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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标准缺失、责任主体缺位、学生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现实问题,2011年9月19日教育部在京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提出十二项措施,力求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这是教育部第一次专门就实习管理召开工作会议,反映了新形势下教育部对实习工作的关注与期待。如何富有成效地贯彻会议精神,值得每位职教人思考与探索。我们的思考是:从制度化设计入手,让中职实习工作规范、有效。
一、提高实习工作认识,增强内动力
教育部把提高认识作为十二项措施之首,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明确提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质量提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习工作的认识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通过实习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与敬业精神;增强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会合作、交流与沟通,有效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指出“通过边学习、边参加一些职业活动,进行自我验证和自我丰富,这种能力和资格在许多情况下是较容易获得的。这说明学校与工作之间各种可能的交替形式应占有更重要的位置”,中职的实习正是通过“学校与工作之间的交替”,让学生“学会做事”。
(二)进一步明确实习工作的地位
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指出:“要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1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教育部倡导的“三段式”教学模式即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时间已占整个教学三分之一的时间,没有有效的学生实习工作,中职教育质量根本无从谈起。
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的保证。以机械专业为例,学生在校所学习和掌握的是项目化的操作技能,操作技能的形成和掌握大多采用单件练习的方法获得,且练习过程中允许出错,所用的工、夹、量具等都是通用型的;而企业生产加工则不同,由于生产的产品不同,加工的形状、工艺要求等是不断变化的,多为批量生产、工序划分,工艺方法所使用的工、夹、量具都有其特殊性,最重要的是生产加工不能出错,个别尺寸的错误将造成整个工件的报废,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因此,企业的生产更强调工艺纪律,要求严格按工艺规程执行。而且生产现场的调度、质量检验制度、工序的生产进度等很多的管理制度也是毕业生应该了解和适应的,否则会给企业的生产和产品的质量带来影响。
实习是办学质量的全面检验。通过生产实习,可以有效检验学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可以全面检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生产实习,可以使学校专业教学与生产实际“零距离“接触,使教师了解、把握行业、专业实际,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习重要性还得到了毕业生的普遍认同,据艾瑞市场咨询根据智联招聘的资料整理显示,58%的职场新人认为实习比较重要,毕竟是职业生涯开始;还有25%的新人认为太重要了,尤其对于树立自信;只有12%的人认为实习不太重要,还有4%的人不清楚。可见,职场新人对实习重要性的认同还是占主要比例的。
(三)进一步清楚实习工作的发展方向
被誉为欧洲职教典范的德国,十分重视学生实践实习,其学生学习理论和实践的时间之比约为3∶7或2∶8,在其影响广泛的双元制模式下,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学生参加行业实习的管理、评估机制。不仅如此,他们又推出了以“学习领域改革”为核心的课程改革,强调内容的出发点是对所从事的职业有意义(学是为了做),学习的出发点是具体行为,进一步密切了专业学习与专业实习的关系。我们的近邻日本,2004年建立起了日本版的双元制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即学员一面在专门的职业教育机构学习理论知识,一面到企业进行实习。2006年他们又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以企业或用人单位为实施主体的新型培养模式,即“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为此还修订了《中小企业劳动力确保法》,确定国家对实施“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的中小企业及事业团体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推动它们致力于扩大青年技能人才的劳动就业机会,对实习工作的重视由此可见。
二、完善实习工作机制,增强保障力
十二项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一)进行顶层系统设计
国家层面上需要系统梳理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职业学校的学生要到企业实习实训;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出的“五个不得”等保护性管理原则;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的通知》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等,进一步系统设计有关职校生实习管理体制、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实习责任主体、实习过程管理、实习结果评价、实习责任问责等制度,使实习工作在宏观层面有章可依。
(二)制定地方性法律、规章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机遇期。今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要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实习工作也是如此,地方政府要根据国家层面的实习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地方性规章,一是保证国家相关实习管理制度的执行,二是对相关制度的缺失作必要补充,以进一步明确学生实习相关各方的责、权、利。
(三)完善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学校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学生实习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定完善学校实习管理制度,明确与规范实习过程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生活管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事故责任确定、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实习的全过程处处有规可循,时时有章可依。
三、制定实习工作标准,提高约束力
十二项措施中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标准和监督检查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实习标准,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
(一)制定指导性专业实习工作标准
在国家层面,依据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与《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研究制定指导性各专业学生实习标准,用以指导、规范实习工作。
(二)制定实施性《专业实习标准》
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企业协会,根据教学计划,参照教育部的指导性《专业实习标准》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结合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由低到高的原则,制定实施性专业实习标准,明确当地实践教学的最低要求,使其成为专业技能学习、训练、考核的基本标准,作为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估的基本依据。学校以此为依据制订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工作。
(三)制定实习工作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指出,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由专业组负责人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会同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制订,以明确实习的组织机构、实习时间、实习任务、实习内容、实习进度、实习场所、纪律要求。特别强调:
1.明确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实习工作人员的分工,明确职责与责任,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指导教师、实习考评小组成员等,确保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抓。
2.明确实习内容与进度。实习内容设计,要按照岗位生产模块的要求,实现多个专门化方向的优化组合,克服岗位单一化、单工序重复劳动的弊端,使学生能获得与企业发展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适度拓宽学生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学生从事多个岗位的综合职业能力。
3.明确实习单位。由学校专业办根据实习内容,对相关企业进行多方了解,细致考察,充分论证,选择好实习单位与合作企业。
四、细化实习管理,提高执行力
(一)做好实习动员
1.开好学生会。围绕实习计划的要求,召开学生会,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要就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开展以“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2.开好学生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实习的安排,理解实习工作,主动帮助学生做好思想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密切与班主任、带队指导教师的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签订实习合同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指出,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需明确:
1.实习内容与实习计划相对一致。要保证实习工作岗位与实习计划、所学专业的相对一致,以此克服用非所学、工学互不关联,尤其要克服企业借实习之名,使用廉价劳动力。
2.企业对学生实习所承担的责任。“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等。
3.学校、教师对实习的管理责任。学校“应当加强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学校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4.实习学生自身的责任。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负责制
1.全方位。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从学生的考勤到学生的考绩,从实习岗位的轮换到实习时间的调整,从学生的工作秩序到生活秩序,全方位、全天候管理。
2.多层次。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要通过建立班小组、宿管小组、学生自管小组等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能力的同时,做到事事了解、时时清楚。
3.多角度。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要注意从不同角度,了解把握实习的整体情况。要每周与实习单位领导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实习的总体情况;经常与实习指导的师傅交流,掌握学生的实习质量;要通过批阅学生实习周记,了解学生所思、所想,善于捕捉、发现潜在的问题。
五、强化实习工作考核,增强推动力
(一)有效进行实习评价改革
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评价策略,实习教学评价尽量与企业生产要求相一致,努力做到:
1.评价主体多元。以实习师傅评价为重点,结合指导教师评价、学生自评、班组互评及实习单位与学校的综合考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及实习单位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要尝试让学生自己设立标准来衡量实习成效,因为“当教师与学生拥有同样的权力去追求教学质量时,他们也第一次拥有了共同奋斗的确定目标”。
2.评价形式多样。可广泛采用观测、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面谈、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件制作、书面答卷等形式进行整体性、情境性和过程性评价。
3.评价内容多元。以工作质量与效益为重点,既关注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评价,又重视敬业精神、合作精神的评价;既关注执行厂规、厂纪的考核,又重视执行校规、校纪的考核;既关注与实习相关的考工、考级评价,又重视实习总结、毕业设计和答辩的考核,等等。总之,评价的内容要涵盖企业与学校的双重要求,注意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实行考核通报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10条指出: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校要依此建立较为完善的考核通报制度,做到“天天有考核,周周有交流,月月有通报,阶段有研讨”。所谓“天天有考核”即指导师傅与教师要填写实习单位的工作日志(相当于在校的班级日志),以此作为每位同学考核的第一手资料;“周周有交流”指导教师针对一周考核的情况及学生周记反映的情况召开学生会,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月月有通报”就是职能部门根据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指导教师周交流报告中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及后续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学生奖惩的重要依据;“阶段有研讨”就是针对实习过程中的问题,由实习主管部门牵头,召开实习相关人员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开展分析、研究,对问题举一反三,并形成相关意见与建议,送交各职能部门,用于各职能部门推进、深化教育、教学、实习改革。
(作者单位:江苏省句容中等专业学校)
一、提高实习工作认识,增强内动力
教育部把提高认识作为十二项措施之首,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明确提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质量提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习工作的认识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通过实习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与敬业精神;增强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会合作、交流与沟通,有效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指出“通过边学习、边参加一些职业活动,进行自我验证和自我丰富,这种能力和资格在许多情况下是较容易获得的。这说明学校与工作之间各种可能的交替形式应占有更重要的位置”,中职的实习正是通过“学校与工作之间的交替”,让学生“学会做事”。
(二)进一步明确实习工作的地位
实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指出:“要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1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教育部倡导的“三段式”教学模式即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时间已占整个教学三分之一的时间,没有有效的学生实习工作,中职教育质量根本无从谈起。
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的保证。以机械专业为例,学生在校所学习和掌握的是项目化的操作技能,操作技能的形成和掌握大多采用单件练习的方法获得,且练习过程中允许出错,所用的工、夹、量具等都是通用型的;而企业生产加工则不同,由于生产的产品不同,加工的形状、工艺要求等是不断变化的,多为批量生产、工序划分,工艺方法所使用的工、夹、量具都有其特殊性,最重要的是生产加工不能出错,个别尺寸的错误将造成整个工件的报废,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因此,企业的生产更强调工艺纪律,要求严格按工艺规程执行。而且生产现场的调度、质量检验制度、工序的生产进度等很多的管理制度也是毕业生应该了解和适应的,否则会给企业的生产和产品的质量带来影响。
实习是办学质量的全面检验。通过生产实习,可以有效检验学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可以全面检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通过生产实习,可以使学校专业教学与生产实际“零距离“接触,使教师了解、把握行业、专业实际,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习重要性还得到了毕业生的普遍认同,据艾瑞市场咨询根据智联招聘的资料整理显示,58%的职场新人认为实习比较重要,毕竟是职业生涯开始;还有25%的新人认为太重要了,尤其对于树立自信;只有12%的人认为实习不太重要,还有4%的人不清楚。可见,职场新人对实习重要性的认同还是占主要比例的。
(三)进一步清楚实习工作的发展方向
被誉为欧洲职教典范的德国,十分重视学生实践实习,其学生学习理论和实践的时间之比约为3∶7或2∶8,在其影响广泛的双元制模式下,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学生参加行业实习的管理、评估机制。不仅如此,他们又推出了以“学习领域改革”为核心的课程改革,强调内容的出发点是对所从事的职业有意义(学是为了做),学习的出发点是具体行为,进一步密切了专业学习与专业实习的关系。我们的近邻日本,2004年建立起了日本版的双元制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即学员一面在专门的职业教育机构学习理论知识,一面到企业进行实习。2006年他们又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以企业或用人单位为实施主体的新型培养模式,即“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为此还修订了《中小企业劳动力确保法》,确定国家对实施“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的中小企业及事业团体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推动它们致力于扩大青年技能人才的劳动就业机会,对实习工作的重视由此可见。
二、完善实习工作机制,增强保障力
十二项措施中明确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一)进行顶层系统设计
国家层面上需要系统梳理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职业学校的学生要到企业实习实训;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出的“五个不得”等保护性管理原则;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的通知》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等,进一步系统设计有关职校生实习管理体制、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实习责任主体、实习过程管理、实习结果评价、实习责任问责等制度,使实习工作在宏观层面有章可依。
(二)制定地方性法律、规章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机遇期。今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要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实习工作也是如此,地方政府要根据国家层面的实习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地方性规章,一是保证国家相关实习管理制度的执行,二是对相关制度的缺失作必要补充,以进一步明确学生实习相关各方的责、权、利。
(三)完善学校实习管理制度
学校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学生实习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定完善学校实习管理制度,明确与规范实习过程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生活管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事故责任确定、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实习的全过程处处有规可循,时时有章可依。
三、制定实习工作标准,提高约束力
十二项措施中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标准和监督检查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实习标准,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
(一)制定指导性专业实习工作标准
在国家层面,依据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与《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研究制定指导性各专业学生实习标准,用以指导、规范实习工作。
(二)制定实施性《专业实习标准》
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企业协会,根据教学计划,参照教育部的指导性《专业实习标准》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结合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由低到高的原则,制定实施性专业实习标准,明确当地实践教学的最低要求,使其成为专业技能学习、训练、考核的基本标准,作为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估的基本依据。学校以此为依据制订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工作。
(三)制定实习工作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指出,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由专业组负责人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会同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制订,以明确实习的组织机构、实习时间、实习任务、实习内容、实习进度、实习场所、纪律要求。特别强调:
1.明确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实习工作人员的分工,明确职责与责任,包括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指导教师、实习考评小组成员等,确保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抓。
2.明确实习内容与进度。实习内容设计,要按照岗位生产模块的要求,实现多个专门化方向的优化组合,克服岗位单一化、单工序重复劳动的弊端,使学生能获得与企业发展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适度拓宽学生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学生从事多个岗位的综合职业能力。
3.明确实习单位。由学校专业办根据实习内容,对相关企业进行多方了解,细致考察,充分论证,选择好实习单位与合作企业。
四、细化实习管理,提高执行力
(一)做好实习动员
1.开好学生会。围绕实习计划的要求,召开学生会,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要就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开展以“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2.开好学生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实习的安排,理解实习工作,主动帮助学生做好思想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密切与班主任、带队指导教师的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签订实习合同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指出,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需明确:
1.实习内容与实习计划相对一致。要保证实习工作岗位与实习计划、所学专业的相对一致,以此克服用非所学、工学互不关联,尤其要克服企业借实习之名,使用廉价劳动力。
2.企业对学生实习所承担的责任。“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等。
3.学校、教师对实习的管理责任。学校“应当加强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学校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4.实习学生自身的责任。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学生实习考核的成绩应当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负责制
1.全方位。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从学生的考勤到学生的考绩,从实习岗位的轮换到实习时间的调整,从学生的工作秩序到生活秩序,全方位、全天候管理。
2.多层次。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要通过建立班小组、宿管小组、学生自管小组等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能力的同时,做到事事了解、时时清楚。
3.多角度。班主任或带队指导教师要注意从不同角度,了解把握实习的整体情况。要每周与实习单位领导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实习的总体情况;经常与实习指导的师傅交流,掌握学生的实习质量;要通过批阅学生实习周记,了解学生所思、所想,善于捕捉、发现潜在的问题。
五、强化实习工作考核,增强推动力
(一)有效进行实习评价改革
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评价策略,实习教学评价尽量与企业生产要求相一致,努力做到:
1.评价主体多元。以实习师傅评价为重点,结合指导教师评价、学生自评、班组互评及实习单位与学校的综合考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及实习单位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要尝试让学生自己设立标准来衡量实习成效,因为“当教师与学生拥有同样的权力去追求教学质量时,他们也第一次拥有了共同奋斗的确定目标”。
2.评价形式多样。可广泛采用观测、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面谈、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件制作、书面答卷等形式进行整体性、情境性和过程性评价。
3.评价内容多元。以工作质量与效益为重点,既关注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评价,又重视敬业精神、合作精神的评价;既关注执行厂规、厂纪的考核,又重视执行校规、校纪的考核;既关注与实习相关的考工、考级评价,又重视实习总结、毕业设计和答辩的考核,等等。总之,评价的内容要涵盖企业与学校的双重要求,注意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实行考核通报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10条指出: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校要依此建立较为完善的考核通报制度,做到“天天有考核,周周有交流,月月有通报,阶段有研讨”。所谓“天天有考核”即指导师傅与教师要填写实习单位的工作日志(相当于在校的班级日志),以此作为每位同学考核的第一手资料;“周周有交流”指导教师针对一周考核的情况及学生周记反映的情况召开学生会,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月月有通报”就是职能部门根据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指导教师周交流报告中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及后续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学生奖惩的重要依据;“阶段有研讨”就是针对实习过程中的问题,由实习主管部门牵头,召开实习相关人员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开展分析、研究,对问题举一反三,并形成相关意见与建议,送交各职能部门,用于各职能部门推进、深化教育、教学、实习改革。
(作者单位:江苏省句容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