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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管理办法》要求,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
此次调整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新《目录》中“主要对应职业类别”项根据《职业分类大典》中的小类,列举了1635次共291个职业类别占全部434个小类的67%,对于帮助学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明确和把握就业方向具有重要作用。
《管理办法》指出,专业目录按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划分,部分专业可设置专业方向。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应在专业目录中单独标注。
《管理办法》要求,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各高校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对增补专业提出建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提交的增补专业建议汇总,于每年6月1日前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增补专业建议材料,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直接向教育部提交建议材料。教育部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年度增补专业,并于当年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此次调整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新《目录》中“主要对应职业类别”项根据《职业分类大典》中的小类,列举了1635次共291个职业类别占全部434个小类的67%,对于帮助学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明确和把握就业方向具有重要作用。
《管理办法》指出,专业目录按专业大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划分,部分专业可设置专业方向。涉及医学、教育、公安和司法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特殊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为国家控制的高职专业,应在专业目录中单独标注。
《管理办法》要求,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各高校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对增补专业提出建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提交的增补专业建议汇总,于每年6月1日前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增补专业建议材料,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可直接向教育部提交建议材料。教育部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年度增补专业,并于当年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