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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已成为许多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为使法律真正成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中铁十八局集团努力构建法律事务工作职能体系,不仅限于法律事务部门充当“救火队”,而且筑建防范法律风险机制“防火墙”,2004年用诉讼手段成功清收欠款1781万元,化解了许多法律风险,为企业节省代理费用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