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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在全国开展县区大病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推行了乡镇小额报销、县区大病统筹和困难群众补助“三条医疗保障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2007年农民参合率达95.72%,居全省前列。这一创新成果,受到了国家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委员会、卫生部、省政府等的充分肯定,乡镇小额报销已在全省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