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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很好奇,我国的计划生育系统究竟是如何运作的?确切地说,是它依靠什么可以人为控制生孩子这件匪夷所思的事?而且还取得了如此惊人的成效。最近一次跟计生部门打交道的经历,让我对此深有感触。
本月上旬,我所供职的南方某事业单位要发一笔“年度计生奖”,由于部分员工的计生材料不齐全,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补齐。
近几年,我的收入当中悄悄增加了一项:计生奖。数额大概在一千块左右的样子。但前提是要交几份材料。有的同事嫌麻烦,一直没交。但大部分人跟我一样,在这笔奖金的诱惑下,开始与原本陌生的计生部门打交道。
我看了一下单位通知,材料共需这么几项:婚育证明、父母光荣证、孩子出生证、结婚证、准生证、管理卡。对于我这样的未婚人员而言,事情要简单很多,主要就是要一个婚育证明。其实,类似证明我两年前办过一次。按单位的说法,这个本现已过期,我需要重新办。有着之前的经历,我直接来到人才中心,拿着他们开出的证明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后,再拿着户籍证明来到街道计生办。
但这次有了麻烦。计生办接待我的大妈说,政策变了,他们不再发以前的“绿皮本”。原因有几点,一个是我不属于“流动人口”,另外即使对于流动人口,他们也只开给女方,而且仅限于女方到外地工作的情况下。
见我茫然,大妈指了一条路:像我这样的男性未婚人士,要获取计生办的证明,还需走两个程序:先到区民政局开一个“未婚证明”,之后再回人才中心开一个“未育证明”。拿到这两项证明之后,再到他们这儿来。
我不禁疑惑:只拿到“未婚证明”还不够?如果我未婚,怎么可能生孩子呢?这还要证明?大妈似乎就等着我这么问,一句话把我给呛了回去:“张艺谋没结婚吧?不也生了孩子?”
我按大妈给的地址,先找到區民政局的“婚姻处”。工作人员是一位态度和蔼的胖小姐,对于我这样的来访者,她显然已经熟门熟路。马上拿出一份文件让我签字,文件的标题是“申请出具〈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我在填上姓名、身份证号、未婚等基本信息之后,又照抄了这么一行字:“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交上这份文件之后,胖小姐给我出具了一份“无婚姻在登记记录证明”,主要内容是,根据我的申请及声明,没有查到我从2002年至今有结婚记录。于是,我拿着这份莫名其妙的证明,又回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这次接待我的是一位瘦女士。她听我讲明来意后,看了下民政局给我出的那份材料,撅着嘴打出来一份“情况说明”,基本内容是这样:根据区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本人承诺,我系“未婚未育未收养”人员。其中的“本人承诺”,和我在民政局写的那个东西差不多,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云云。
在打印“情况说明”时,瘦女士跟我抱怨,说按理他们根本就不该出这样的证明——他们是人才中心,跟生孩子没任何关系。而且,这个证明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说到底其实都是当事人自己证明自己。但街道不想承担责任,非要求他们这么做。像我这样单身的还好办,有一次他们给一位离婚后又与妻子复婚的人开证明时,就出了麻烦(具体什么麻烦我一直没搞懂)。
最后,我拿着这份“情况说明”又回到街道计生办。这次,我的材料终于齐了。共包括四项:派出所户籍证明、区民政局的证明、人才中心的证明,外加身份证。在我写好第三份“未婚未育未收养”的承诺书后,终于换来了大妈盖的一个“计划生育专用章”。后来我知道,单位要的就是这个。
本月上旬,我所供职的南方某事业单位要发一笔“年度计生奖”,由于部分员工的计生材料不齐全,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补齐。
近几年,我的收入当中悄悄增加了一项:计生奖。数额大概在一千块左右的样子。但前提是要交几份材料。有的同事嫌麻烦,一直没交。但大部分人跟我一样,在这笔奖金的诱惑下,开始与原本陌生的计生部门打交道。
我看了一下单位通知,材料共需这么几项:婚育证明、父母光荣证、孩子出生证、结婚证、准生证、管理卡。对于我这样的未婚人员而言,事情要简单很多,主要就是要一个婚育证明。其实,类似证明我两年前办过一次。按单位的说法,这个本现已过期,我需要重新办。有着之前的经历,我直接来到人才中心,拿着他们开出的证明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后,再拿着户籍证明来到街道计生办。
但这次有了麻烦。计生办接待我的大妈说,政策变了,他们不再发以前的“绿皮本”。原因有几点,一个是我不属于“流动人口”,另外即使对于流动人口,他们也只开给女方,而且仅限于女方到外地工作的情况下。
见我茫然,大妈指了一条路:像我这样的男性未婚人士,要获取计生办的证明,还需走两个程序:先到区民政局开一个“未婚证明”,之后再回人才中心开一个“未育证明”。拿到这两项证明之后,再到他们这儿来。
我不禁疑惑:只拿到“未婚证明”还不够?如果我未婚,怎么可能生孩子呢?这还要证明?大妈似乎就等着我这么问,一句话把我给呛了回去:“张艺谋没结婚吧?不也生了孩子?”
我按大妈给的地址,先找到區民政局的“婚姻处”。工作人员是一位态度和蔼的胖小姐,对于我这样的来访者,她显然已经熟门熟路。马上拿出一份文件让我签字,文件的标题是“申请出具〈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我在填上姓名、身份证号、未婚等基本信息之后,又照抄了这么一行字:“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交上这份文件之后,胖小姐给我出具了一份“无婚姻在登记记录证明”,主要内容是,根据我的申请及声明,没有查到我从2002年至今有结婚记录。于是,我拿着这份莫名其妙的证明,又回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这次接待我的是一位瘦女士。她听我讲明来意后,看了下民政局给我出的那份材料,撅着嘴打出来一份“情况说明”,基本内容是这样:根据区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本人承诺,我系“未婚未育未收养”人员。其中的“本人承诺”,和我在民政局写的那个东西差不多,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云云。
在打印“情况说明”时,瘦女士跟我抱怨,说按理他们根本就不该出这样的证明——他们是人才中心,跟生孩子没任何关系。而且,这个证明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说到底其实都是当事人自己证明自己。但街道不想承担责任,非要求他们这么做。像我这样单身的还好办,有一次他们给一位离婚后又与妻子复婚的人开证明时,就出了麻烦(具体什么麻烦我一直没搞懂)。
最后,我拿着这份“情况说明”又回到街道计生办。这次,我的材料终于齐了。共包括四项:派出所户籍证明、区民政局的证明、人才中心的证明,外加身份证。在我写好第三份“未婚未育未收养”的承诺书后,终于换来了大妈盖的一个“计划生育专用章”。后来我知道,单位要的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