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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眶内容物剜除术治疗结膜恶性黑色素瘤的临床效果。
方法回顾性病例研究。对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在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眼科行眶内容物剜除术治疗结膜恶性黑色素瘤患者16例(16只眼)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16例患者年龄46~82岁,平均(68.94±10.54)岁。来源于原发性获得性黑色素细胞增多症(PAM)12例(12只眼),来源于色素痣或黑色素细胞瘤恶变4例(4只眼)。8例(8只眼)累及眼睑皮肤面,14例(14只眼)累及睑球结膜和穹窿结膜,1例(1只眼)局限于角膜缘。2例(2只眼)瘤体高度小于1 mm,7例(7只眼)瘤体高度在1~3 mm,7例(7只眼)瘤体高度大于3 mm。16例患者均经活检确诊为恶性黑色素瘤后,13例(13只眼)行眼眶内容物剜除术,3例(3只眼)行联合游离皮瓣移植术。所有病例S100、HMB45阳性。随访时间5~60个月,平均(39.56±23.15)个月。2例(12.5%)在术后半年和2年复发,再次行手术切除,其中1例(6.25%)全身转移死亡。
结论较大范围的结膜恶性黑色素瘤及时行眶内容物剜除术具有良好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