而若舞者轻盈快速,舞姿瞬息多变,自然令人想到草书,特别是张旭、怀素二人的狂草。对中国书法修养较深而又喜欢舞蹈的人,很容易把观赏舞蹈时得到的愉快之感与在书法中得到的美感联系起来,而发现两者极为相似。从这点上说,中国书法的美与舞蹈的美确有相通之处。
1972年10月出生于甘肃通渭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理事、甘肃省丝绸之路研究会副会长、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开办了嘉峪关市“汉字书写公益讲堂”,创设嘉峪关市“兰亭书院”,获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颁发的“甘肃省第八届敦煌文艺奖”。
一般来说,美有两种:具体的和抽象的。具体的美是客观事物本身或形象地再现客观事物的美,抽象的美是寓于形式之内或隐于形式之后,间接地反映或描摹客观事物的美。书法即属后一种。书法的美是线性的抽象美。它用线条(笔画)的组合,通过直线和曲线的结合,以其错综复杂的变化给人以一种特殊的美感。当然,书法艺术本身也是一种形象,但它们的形象与具体的客观事物的形象性质是不同的。它是客观事物形象的高度概括、高度抽象的反映。故书法艺术的形象是一种特殊的形象,不能说它与客观事物无关,也不能说它就是客观事物的形象化。
书法艺术以笔画模拟生活,随着书体的演变,日益概括,日益抽象,至草书而臻于极点。由于汉字是表意性质的文字,在造字之初,许多字就是根据客观事物的形象或若干事物形象的组合造出来的。所以,一些古文字(如甲骨文、金文)还能体现出客观事物的形象美,有些图形文字更为突出。像甲骨文、金文的“日”“月”两字,便是模拟日、月之形,特别是“月”,酷似一弯新月。日、月并悬于天,是大自然中的壮丽景色,甲骨文、金文中光明的“明”字有许多便是日与月形的组合。又如望字,甲骨文写作一个人站在那里举目而望的形状,金文则写成“举头望明月”的形状,现在看到这些字,还能引起我們许多美好的联想。再如休息、休假的“休”字,古文字里都是人依木下憩息的形状,这是人与树木的结合,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画面的高度线条化和高度抽象。古文字中这类字确实很多,字形也很美,它们给人一种印象:汉字与客观事物似乎还是有直接联系。但即使这样,从本质上看,古文字的美仍然属于抽象美的范畴。车、马、弓、矢、山、水、人、木……虽然“象形”,却也都是线条式的,极抽象、极概括的,但这与绘画迥然不同。我们之所以能欣赏古文字的这种美,主要是基于我们对客观事物的具体美的认识与理解。
临《王铎行书春过长春寺诗轴》
临《王铎行书杜甫五言诗轴》
临《王铎行书赤县新秋夜五律诗轴》
综观从甲骨文到草书、行书的各种书法艺术,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说:所谓书法艺术,乃是间接地反映现实的某些方面和属性,将具体的形式集中概括为抽象的意象,通过人们的视觉来启发人们的想象力,调动其感情,使人们感受到它所体现出来的美。这就是一些讲书法的文章里常说的“合貌取神”——舍弃客观事物的具体形象特征,而摄取其神髓。
以上所说,可算是书法艺术抽象美的第一方面。相信许多著名书家也是从客观事物得到启迪,从而感悟笔法,书艺大进的。书圣王羲之特别爱鹅,有感于鹅掌拨水,自然飘逸,所书《兰亭序》幽雅秀美,令人心旷神恰;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草书精进;怀素有感于春日风云而悟草书的变化莫定;黄庭坚有感于船夫荡桨而得书法新姿……这些传说,正可为“舍貌取神”的佐证。前几年有部影片叫《笔中情》,讲一个年轻人刻苦练习书法,最后从剑法中悟出笔法的故事。这部影片可能有其他方面的缺点或不足,但对理解书法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理解书法的抽象美倒是很有帮助的。
徐矶诗《春日游张提举园地》
书法抽象美还有第二个方面:从字形结构中体现出来的协调与平衡。好的书法,行与行之间、字与字之间,乃至单独一个字的点画之间,总有一种彼此协调、匀称平衡的美。每个字,不管是篆书,还是隶、草、楷、行,不管是哪位书家所写,可以千姿百态,但给人的印象总是平稳的,站得住的,也就是平衡的。正如人的各种动作一样,或正立或行走,或跳跃或翻滚,或缓步或疾走,人体各个部分也得保持协调平衡,否則便会跌倒。但书法艺术的协调、平衡和几何图案、表格不一样,它不是死板的对称,而恰恰体现在各种表面上的不对称之中。蒋彝说得好:“中国书法的美本质上是动态的美,而不是刻板的静止的形式。”即是动态的平衡,在动中见美。蒋氏又说:“中国书法是协调各种力量的一个生动的概念。”实际上,书法家运笔写字,说他是笔走龙蛇也好,龙飞凤舞也好,无非是说其运笔之妙。有人把作书比为滑冰,是有一定道理的。书法家的运笔——以手控制笔,有如高明的滑冰者在控制人的形体,在运动中出现许多惊险动作,险而不倒,依然保持着整体的平衡,显示出一种动态的美。
陈新长著作
《小物通大道一黄道周书法研究》 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9月出版
《新理异态——倪元璐书法研究》 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年12月出版
《仰望王铎》 广西美术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为了说明书法的这种动态平衡中显示出来的抽象美,不妨拿它和舞蹈稍作比较。舞蹈的美是具体的形象美,但在动态平衡这一点上,却与书法有相似之处。舞蹈者只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地动起来,才有美可言,倘若站着不动,除了其形象本身之美丑外,当然无所谓什么舞姿的美了。而当舞蹈者翩翩起舞之时,也很容易使我们联想起各种书体来:舞者步伐滞缓,慢条斯理,一板一眼,不免令人想起楷书,尤其是颜真卿、柳公权的楷书;当舞者动作流畅,轻松自如之时,不免令人想起行书,特别是王羲之的《兰亭序》、苏东坡的《赤壁赋》;而若舞者轻盈快速,舞姿瞬息多变,自然令人想到草书,特别是张旭、怀素二人的狂草。对中国书法修养较深而又喜欢舞蹈的人,很容易把观赏舞蹈时得到的愉快之感与在书法中得到的美感联系起来,而发现两者极为相似。从这点上说,中国书法的美与舞蹈的美确有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