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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今天上午,罗崇敏同志代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做了重要讲话,对教育系统如何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7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做好监督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认真落实责任目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反腐倡廉工作,签订了《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州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了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分工联系检查考核制度。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委、厅领导和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省委的要求以及考核组的意见,狠抓了委、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改工作。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分工负责制进一步得到落实。去年底,首次由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带队对28所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评;教育厅还组成了16个检查组深入到各州市、县对教育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地、各高校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形式多样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通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月活动,促进了作风建设、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回头看”工作,对多发、易发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认真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实行了干部廉洁自律“三谈两述”、询问质询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积极探索有效对策,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对全省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16个县进行了检查验收;以云南财经大学为试点启动了“规范收费示范高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2007年全省查处违规乱收费典型案件39件,查处违规收费金额326.6万元,清退处理违规收费金额314.74万元,处理责任人46人。治理工作在坚持标本兼治的同时,已由重在治标转入重在治本的新阶段。全省教育乱收费零举报县达38个。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通报,云南省为全国教育乱收费举报较少的省份之一。
——强化招考执法监察,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在2007年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建立和完善了“六公开制度”,组成招生监察工作组进驻现场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网上投档退档、计划调配、录检审核、特殊类型招生和遗留问题等进行了监管,对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调剂录取情况、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特长生招录情况及新增计划使用情况等加强了监控。先后对17所本专科学校招生录取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100余人(次),严肃查处了15起招生考试徇私舞弊事件,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大惩处腐败力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和案件查处规定,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并认真处理了1783件信访举报,初核71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成自办案件16件,上级督办8件,坚决惩处了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先后重点查处了宣威七中高考作弊事件,剑川县、云龙县、弥勒县5名考生将城镇户口迁入边远、高寒山区骗取照顾加分的违规行为,昆明市禄劝县皎西乡小学教师张××及其丈夫恶意诬告校长问题,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彭木山完小违规统一购买校服问题等典型案件,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整改,及时开展跟踪检查。在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了省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和云南教育网“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专栏”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评议整改成效,切实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边评边改、以评促改、评改结合、纠建并举,狠抓了整改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维护了教育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社会对教育行风评价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注重源头治本,全面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办法》、《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财务预决算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基建物资教材图书采购监督实施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经济或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突出重点,加强了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物资、设备、图书、教材招投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了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力度,及时召开了呈贡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了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民主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审计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断拓展审计工作范围,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基建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加强了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跟踪审计,仅在呈贡已开工建设新校区的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就已完成工程建设跟踪审计项目219项,审计总金额19.03亿元,审减资金2.7亿元,较好地控制了工程造价成本,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取得了明显的审计监督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审计调查168项,完成审计项目2038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234项,基建和修缮项目审计1209项,经济责任审计258项,专项资金审计245项,审计总金额达66.78亿元。
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度还不够,制度建设的集成协调、系统整合和落实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三是教育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在少数学校还比较严重;四是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隐蔽性增强,办案难度增大;五是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应对变化的新措施不多。当前,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也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将是成效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为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改进,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大战略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
党的十七大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三次提到教育的问题,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出现了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提出“这些年,中央采取一系列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的投入,但这些领域发生的一些腐败问题使这些政策的效用受到了影响”,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贺国强同志在讲话中明确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联系实际、自觉实践。
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标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力争实现如下目标: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初步形成,源头治本各项改革不断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教育行风建设有新的改进,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今后几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围绕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局,努力做好两个服务。要切实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坚定性,更加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始终保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放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部署,更加自觉地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二要坚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利益是践行党的宗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下大决心,下真功夫,认真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把党和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坚持不懈地深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全面推进招生、考试、收费等工作的“阳光工程”,坚决纠正和惩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自觉维护教育公平。
三要坚持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全局意义和战略地位。要把建立和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引领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随着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很多新情况、新挑战、新考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把握重点,以改革精神推进各项工作,注重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在参与中监督,在协调中监督,在服务中监督。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理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业务管理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各方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良好局面。
三、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
今年是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地、各高校党委、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分工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并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运用好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
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以懂法守纪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大力提倡勤俭办学、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尚;以创建廉洁和谐校园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师廉教、学生廉学的廉洁意识教育,培育浓厚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创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以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二是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三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占用住房等行为。四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五是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设备、物资、图书、教材采购招标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或干预招生考试和科研课题、职称评审等。六是大力提倡学术诚信,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三)继续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和招生行为,坚决纠正以下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不正之风:一是重点加强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和两免一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实施保障政策中出现的问题,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教育经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是推动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争今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三是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不断降低择校比例和收费标准。四是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问题。五是坚决执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确定的补课原则,切实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六是严格高校收费管理,认真执行现行收费政策,稳定收费标准,坚决禁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收费规定,严格规范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好高校学生欠费问题。七是继续深入推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认真做好“示范县”的申报、评估、检查工作,加强复查复检,防止反弹。及时开展“规范收费示范高校”检查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好推广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政风行风评议成果。八是强化招考纪律,加大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考试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考风考纪,严防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积极探索和创新网上招生录取监管的有效手段和办法,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乱发通知书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把查处案件、惩治腐败作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维护法纪的重要手段。今年,全省教育系统要以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被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校产交易、资产经营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认真查办校区工程建设和教学物资设备、图书教材、学生用品采购中收受商业贿赂,以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的教育乱收费案件。坚决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要改进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树立“纪检监察部门有案不查是失职、不及时查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是不称职”的思想观念,认真履行执纪执法职责,努力做到在惩处中挽救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实施违纪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中排查制度,认真核实信访举报线索,及时查处报送督办件。健全并实施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严肃办案、规范办案、安全办案和文明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正确把握涉案人员处理政策界线。加强案件剖析,做好“一案两报告”工作,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充分利用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以查促改”。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抓好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惩处行贿受贿行为。
(五)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深化源头治理。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予以废止,对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操作性不强的进行补充、修订,重点完善人事管理、干部监督、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经营活动、招标监管、资产处置、审批事项、招生考试、收费管理、科研项目、职称评审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抓好制度落实,把制度的建立、完善贯穿于教育、监督、惩治、改革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局面,不断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防止决策失误。各高校要把2008年作为教育系统制度完善年,重点是在做细、做实、做具体上下工夫,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使之更加系统、严谨、可行。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向院系单位延伸。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三是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六)不断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
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切实改进作风、校风、教风和学风,树立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环境。采取有效措施狠刹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自由主义,怕得罪人、当好好先生的好人主义,无中生有乱告状的个人主义等歪风,对有意扰乱人心、破坏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的要坚决惩处。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决定,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问责力度。
今年,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加强组织人事纪律、财务预算分配、校区工程建设、招生考试收费、招标投标采购、专项资金使用和“小金库”清理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特别是新校区工程建设任务较重的高校,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力度,管好用好每一笔建设资金,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财务运行内控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得到贯彻执行;继续开展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经费为重点的审计调查,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家专项经费按规定的管理要求、核算方式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地、各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从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教育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高度和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的五落实,为全面推进本地、本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对品德优良、能力较强、实绩明显的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及时提拔使用,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政治坚定、能力要强、作风要实、业务要精、自律要严、立心要正,建设一支党和人民群众完全可以信赖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认真履职,廉洁从政,严格执纪,不断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提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责任越来越大。让我们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推进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保证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李配亮◇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今天上午,罗崇敏同志代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做了重要讲话,对教育系统如何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7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做好监督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认真落实责任目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反腐倡廉工作,签订了《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州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了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分工联系检查考核制度。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委、厅领导和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省委的要求以及考核组的意见,狠抓了委、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改工作。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分工负责制进一步得到落实。去年底,首次由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带队对28所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评;教育厅还组成了16个检查组深入到各州市、县对教育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地、各高校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形式多样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通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月活动,促进了作风建设、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了对各级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回头看”工作,对多发、易发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认真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实行了干部廉洁自律“三谈两述”、询问质询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积极探索有效对策,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对全省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16个县进行了检查验收;以云南财经大学为试点启动了“规范收费示范高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2007年全省查处违规乱收费典型案件39件,查处违规收费金额326.6万元,清退处理违规收费金额314.74万元,处理责任人46人。治理工作在坚持标本兼治的同时,已由重在治标转入重在治本的新阶段。全省教育乱收费零举报县达38个。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通报,云南省为全国教育乱收费举报较少的省份之一。
——强化招考执法监察,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在2007年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建立和完善了“六公开制度”,组成招生监察工作组进驻现场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网上投档退档、计划调配、录检审核、特殊类型招生和遗留问题等进行了监管,对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调剂录取情况、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特长生招录情况及新增计划使用情况等加强了监控。先后对17所本专科学校招生录取监管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100余人(次),严肃查处了15起招生考试徇私舞弊事件,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大惩处腐败力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和案件查处规定,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并认真处理了1783件信访举报,初核71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成自办案件16件,上级督办8件,坚决惩处了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先后重点查处了宣威七中高考作弊事件,剑川县、云龙县、弥勒县5名考生将城镇户口迁入边远、高寒山区骗取照顾加分的违规行为,昆明市禄劝县皎西乡小学教师张××及其丈夫恶意诬告校长问题,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彭木山完小违规统一购买校服问题等典型案件,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整改,及时开展跟踪检查。在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了省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和云南教育网“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专栏”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评议整改成效,切实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边评边改、以评促改、评改结合、纠建并举,狠抓了整改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维护了教育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社会对教育行风评价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注重源头治本,全面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办法》、《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财务预决算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基建物资教材图书采购监督实施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经济或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突出重点,加强了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物资、设备、图书、教材招投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了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力度,及时召开了呈贡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了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民主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审计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断拓展审计工作范围,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基建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加强了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跟踪审计,仅在呈贡已开工建设新校区的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就已完成工程建设跟踪审计项目219项,审计总金额19.03亿元,审减资金2.7亿元,较好地控制了工程造价成本,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取得了明显的审计监督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审计调查168项,完成审计项目2038项,其中:财务收支审计234项,基建和修缮项目审计1209项,经济责任审计258项,专项资金审计245项,审计总金额达66.78亿元。
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深度还不够,制度建设的集成协调、系统整合和落实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三是教育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在少数学校还比较严重;四是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隐蔽性增强,办案难度增大;五是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应对变化的新措施不多。当前,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也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将是成效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为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改进,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大战略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
党的十七大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三次提到教育的问题,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出现了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高校、医院等单位案件呈多发态势”,提出“这些年,中央采取一系列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的投入,但这些领域发生的一些腐败问题使这些政策的效用受到了影响”,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贺国强同志在讲话中明确提出“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联系实际、自觉实践。
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标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力争实现如下目标: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初步形成,源头治本各项改革不断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收费行为基本规范,教育行风建设有新的改进,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今后几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围绕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局,努力做好两个服务。要切实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坚定性,更加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始终保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放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部署,更加自觉地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坚持惩治和保护并重,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二要坚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利益是践行党的宗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下大决心,下真功夫,认真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把党和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坚持不懈地深入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全面推进招生、考试、收费等工作的“阳光工程”,坚决纠正和惩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自觉维护教育公平。
三要坚持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全局意义和战略地位。要把建立和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引领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随着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很多新情况、新挑战、新考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把握重点,以改革精神推进各项工作,注重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在参与中监督,在协调中监督,在服务中监督。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理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业务管理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各方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良好局面。
三、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
今年是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地、各高校党委、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分工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目标和任务,并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运用好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
要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以懂法守纪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大力提倡勤俭办学、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尚;以创建廉洁和谐校园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师廉教、学生廉学的廉洁意识教育,培育浓厚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创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以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二是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三是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占用住房等行为。四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五是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设备、物资、图书、教材采购招标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或干预招生考试和科研课题、职称评审等。六是大力提倡学术诚信,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三)继续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和招生行为,坚决纠正以下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不正之风:一是重点加强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和两免一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实施保障政策中出现的问题,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教育经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是推动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争今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三是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不断降低择校比例和收费标准。四是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问题。五是坚决执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确定的补课原则,切实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六是严格高校收费管理,认真执行现行收费政策,稳定收费标准,坚决禁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收费规定,严格规范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好高校学生欠费问题。七是继续深入推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认真做好“示范县”的申报、评估、检查工作,加强复查复检,防止反弹。及时开展“规范收费示范高校”检查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好推广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政风行风评议成果。八是强化招考纪律,加大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考试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考风考纪,严防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积极探索和创新网上招生录取监管的有效手段和办法,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乱发通知书等违规招生行为。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把查处案件、惩治腐败作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维护法纪的重要手段。今年,全省教育系统要以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被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校产交易、资产经营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认真查办校区工程建设和教学物资设备、图书教材、学生用品采购中收受商业贿赂,以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的教育乱收费案件。坚决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要改进和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树立“纪检监察部门有案不查是失职、不及时查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是不称职”的思想观念,认真履行执纪执法职责,努力做到在惩处中挽救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实施违纪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中排查制度,认真核实信访举报线索,及时查处报送督办件。健全并实施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严肃办案、规范办案、安全办案和文明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正确把握涉案人员处理政策界线。加强案件剖析,做好“一案两报告”工作,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充分利用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以查促改”。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抓好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惩处行贿受贿行为。
(五)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深化源头治理。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予以废止,对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操作性不强的进行补充、修订,重点完善人事管理、干部监督、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经营活动、招标监管、资产处置、审批事项、招生考试、收费管理、科研项目、职称评审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抓好制度落实,把制度的建立、完善贯穿于教育、监督、惩治、改革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局面,不断健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防止决策失误。各高校要把2008年作为教育系统制度完善年,重点是在做细、做实、做具体上下工夫,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使之更加系统、严谨、可行。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向院系单位延伸。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三是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六)不断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力度
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切实改进作风、校风、教风和学风,树立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环境。采取有效措施狠刹目无组织、目无纪律的自由主义,怕得罪人、当好好先生的好人主义,无中生有乱告状的个人主义等歪风,对有意扰乱人心、破坏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的要坚决惩处。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问责的决定,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问责力度。
今年,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加强组织人事纪律、财务预算分配、校区工程建设、招生考试收费、招标投标采购、专项资金使用和“小金库”清理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特别是新校区工程建设任务较重的高校,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力度,管好用好每一笔建设资金,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财务运行内控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得到贯彻执行;继续开展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经费为重点的审计调查,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家专项经费按规定的管理要求、核算方式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地、各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从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教育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高度和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的五落实,为全面推进本地、本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对品德优良、能力较强、实绩明显的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及时提拔使用,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政治坚定、能力要强、作风要实、业务要精、自律要严、立心要正,建设一支党和人民群众完全可以信赖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认真履职,廉洁从政,严格执纪,不断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提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责任越来越大。让我们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推进教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保证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