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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权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就不能充分发挥《消防法》预防火灾、避免和减少火灾危害的作用,还会在实践中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执法违法现象。监督权既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后果,当前,一提到公安消防执法监督,很多人误认为是各省市设立的执法监督处职责,如何提高对公安消防行政执法监督的认识,以及如何完善监督来改善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这是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