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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近日发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今后5年价格监督检查的11项重点任务。一是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配合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二是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加大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行为:三是加强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按照促进发展、注重公平、合理成本、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铁路、民航、通信等垄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