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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4—2010年省际面板数据为样本,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并对比分析2008年所得税制改革前后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应,结果表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方面效果显著,在科技成果成果转化以及中小企业科技人员投入方面未实现预期效果。基于此,应优化中小型高新技术类企业科技人员费用扣除政策,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