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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实存Existenz黑格尔逻辑学“本质篇”的基本范畴,由本质到现象的过渡环节。“本质”进入“实存”,从而表现于外,就成为“现象”。在《哲学入门》中,“本质篇”的现象阶段的第一范畴是“物”,“实存”是属于“物”的第一环节(格3.124);《逻辑学》则相反,把“实存”作为“现象”阶段第一范畴,把“物”作为属于“实存”的环节(逻下.115—138);在《哲学全书》里,“实存”却被列在“现象”之前,本质经过“纯反思规定”、“实存”和“物”,从而超出自身,进到“现象”(小逻.24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