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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是政府改革的最终目标。当前人民满意政府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行为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决策的民主科学性有待加强,职能部门的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有待改善,部分干部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关键就在于还政于民,还权于民,要让群众真正拥有话语权、选择权、评价权、决定权,要健全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政府评价体系和干部任用机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关键词】人民满意政府;群众;问题;对策
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宗旨;让人民满意,是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的最高目标。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当前,面对跨越发展的新任务,面对激烈竞争的新态势,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如何按照始于人民需求、终于人民满意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追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一、当前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行为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少数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偏差,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政府对领导干部管理也不够科学。有些部门对干部的管理存在“松”和“软”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的评价考核缺乏科学的衡量,大多数情况了解仅停留于表面。现在各级政府主要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但考核评估一般都为满分,考核实际仅流于形式。同时缺乏规范的公共服务行为。很多领导干部遇事不办、办事拖拉,甚至没事找事、让老百姓跑冤枉路、出冤枉钱。比如办证时候要老百姓出具各种不必要的证明等等。公共服务随意性大,导致政府服务效率和满意率低下。
(二)政府决策的民主科学性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明确要求我们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导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和问效于民,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但实际上,不小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进行决策的情况来看,体现的则是官本位的“一言堂”,领导班子“闭门造车”的情况较为普遍,未经充分调研起草的“红头文件”,下发基层去落实,政府怎么说,群众怎么干,决策和政策来自少数政府官员,由此造成群众意见被忽视,甚至决策失误让群众利益严重受损。
(三)职能部门的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激烈变革的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社会问题频发,一些社会矛盾和隐患一触即发。很多领域出现治理的真空地带,政府治理手段和能力跟不上形势变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的缺位和失位。近些年来,一系列重大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处置,很多地方政府表现出管理能力偏弱和低下的状况,充分说明了政府的管理缺失、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急待提高。
(四)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有待改善。当前,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更加严峻。从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但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发生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极大地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带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随着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多负面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让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政府形象受损严重,更谈不上政府领导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爱戴了。
(五)部分干部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古人说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豈因祸福避趋之”等等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而当今时代,有些领导干部缺失的就是对中华优良传统文化的系统教育。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和挑战,有些领导干部追求个人利益,追逐金钱和物质享受,真心为人民服务少;想自己的职位升迁多,想担当的责任少。“工作做成花架子,摆政绩为升位子,行使权力换票子”。极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甚至放弃了理想信念,走上了歧途。他们忘记了身为共产党员和人民干部的身份,随波逐流,心中没有底线,作出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
(六)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待提高。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所 谓“幸福指数”,就是衡量民众这种主观感受具体程度的指标数。政府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和谐。老百姓的民主权利、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保、安全等方方面面。这些公共服务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幸福感。有专家指出,“任何改革,最后都要让老百姓满意。如果衡量起来有三大指标:老百姓有没有过上好日子,民营企业家有没有过上好日子,我们的经济自由度有没有随着政府权力的缩减而有所上升 。”在现有体制下,各政府层级间是自上而下任命、自下而上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中,上级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下级,下级就会在工作中做出相应的。各级政府关注的依然是上级政府是否满意,而难有余暇关注民众是否真正满意,导致群众满意度很难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得不到有效提升。
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改革方向
人民政府,首要条件就是要让人民满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府要赢得人民的赞誉,在作决策办事情时就要依赖和相信人民,要经常自觉、主动走进人民群众,要清楚人民群众想什么要什么,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高度关注并认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概括来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关键就在于还政于民,还权于民。 (一)群众真正拥有四权
1、更多的话语权。城市规划、征地拆迁、交通建设等等,这些似乎都是政府做决策的事情,与老百姓不相干。然而,近些年来,就是这些看似远离老百姓的事情,在一些地方却频频引发老百姓的不满与埋怨,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冲突。原因就在于政府决策过程中老百姓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我们常说:改革为了人民。只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改革红利惠及全体人民,才能使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改革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改革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拥护和支持。因此,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就是让人民对改革,对政府各项决策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2、更多的选择权。关键在于让群众享有对干部的“选择权”。“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党控制官员的任用权,而在于怎样控制才科学。西方各国政党对官员任用权的控制之所以被公众普遍接受,就因为无论其控制多么严格,都始终给公众留下了选择的空间。中国的问题在于,把“党管干部”简单地理解为“管人头”、“党委、组织部门甚至书记说了算”,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公众的选择权对立起来了。应当明确,“党管干部”是有边界的。这条边界就是:党在干部的培养、使用、任免等各个环节都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影响,但不能架空、取消甚至侵犯公众的选择权。这应当作为“党管干部”原则的底线。超越了这条底线,就违背了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
3、更多的评价权。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和领导对干部的评价,往往并不一致。群众对干部的要求更高,眼光也更准。需要我们在考核干部时增设“公众满意度”,它的意义在于能有效地改变以往干部考核中“只唯上、不唯下”的倾向和“唯GDP”的做法,把干部的好劣交由群众来评判,把干部升迁的决定权在一定程度上交到群众手中,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让干部真正对群众负责。
4、更多的决定权。建设人民满意政府,需要抓住的重点就是政府对人民负责。改革需要有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以保证行政改革的长期成果。政府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履行好自身服务职能。政府的价值是什么?不是传统的GDP套路,不是过分的干预或把控,而是全面正确地履行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完善顶层权力机关的职责,注重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同时加强人民政府的监督,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参与政策制定、参与改革决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二)健全三项机制
1、健全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国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没有忠诚干净担當的好干部作为中流砥柱,我们的一切事业都是空谈。一方面,要把政府和干部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成绩、党的建设方面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把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结合起来。既要听干部的意见,更要听普通群众的意见。另一方面,要改革基层选举制度,科学民主决策。进行县、乡直选,让人民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县、乡人大代表;省、市领导必须在县、乡工作的优秀分子中挑选,注重领导班子专业化能力建设,选拔更多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优秀干部;提高专职人大代表比例,禁止政府官员兼任人大代表,让权力真正被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可能性大大增强,使“把权力关进牢笼”成为常态;重大投资须经辖区2/3以上群众签名同意,让人民真正拥有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权、决定权。
2、健全政府评价体系和干部任用机制。人民满意政府的制度安排既要包括经济指标,又要包括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关注城市变化,又要关注农村发展;既要重视当前的发展,又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重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重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促经济发展,又要保社会稳定。用这样的评价体系评价政府就是较全面综合的,既包括主观努力,也包括客观条件,还包括实践效果和历史检验。总之,促使要政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其工作的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其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真正让人民满意。要让人民的意见硬起来,让人民的意见成为考核、评价、决定政府官员升迁的权威标准之一。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对健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要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就需要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权力,防止政府越位、缺位与错位,让行政行为在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下进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一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依法做好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及政务平台网“两单一网”工作,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及时、充分、正确履职。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削减、优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省市下放项目,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县乡两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细化公共财政、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的公开项目,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打造阳光政府。
【关键词】人民满意政府;群众;问题;对策
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宗旨;让人民满意,是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的最高目标。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当前,面对跨越发展的新任务,面对激烈竞争的新态势,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如何按照始于人民需求、终于人民满意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追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一、当前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行为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少数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偏差,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政府对领导干部管理也不够科学。有些部门对干部的管理存在“松”和“软”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的评价考核缺乏科学的衡量,大多数情况了解仅停留于表面。现在各级政府主要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但考核评估一般都为满分,考核实际仅流于形式。同时缺乏规范的公共服务行为。很多领导干部遇事不办、办事拖拉,甚至没事找事、让老百姓跑冤枉路、出冤枉钱。比如办证时候要老百姓出具各种不必要的证明等等。公共服务随意性大,导致政府服务效率和满意率低下。
(二)政府决策的民主科学性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明确要求我们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导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和问效于民,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但实际上,不小政府部门制定政策、进行决策的情况来看,体现的则是官本位的“一言堂”,领导班子“闭门造车”的情况较为普遍,未经充分调研起草的“红头文件”,下发基层去落实,政府怎么说,群众怎么干,决策和政策来自少数政府官员,由此造成群众意见被忽视,甚至决策失误让群众利益严重受损。
(三)职能部门的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激烈变革的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社会问题频发,一些社会矛盾和隐患一触即发。很多领域出现治理的真空地带,政府治理手段和能力跟不上形势变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的缺位和失位。近些年来,一系列重大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处置,很多地方政府表现出管理能力偏弱和低下的状况,充分说明了政府的管理缺失、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急待提高。
(四)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有待改善。当前,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更加严峻。从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但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发生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极大地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带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随着互联网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多负面的“网络群体性事件”让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政府形象受损严重,更谈不上政府领导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爱戴了。
(五)部分干部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古人说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豈因祸福避趋之”等等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而当今时代,有些领导干部缺失的就是对中华优良传统文化的系统教育。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和挑战,有些领导干部追求个人利益,追逐金钱和物质享受,真心为人民服务少;想自己的职位升迁多,想担当的责任少。“工作做成花架子,摆政绩为升位子,行使权力换票子”。极少数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甚至放弃了理想信念,走上了歧途。他们忘记了身为共产党员和人民干部的身份,随波逐流,心中没有底线,作出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
(六)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待提高。幸福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所 谓“幸福指数”,就是衡量民众这种主观感受具体程度的指标数。政府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和谐。老百姓的民主权利、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保、安全等方方面面。这些公共服务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幸福感。有专家指出,“任何改革,最后都要让老百姓满意。如果衡量起来有三大指标:老百姓有没有过上好日子,民营企业家有没有过上好日子,我们的经济自由度有没有随着政府权力的缩减而有所上升 。”在现有体制下,各政府层级间是自上而下任命、自下而上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中,上级用什么样的指标考核下级,下级就会在工作中做出相应的。各级政府关注的依然是上级政府是否满意,而难有余暇关注民众是否真正满意,导致群众满意度很难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得不到有效提升。
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改革方向
人民政府,首要条件就是要让人民满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府要赢得人民的赞誉,在作决策办事情时就要依赖和相信人民,要经常自觉、主动走进人民群众,要清楚人民群众想什么要什么,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高度关注并认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概括来说,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关键就在于还政于民,还权于民。 (一)群众真正拥有四权
1、更多的话语权。城市规划、征地拆迁、交通建设等等,这些似乎都是政府做决策的事情,与老百姓不相干。然而,近些年来,就是这些看似远离老百姓的事情,在一些地方却频频引发老百姓的不满与埋怨,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冲突。原因就在于政府决策过程中老百姓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我们常说:改革为了人民。只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改革红利惠及全体人民,才能使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改革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改革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拥护和支持。因此,笔者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就是让人民对改革,对政府各项决策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2、更多的选择权。关键在于让群众享有对干部的“选择权”。“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党控制官员的任用权,而在于怎样控制才科学。西方各国政党对官员任用权的控制之所以被公众普遍接受,就因为无论其控制多么严格,都始终给公众留下了选择的空间。中国的问题在于,把“党管干部”简单地理解为“管人头”、“党委、组织部门甚至书记说了算”,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公众的选择权对立起来了。应当明确,“党管干部”是有边界的。这条边界就是:党在干部的培养、使用、任免等各个环节都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影响,但不能架空、取消甚至侵犯公众的选择权。这应当作为“党管干部”原则的底线。超越了这条底线,就违背了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
3、更多的评价权。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和领导对干部的评价,往往并不一致。群众对干部的要求更高,眼光也更准。需要我们在考核干部时增设“公众满意度”,它的意义在于能有效地改变以往干部考核中“只唯上、不唯下”的倾向和“唯GDP”的做法,把干部的好劣交由群众来评判,把干部升迁的决定权在一定程度上交到群众手中,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让干部真正对群众负责。
4、更多的决定权。建设人民满意政府,需要抓住的重点就是政府对人民负责。改革需要有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以保证行政改革的长期成果。政府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履行好自身服务职能。政府的价值是什么?不是传统的GDP套路,不是过分的干预或把控,而是全面正确地履行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完善顶层权力机关的职责,注重政府决策的透明性,同时加强人民政府的监督,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参与政策制定、参与改革决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二)健全三项机制
1、健全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国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没有忠诚干净担當的好干部作为中流砥柱,我们的一切事业都是空谈。一方面,要把政府和干部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成绩、党的建设方面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把党组织的考核与群众的评价结合起来。既要听干部的意见,更要听普通群众的意见。另一方面,要改革基层选举制度,科学民主决策。进行县、乡直选,让人民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县、乡人大代表;省、市领导必须在县、乡工作的优秀分子中挑选,注重领导班子专业化能力建设,选拔更多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优秀干部;提高专职人大代表比例,禁止政府官员兼任人大代表,让权力真正被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可能性大大增强,使“把权力关进牢笼”成为常态;重大投资须经辖区2/3以上群众签名同意,让人民真正拥有对政府决策的参与权、决定权。
2、健全政府评价体系和干部任用机制。人民满意政府的制度安排既要包括经济指标,又要包括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关注城市变化,又要关注农村发展;既要重视当前的发展,又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重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重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促经济发展,又要保社会稳定。用这样的评价体系评价政府就是较全面综合的,既包括主观努力,也包括客观条件,还包括实践效果和历史检验。总之,促使要政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其工作的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其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真正让人民满意。要让人民的意见硬起来,让人民的意见成为考核、评价、决定政府官员升迁的权威标准之一。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对健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要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就需要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权力,防止政府越位、缺位与错位,让行政行为在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下进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一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进一步依法做好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及政务平台网“两单一网”工作,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及时、充分、正确履职。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削减、优化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省市下放项目,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县乡两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细化公共财政、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的公开项目,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打造阳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