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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和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形势下,如何引导FDI 在东北地区合理布局,如何促进东北地区对外开放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成为东北地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在把握东北地区利用 FDI 的基本状况基础上,对东北地区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东北地区利用 FDI 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东北地区;产业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出现逐年递增趋势。从1997年开始,在经历了两年的回落后,2000年恢复到1997年的水平,达到37.2亿美元。2004年,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东北重点产业项目明显增多,东北地区进入利用外商投资的“快车道”。
一、东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一)投资规模:外资增幅加快。
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东北地区利用外资的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05年,东北三省累计批准涉及外商投资项目数47 510项,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09.52亿美元。其中:辽宁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32 450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90.03亿元。吉林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7 641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29美元。黑龙江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7 419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27亿美元。
(二)资金来源:相对集中。
东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香港、日本、美国、韩国、维尔京群岛、台湾、新加坡、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辽宁省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比较集中,以香港、日本、美国和韩国资金为主,合计投资总额占全省的73.4%。吉林省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主要是香港、韩国、德国、维尔京群岛、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投资总额占全省的52.5%。黑龙江省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国包括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占据了较大比重,合计投资总额占全省的61.7%。其中来自香港的直接投资位居榜首,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35.9%,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也在稳步上升。
(三)行业分布:偏重于第二产业。
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来看,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尤其是制造业,涉及的领域也比
较广泛,不仅有金属冶炼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还包括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纺织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塑料制品业等制造业部门。
二、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外资规模较小。
东北地区整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增加的幅度却远小于东部沿海地区及相关省份。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全国所占比重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为11.90%和10.26%。这一点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表现尤为明显。其中2005年辽宁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全国所占全国所比重约为5.9%;吉林省所占比重2005年为1.9%;黑龙江省所占比重在此期间为2.3%。
(二)外资企业规模不大。
近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结构和质量有所提高。2004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24.23万户,平均每户企业外商投资额提高到230.3万美元;东北地区外商投资企业19 430户,占全国的8%,但平均每户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资仅为184.3万美元,低于全国水平。
(三)投资分布不均衡。
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向地理分布不均。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大部分资金主要投向大城市、工业基地。二是产业投向不均衡。目前从三大产业结构来看,东北地区的外资主要还是投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而金融等服务业投资较少。从三大产业内部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内部农业是主要的投资热点,而外商对东北林业、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投资尚少;在第二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尤其是制造业。在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
三、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强东北地区的通讯、交通、电力、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加强沈
阳、大连、吉林、长春和哈尔滨、牡丹江等重点城市的对外交通建设, 为发展农林产业打下基础,增强这些大城市的对外辐射能力,并进一步完善国际交通网络。
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东北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鼓励与管理经验,在加强对外直接投资保护的基础上,通过加快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帮助以及担保、保险和更多的服务。
第三, 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清理不合理税费,直接或间接地降低外商投资于东北地区的成本。东北地区的行政效率低下,财政负担重,地方政府财政乏力,存在乱摊派、交过头税等问题,增加了外资投资的成本,不利于吸引FDI。因此,地方政府应在注重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坚决清理乱摊派、乱收费,降低外资投资的费用。
第四,提高对外开放度,完善市场建设。东北地区应将吸引FDI的谈判和投资纳入国际化操作过程,以减少外商投资的市场与非市场风险,吸引更多的FDI。
(二)利用外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一,鼓励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外商直接投资。东北地区各省应继续加大本地区优势产业的引资力度,继续吸引具有相当规模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即发挥东北地区在全国产业发展中的优势,扩大全国主导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投资,围绕几大产业基地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吸引国际一流跨国公司来东北地区投资,为实现东北地区石化、重大技术装备、微型汽车、汽车发动机等生产企业的建设和改造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第二,调整产业发展规划,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质量。东北地区各省在谋划发展的过程中,都制订了各自的产业规划,并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因此,为了使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与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要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向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倾斜。支持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在制造业、服务业投资的同时,还应引导跨国公司增加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以此来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演进的升级。
第三,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健全东北各相关产业链条。针对东北产业衔接不顺畅的现状,招商引资应把产业关联度作为东北吸引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出发点。东北在吸引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上,首先,应注重与现有产业的相互关联,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兴办与产业基础相衔接的新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弥合东北地区经济结构中的产业缺陷,使产业分工更趋合理、精化和细化,形成分工严细,联系紧密的产业链条和产业群,促进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其次,应注重从低附加值的产业环节渐次向较高层次环节的递进,建设产业基地的优势产业群,从而吸引多的外商投资,造就新的产业优势。在东北已有的产业优势基础上,适时向产业链条的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环节渗透,从而逐步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与加工增值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加快技术的引进和人才的培养。
第一,积极利用跨国公司的技术外溢效应。东北各省应将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和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作为技术进步的重要来源。首先为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东北设立研发机构,需要我们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增强政策的可预见性、简化外来科研人员进入与留驻手续、降低房地产成本和其他商务运作成本、按照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特点设立研发园区,形成具有世界水平的研发集群。其次实现从“以市场换技术”到“以市场培育技术”的战略转移。我们应该选择技术路线尚未确定、有巨大市场前景的方向进行突破,并充分运用国内市场影响技术路线的选择,在技术革命中占据主动地位。主动地学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所带来地先进技术,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转向内资企业,把这种外生技术能力转变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技术能力
第二,加快培养适应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人才。东北地区来自日本、韩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众多。为提高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能力,必须对外资企业人员及涉外工作人员进行分对象、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培养,以提高其综合素质。特别要重视计算机、日语、韩语人才的培训。在抓好国内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选派业务骨干到引资重点国家和地区进行专项培训,学习、借鉴国外和其他地区引资、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同时,进一步吸引各种人才,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层次高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刘渝林,刘丙运.我国引进外甥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 .国际贸易问题,2006,(4):73-83.
[2]吴宪华,胡汉辉.交通设施、金融深化、制度变迁、人力资本与FDI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5,(10):91-96.
[3]张晓明,陈丽蔷.《外商在我国东北地区直接投资结构分析》,《统计研究》,2006 ,(11):13-14.
[4]陈继勇,《国际直接投资的新发展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 年.
编辑/张铁辉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东北地区;产业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出现逐年递增趋势。从1997年开始,在经历了两年的回落后,2000年恢复到1997年的水平,达到37.2亿美元。2004年,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东北重点产业项目明显增多,东北地区进入利用外商投资的“快车道”。
一、东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一)投资规模:外资增幅加快。
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东北地区利用外资的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05年,东北三省累计批准涉及外商投资项目数47 510项,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09.52亿美元。其中:辽宁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32 450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90.03亿元。吉林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7 641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2.29美元。黑龙江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7 419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27亿美元。
(二)资金来源:相对集中。
东北地区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香港、日本、美国、韩国、维尔京群岛、台湾、新加坡、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辽宁省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比较集中,以香港、日本、美国和韩国资金为主,合计投资总额占全省的73.4%。吉林省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主要是香港、韩国、德国、维尔京群岛、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投资总额占全省的52.5%。黑龙江省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国包括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占据了较大比重,合计投资总额占全省的61.7%。其中来自香港的直接投资位居榜首,占全省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35.9%,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也在稳步上升。
(三)行业分布:偏重于第二产业。
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来看,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尤其是制造业,涉及的领域也比
较广泛,不仅有金属冶炼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还包括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纺织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塑料制品业等制造业部门。
二、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外资规模较小。
东北地区整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增加的幅度却远小于东部沿海地区及相关省份。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全国所占比重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为11.90%和10.26%。这一点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表现尤为明显。其中2005年辽宁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全国所占全国所比重约为5.9%;吉林省所占比重2005年为1.9%;黑龙江省所占比重在此期间为2.3%。
(二)外资企业规模不大。
近年来,我国利用外资的结构和质量有所提高。2004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24.23万户,平均每户企业外商投资额提高到230.3万美元;东北地区外商投资企业19 430户,占全国的8%,但平均每户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资仅为184.3万美元,低于全国水平。
(三)投资分布不均衡。
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向地理分布不均。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大部分资金主要投向大城市、工业基地。二是产业投向不均衡。目前从三大产业结构来看,东北地区的外资主要还是投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而金融等服务业投资较少。从三大产业内部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内部农业是主要的投资热点,而外商对东北林业、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投资尚少;在第二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尤其是制造业。在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
三、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强东北地区的通讯、交通、电力、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加强沈
阳、大连、吉林、长春和哈尔滨、牡丹江等重点城市的对外交通建设, 为发展农林产业打下基础,增强这些大城市的对外辐射能力,并进一步完善国际交通网络。
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东北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鼓励与管理经验,在加强对外直接投资保护的基础上,通过加快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帮助以及担保、保险和更多的服务。
第三, 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清理不合理税费,直接或间接地降低外商投资于东北地区的成本。东北地区的行政效率低下,财政负担重,地方政府财政乏力,存在乱摊派、交过头税等问题,增加了外资投资的成本,不利于吸引FDI。因此,地方政府应在注重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坚决清理乱摊派、乱收费,降低外资投资的费用。
第四,提高对外开放度,完善市场建设。东北地区应将吸引FDI的谈判和投资纳入国际化操作过程,以减少外商投资的市场与非市场风险,吸引更多的FDI。
(二)利用外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一,鼓励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外商直接投资。东北地区各省应继续加大本地区优势产业的引资力度,继续吸引具有相当规模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即发挥东北地区在全国产业发展中的优势,扩大全国主导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投资,围绕几大产业基地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吸引国际一流跨国公司来东北地区投资,为实现东北地区石化、重大技术装备、微型汽车、汽车发动机等生产企业的建设和改造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第二,调整产业发展规划,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质量。东北地区各省在谋划发展的过程中,都制订了各自的产业规划,并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因此,为了使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与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要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向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倾斜。支持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在制造业、服务业投资的同时,还应引导跨国公司增加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以此来带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演进的升级。
第三,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健全东北各相关产业链条。针对东北产业衔接不顺畅的现状,招商引资应把产业关联度作为东北吸引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出发点。东北在吸引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上,首先,应注重与现有产业的相互关联,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兴办与产业基础相衔接的新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弥合东北地区经济结构中的产业缺陷,使产业分工更趋合理、精化和细化,形成分工严细,联系紧密的产业链条和产业群,促进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其次,应注重从低附加值的产业环节渐次向较高层次环节的递进,建设产业基地的优势产业群,从而吸引多的外商投资,造就新的产业优势。在东北已有的产业优势基础上,适时向产业链条的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环节渗透,从而逐步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与加工增值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加快技术的引进和人才的培养。
第一,积极利用跨国公司的技术外溢效应。东北各省应将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和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作为技术进步的重要来源。首先为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东北设立研发机构,需要我们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增强政策的可预见性、简化外来科研人员进入与留驻手续、降低房地产成本和其他商务运作成本、按照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特点设立研发园区,形成具有世界水平的研发集群。其次实现从“以市场换技术”到“以市场培育技术”的战略转移。我们应该选择技术路线尚未确定、有巨大市场前景的方向进行突破,并充分运用国内市场影响技术路线的选择,在技术革命中占据主动地位。主动地学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所带来地先进技术,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转向内资企业,把这种外生技术能力转变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内生技术能力
第二,加快培养适应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人才。东北地区来自日本、韩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众多。为提高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能力,必须对外资企业人员及涉外工作人员进行分对象、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培养,以提高其综合素质。特别要重视计算机、日语、韩语人才的培训。在抓好国内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选派业务骨干到引资重点国家和地区进行专项培训,学习、借鉴国外和其他地区引资、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同时,进一步吸引各种人才,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层次高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刘渝林,刘丙运.我国引进外甥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 .国际贸易问题,2006,(4):73-83.
[2]吴宪华,胡汉辉.交通设施、金融深化、制度变迁、人力资本与FDI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5,(10):91-96.
[3]张晓明,陈丽蔷.《外商在我国东北地区直接投资结构分析》,《统计研究》,2006 ,(11):13-14.
[4]陈继勇,《国际直接投资的新发展也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 年.
编辑/张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