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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营改增”改革工作的有序组织推进,充分地关注和解决了营业税税金重复征收问题,在持续释放经济性改革发展红利的实践背景之下,为我国现代公共财政业务活动的良好发展,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推进,均发挥了有效且充分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鉴于上述研究背景,本文围绕“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与新举措开创税收新局面论题,展开了简要的分析论述。
关键词:“营改增”;红利释放;新举措;税收新局面
早在1994年,我国就已然启动了有关分税制改革的相关进程,针对商品性货物要素的生产制造等环节征收一定数量比例的增值税。近年以来,营业税与增值税界限模糊和重复征税问题,给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经济管理活动,以及各类企业组织综合性经济收益水平提升,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引起了广泛密切关注。
一、“营改增”改革活动的历史实践进程
我国“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实践工作是在充分试点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范围加以推广和拓展的。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市开展了“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到2012年9月1日,推广到包含北京市在内的9个省份,并且在2013年8月1日,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和推广。“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税收体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具备最为深远影响的实践进程,是国家在开展结构性减税改革业务活动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支持和确保了我国现代宏观经济的良好有序发展。
从规范化理论分析的角度展开阐释。“营改增”改革工作的顺畅有序组织推进,有效改革和突破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遭遇的重复性征收问题,支持和确保了企业性纳税主体对进项税额数据项目的有效抵扣和减免。继而有效控制和降低税收性经济支出成本,助力我国现代企业经济的繁荣有序发展。
从宏观性学理分析的角度展开阐释。组织开展“营改增”改革工作的主要目的,不仅仅局限于实现减税经济效应。其更重要的经济学价值,则是通过结构性减税的手段,以及公平税负改革的干预手段,支持和保障企业组织能够实现对资本性生产要素和劳动性生产要素的合理且充分的运用和配置,能够扎实且充分地获取到最佳实践效果。
从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演化路径角度展开阐释分析。“营改增”改革工作的科学平稳有序组织开展,能够有效的调动和激发我国现代企业实体在组织开展产品技术研发和市场销售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一定历史时期之内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繁荣发展创造支持条件。
二、“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第一,切实采取措施减少与税收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已经获取的阶段性改革實践成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开展税收活动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全彻底剔除和取消非行政许可性审批项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或者合并与税务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行政性审批项目,逐步规范现有的行政审批业务活动组织实施流程。强化改善税收事中事后管理的工作机制,简化税务性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办理流程。
第二,切实推进税务行政机关执法权力清单化改革。提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利透明度和执法行为合法性。以建立和发布税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业务权力清单作为改革突破口,制定和发布具备充分代表性的权力清单。逐步针对税务行政许可业务、税务行政强制业务、税务行政检查业务、以及其他税务行政业务活动制定和发布专门性的权力清单,确保所有实际组织开展的税收行政业务活动,均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组织开展。
第三,切实改善优化现行版本的纳税服务规范。以国家税务总局作为主导力量,针对现行版本的,同时涉及和覆盖省级、市级,以及县级税务行政职能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标准文件,支持和保障我国各级税务行政职能机关的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业务办理实践流程不断优化、业务办理环节不断简化,为我国现代税收行政业务活动的有序发展创造支持条件。
第四,切实大力推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规范,支持和确保税收制度改革工作快速稳定有序开展。积极制定和推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规范,结合现有税收行政业务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面对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制定和执行针对性且合理性的改革实践举措,并且在制定执行相关税收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的条件下,支持和确保实际开展的税收业务活动能够顺利获取到最佳预期效果。
第五,建构和运行具备良好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线上管理业务系统,支持和确保相关业务活动能够良好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在税收业务领域以现代移动互联网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为依托,逐步实现增值税纳税行为的网上申报及增值税发票文本的网上管理。积极建构和推行专门性的增值税纳税行为线上申报平台,以及增值税发票文本线上管理业务系统,支持和保障实际组织开展的相关税收业务管理工作能够相对顺利地获取到最佳预期效果。
三、结束语
针对“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与新举措开创税收新局面论题,本文择取“营改增”改革活动的历史实践进程,以及“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新举措,两个具体方面展开了简要的论述分析。旨在为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人员,提供经验性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刘爱明,俞秀英.“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及盈利水平的影响——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财会月刊,2015,(01):15-18.
[2]孙正,张志超.流转税改革是否优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基于“营改增”视角的PVAR模型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32(07):74-89.
作者简介:
李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关键词:“营改增”;红利释放;新举措;税收新局面
早在1994年,我国就已然启动了有关分税制改革的相关进程,针对商品性货物要素的生产制造等环节征收一定数量比例的增值税。近年以来,营业税与增值税界限模糊和重复征税问题,给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经济管理活动,以及各类企业组织综合性经济收益水平提升,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引起了广泛密切关注。
一、“营改增”改革活动的历史实践进程
我国“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实践工作是在充分试点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范围加以推广和拓展的。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市开展了“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到2012年9月1日,推广到包含北京市在内的9个省份,并且在2013年8月1日,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和推广。“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税收体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具备最为深远影响的实践进程,是国家在开展结构性减税改革业务活动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支持和确保了我国现代宏观经济的良好有序发展。
从规范化理论分析的角度展开阐释。“营改增”改革工作的顺畅有序组织推进,有效改革和突破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遭遇的重复性征收问题,支持和确保了企业性纳税主体对进项税额数据项目的有效抵扣和减免。继而有效控制和降低税收性经济支出成本,助力我国现代企业经济的繁荣有序发展。
从宏观性学理分析的角度展开阐释。组织开展“营改增”改革工作的主要目的,不仅仅局限于实现减税经济效应。其更重要的经济学价值,则是通过结构性减税的手段,以及公平税负改革的干预手段,支持和保障企业组织能够实现对资本性生产要素和劳动性生产要素的合理且充分的运用和配置,能够扎实且充分地获取到最佳实践效果。
从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演化路径角度展开阐释分析。“营改增”改革工作的科学平稳有序组织开展,能够有效的调动和激发我国现代企业实体在组织开展产品技术研发和市场销售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一定历史时期之内社会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繁荣发展创造支持条件。
二、“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第一,切实采取措施减少与税收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已经获取的阶段性改革實践成果基础之上,继续深化开展税收活动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全彻底剔除和取消非行政许可性审批项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或者合并与税务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行政性审批项目,逐步规范现有的行政审批业务活动组织实施流程。强化改善税收事中事后管理的工作机制,简化税务性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办理流程。
第二,切实推进税务行政机关执法权力清单化改革。提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利透明度和执法行为合法性。以建立和发布税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业务权力清单作为改革突破口,制定和发布具备充分代表性的权力清单。逐步针对税务行政许可业务、税务行政强制业务、税务行政检查业务、以及其他税务行政业务活动制定和发布专门性的权力清单,确保所有实际组织开展的税收行政业务活动,均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组织开展。
第三,切实改善优化现行版本的纳税服务规范。以国家税务总局作为主导力量,针对现行版本的,同时涉及和覆盖省级、市级,以及县级税务行政职能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标准文件,支持和保障我国各级税务行政职能机关的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业务办理实践流程不断优化、业务办理环节不断简化,为我国现代税收行政业务活动的有序发展创造支持条件。
第四,切实大力推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规范,支持和确保税收制度改革工作快速稳定有序开展。积极制定和推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规范,结合现有税收行政业务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面对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制定和执行针对性且合理性的改革实践举措,并且在制定执行相关税收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的条件下,支持和确保实际开展的税收业务活动能够顺利获取到最佳预期效果。
第五,建构和运行具备良好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线上管理业务系统,支持和确保相关业务活动能够良好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在税收业务领域以现代移动互联网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为依托,逐步实现增值税纳税行为的网上申报及增值税发票文本的网上管理。积极建构和推行专门性的增值税纳税行为线上申报平台,以及增值税发票文本线上管理业务系统,支持和保障实际组织开展的相关税收业务管理工作能够相对顺利地获取到最佳预期效果。
三、结束语
针对“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与新举措开创税收新局面论题,本文择取“营改增”改革活动的历史实践进程,以及“营改增”红利持续释放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新举措,两个具体方面展开了简要的论述分析。旨在为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人员,提供经验性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刘爱明,俞秀英.“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及盈利水平的影响——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财会月刊,2015,(01):15-18.
[2]孙正,张志超.流转税改革是否优化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基于“营改增”视角的PVAR模型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5,32(07):74-89.
作者简介:
李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