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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做法:一是规范流转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统一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让农村土地向村集体适度集中。二是选定经营人员。当地农民自愿提出经营申请,由村委会按照“吃苦耐劳、钻研技术、善于经营”的标准,选择本地专业农民和种田能手。三是确定适宜规模。根据当前农业生产力水平,参考种田与进城务工收入差距,将家庭农场规模确定为100~150亩,以保证家庭单位能基本独立完成。四是建立补贴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