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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市中心,市党、政、军机关办公所在地。多年来,该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理念,弘扬“事事处处争上游”的和平检察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不断加强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