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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财务改革的方向是发展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很多财政工作者思考的问题。本文从认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入手,论证了如何立足于中国现阶段的发展特点,逐步推进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关键词】公共财政 国家财政 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资本主义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建设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发展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我国财务改革的方向,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但是如何理解和定位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我认为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注意两个方面:
第一,要区别于国家财政。
一般来说,“财政”包含两种职能,一种是社会管理职能——国家(政府)的“理财之政”,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国家财政,是指国家(政府)的财政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政府)的职能;另一种是经济职能——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这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界定财政职能范围,以达到优质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发展的目标构建(国家)政府财政收支体系的财政模式,才叫做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核心和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国家财政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在公共财政中,主体是社会,社会有什么样的需要决定国家(政府)有什么样的经济行为,而在国家财政中,主体是国家,国家处于绝对权力的地位,在社会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起支配作用。
第二,要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公共需求财政。
由于人类的共性,不论在何时何地何时,多数社会成员会产生并形成一些大致相同的利益需要,从而构成集体的需要,这个需要被称为公共需求。无论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还是资本主义的公共需求财政,都要面临如何最优化地使用有限经济资源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而满足公众需求并不能单纯地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可分割性产品的方式来实现,必须要通过政府从事特定形式的经济收支活动以提供一定数量与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劳务,并且从中协调需求与实现之间的可能性。而资本主义的公共需求财政,片面强调需求的一面,忽略了需求与实现之间的可能存在的矛盾,对公共需求没有制约,这就使财政理论本身存在不完备的缺陷。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一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旨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营机制模式,它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核心,却也要兼顾公共需求与实现之间的可能性,它最大限度地依赖于市场经济的调控,却也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经济职能。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呢?
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一方面是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一方面是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是一双看不见的手,在它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就应该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在市场机制不能发挥或发挥不充分的地方,才需要政府发挥其经济作用。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四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
经济调节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党的十六大报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追求,提出了完善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要求。政府发挥经济调节的职能,实际上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上,曾出现过排斥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言论,但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盲目的,错误的,因为市场虽然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机制,但是市场并不完美无缺,如果任其自发运行,必然会导致机具破坏力的周期性经济动荡,所以必须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我国,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政府才能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包括:外交、国防、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对各类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管理活动。市场监管的内容包括对价格、资源使用方向、生产要素流动性以及对企业和市场流动性的监管,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类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的资格认证,交易行为和秩序的规范约束,交易权益的保护等监督管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不可否认,政府的市场监管对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职能,但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监管,应该是有效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而不是无端增多市场监管部门,将市场监管事项越分越细,越分越多,给市场经济带来压力。所以在当前形势下,政府需要有效的加强市场监管职能,以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但同时也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够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尽量由市场来发挥作用。只要市场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时候,政府就应该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和管理作用。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市场经济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更为精细的市场分工,交易系统的完备,使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结构层次化,也使社会关系复杂化。但是市场机制在解决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有着很大的局限性,难以解决全社会范围的失业、养老、看病难等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协调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政府必须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制定和执行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调节社会矛盾,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领域:调整社会管理执行机构,健全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规范社会组织或团体,培育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创设完整的社会规制体系,推行社会安全系统工程;实施配套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正等。可见,只有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提供社会保障。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不管是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还是社会管理职能,都不能使公民的某一具体需求得到满足,这时就需要政府公共职能的存在。它是一种具体的、能够切实满足公民生活、生存和发展的直接需求的政府经济职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为此,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作为社会主体的每一个公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和生活保障等;二是满足基本尊严和基本能力的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三是满足基本的健康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只有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才能让公共需求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收益和满足,因此要想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参考文献
[1]马晓.我国公共财政监督的研究状态及其评价[J].《财政监督》.2009年第8期.
[2]高培勇.中国公共财政建设[N].《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9期.
[3]张芬芬.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N].《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8期.
[4]张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N].《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5]靳春雨,程丽娜,胡艳慧.论公共财政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J].《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8期.
[6]张馨.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是怎样建成的[R].《财政研究报告》.2009年3月.
【关键词】公共财政 国家财政 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资本主义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建设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发展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我国财务改革的方向,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但是如何理解和定位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我认为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注意两个方面:
第一,要区别于国家财政。
一般来说,“财政”包含两种职能,一种是社会管理职能——国家(政府)的“理财之政”,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国家财政,是指国家(政府)的财政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政府)的职能;另一种是经济职能——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这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界定财政职能范围,以达到优质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发展的目标构建(国家)政府财政收支体系的财政模式,才叫做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核心和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国家财政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在公共财政中,主体是社会,社会有什么样的需要决定国家(政府)有什么样的经济行为,而在国家财政中,主体是国家,国家处于绝对权力的地位,在社会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中起支配作用。
第二,要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公共需求财政。
由于人类的共性,不论在何时何地何时,多数社会成员会产生并形成一些大致相同的利益需要,从而构成集体的需要,这个需要被称为公共需求。无论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还是资本主义的公共需求财政,都要面临如何最优化地使用有限经济资源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需求。而满足公众需求并不能单纯地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可分割性产品的方式来实现,必须要通过政府从事特定形式的经济收支活动以提供一定数量与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劳务,并且从中协调需求与实现之间的可能性。而资本主义的公共需求财政,片面强调需求的一面,忽略了需求与实现之间的可能存在的矛盾,对公共需求没有制约,这就使财政理论本身存在不完备的缺陷。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一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旨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营机制模式,它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核心,却也要兼顾公共需求与实现之间的可能性,它最大限度地依赖于市场经济的调控,却也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经济职能。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呢?
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一方面是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一方面是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是一双看不见的手,在它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就应该让市场机制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在市场机制不能发挥或发挥不充分的地方,才需要政府发挥其经济作用。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四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
经济调节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党的十六大报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追求,提出了完善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要求。政府发挥经济调节的职能,实际上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上,曾出现过排斥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言论,但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盲目的,错误的,因为市场虽然是配置资源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机制,但是市场并不完美无缺,如果任其自发运行,必然会导致机具破坏力的周期性经济动荡,所以必须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我国,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政府才能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包括:外交、国防、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对各类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管理活动。市场监管的内容包括对价格、资源使用方向、生产要素流动性以及对企业和市场流动性的监管,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类市场交易中市场主体的资格认证,交易行为和秩序的规范约束,交易权益的保护等监督管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效率。不可否认,政府的市场监管对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职能,但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监管,应该是有效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而不是无端增多市场监管部门,将市场监管事项越分越细,越分越多,给市场经济带来压力。所以在当前形势下,政府需要有效的加强市场监管职能,以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但同时也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够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尽量由市场来发挥作用。只要市场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时候,政府就应该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和管理作用。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市场经济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更为精细的市场分工,交易系统的完备,使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结构层次化,也使社会关系复杂化。但是市场机制在解决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有着很大的局限性,难以解决全社会范围的失业、养老、看病难等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协调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政府必须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制定和执行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调节社会矛盾,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领域:调整社会管理执行机构,健全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规范社会组织或团体,培育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创设完整的社会规制体系,推行社会安全系统工程;实施配套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正等。可见,只有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提供社会保障。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不管是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还是社会管理职能,都不能使公民的某一具体需求得到满足,这时就需要政府公共职能的存在。它是一种具体的、能够切实满足公民生活、生存和发展的直接需求的政府经济职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为此,政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作为社会主体的每一个公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就业保障和生活保障等;二是满足基本尊严和基本能力的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教育和文化服务;三是满足基本的健康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只有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才能让公共需求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收益和满足,因此要想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必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参考文献
[1]马晓.我国公共财政监督的研究状态及其评价[J].《财政监督》.2009年第8期.
[2]高培勇.中国公共财政建设[N].《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9期.
[3]张芬芬.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N].《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8期.
[4]张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N].《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5]靳春雨,程丽娜,胡艳慧.论公共财政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J].《现代商贸工业》.2010年第8期.
[6]张馨.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是怎样建成的[R].《财政研究报告》.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