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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06年秋季对全省水稻主产区等地的农民购置水稻收割机.每台机器将实行总售价25%~30%的省政府财政资金补贴优惠政策。为了扶持农民提高水稻机械化生产水平,日前,吉林省利用省农业机械购置推广号项资金,对水稻生产主产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乡(镇)、村中的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实施购置水稻收获机械补贴政策,补贴率为25%~30%,最多补贴资金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