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5)12-000-02
摘 要 在宋朝统治的320年中,与辽、金、西夏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对峙。民族、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这一时期由于战争频繁,统治者十分重视武备。宋朝的军队实行募兵制,通过选募、武举考试选拔武艺人才。军事训练采用统一教法,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军事训练规范化、系统化促进了武艺的提高。这一时期兵器的种类大增,形制复杂,各种兵器武艺争奇斗妍,武艺向多样化发展,武术表演项目也有相当的发展。
关键词 军事 武艺 发展
一、军事训练的规范化
宋代统治者十分重视练兵,宋太祖赵匡胤即位的次年(公元961年),即着手加强禁军。禁军聚集在京师,太祖还亲自教阅,严格训练。战争中广泛运用的攻防格斗技术是宋军训练的重点,即“教战守”、“练军实”。由于作战以弓弩射为主,并配合各种兵器使用,因而教射、教刀、教枪等均有严格的规定。据《武经总要》卷二记载:“至于执兵用刃(或作技)又有法焉。凡教刀者,先使执持便惯,乃以形制轻重折(或作能)代猛劣而为之等”;“若枪者,先使把捉有方,盘旋、进退,乃以干之长短、大小,插刺深、浅而为之等”;“教弓者,先使张弓架矢、威仪容止,乃以弓之硬弱,箭之迟速,远近弓之亲疏,穿甲重数而为之等”;“教弩者,先使之系缚弛张,轻利捷敏,乃准弓矢而为之等。此为教器械之略也[1]”。
在宋仁宗赵祯、神宗赵顼两次变法期间,多次颁布教法格,对训练内容、训练方法、使用器械均作了明确规定,成为训练的法典。如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九月颁行的《教法格并图像》中,“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能马射,马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像。凡千余言,使军士涌士焉[3]”。
宋代不仅有统一的训练操典,在考核方面也有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宋神宗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诏颁河北诸军教阅法:凡弓分三等,九斗为第一,八斗为第二,七斗为第三;弩分三等,二石七斗为第一,二石四斗为第二,二石一斗为第三。考核军士的弓弩水平,主要看能挽多大的“弓弩斗力”以及射箭的准确性,即“射亲”。宋孝宗赵喜有一次教阅军队,宣布“弓箭手以六十步,每人射八箭,要及五分亲”。《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对考核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步射六发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马射五发,骤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数等如步射法”。《宋史·兵志九》还规定:“枪刀术胜三人者,立为武艺出人格。”为了达到统一的考核标准,诸道禁军“日夜按习武艺”,大大推动了军队的训练[2]。
宋军的训练形成了一个有统一的标准、明确的规范、严密的制度和较完善具体的体制,军事训练的规范化促进了军事武艺发展到新的水平。沈括在《梦溪笔谈》中称宋代“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5]”。
二、兵器武艺向多样化发展
宋代极重视军事装备的生产,生产规模相当庞大。中央直辖的有京师(今开封)南北作坊和弓弩院,地方诸州也设置有军器作坊。军器作坊内部,又有较为精细的分工,据王得臣《塵史》记载,军器监中除八作司外,又有广备攻城作,其作有十一目,包括犬药作、青窖作、猛火油(石油)作、金作、火作、大小木作、大小炉作、皮作、麻作、窑子作等。宋神宗时设置军器监,总管京师计算州军器的制造。为了改进军器质量,军器监集合了各地优良工匠,促进经验交流和提高技术,并对军器的创造发明,采取奖励推广的办法。据《宋史·兵志》记载:“南北”作院岁造涂金脊铁甲等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弓等凡一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万。正是在大规模武器装备生产的基础上,使武器装备的形式形成完整的官定制度[2]。
(一)弓弩
宋代兵器种类繁多,兵器武艺向多样化发展。就目前见到的文献,最早提到“十八般武艺”的是南宋华岳《翠微北征录》卷七《弓制》。华岳说:“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作为远射兵器的弓弩,在军队装备中占有重要地位。《宋史·兵志》载“诸路禁军近法以十分为率,二分习弓,六分习弩,余二分习枪、牌”。宋代的弓多为复合弓。神臂弓是宋神宗时所研制的精良武器,射程远及二百四十多步,约合372米以上,“仍透穿榆木,没半竿”,足见其劲力[2]。
(二)刀
宋军作战虽以弓弩射为主,但也重视各种兵器的合理配置和练习。马、步军除习弓弩外,还须精学刀、剑及铁鞭、短枪一类。作为短兵器的刀,在宋代有了进一步的改进,从狭直的长条形方刀头,改成前锐后斜的形状,有护手,并且去掉了那种扁圆的大环和鸟兽饰物。同时出现了各种长柄刀。《武经总要》卷十三《器图》载有“棹刀、屈刀、罐耳刀、偃月刀、戟刀、眉尖刀、凤嘴刀”等名目。宋代善使大刀的人很多,较著名的有“大刀关胜”。《金史·刘豫传》中写道:“关胜者,济南骁将,屡出城拒敌。”王象春《齐音》载:“金兵薄济南,宋将关胜善用大刀[2][7]。”
(三)枪
枪在宋代仍是重要武器。《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记载:步、骑兵用的枪有双钩枪、单钩枪、环子枪、素木枪、鹏项枪、锥枪、梭枪、槌枪、太宁笔枪九种,称之为“枪九色”。枪以木为杆,上安枪头,下装铁罇。骑兵用的枪头,侧面有倒钩,杆上有环,如双钩、单钩等枪。步兵用的系直刃无钩,如素木、鹏项等枪。锥枪是棱刃,“锐不可斩”。太宁笔枪,刃下数寸,安一小铁盘,四周有刃,使敌人“不能捉搦”。专用于攻城的有短刃枪、短锥枪、抓枪、蒺藜枪、拐枪等。宋人善使枪者不少,以枪术称著的人物中,有手持丈八铁枪、驰骋战场的民族英雄岳飞(1103—1142)。《宋史·岳飞传》载:岳飞与金人“战于太行山,擒金将拓跋耶鸟。居数日,复遇敌,飞单骑持丈八铁枪,刺杀黑风大王,敌众败走[2][8]”。
(四)锏、棒、鞭及其它
宋代的锏、鞭、棒等杂式兵器,见于《武经总要》的有几十种之多。蒺藜、蒜头(又称骨朵),是用铁和木做成大头,用以打敌。铁锏为四棱形,铁鞭为竹节形。“铁鞭、铁简、两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又有作四棱者,谓之铁简,方棱似简形,皆鞭类也”。柯藜棒、钩棒、杆棒、杵棒、白棒、抓子棒、狼牙棒等都是古代殳的演进,用坚硬木料做成,长四五尺,有的用铁包裹头尾,有的安装钩和蹲,有的头部周围植钉,就其形状取了各种各样的名称。铁链夹棒属软兵,“铁链夹棒本出西戎,马上用之,以敌汉之步兵。其状如农家打麦之枷,以铁饰之,利于自上击下,故汉兵善用者巧于戎人[6][8]”。 宋代的兵器较为庞杂,它对后世民间武术器械的丰富多彩增添了新的一页。兵械形制增多,使用方法多样化,促进了武艺的发展。
三、军中武艺表演
北宋时,皇室集天下精兵于京师,组成数量庞大的禁军。东京左右两厢禁军从各地军队和民间征召了一些精于武艺、擅长杂技百戏的艺人。他们名列军籍,每月领取粮饷,专习技艺以供表演。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生动地记叙了当时表演的盛况,其中就有武术表演。“内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一人作奋击之势;一人作僵仆。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除此之外,还有集体武术表演。引百余人,“各执木棹刀一口,成行列。击锣者指呼,各拜舞起居毕。喝喊变阵子数次,成一字阵。两两出阵格斗,作夺刀击刺之态百端讫。一人弃刀在地,就地掷身,背著地有声,谓之‘板落’”。所谓板落,即后倒背着地,表示被对方刺中倒地。对打中加入了技巧动作,以增强武术表演效果[5][7]。
军中的表演还有剑舞、相扑等。据史籍记载,宋太宗时曾“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剑舞,皆能掷剑于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南宋时,此类表演亦盛不衰。如诸军春教时,“禁中教场,呈试武艺,飞枪斫柳,走马舞刀,百艺俱呈”。宋时“朝廷大朝会、圣节、御宴第九盏,例用左右军相扑,非市井之徒,名‘内等子’”。内等子设额一百二十名,组成相扑营,专供宫廷庙会节目表演[7]。
宋代武艺表演多种多样,其内容之丰富,规模之大,非前代所及。这些按规定的程式、规定的动作进行的武艺表演,不仅将攻防技击动作连贯起来,同时为了增强表演效果,也加入了技巧动作,对后世武术向表演方向发展有相当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 [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 [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4] [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6] [宋]周密.武林旧事[M].文渊阁四库全书.
[7]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
[8] 成东,钟少异.中国古代兵器图集[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0.
[9] 茅元仪.武备志[M].台北:华世出版社.1984.
摘 要 在宋朝统治的320年中,与辽、金、西夏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对峙。民族、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这一时期由于战争频繁,统治者十分重视武备。宋朝的军队实行募兵制,通过选募、武举考试选拔武艺人才。军事训练采用统一教法,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军事训练规范化、系统化促进了武艺的提高。这一时期兵器的种类大增,形制复杂,各种兵器武艺争奇斗妍,武艺向多样化发展,武术表演项目也有相当的发展。
关键词 军事 武艺 发展
一、军事训练的规范化
宋代统治者十分重视练兵,宋太祖赵匡胤即位的次年(公元961年),即着手加强禁军。禁军聚集在京师,太祖还亲自教阅,严格训练。战争中广泛运用的攻防格斗技术是宋军训练的重点,即“教战守”、“练军实”。由于作战以弓弩射为主,并配合各种兵器使用,因而教射、教刀、教枪等均有严格的规定。据《武经总要》卷二记载:“至于执兵用刃(或作技)又有法焉。凡教刀者,先使执持便惯,乃以形制轻重折(或作能)代猛劣而为之等”;“若枪者,先使把捉有方,盘旋、进退,乃以干之长短、大小,插刺深、浅而为之等”;“教弓者,先使张弓架矢、威仪容止,乃以弓之硬弱,箭之迟速,远近弓之亲疏,穿甲重数而为之等”;“教弩者,先使之系缚弛张,轻利捷敏,乃准弓矢而为之等。此为教器械之略也[1]”。
在宋仁宗赵祯、神宗赵顼两次变法期间,多次颁布教法格,对训练内容、训练方法、使用器械均作了明确规定,成为训练的法典。如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九月颁行的《教法格并图像》中,“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能马射,马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像。凡千余言,使军士涌士焉[3]”。
宋代不仅有统一的训练操典,在考核方面也有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宋神宗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诏颁河北诸军教阅法:凡弓分三等,九斗为第一,八斗为第二,七斗为第三;弩分三等,二石七斗为第一,二石四斗为第二,二石一斗为第三。考核军士的弓弩水平,主要看能挽多大的“弓弩斗力”以及射箭的准确性,即“射亲”。宋孝宗赵喜有一次教阅军队,宣布“弓箭手以六十步,每人射八箭,要及五分亲”。《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对考核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步射六发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马射五发,骤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数等如步射法”。《宋史·兵志九》还规定:“枪刀术胜三人者,立为武艺出人格。”为了达到统一的考核标准,诸道禁军“日夜按习武艺”,大大推动了军队的训练[2]。
宋军的训练形成了一个有统一的标准、明确的规范、严密的制度和较完善具体的体制,军事训练的规范化促进了军事武艺发展到新的水平。沈括在《梦溪笔谈》中称宋代“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5]”。
二、兵器武艺向多样化发展
宋代极重视军事装备的生产,生产规模相当庞大。中央直辖的有京师(今开封)南北作坊和弓弩院,地方诸州也设置有军器作坊。军器作坊内部,又有较为精细的分工,据王得臣《塵史》记载,军器监中除八作司外,又有广备攻城作,其作有十一目,包括犬药作、青窖作、猛火油(石油)作、金作、火作、大小木作、大小炉作、皮作、麻作、窑子作等。宋神宗时设置军器监,总管京师计算州军器的制造。为了改进军器质量,军器监集合了各地优良工匠,促进经验交流和提高技术,并对军器的创造发明,采取奖励推广的办法。据《宋史·兵志》记载:“南北”作院岁造涂金脊铁甲等三万二千,弓弩院岁造角弓等凡一千六百五十余万,诸州岁造黄桦、黑漆弓弩等凡六百二十余万。正是在大规模武器装备生产的基础上,使武器装备的形式形成完整的官定制度[2]。
(一)弓弩
宋代兵器种类繁多,兵器武艺向多样化发展。就目前见到的文献,最早提到“十八般武艺”的是南宋华岳《翠微北征录》卷七《弓制》。华岳说:“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作为远射兵器的弓弩,在军队装备中占有重要地位。《宋史·兵志》载“诸路禁军近法以十分为率,二分习弓,六分习弩,余二分习枪、牌”。宋代的弓多为复合弓。神臂弓是宋神宗时所研制的精良武器,射程远及二百四十多步,约合372米以上,“仍透穿榆木,没半竿”,足见其劲力[2]。
(二)刀
宋军作战虽以弓弩射为主,但也重视各种兵器的合理配置和练习。马、步军除习弓弩外,还须精学刀、剑及铁鞭、短枪一类。作为短兵器的刀,在宋代有了进一步的改进,从狭直的长条形方刀头,改成前锐后斜的形状,有护手,并且去掉了那种扁圆的大环和鸟兽饰物。同时出现了各种长柄刀。《武经总要》卷十三《器图》载有“棹刀、屈刀、罐耳刀、偃月刀、戟刀、眉尖刀、凤嘴刀”等名目。宋代善使大刀的人很多,较著名的有“大刀关胜”。《金史·刘豫传》中写道:“关胜者,济南骁将,屡出城拒敌。”王象春《齐音》载:“金兵薄济南,宋将关胜善用大刀[2][7]。”
(三)枪
枪在宋代仍是重要武器。《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记载:步、骑兵用的枪有双钩枪、单钩枪、环子枪、素木枪、鹏项枪、锥枪、梭枪、槌枪、太宁笔枪九种,称之为“枪九色”。枪以木为杆,上安枪头,下装铁罇。骑兵用的枪头,侧面有倒钩,杆上有环,如双钩、单钩等枪。步兵用的系直刃无钩,如素木、鹏项等枪。锥枪是棱刃,“锐不可斩”。太宁笔枪,刃下数寸,安一小铁盘,四周有刃,使敌人“不能捉搦”。专用于攻城的有短刃枪、短锥枪、抓枪、蒺藜枪、拐枪等。宋人善使枪者不少,以枪术称著的人物中,有手持丈八铁枪、驰骋战场的民族英雄岳飞(1103—1142)。《宋史·岳飞传》载:岳飞与金人“战于太行山,擒金将拓跋耶鸟。居数日,复遇敌,飞单骑持丈八铁枪,刺杀黑风大王,敌众败走[2][8]”。
(四)锏、棒、鞭及其它
宋代的锏、鞭、棒等杂式兵器,见于《武经总要》的有几十种之多。蒺藜、蒜头(又称骨朵),是用铁和木做成大头,用以打敌。铁锏为四棱形,铁鞭为竹节形。“铁鞭、铁简、两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又有作四棱者,谓之铁简,方棱似简形,皆鞭类也”。柯藜棒、钩棒、杆棒、杵棒、白棒、抓子棒、狼牙棒等都是古代殳的演进,用坚硬木料做成,长四五尺,有的用铁包裹头尾,有的安装钩和蹲,有的头部周围植钉,就其形状取了各种各样的名称。铁链夹棒属软兵,“铁链夹棒本出西戎,马上用之,以敌汉之步兵。其状如农家打麦之枷,以铁饰之,利于自上击下,故汉兵善用者巧于戎人[6][8]”。 宋代的兵器较为庞杂,它对后世民间武术器械的丰富多彩增添了新的一页。兵械形制增多,使用方法多样化,促进了武艺的发展。
三、军中武艺表演
北宋时,皇室集天下精兵于京师,组成数量庞大的禁军。东京左右两厢禁军从各地军队和民间征召了一些精于武艺、擅长杂技百戏的艺人。他们名列军籍,每月领取粮饷,专习技艺以供表演。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生动地记叙了当时表演的盛况,其中就有武术表演。“内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一人作奋击之势;一人作僵仆。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除此之外,还有集体武术表演。引百余人,“各执木棹刀一口,成行列。击锣者指呼,各拜舞起居毕。喝喊变阵子数次,成一字阵。两两出阵格斗,作夺刀击刺之态百端讫。一人弃刀在地,就地掷身,背著地有声,谓之‘板落’”。所谓板落,即后倒背着地,表示被对方刺中倒地。对打中加入了技巧动作,以增强武术表演效果[5][7]。
军中的表演还有剑舞、相扑等。据史籍记载,宋太宗时曾“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剑舞,皆能掷剑于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南宋时,此类表演亦盛不衰。如诸军春教时,“禁中教场,呈试武艺,飞枪斫柳,走马舞刀,百艺俱呈”。宋时“朝廷大朝会、圣节、御宴第九盏,例用左右军相扑,非市井之徒,名‘内等子’”。内等子设额一百二十名,组成相扑营,专供宫廷庙会节目表演[7]。
宋代武艺表演多种多样,其内容之丰富,规模之大,非前代所及。这些按规定的程式、规定的动作进行的武艺表演,不仅将攻防技击动作连贯起来,同时为了增强表演效果,也加入了技巧动作,对后世武术向表演方向发展有相当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 [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 [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4] [清]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5] [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6] [宋]周密.武林旧事[M].文渊阁四库全书.
[7]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
[8] 成东,钟少异.中国古代兵器图集[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0.
[9] 茅元仪.武备志[M].台北:华世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