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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近年城市设计编制、审批与运作不尽如人意,这既缘于各方面对城市设计的认识模糊,也由于缺乏全面的评价体系、城市设计成果的法律地位不明等。解决之路首先在于出台有关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管理通则,其次将城市设计导则纳入《成都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成为项目审批的依据,最后应建立城市设计的评价体系。通过成立研究小组对城市设计项目实施长期动态跟踪,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