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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色列国防军中,空军是最重要的军种。为了保持一支强大的空军,以色列不仅将最好的人员选拔到空军,而且还为空军采购最好的装备,以对周边阿拉伯国家形成技术优势。正因如此,以色列空军不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口美制F-15“鹰”式战斗机的空中力量,而且还是世界上除美国空军以外唯一使用过F-15所有改型的空军。
从法国货转为美国货
以色列空军从创建到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时,装备的主战飞机基本都是法国货。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以色列空军在三次中东战争中表现异常出色,使法制战机在与阿拉伯国家空军装备的苏制米格机对抗中完全占据了上风,这就相当于给法国战机做了活广告,使得法国的“神秘”IV、“幻影”III等战斗机成了国家军火市场上的抢手货。
但是在1967年6月8日,也就是以色列空军用法制战斗机对埃及、叙利亚、约旦等阿拉伯国家实施先发制人打击的第三天,法国总统夏尔·戴高乐突然宣布对以色列实施武器禁运。此举令以色列举国震惊,因为其所有国防装备都是建立在法制战机的基础上,尽管以色列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取得完胜,但其空军仍然损失了近25%的战斗机,因此法国的武器禁运令使得以色列空军面临着损失难以补充、后续无机可用的窘迫境地。
不过,幸运之神再度护佑了以色列。就在法国对以色列做出釜底抽薪之举不久,美国却紧忙补上了缺。时任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不仅允许美国公司向以色列出售防御性武器(如“霍克”防空导弹的电池),还批准麦道公司向以色列空军提供32架F-E“鬼怪”Ⅱ战斗机和48架A-4H“天鹰”攻击机,以取代法制“飓风”和“神秘”等战斗机。许多以色列空军飞行员对此欢呼雀跃,因为他们都很清楚,美制战机在雷达、发动机等关键设备明显高出法式战机。但是,美国人的“雪中送炭”可是别有用心的,就是让以色列从此完全倒向自己一边,充当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一个得力帮手。也就是说,以色列空军在从法制装备转向美制装备的那一刻起,整个以色列就被绑上了美国的战车,不得不在后来的岁月里想方设法满足美国的外交需求。
为制服“狐蝠”而选择“鹰”
1969年,以色列国防部长指示空军为本国下一代战机做出规划,以取代现役制空战斗机。时任以色列空军司令的本尼-佩雷德组建了“现代化小组”,专门对下一代主力战斗机进行选型评估。但就在“现代化小组”认真工作之际,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又走到战争边缘。由于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惨败,埃及总统纳塞尔公开宣称:“战争中失去的,要用战争再夺回来。”随后,他的强硬立场在阿拉伯领导人喀土穆峰会上得到确认,与会首脑一致发表了“三不”原则,即不承认以色列,不与以色列谈判,不与以色列结束战争。
对大多数阿拉伯国家来说,第三次中东战争带给他们的最大教训是尽量避免与以色列空军在空中交战,而是要另辟蹊径,寻求取得“以地制空”的优势。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埃及于1968年成立了防空军-部队,利用苏联提供的“萨姆”防空导弹以及23、37毫米高射炮组成密集火力,再配合新引进的米格-21MF战斗机,并通过地面雷达站的指引来抵消以色列的空中优势。
从1969年3月开始,埃及总统纳塞尔发动了针对以色列的“消耗战”。但以色列空军轻而易举地粉碎了埃及人精心构建的防空体系,并于1970年初派出战机跨过苏伊士运河奔袭160公里,对埃及纵深防空阵地进行毁灭性打击。自此,以色列战机可以毫无威胁地打击埃及任何目标。在纳塞尔看来,如何拦截以色列战机已成为战局的关键。为此,他于1970年1月底紧急访问莫斯科,并劝说其苏联盟友:“唯一避免埃及再次遭到毁灭性打击的办法就是苏联进行直接的武装干涉。此时,埃及国内已有约1500名苏联顾问。埃军每个团都至少有1名苏联顾问——他们其中有不少也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阵亡。
在纳塞尔要求下,苏联决定将这些顾问单独编成一支防空师,为其配备了高炮、雷达、“萨姆”-2/3防空导弹及通信指挥系统,甚至还配有一支建制完整的米格-21独立旅。该师最初的任务是负责亚历山大港、开罗及阿斯旺大坝的防空任务。但随着埃及防空部队节节败退,该师后来也投入到同以色列争夺苏伊士运河以西制空权的战斗。苏联顾问的直接参战显然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到1970年8月,以色列已有多架昂贵的美制F-4E战斗机被击落。
谈到这些胜利,不能不提到苏联支援给埃及的米格-25R“狐蝠”战斗/侦察机,该机时速可达2.8马赫,是当时以色列空军装备的任何战斗机都无法企及的。为了应对米格-25R的威胁,以色列起初希望与美国共同开发F-4X战斗机(还包括衍生的高速侦察型),但美国空军因该项目与正处于紧要关头的F-15战斗机(该机由麦道公司研制,最初的目的与F-4X一样,也是为了对抗米格-25)项目在经费上发生了冲突,于是砍掉了F-4X项目,而以色列空军也只好将目光聚焦在刚刚破壳而出的“鹰”身上。
由于以往美国每卖给以色列一款新型战机,都必须在本国空军装备该机大约8年后,因此以色列想买到F-15最快也得到上世纪80年代初。于是,以色列国内有人提出以国产“幼狮”战斗机为基础,开发类似F-15的未来高档制空战斗机,但以空军的“现代化小组”予以反对,认为与其浪费大量时间研制,不如尽全力引进美国空军的F-15或美国海军的F-14“雄猫”战斗机,其中F-14已在1972年投入美国海军现役。为此,以色列空军司令本尼·佩雷德亲率军购代表团,于1972年8月抵达美国,对两种战机进行考察。
1973年10月4日,以色列总参谋部召开秘密会议,专门研究获取下一代战机的可行性方案。两天后,埃及与叙利亚对以色列发动突然袭击,拉开了为期19天的第四次中东战争的序幕。而正是这场战争将以色列下一代战机的装备时间提前了至少8年。
在1967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空军在地面和空中共击毁击落阿拉伯国家战机452架,自己仅损失46架,战损比高达10:1;但到了第四次战争期间,以色列空军和对手的战损比急剧降至4:1(以色列空军在空战中击落阿拉伯战机433架,自己则被对方防空导弹击落了109架)。导致以阿战损比急剧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以色列空军对阿拉伯人的威慑已大不如前,因为苏联提供的地面防空网不仅先进而且绵密,使阿拉伯人的信心大增;二是阿拉伯国家同时从苏联和法国获得的米格-21MF和“幻影”V战斗机性能先进,与以军战机相比在技术上差距很小。有鉴于此,以色列军政高层在第四次中东战争结束后一致认为,要想重新将以阿空军之间的战损比拉大,继续保持对阿拉伯国家的空中威慑能力,必须在当下引进F-15或F-14战斗机。 巧的是,此刻美国刚好欠以色列一个人情——在第四次中东战争的最后阶段,以军已反攻到埃及首都开罗郊区,包围了埃军最精锐的第3军团。为挽救败局,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呼吁美国出面斡旋,而美国也想借机掌握中东事务主导权。于是,美国和以色列达成幕后交易,以军给埃及第3军团放开一条生路,美国则承诺向以色列提供最新型的武器作为回报,这其中就包括比F-4E更先进的战斗机。急于重建对阿拉伯空军技术优势的以色列空军抓住美国要还人情的机会,迅速向美国开出引进50架新型战斗机的要求。至于机型,将在F-15和F-14之间做出选择。
1974年9月,以色列向美国派出一支包括空军、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IAI)试飞员、机械师在内的庞大代表团,他们的任务很具体,就是找出最能满足以色列空军需要的“超级战机”。而就在以色列代表团抵达美国前,当时与以色列同为美国盟友的伊朗已为其空军选购了F-14,因为美国官方给出的试验数据证明:F-15在空战方面根本不是F-14的对手。
但是美国人的试验和伊朗的选择并不能对以色列空军的选型产生多大影响,因为以色列空军坚信“眼见为实”,必须经过自己亲自评估之后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为了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以色列特意为代表团选派了空军精英:团长阿隆·阿拉德(前F-4E战机飞行员)和3名试飞员——以色列·巴哈拉夫(驾驶过“幻影”III)、欧姆雷·奥菲克(前F-4E战机飞行员)和阿沙夫·本-努(以色列国产“幼狮”战斗机飞行员)。他们四个人加在一块的空战战绩达到24架,其中巴哈拉夫和本-努还是王牌飞行员,分别击落12架和5架敌机。此外,代表团里还有IAI公司业务主管摩西·科雷特,后来他当上了IAI的总裁和首席执行官(1985~2006年)。
以色列代表团主要从三个方面对F-14和F-15进行对比测试:是否能迅速取得战场制空权;是否能完成对不同类型空中目标(从低空慢速的直升机,到高空高速的米格-25,乃至携带远程空地导弹的图-16轰炸机)的拦截;是否能遂行对以色列攻击机编队的远程护航。这三个方面都是以色列从历次中东战争中汲取的重要经验。
尽管F-15和F-14同属战后第三代战斗机,但两者设计理念完全不同:F-15主要被美国空军用于空中格斗(也能进行中距拦截),强调机动性能,单座(F-15的双座型主要用于飞行训练);而F-14主要是用在美国海军航母上执行远程拦截任务,结构和机载设备都很复杂,双座。因此,F-15看起来似乎更符合以色列空军的要求。另外,价格也是考虑因素,F-14比F-15贵出不少,以色列代表团还得掂量日后部队能否用得起。
以色列代表团向美方提出搞一场F-14和F-15的异型机对抗,真刀真枪地比较两者优劣。但美国只同意安排F-15与A-4、F-4的空中对抗。对抗安排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麦道公司试验场内进行。美以飞行员驾驶双座F-15试验机(其中以色列人坐在前排主驾驶位置,另一名美国飞行员则坐在后排教练驾驶位置),而代表团成员奥菲克则以F-4扮演苏制米格-25。结果,F-15轻松地将F-4“击落”。对抗结束后,以色列代表团对F-15的表现非常满意,尤其对F-15的推重比印象深刻,同时F-15均衡的武器系统也受到赞扬。此后不久,以色列代表团又在米拉马航空站对F-14进行了测试。但其目的不是对两种战机进行性能上的对等比较,而是要找出F-15与F-14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据参加测评的以色列代表团成员本-努回忆:“我头一次操纵F-15飞行仅仅是试驾驶,第二次才是空战模拟飞行,期间进行了两次不同条件下的空战试验。总的来说,那两次空战试验给我印象都很真实。第一个试验是模拟在超视距范围外,F-15发射半主动雷达制导导弹击落敌机。第二个试验则是模拟在视距范围内用红外制导格斗导弹和机炮消灭敌机。我对两次试验都很满意,均顺利击落了假想敌。坦白的说,F-15揭示了新一代空战理念,它的加速性能与机动性能无可挑剔。”相比之下,F-14的表现则让本-努感到失望。在他评估F-14时,美国海军飞行员曾告诉他,重型的F-14即使在近距格斗时也完全能媲美轻型的A-4。可是,本-努操纵A-4与F-14对抗的感觉是:“F-14就像一头蛮牛,配不上‘顶尖战机’的头衔。”他认为,A-4在视距范围内的格斗能力高于F-14。他的结论是:“F-14缺乏推力,且机体构造比较复杂,不易操控。每当F-14实施高过载或高迎角机动时,机身甚至会出现抖动的情况。在交换异种机型对抗中,我驾驶F-14对阵美国海军飞行员驾驶的A-4,虽然我最终赢得胜利,但我很难相信F-14在空中格斗方面会比A-4更厉害,当然更不用说超过F-15了。”
而以色列代表团团长巴哈拉夫则在F-15与F-14对比测评报告中写到:“F-4或A-4完全无法与F-15、F-14较量。当我们驾驶F-15对抗F-4时,我们明显发现驾驶‘高级战机’的优越感。F-15无论在推重比还是转弯速率上都远胜F-4。我们完全被F-15倾倒了。”该报告全面肯定了F-15作为下一代战斗机的可行性,认为F-15在发动机推重比、近程空中格斗以及武器系统可靠性方面都要强于F-14,而且该机还有巨大的后需改进潜力。尽管F-14在远程拦截多目标能力上比F-15具有优势,但这一性能并不符合以色列预想的空战模式。更重要的是,F-14在价格上是无法接受的,特别是在后期服役及维护费用上,F-14也比F-15贵得多。根据计算,以色列购买50架F-14需花费8.7亿美元,而购买相同数量的F-15仅需6.28亿美元。F-14飞行1小时所需直接费用为1689美元,而F-15则为1073美元。由此可见,即使从“买得起,用得起”方面考虑,F-15也将是以色列空军的最佳选择。
“和平之狐”计划
虽然以色列代表团通过实地考察,一致认为以色列空军应该购买F-15作为新一代战斗机。但是要想让“鹰”真的飞入以色列空军,还有不少的工作要做,尤其是要说服那些对采购F-15持质疑态度的人。在经过第四次中东战争的消耗后,以色列经济有好几年都处于衰退状况,所以国内好多人质疑是否有必要为空军购买如此昂贵的战斗机。他们的理由很简单,虽然制空权是以色列对阿拉伯世界享有的唯一优势,但制空权并没有帮助以色列挡住阿拉伯人的进攻,因此再花一大笔钱购买更先进的战斗机作用也不是太大。
而要说服质疑者,就必须先说服那些位高权重的质疑者,进而将他们变成自己的支持者。为此,巴哈拉夫(回国后,被任命为以色列空军装备部长)和老上级本尼·佩雷德一道去见国防部长佩雷斯,劝说其支持购买F-15。巴哈拉夫着重介 绍了F-15对于以军现役F-4战机的优势所在,特别是F-15拥有F-4根本不敢想的“下视下射”能力。但佩雷斯似乎对此兴趣不大,他反问:“如果让F-4从国内起飞,到也门的曼德海峡执行任务并顺利返回,不用空中加油能做到吗?”巴哈拉夫回答:“不能。”“那么F-15呢?”“可以,但我需要仔细研究,才能给出更精确的数据。”但佩雷斯只给了巴哈拉夫两周时间去做可行性研究。很快,巴哈拉夫带着一张地图来到国防部,将结论汇报给部长:F-15可以携带两枚炸弹前往曼德海峡执行任务,且不需要空中加油。出乎意料,仅凭这一点就触动了思维缜密的佩雷斯,进而使他出马说服以色列政府去购买这种技术性能优异的战斗机。
1974年12月,美国正式宣布向以色列出售10架F-15A战斗机,项目代号为“和平之狐”。从1975年底起,F-15以每月2架的速度交付给以色列。不过,美国有言在先,交付战机的速度还要取决于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政治形势。1975年,埃及与以色列第二阶段停火协议陷入僵局,为压服态度强硬的以色列,美国总统福特突然暂停向以色列交付F-15A,直到1975年9月4日埃以第二阶段停火协议最终签署,才重启交机流程。
数周后,美以达成价值6.25亿美元的追加购机合同,美国同意再向以色列提供15架F-15战斗机,并提出为加快交付进程,希望加进去相当数量的F-15A FSD简化版战机。以色列政府对此很不情愿,但又怕美国借机停售战机,只好与美国达成妥协:1976年底前,美国将向以色列交付4架F-15A FSD;从1977年开始,麦道公司向以色列交付9架F-15A和两架TF-15A(1978年被赋予正式编号F-15B)战斗教练机。
需要说明的是,在以色列强烈要求下,美国对出售给以色列空军的F-15火控软件系统进行了修改,使F-15能够使用以色列国产“怪蛇”3型格斗空空导弹。以色列之所以如此强烈要求,是因为以色列空军认为“怪蛇”3的技术性能超过了美国提供的AIM-9L“响尾蛇”格斗空空导弹。
到美国驯“鹰”
为配合接收F-15战斗机,以色列在1976年7月派了5位优秀飞行员前往美国受训。带队的队长埃坦·本-埃利亚胡是1964年毕业于以色列空军飞行学院第44期培训班的高才生,他先后驾驶过法制“飓风”MD450、“幻影”IIIC和美制F-4E“鬼怪”Ⅱ战斗机,并在美国空军战斗机武器学校深造过。作为一名出色的飞行员和指挥员,本-埃利亚胡被以空军指定为新的F-15战斗中队筹建组组长,后来担任以色列空军第一个F-15中队的指挥官。除了本-埃利亚胡外,其他赴美国受训的4名飞行员分别是:
本尼·京克尔,1967年毕业于以色列飞行学院第53期培训班,曾在当年中东“六日战争”中驾驶法制富加-750初级教练机。之后,他相继改飞法制“飓风”、“神秘”,美制F-4和A-4等不同战机,掌握新机型的能力相当出色。
摩西·梅尼克,1967年毕业于以色列飞行学校第54期培训班,曾先后驾驶过A-4攻击机和F-4E战斗机,有极为丰富的美式战机操作经验。
约尔·费尔德绍,曾驾驶过英国“流星”、法国“幻影”IIIC以及美国F-4战斗机。
沙乌勤:西蒙,有丰富的F-4战斗机操作经验。
负责培训的美国空军先是将这5位以色列飞行员安排到得克萨斯州兰多夫基地参加新式战机转训班,集中进行“高阶模拟飞行器”培训,之后才送到亚利桑那州的卢克基地进行F-15实机培训。
1976年9月30日,受训的以色列飞行员首次单独驾驶F-15升空,并作为美国第555战斗训练中队第76期学员完成了F-15的训练课程。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参观了圣路易斯的麦道公司车间,以便更深入地了解F-15的性能特点。
就在本-埃利亚胡等5人在美受训之际,以色列空军又选派了阿弗内·纳沃、尤勒姆·佩雷德、阿历克斯·甘、拉姆·克勒和盖·戈兰等5人组成第二批受训学员踏上赴美之旅。尤勒姆·佩雷德回忆起那段经历时说到:“我的父亲,也就是当时的以色列空军司令,深信一名好的飞行员要想达到驾驭新机,必须先做到熟练操作模拟飞行器。他经常回忆起30年前自己在英国学习驾驶喷气机的情景,那时候英国人要看到他完全精通模拟飞行器的仪表后才开始下面的课程。同样,我们在美国也接受同样的待遇。”
美国“鹰”来了
随着首批5名飞行员在美国结业,美以决定在1976年第三季度实施“雪糕”行动,由麦道公司试飞员和以空军飞行员共同驾驶4架崭新的F-15A FSD战斗机回国。这4架F-15原定抵达时间是1976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时,按照惯例,届时会有一个隆重的官方庆祝活动。不巧的是,从当地时间星期五中午一直到星期六晚上都是犹太教安息日,而这4架战机从美国飞往以色列途中至少需要两次加油,即使将路程压到最短,它们抵达后的庆祝活动也不可避免地与安息日发生冲突。更要命的是,这4架F-15从美国起飞后就再没有和以色列空军联系过,当以军终于与他们实现无线电通话后,其中3架F-15还需45分钟才能抵达以色列的塔尔罗夫空军基地——另一架F-15因机械故障而中途迫降意大利。
如此看来,F-15欢迎仪式将不可避免地与安息日冲突,这导致一大批原计划出席的嘉宾匆忙离场。但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仍坚持留在塔尔罗夫。在欢迎仪式上,以色列国防军参谋长莫德查·古尔正式宣布成立第一个F-15作战单位一第133“双尾翼”战斗机中队。他还兴奋地指出:“拥有F-15的以色列国防军已今非昔比了!拥有F-15的以色列再也不是昨天的以色列了!”古尔的发言很有预见性,但也很有讽刺意味。就在庆祝活动结束第二天,以色列全国宗教党宣布退出工党联合政府,它在声明中指出:“我们永远不会支持一个如此不尊重安息日传统的政府。”失去全国宗教党的支持,工党联合政府当即倒台。1977年,以色列右翼利库德集团赢得大选,从而结束了工党政府对以色列长达29年的统治。古尔自嘲地说:“工党下台,可以看作F-15为以色列作出的第一笔‘贡献’。”
抛开政治影响不论,F-15的到来的确振奋了以色列民心士气。为此,以色列新总理梅纳赫姆·沃尔福维奇·贝京亲自为F-15选定了一个响亮的希伯来名字——“隼”。而在F-15抵达塔尔罗夫48小时后,本-埃利亚胡就成为在以色列本土驾驶F-15的第—人。他驾驶着F-15战斗机在塔尔罗夫基地上空完成了多个科目飞行,使在场的所有人都热血沸腾。在他降落后不久,基地指挥官兰·罗南和以空军首席试飞员伊扎克·杰夫·皮尔也都迫不及待地登机体验。
同几乎所有新型战机一样,F-15在服役初期也经常出现一些技术故障,如漏油、发动机重启系统不稳定等,但随着以色列地勤人员对它的维护越来越熟练,这些问题也就逐渐消失了。
按照以色列空军的标准训练课程,每一名飞行员都要定期进行长达4个月的“战机转型课程培训”。训练结束后,飞行员被安排到相应中队实习。不管是谁,处在实习阶段的飞行员(即便是战功卓著的王牌飞行员)被称为“菜鸟”,他们大多参与较简单的新机型训练任务,直到完全熟练后才转入正规训练。换句话说,面对新机型服役所提供的机会,新老飞行员实际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谁能脱颖而出,就看个人能耐大小了。
为鼓励埃及与以色列媾和,进一步瓦解温和的阿拉伯国家的反以决心,美国总统卡特于1978年2月14日宣布一揽子军售提案,同意向埃及出售50架F-4E战斗机,向沙特阿拉伯出售60架F-15战斗机。作为平衡,卡特还同意启动“和平之狐”第二阶段销售,向以色列提供15架F-15,并额外出售75架F-16战斗机。1978年5月16日,这份提案在美国国会通过。1979年3月,埃及与以色列正式签订和平协议。
第二批交付以色列的F-15包括9架F-15C单座战斗机和6架F-15D双座战斗教练机,总价值为2.83亿美元。作为F-15A/B的改进型号,F-15C/D不仅增加了保形油箱,而且还对机载航电系统进行了大幅改进。在以色列引进的第一批F-15中,只有8%是双座机,而新出售的F-15中,双座机的数量已占到总数的40%,这意味着以色列空军决心实现战斗机的远程打击和精确制导能力。到1981年8月,第二批15架F-15C/D战机交付完毕。
从法国货转为美国货
以色列空军从创建到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时,装备的主战飞机基本都是法国货。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以色列空军在三次中东战争中表现异常出色,使法制战机在与阿拉伯国家空军装备的苏制米格机对抗中完全占据了上风,这就相当于给法国战机做了活广告,使得法国的“神秘”IV、“幻影”III等战斗机成了国家军火市场上的抢手货。
但是在1967年6月8日,也就是以色列空军用法制战斗机对埃及、叙利亚、约旦等阿拉伯国家实施先发制人打击的第三天,法国总统夏尔·戴高乐突然宣布对以色列实施武器禁运。此举令以色列举国震惊,因为其所有国防装备都是建立在法制战机的基础上,尽管以色列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取得完胜,但其空军仍然损失了近25%的战斗机,因此法国的武器禁运令使得以色列空军面临着损失难以补充、后续无机可用的窘迫境地。
不过,幸运之神再度护佑了以色列。就在法国对以色列做出釜底抽薪之举不久,美国却紧忙补上了缺。时任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不仅允许美国公司向以色列出售防御性武器(如“霍克”防空导弹的电池),还批准麦道公司向以色列空军提供32架F-E“鬼怪”Ⅱ战斗机和48架A-4H“天鹰”攻击机,以取代法制“飓风”和“神秘”等战斗机。许多以色列空军飞行员对此欢呼雀跃,因为他们都很清楚,美制战机在雷达、发动机等关键设备明显高出法式战机。但是,美国人的“雪中送炭”可是别有用心的,就是让以色列从此完全倒向自己一边,充当美国在中东地区的一个得力帮手。也就是说,以色列空军在从法制装备转向美制装备的那一刻起,整个以色列就被绑上了美国的战车,不得不在后来的岁月里想方设法满足美国的外交需求。
为制服“狐蝠”而选择“鹰”
1969年,以色列国防部长指示空军为本国下一代战机做出规划,以取代现役制空战斗机。时任以色列空军司令的本尼-佩雷德组建了“现代化小组”,专门对下一代主力战斗机进行选型评估。但就在“现代化小组”认真工作之际,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又走到战争边缘。由于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惨败,埃及总统纳塞尔公开宣称:“战争中失去的,要用战争再夺回来。”随后,他的强硬立场在阿拉伯领导人喀土穆峰会上得到确认,与会首脑一致发表了“三不”原则,即不承认以色列,不与以色列谈判,不与以色列结束战争。
对大多数阿拉伯国家来说,第三次中东战争带给他们的最大教训是尽量避免与以色列空军在空中交战,而是要另辟蹊径,寻求取得“以地制空”的优势。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埃及于1968年成立了防空军-部队,利用苏联提供的“萨姆”防空导弹以及23、37毫米高射炮组成密集火力,再配合新引进的米格-21MF战斗机,并通过地面雷达站的指引来抵消以色列的空中优势。
从1969年3月开始,埃及总统纳塞尔发动了针对以色列的“消耗战”。但以色列空军轻而易举地粉碎了埃及人精心构建的防空体系,并于1970年初派出战机跨过苏伊士运河奔袭160公里,对埃及纵深防空阵地进行毁灭性打击。自此,以色列战机可以毫无威胁地打击埃及任何目标。在纳塞尔看来,如何拦截以色列战机已成为战局的关键。为此,他于1970年1月底紧急访问莫斯科,并劝说其苏联盟友:“唯一避免埃及再次遭到毁灭性打击的办法就是苏联进行直接的武装干涉。此时,埃及国内已有约1500名苏联顾问。埃军每个团都至少有1名苏联顾问——他们其中有不少也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阵亡。
在纳塞尔要求下,苏联决定将这些顾问单独编成一支防空师,为其配备了高炮、雷达、“萨姆”-2/3防空导弹及通信指挥系统,甚至还配有一支建制完整的米格-21独立旅。该师最初的任务是负责亚历山大港、开罗及阿斯旺大坝的防空任务。但随着埃及防空部队节节败退,该师后来也投入到同以色列争夺苏伊士运河以西制空权的战斗。苏联顾问的直接参战显然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到1970年8月,以色列已有多架昂贵的美制F-4E战斗机被击落。
谈到这些胜利,不能不提到苏联支援给埃及的米格-25R“狐蝠”战斗/侦察机,该机时速可达2.8马赫,是当时以色列空军装备的任何战斗机都无法企及的。为了应对米格-25R的威胁,以色列起初希望与美国共同开发F-4X战斗机(还包括衍生的高速侦察型),但美国空军因该项目与正处于紧要关头的F-15战斗机(该机由麦道公司研制,最初的目的与F-4X一样,也是为了对抗米格-25)项目在经费上发生了冲突,于是砍掉了F-4X项目,而以色列空军也只好将目光聚焦在刚刚破壳而出的“鹰”身上。
由于以往美国每卖给以色列一款新型战机,都必须在本国空军装备该机大约8年后,因此以色列想买到F-15最快也得到上世纪80年代初。于是,以色列国内有人提出以国产“幼狮”战斗机为基础,开发类似F-15的未来高档制空战斗机,但以空军的“现代化小组”予以反对,认为与其浪费大量时间研制,不如尽全力引进美国空军的F-15或美国海军的F-14“雄猫”战斗机,其中F-14已在1972年投入美国海军现役。为此,以色列空军司令本尼·佩雷德亲率军购代表团,于1972年8月抵达美国,对两种战机进行考察。
1973年10月4日,以色列总参谋部召开秘密会议,专门研究获取下一代战机的可行性方案。两天后,埃及与叙利亚对以色列发动突然袭击,拉开了为期19天的第四次中东战争的序幕。而正是这场战争将以色列下一代战机的装备时间提前了至少8年。
在1967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空军在地面和空中共击毁击落阿拉伯国家战机452架,自己仅损失46架,战损比高达10:1;但到了第四次战争期间,以色列空军和对手的战损比急剧降至4:1(以色列空军在空战中击落阿拉伯战机433架,自己则被对方防空导弹击落了109架)。导致以阿战损比急剧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以色列空军对阿拉伯人的威慑已大不如前,因为苏联提供的地面防空网不仅先进而且绵密,使阿拉伯人的信心大增;二是阿拉伯国家同时从苏联和法国获得的米格-21MF和“幻影”V战斗机性能先进,与以军战机相比在技术上差距很小。有鉴于此,以色列军政高层在第四次中东战争结束后一致认为,要想重新将以阿空军之间的战损比拉大,继续保持对阿拉伯国家的空中威慑能力,必须在当下引进F-15或F-14战斗机。 巧的是,此刻美国刚好欠以色列一个人情——在第四次中东战争的最后阶段,以军已反攻到埃及首都开罗郊区,包围了埃军最精锐的第3军团。为挽救败局,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呼吁美国出面斡旋,而美国也想借机掌握中东事务主导权。于是,美国和以色列达成幕后交易,以军给埃及第3军团放开一条生路,美国则承诺向以色列提供最新型的武器作为回报,这其中就包括比F-4E更先进的战斗机。急于重建对阿拉伯空军技术优势的以色列空军抓住美国要还人情的机会,迅速向美国开出引进50架新型战斗机的要求。至于机型,将在F-15和F-14之间做出选择。
1974年9月,以色列向美国派出一支包括空军、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IAI)试飞员、机械师在内的庞大代表团,他们的任务很具体,就是找出最能满足以色列空军需要的“超级战机”。而就在以色列代表团抵达美国前,当时与以色列同为美国盟友的伊朗已为其空军选购了F-14,因为美国官方给出的试验数据证明:F-15在空战方面根本不是F-14的对手。
但是美国人的试验和伊朗的选择并不能对以色列空军的选型产生多大影响,因为以色列空军坚信“眼见为实”,必须经过自己亲自评估之后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为了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以色列特意为代表团选派了空军精英:团长阿隆·阿拉德(前F-4E战机飞行员)和3名试飞员——以色列·巴哈拉夫(驾驶过“幻影”III)、欧姆雷·奥菲克(前F-4E战机飞行员)和阿沙夫·本-努(以色列国产“幼狮”战斗机飞行员)。他们四个人加在一块的空战战绩达到24架,其中巴哈拉夫和本-努还是王牌飞行员,分别击落12架和5架敌机。此外,代表团里还有IAI公司业务主管摩西·科雷特,后来他当上了IAI的总裁和首席执行官(1985~2006年)。
以色列代表团主要从三个方面对F-14和F-15进行对比测试:是否能迅速取得战场制空权;是否能完成对不同类型空中目标(从低空慢速的直升机,到高空高速的米格-25,乃至携带远程空地导弹的图-16轰炸机)的拦截;是否能遂行对以色列攻击机编队的远程护航。这三个方面都是以色列从历次中东战争中汲取的重要经验。
尽管F-15和F-14同属战后第三代战斗机,但两者设计理念完全不同:F-15主要被美国空军用于空中格斗(也能进行中距拦截),强调机动性能,单座(F-15的双座型主要用于飞行训练);而F-14主要是用在美国海军航母上执行远程拦截任务,结构和机载设备都很复杂,双座。因此,F-15看起来似乎更符合以色列空军的要求。另外,价格也是考虑因素,F-14比F-15贵出不少,以色列代表团还得掂量日后部队能否用得起。
以色列代表团向美方提出搞一场F-14和F-15的异型机对抗,真刀真枪地比较两者优劣。但美国只同意安排F-15与A-4、F-4的空中对抗。对抗安排在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麦道公司试验场内进行。美以飞行员驾驶双座F-15试验机(其中以色列人坐在前排主驾驶位置,另一名美国飞行员则坐在后排教练驾驶位置),而代表团成员奥菲克则以F-4扮演苏制米格-25。结果,F-15轻松地将F-4“击落”。对抗结束后,以色列代表团对F-15的表现非常满意,尤其对F-15的推重比印象深刻,同时F-15均衡的武器系统也受到赞扬。此后不久,以色列代表团又在米拉马航空站对F-14进行了测试。但其目的不是对两种战机进行性能上的对等比较,而是要找出F-15与F-14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据参加测评的以色列代表团成员本-努回忆:“我头一次操纵F-15飞行仅仅是试驾驶,第二次才是空战模拟飞行,期间进行了两次不同条件下的空战试验。总的来说,那两次空战试验给我印象都很真实。第一个试验是模拟在超视距范围外,F-15发射半主动雷达制导导弹击落敌机。第二个试验则是模拟在视距范围内用红外制导格斗导弹和机炮消灭敌机。我对两次试验都很满意,均顺利击落了假想敌。坦白的说,F-15揭示了新一代空战理念,它的加速性能与机动性能无可挑剔。”相比之下,F-14的表现则让本-努感到失望。在他评估F-14时,美国海军飞行员曾告诉他,重型的F-14即使在近距格斗时也完全能媲美轻型的A-4。可是,本-努操纵A-4与F-14对抗的感觉是:“F-14就像一头蛮牛,配不上‘顶尖战机’的头衔。”他认为,A-4在视距范围内的格斗能力高于F-14。他的结论是:“F-14缺乏推力,且机体构造比较复杂,不易操控。每当F-14实施高过载或高迎角机动时,机身甚至会出现抖动的情况。在交换异种机型对抗中,我驾驶F-14对阵美国海军飞行员驾驶的A-4,虽然我最终赢得胜利,但我很难相信F-14在空中格斗方面会比A-4更厉害,当然更不用说超过F-15了。”
而以色列代表团团长巴哈拉夫则在F-15与F-14对比测评报告中写到:“F-4或A-4完全无法与F-15、F-14较量。当我们驾驶F-15对抗F-4时,我们明显发现驾驶‘高级战机’的优越感。F-15无论在推重比还是转弯速率上都远胜F-4。我们完全被F-15倾倒了。”该报告全面肯定了F-15作为下一代战斗机的可行性,认为F-15在发动机推重比、近程空中格斗以及武器系统可靠性方面都要强于F-14,而且该机还有巨大的后需改进潜力。尽管F-14在远程拦截多目标能力上比F-15具有优势,但这一性能并不符合以色列预想的空战模式。更重要的是,F-14在价格上是无法接受的,特别是在后期服役及维护费用上,F-14也比F-15贵得多。根据计算,以色列购买50架F-14需花费8.7亿美元,而购买相同数量的F-15仅需6.28亿美元。F-14飞行1小时所需直接费用为1689美元,而F-15则为1073美元。由此可见,即使从“买得起,用得起”方面考虑,F-15也将是以色列空军的最佳选择。
“和平之狐”计划
虽然以色列代表团通过实地考察,一致认为以色列空军应该购买F-15作为新一代战斗机。但是要想让“鹰”真的飞入以色列空军,还有不少的工作要做,尤其是要说服那些对采购F-15持质疑态度的人。在经过第四次中东战争的消耗后,以色列经济有好几年都处于衰退状况,所以国内好多人质疑是否有必要为空军购买如此昂贵的战斗机。他们的理由很简单,虽然制空权是以色列对阿拉伯世界享有的唯一优势,但制空权并没有帮助以色列挡住阿拉伯人的进攻,因此再花一大笔钱购买更先进的战斗机作用也不是太大。
而要说服质疑者,就必须先说服那些位高权重的质疑者,进而将他们变成自己的支持者。为此,巴哈拉夫(回国后,被任命为以色列空军装备部长)和老上级本尼·佩雷德一道去见国防部长佩雷斯,劝说其支持购买F-15。巴哈拉夫着重介 绍了F-15对于以军现役F-4战机的优势所在,特别是F-15拥有F-4根本不敢想的“下视下射”能力。但佩雷斯似乎对此兴趣不大,他反问:“如果让F-4从国内起飞,到也门的曼德海峡执行任务并顺利返回,不用空中加油能做到吗?”巴哈拉夫回答:“不能。”“那么F-15呢?”“可以,但我需要仔细研究,才能给出更精确的数据。”但佩雷斯只给了巴哈拉夫两周时间去做可行性研究。很快,巴哈拉夫带着一张地图来到国防部,将结论汇报给部长:F-15可以携带两枚炸弹前往曼德海峡执行任务,且不需要空中加油。出乎意料,仅凭这一点就触动了思维缜密的佩雷斯,进而使他出马说服以色列政府去购买这种技术性能优异的战斗机。
1974年12月,美国正式宣布向以色列出售10架F-15A战斗机,项目代号为“和平之狐”。从1975年底起,F-15以每月2架的速度交付给以色列。不过,美国有言在先,交付战机的速度还要取决于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政治形势。1975年,埃及与以色列第二阶段停火协议陷入僵局,为压服态度强硬的以色列,美国总统福特突然暂停向以色列交付F-15A,直到1975年9月4日埃以第二阶段停火协议最终签署,才重启交机流程。
数周后,美以达成价值6.25亿美元的追加购机合同,美国同意再向以色列提供15架F-15战斗机,并提出为加快交付进程,希望加进去相当数量的F-15A FSD简化版战机。以色列政府对此很不情愿,但又怕美国借机停售战机,只好与美国达成妥协:1976年底前,美国将向以色列交付4架F-15A FSD;从1977年开始,麦道公司向以色列交付9架F-15A和两架TF-15A(1978年被赋予正式编号F-15B)战斗教练机。
需要说明的是,在以色列强烈要求下,美国对出售给以色列空军的F-15火控软件系统进行了修改,使F-15能够使用以色列国产“怪蛇”3型格斗空空导弹。以色列之所以如此强烈要求,是因为以色列空军认为“怪蛇”3的技术性能超过了美国提供的AIM-9L“响尾蛇”格斗空空导弹。
到美国驯“鹰”
为配合接收F-15战斗机,以色列在1976年7月派了5位优秀飞行员前往美国受训。带队的队长埃坦·本-埃利亚胡是1964年毕业于以色列空军飞行学院第44期培训班的高才生,他先后驾驶过法制“飓风”MD450、“幻影”IIIC和美制F-4E“鬼怪”Ⅱ战斗机,并在美国空军战斗机武器学校深造过。作为一名出色的飞行员和指挥员,本-埃利亚胡被以空军指定为新的F-15战斗中队筹建组组长,后来担任以色列空军第一个F-15中队的指挥官。除了本-埃利亚胡外,其他赴美国受训的4名飞行员分别是:
本尼·京克尔,1967年毕业于以色列飞行学院第53期培训班,曾在当年中东“六日战争”中驾驶法制富加-750初级教练机。之后,他相继改飞法制“飓风”、“神秘”,美制F-4和A-4等不同战机,掌握新机型的能力相当出色。
摩西·梅尼克,1967年毕业于以色列飞行学校第54期培训班,曾先后驾驶过A-4攻击机和F-4E战斗机,有极为丰富的美式战机操作经验。
约尔·费尔德绍,曾驾驶过英国“流星”、法国“幻影”IIIC以及美国F-4战斗机。
沙乌勤:西蒙,有丰富的F-4战斗机操作经验。
负责培训的美国空军先是将这5位以色列飞行员安排到得克萨斯州兰多夫基地参加新式战机转训班,集中进行“高阶模拟飞行器”培训,之后才送到亚利桑那州的卢克基地进行F-15实机培训。
1976年9月30日,受训的以色列飞行员首次单独驾驶F-15升空,并作为美国第555战斗训练中队第76期学员完成了F-15的训练课程。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参观了圣路易斯的麦道公司车间,以便更深入地了解F-15的性能特点。
就在本-埃利亚胡等5人在美受训之际,以色列空军又选派了阿弗内·纳沃、尤勒姆·佩雷德、阿历克斯·甘、拉姆·克勒和盖·戈兰等5人组成第二批受训学员踏上赴美之旅。尤勒姆·佩雷德回忆起那段经历时说到:“我的父亲,也就是当时的以色列空军司令,深信一名好的飞行员要想达到驾驭新机,必须先做到熟练操作模拟飞行器。他经常回忆起30年前自己在英国学习驾驶喷气机的情景,那时候英国人要看到他完全精通模拟飞行器的仪表后才开始下面的课程。同样,我们在美国也接受同样的待遇。”
美国“鹰”来了
随着首批5名飞行员在美国结业,美以决定在1976年第三季度实施“雪糕”行动,由麦道公司试飞员和以空军飞行员共同驾驶4架崭新的F-15A FSD战斗机回国。这4架F-15原定抵达时间是1976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时,按照惯例,届时会有一个隆重的官方庆祝活动。不巧的是,从当地时间星期五中午一直到星期六晚上都是犹太教安息日,而这4架战机从美国飞往以色列途中至少需要两次加油,即使将路程压到最短,它们抵达后的庆祝活动也不可避免地与安息日发生冲突。更要命的是,这4架F-15从美国起飞后就再没有和以色列空军联系过,当以军终于与他们实现无线电通话后,其中3架F-15还需45分钟才能抵达以色列的塔尔罗夫空军基地——另一架F-15因机械故障而中途迫降意大利。
如此看来,F-15欢迎仪式将不可避免地与安息日冲突,这导致一大批原计划出席的嘉宾匆忙离场。但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仍坚持留在塔尔罗夫。在欢迎仪式上,以色列国防军参谋长莫德查·古尔正式宣布成立第一个F-15作战单位一第133“双尾翼”战斗机中队。他还兴奋地指出:“拥有F-15的以色列国防军已今非昔比了!拥有F-15的以色列再也不是昨天的以色列了!”古尔的发言很有预见性,但也很有讽刺意味。就在庆祝活动结束第二天,以色列全国宗教党宣布退出工党联合政府,它在声明中指出:“我们永远不会支持一个如此不尊重安息日传统的政府。”失去全国宗教党的支持,工党联合政府当即倒台。1977年,以色列右翼利库德集团赢得大选,从而结束了工党政府对以色列长达29年的统治。古尔自嘲地说:“工党下台,可以看作F-15为以色列作出的第一笔‘贡献’。”
抛开政治影响不论,F-15的到来的确振奋了以色列民心士气。为此,以色列新总理梅纳赫姆·沃尔福维奇·贝京亲自为F-15选定了一个响亮的希伯来名字——“隼”。而在F-15抵达塔尔罗夫48小时后,本-埃利亚胡就成为在以色列本土驾驶F-15的第—人。他驾驶着F-15战斗机在塔尔罗夫基地上空完成了多个科目飞行,使在场的所有人都热血沸腾。在他降落后不久,基地指挥官兰·罗南和以空军首席试飞员伊扎克·杰夫·皮尔也都迫不及待地登机体验。
同几乎所有新型战机一样,F-15在服役初期也经常出现一些技术故障,如漏油、发动机重启系统不稳定等,但随着以色列地勤人员对它的维护越来越熟练,这些问题也就逐渐消失了。
按照以色列空军的标准训练课程,每一名飞行员都要定期进行长达4个月的“战机转型课程培训”。训练结束后,飞行员被安排到相应中队实习。不管是谁,处在实习阶段的飞行员(即便是战功卓著的王牌飞行员)被称为“菜鸟”,他们大多参与较简单的新机型训练任务,直到完全熟练后才转入正规训练。换句话说,面对新机型服役所提供的机会,新老飞行员实际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谁能脱颖而出,就看个人能耐大小了。
为鼓励埃及与以色列媾和,进一步瓦解温和的阿拉伯国家的反以决心,美国总统卡特于1978年2月14日宣布一揽子军售提案,同意向埃及出售50架F-4E战斗机,向沙特阿拉伯出售60架F-15战斗机。作为平衡,卡特还同意启动“和平之狐”第二阶段销售,向以色列提供15架F-15,并额外出售75架F-16战斗机。1978年5月16日,这份提案在美国国会通过。1979年3月,埃及与以色列正式签订和平协议。
第二批交付以色列的F-15包括9架F-15C单座战斗机和6架F-15D双座战斗教练机,总价值为2.83亿美元。作为F-15A/B的改进型号,F-15C/D不仅增加了保形油箱,而且还对机载航电系统进行了大幅改进。在以色列引进的第一批F-15中,只有8%是双座机,而新出售的F-15中,双座机的数量已占到总数的40%,这意味着以色列空军决心实现战斗机的远程打击和精确制导能力。到1981年8月,第二批15架F-15C/D战机交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