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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4~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次峰会在土耳其海滨城市安塔利亚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全程出席此次峰会,并在会议间隙参加多场重要的外事活动。其中,除循例参加金砖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外,习主席还会见了土耳其、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墨西哥以及西班牙等六国元首或政府首脑。仔细梳理上述诸国的地位和特征,不难发现它们基本上都是中等强国。
G7、BRICS和MIKTA
在G20中比肩而立
所谓中等强国,是指那些虽然没有大国那样超众的实力和影响力,但在国际事务中相比大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更能够扮演“出类拔萃”角色的行为体类别。虽然当前学界对中等强国的定义和遴选标准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但从G20角度考虑,除七国集团(G7)和金砖国家(BRICS)外,韩国、澳大利亚、土耳其、墨西哥、印度尼西亚以及不是全权成员的西班牙等大体上都应归属中等强国行列。事实上,中等强国作为一种国别类型早已存在,但在国际舞台上长期被忽视。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借由G20跃居为全球治理首要平台的黄金机遇,中等强国站到了全球治理视域的最前沿和制高点。
随着G7和BRICS各自组团加强合作,G20峰会一定程度上出现“大会套小会”的情况,两大利益集合体时常在峰会期间或之前,定期召开各类会面或商谈来协调彼此立场。而介于G7和BRICS之间的几个中等强国则几乎都是在“单打独斗”,这让它们隐约感觉到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响亮的声音”,在G20峰会上就有被进一步边缘化、外围化的危险。有鉴于此,中等强国开始有意识地聚拢。在韩国提议下,2013年9月25日,澳大利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墨西哥五国外长在出席第68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了首次会晤并就建立中等强国合作体达成共识,并将新机制定名为MIKTA(M代表墨西哥、I代表印度尼西亚、K代表韩国、T代表土耳其、A代表澳大利亚)。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该集合体初步形成了以外交部长会晤为主渠道,涵盖政府官员、业界专家、公关人士、工商领袖等多个界别和阶层,涉及外事、商务、科教等数个政府部门、行政单位以及群众社团,多层推进、诸轨并行的实体对话机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G20作为决定未来国际秩序走向的中坚力量,内部大致形成了G7、BRICS和MIKTA比肩而立的格局。其中,G7和BRICS分别代表着既存守成和新兴崛起两股力量,而MIKTA则成为“中间地带”。
平心而论,军事结盟和政治对峙虽然已经不再是大国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成熟方法,但由于G7和BRICS事实上存在着不容回避的利益冲撞和战略抵牾,导致两方之间出现竞争性较劲的几率远大于合作性博弈。G7作为现行国际体系和世界秩序的创建者和获利者,不会轻易让出手中的主导权和支配权,势必会想方设法推迟、拖延改革进程或者拟设、圈定改革底线,以最大可能地维护其既得利益;BRICS作为新兴国家群体的代表则试图借助全球权力秩序和国际政治格局分化改组的良机,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演变。特别是当前全球战略格局东起西落、南升北降的发展趋势明显,西方社会对以金砖国家为首的新兴势力群体性崛起的焦虑情绪和警惕心理愈发浓重,从而直接导致G7和BRICS的互动关系显现从紧趋冷的走势。而与此同时,随着MIKTA机制化程度不断提高,中等强国作为一支相对独立、日益整合的国际力量,在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中的作用逐渐增大,引起了两大利益群体的高度重视。
MIKTA应成为中国G20外交的
“统战”对象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新兴发展中国家领头羊,从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以及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的角度出发,需要重视中等强国的积极作用和正向能效,充分发掘和利用中等强国的潜质来做大做强G20里的非西方阵营。事实上,在全球治理体制改革领域,中国与中等强国具有较强的利益趋同性和理念相似性,存在一定的合作和协调空间。
第一,中国与中等强国在战略全局层面的摩擦点和对立面较少。近年,个别西方国家大肆渲染中美两国已经陷入“守成国”与“挑战国”必将冲突的“修昔底德魔咒”,一定程度上制造出不利于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合作的舆论杂音。客观来说,中美关系虽不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但块头和体量因素决定两者之间的接触面和摩擦点自然比大国以外的普通国家更多,而这无疑会使美国等西方大国在与中国进行合作时顾忌多多。相比而言,中国与中等强国之间总体上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也几乎不存在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更不用顾忌基于大国权力周期性和结构性转移而衍生的“瑜亮”情结。因此,一定意义上讲,政治互信度相对较高是中国与中等强国展开治理合作的前提保障和有利因素。
第二,中国和中等强国都认为依托G20平台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改革绝非是要推倒重构、另起炉灶,而是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合理、加固补强。中国和中等强国都非常看重和珍惜以G20成员身份参与全球治理的机会,从而都对巩固和做实G20的全球治理首要平台地位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意愿。此外,中国和中等强国都倾向于G20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应该紧扣发展主题、倡导开放经济,都推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滥用技术壁垒,也都对欧美老牌大国在落实多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决议的意兴阑珊态度颇有看法和意见。以2010年G20峰会上达成的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方案为例,中国和土耳其、墨西哥、韩国等多个主要中等强国都是此项改革的受益者,因而对该决议因一些国家内部原因无法落实非常不满意。
第三,从实际操作层面看,G20作为论坛性质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正式的执行机构,故而峰会东道国对拟定议程和拟设议题往往能够发挥非常重要的影响。自2010年10月G20韩国首尔峰会起,MIKTA中先后已有四国接连主办了G20峰会,分别是2012年6月墨西哥洛斯卡沃斯峰会、2014年11月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峰会以及2015年11月的土耳其安塔利亚峰会。这不仅使中等强国积累了丰富的办会经验,还让它们借助主席国的特殊地位在议题设置和规则制订方面占据了一定先机。因此,中国加强与中等强国就举办G20峰会进行经验交流和议题协调,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发挥2016年G20峰会主席国在主导治理议题方面的积极作用。
综上分析,中国可以考虑借助G20平台,将中等强国视为可以团结和争取的“统战”力量,强化与中等强国之间的合作,这既能扩大中国在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等问题上的转圜空间,也是提升中国制度性话语权的有效路径。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