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罪不是立功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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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奖励制度,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法律化的体现,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惩治犯罪活动、鼓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教育改造犯罪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刑法》第6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立功的表现形式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如何理解法律精神以及具体运用,仍存在一定的分歧。笔者在办理案件中就遇到过如此问题,现仅就立功是否以犯罪嫌疑人应有悔罪态度作为必要条件进行探讨,期望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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