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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3日,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就“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的问题”,举办了一次学术沙龙,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教科院学前教育系教师和研究生、南京市部分幼儿园园长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沙龙在虞永平教授题为“关于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的思考”的主题发言(见前文)中展开,然后由点评人进行焦点点评、参会者各抒己见。
焦点点评:示范化可能
导致模式化、等级化
袁宗金、王海英在点评中申明:在如何建设示范园的问题上与虞老师的观点基本一致,但在要不要评,评的合理合法性上却有一些担忧和顾虑。他们的点评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
(一)示范化可能导致模式化,导致低水平的重复。
不可否认,示范园评定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有多种积极功能,如促进保教质量提高、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政策等。然而,细察非示范园接受示范园“示范”的过程,我们都会发现非示范园对示范园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简单化的“复制”与“克隆”。这种示范方式是示范园评估中精英取向的必然结果。
从硬件角度来说,非示范园要么感叹于示范园的“装备精良”,要么盲目地和示范园进行“硬件比拼”,以致于我们经常会在一些非示范性幼儿园看到一模一样的环境布置,丝毫不差的装饰建筑风格,甚至连用的马赛克都是同一个品牌。
从软件方面来说,示范园向非示范园开放的半日活动、集体观摩活动都会成为一些非示范园的“宝典”。他们在参与这类观摩时,经常是扛着摄像机进行活动实录,回去以后依样“克隆”,一些非示范园的园长也经常鼓励老师们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所谓的“取经”。
且不说这种硬件、软件方面的克隆和模仿是否符合各地幼儿园的特殊性,老师们能否领会在环境、课例设计中所体现出来的各种教育观念,单从复制与模仿的后果来说,这种低水平的重复。不仅有可能遏制教师创造的积极性,而且这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拿来主义”,还有可能导致“南桔北枳”的后果。
(二)评级分类有可能加剧社会不平等。
示范园制度使幼儿园通过各种评定人为分成各类级别。而分类的结果是国家的教育资源优先向被列为重点的幼儿园倾斜,用国家——纳税人的钱举办面向少数人的“精英教育”。而作为现代教育制度一部分的学前教育,其应追求的应是普及化和民主化的公平、公正、平等的教育。
这里的平等有两层涵义:一是自然平等,它具有不可选择性,如由性别等生理因素造成的平等与不平等;二是社会平等,它具有人为性和选择性,如由城乡、受教育程度、社会资本等因素引发的不平等。由于自然平等具有不可选择性,所以我们所追求的,主要是社会平等。然而,示范园这种评估制度在具体实施时,在某种程度上却造成了幼儿所享有的教育资源的极度不平等,不少示范园成为少部分幼儿的特权,大部分幼儿则通过各种社会筛选机制被排斥在外。另外,示范园的评估制度也使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产生巨大的悬殊,甚至造成部分弱势幼儿园中教师的“自我污名化”心理。
在2005年,教育部公布了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报告,报告表明: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远远小于东西部地区内部的教育差距。这种“就在身边”的不平等使社会充满了危险与不安定的因素。为此,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指出,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政府正努力化解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然而,示范园评估的精英化取向却有可能扩大地区内部的不均衡,造成幼儿园的两极分化,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继续受损下去。
(三)示范园与非示范园起点不同,示范何以可能?
示范园与非示范园在师资配备、教师待遇政策、幼儿家庭文化背景、政府投入、政策关照等方面具有极大的悬殊。示范园何以向与它并非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非示范园进行示范,非示范园在接受示范园的示范时又能获得些什么。这种“谁来示范”及“示范什么”实质上是一种强势的自说自话。他们确定了一种“优”的标准,然而在制定标准时他们征询了被示范者的同意,考虑到了广大农村幼儿园、薄弱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了吗?如果一个政策、一个标准的制定有可能使大部分人都达不到,看不到希望,那这种政策的公平性何在?这就不得不使人来追问,“这是谁的示范园?”“这是谁定的标准?”“这种标准为了谁的利益、维护了谁的利益?”
退一步而言,示范园与普通园看起来只是“身份之别”与“姓氏之异”,然而正是这种起点和身份的差别导致了示范园和非示范园在市场竞争中的力量悬殊,从而在实际上使示范园并不具有可学习、可模仿的所谓的“实验性”“示范性”。
教育等级化现象是在教育资源配置极度缺失、极度失衡的情况下出现的,“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消除教育不公的土壤,规范对示范园的评定制度与评定倾向,从源头上打破这种制度造成的不公平。
各抒己见:标准园还是精英园?
在自由讨论中,参与者就评与不评、如何评以及评上后如何更好地建设等方面作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其中,既达成了不少共识,也产生了较大的观点分歧。
(一)共识的部分。
1.示范幼儿园正常发挥它的作用需要一些外部支持系统。
示范幼儿园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独特的作用,尤其在规范幼儿园办学标准,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政策,以及实施教育教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与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是分不开的。然而,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政府给予了投资,接下来幼儿园理应为社会作贡献了。其实,示范幼儿园要能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还需要政府的继续投入和扶持。在以前,政府的投入主要是针对硬件设施,到一定程度后理应开始关注软件,毕竟一个幼儿园的竞争力要靠质量。
顾荣芳老师在讨论中特别强调,政府要特别关注农村幼儿园的评价问题,她认为一个乡里总应有一所示范幼儿园,这所示范园所发挥的作用甚至要比城里的大得多。为此,政府要在对农村园的评级上给予更多的社会支持。
2.示范园要进行主动示范。
在讨论中,几个幼儿园的园长都感受到要更好地发挥示范园的示范作用必须从被动示范向主动示范转变,不仅要免费接受兄弟园的观摩学习,还要主动送教下乡,实行结对帮扶。把示范园的功能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把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体验和成功与同行进行分享,并接受同行和兄弟园的监督。
3.坚持多元化的评价标准。
《早期教育》编辑部程晓明主编、江苏省教科院幼特教研究所张晖老师在讨论中都提到,示范园的评估要坚持多元评价标准,要淡化硬件,突出软件,以免在示范园评 估过程中导致幼儿园在硬件上盲目比拼。程晓明主编还认为,示范园不可能什么都能示范,什么都好。目前,我省示范园的评估标准有198条,其实示范园不可能条条突出,因此要扬其所长。为此,他建议可在示范园的后面加一个定语,标明其特色,如课程特色、教师在岗培训特色、管理特色等,让兄弟园在学习时知道学什么。
4.评的目的在于“以评促发展”,而非利益驱动。
在讨论中,南京市第一幼儿园陆娴敏园长总结说,现在的示范园评级至少有三种动机:内涵发展、提高收费、吸引家长,而据她估计,以收费为评级动机的幼儿园不在少数。为此,孔起英老师认为,应端正示范园评价中的幼儿园动机,评级的目的是“以评促发展”,通过评的过程来带动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环境等方面的提高。
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也认为,示范园不是“造”出来的,现在不少示范园人造的痕迹太多,教育需要积淀。
(二)分歧的部分。
在要不要继续评示范园这个问题上,大家的意见有些分歧,在评价的目的、取向、标准和结果的预期上也存在着一些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评价的取向:选拔精英还是面向大众?
从举办示范园的初始出发点来看,政府主要是为了确立一个如何办幼儿园的标准,指出办园的努力方向,使学前教育走上正轨,继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然而,由于目前示范园与收费、与政府的投入结合在一起,这就使得示范园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太多的利益纠缠,越来越背离政府办示范园的初衷。对此,程晓明主编认为,国家办示范园的初衷与我们现实中的示范园是背道而驰的。示范幼儿园应是一个标准园,类似陶行知所说的平民化取向的幼儿园,是给平民办的幼儿园,是保证所有幼儿都能接受教育的最基本标准的幼儿园,而不是办一个洋化的、豪华的幼儿园。因此,政府的投入导向应该面向标准园,关注一般园。
而张晖、陆娴敏则认为,示范园应是精英化的,一些地区所出现的市示范和省示范一起挂牌的现象是对示范园评定制度的极大嘲弄,是“评估加速度”的表现,这些非正常现象在无形中弱化了示范园的精英形象。
2.评价的目的: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
虞永平认为江苏省所实行的幼儿园收费制度是政府推进教育公平、减轻百姓负担的一项有力措施。同时他还介绍了南京市对农村薄弱幼儿园的扶贫计划,这些都是政府关注弱者、关注草根阶层的一种正义表现。在讨论中,袁宗金也提出在示范园制度实施过程中要采用罗尔斯的“弱势补偿原则”,使那些条件相对差的幼儿园能获得优先发展权,避免名园愈名愈富,差园越弱越穷。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示范园的评级活动不是为了锦上添花,而应指向雪中送炭,把那些还不符合“标准园”的那部分幼儿园甄别出来,加大政府的投入,从而从制度层面推进教育公平。虞永平在发言中还特别强调对于江苏省那么多的未注册的幼儿园应采取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与扶持。对此,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用管理学上的木桶效应对这个道理加以了说明,她认为衡量一个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质量,看的应该是它最低的那块板,而不是看它最高的板。因此,在现实的幼儿园发展中,更应通过缩减短板的劣势,实现幼儿园的共同发展。
3.评价的标准:统一标准还是因地制宜?
在示范园评价制度设计的初期,示范园发挥过非常大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变迁和各地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加大,原来的评价标准已显得过于单一,未充分考虑到现实中幼儿园存在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因此,孔起英认为,在制定示范园标准的时候可以考虑对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幼儿园采用不同的标准,甚至可以确立一个区域一个标准。
在讨论中,有人质疑苏北的示范园与南京示范园的巨大差异,并以此来质疑示范园制度的合理性。这种质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用一元的标准来衡量不同地区的幼儿园发展。对此,程晓明主编建议,在新的历史阶段要赋予示范园以新的内涵和新的标准。所以示范园的标准应是动态化的、因时因地而异比较合适。
4.评价的后果:增进公平还是扩大差距?
虞永平在发言中认为政府对示范性幼儿园的投入不一定会产生不公平。他认为,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只要发挥了,就会对周边的其他幼儿园发挥作用和影响,因此这种对示范园的投入实际上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对其他园的投入。他还认为,如果评价不坚持标准,不完善和提升标准,不管评的幼儿园的具体称号叫什么名称,最后的结果一定又是数量巨大、滥竽充数。
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这种政府投入的扩展性可能只是一个局部现象,从总体上而言,这种“锦上添花”式的投资模式必然会加剧并扩大社会不公平。
思想的延续:路,就在脚下
在围绕示范园的一系列问题的讨论中,或隐或显地反映出某种倾向,使人在讨论结束后仍不能释然。诸多的问题纠缠在一起,这充分反映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在学前教育的发展史上,学前教育本身就很少具有自主性,它不断地受到国企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社会福利制度改革、撤乡并镇、发展义务教育的影响。正如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所言:在今天这样一种市场化潮流的席卷下,学前教育在各地首当其冲成为改革的利益受损者,先行承担了改革的成本与代价。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学前教育,路在何方?
1.利益分化的时代,谁来关注弱者(学前教育、非示范园)的利益。
毫无疑问,我们所生存的时代是一个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不断翻新的时代。在传统计划经济的视野中,国家是唯一的利益主体,然而市场经济的蕴育与成熟使传统“经济人”的假设正日趋变成现实。然而,问题在于,弱者的利益谁来保证?
在讨论过程中,有园长提到示范园的标定会使达到这个级别的幼儿园老师有荣誉感,在未评上之前老师们的头就是有点抬不起来,尤其是面对自己在示范园工作的老同学时这种感觉会更加明显。在利益分化的时代,示范幼儿园的评选需要整个的制度设计,那就是一方面要优胜劣汰,使示范园具有真正的示范性;另一方面要制定薄弱幼儿园扶持政策,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过直接和问接两种方式去影响和支持薄弱幼儿园,发挥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关心弱者利益中的作用。
2.政府投入是关键。
在评与不评的问题上,分歧的焦点在于政府是否重视学前教育,是否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如果评级不是政府进行投入的一个分水岭,而是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每一所幼儿园的话,大家对评与不评的争论就不会变得如此激烈,就会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评价标准的完善、评价过程的公正和“以评促发展”上。
然而,现行的示范园评估制度恰恰是决定政府是否投入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幼儿园也明白,一旦上了示范园,不仅可以获得政府投入,还可增加收费,这里面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利益驱动。陆娴敏说:“如果创示范和收费无关的话还有多少人会来申报?”
从某种意义说,办示范园的目的是为了消灭示范园。我们相信,江苏作为文化大省、教育大省一定有着非同一般的政治智慧,从而更多地关注、支持和提升学前教育。作为幼教专业人,我们也应尽一份责任,发挥自己的智慧共同推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坚信:路,就在脚下。
沙龙在虞永平教授题为“关于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的思考”的主题发言(见前文)中展开,然后由点评人进行焦点点评、参会者各抒己见。
焦点点评:示范化可能
导致模式化、等级化
袁宗金、王海英在点评中申明:在如何建设示范园的问题上与虞老师的观点基本一致,但在要不要评,评的合理合法性上却有一些担忧和顾虑。他们的点评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
(一)示范化可能导致模式化,导致低水平的重复。
不可否认,示范园评定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有多种积极功能,如促进保教质量提高、规范管理、落实各项政策等。然而,细察非示范园接受示范园“示范”的过程,我们都会发现非示范园对示范园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简单化的“复制”与“克隆”。这种示范方式是示范园评估中精英取向的必然结果。
从硬件角度来说,非示范园要么感叹于示范园的“装备精良”,要么盲目地和示范园进行“硬件比拼”,以致于我们经常会在一些非示范性幼儿园看到一模一样的环境布置,丝毫不差的装饰建筑风格,甚至连用的马赛克都是同一个品牌。
从软件方面来说,示范园向非示范园开放的半日活动、集体观摩活动都会成为一些非示范园的“宝典”。他们在参与这类观摩时,经常是扛着摄像机进行活动实录,回去以后依样“克隆”,一些非示范园的园长也经常鼓励老师们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所谓的“取经”。
且不说这种硬件、软件方面的克隆和模仿是否符合各地幼儿园的特殊性,老师们能否领会在环境、课例设计中所体现出来的各种教育观念,单从复制与模仿的后果来说,这种低水平的重复。不仅有可能遏制教师创造的积极性,而且这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拿来主义”,还有可能导致“南桔北枳”的后果。
(二)评级分类有可能加剧社会不平等。
示范园制度使幼儿园通过各种评定人为分成各类级别。而分类的结果是国家的教育资源优先向被列为重点的幼儿园倾斜,用国家——纳税人的钱举办面向少数人的“精英教育”。而作为现代教育制度一部分的学前教育,其应追求的应是普及化和民主化的公平、公正、平等的教育。
这里的平等有两层涵义:一是自然平等,它具有不可选择性,如由性别等生理因素造成的平等与不平等;二是社会平等,它具有人为性和选择性,如由城乡、受教育程度、社会资本等因素引发的不平等。由于自然平等具有不可选择性,所以我们所追求的,主要是社会平等。然而,示范园这种评估制度在具体实施时,在某种程度上却造成了幼儿所享有的教育资源的极度不平等,不少示范园成为少部分幼儿的特权,大部分幼儿则通过各种社会筛选机制被排斥在外。另外,示范园的评估制度也使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产生巨大的悬殊,甚至造成部分弱势幼儿园中教师的“自我污名化”心理。
在2005年,教育部公布了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报告,报告表明: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远远小于东西部地区内部的教育差距。这种“就在身边”的不平等使社会充满了危险与不安定的因素。为此,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指出,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政府正努力化解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然而,示范园评估的精英化取向却有可能扩大地区内部的不均衡,造成幼儿园的两极分化,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继续受损下去。
(三)示范园与非示范园起点不同,示范何以可能?
示范园与非示范园在师资配备、教师待遇政策、幼儿家庭文化背景、政府投入、政策关照等方面具有极大的悬殊。示范园何以向与它并非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非示范园进行示范,非示范园在接受示范园的示范时又能获得些什么。这种“谁来示范”及“示范什么”实质上是一种强势的自说自话。他们确定了一种“优”的标准,然而在制定标准时他们征询了被示范者的同意,考虑到了广大农村幼儿园、薄弱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了吗?如果一个政策、一个标准的制定有可能使大部分人都达不到,看不到希望,那这种政策的公平性何在?这就不得不使人来追问,“这是谁的示范园?”“这是谁定的标准?”“这种标准为了谁的利益、维护了谁的利益?”
退一步而言,示范园与普通园看起来只是“身份之别”与“姓氏之异”,然而正是这种起点和身份的差别导致了示范园和非示范园在市场竞争中的力量悬殊,从而在实际上使示范园并不具有可学习、可模仿的所谓的“实验性”“示范性”。
教育等级化现象是在教育资源配置极度缺失、极度失衡的情况下出现的,“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消除教育不公的土壤,规范对示范园的评定制度与评定倾向,从源头上打破这种制度造成的不公平。
各抒己见:标准园还是精英园?
在自由讨论中,参与者就评与不评、如何评以及评上后如何更好地建设等方面作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其中,既达成了不少共识,也产生了较大的观点分歧。
(一)共识的部分。
1.示范幼儿园正常发挥它的作用需要一些外部支持系统。
示范幼儿园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独特的作用,尤其在规范幼儿园办学标准,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政策,以及实施教育教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与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是分不开的。然而,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政府给予了投资,接下来幼儿园理应为社会作贡献了。其实,示范幼儿园要能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还需要政府的继续投入和扶持。在以前,政府的投入主要是针对硬件设施,到一定程度后理应开始关注软件,毕竟一个幼儿园的竞争力要靠质量。
顾荣芳老师在讨论中特别强调,政府要特别关注农村幼儿园的评价问题,她认为一个乡里总应有一所示范幼儿园,这所示范园所发挥的作用甚至要比城里的大得多。为此,政府要在对农村园的评级上给予更多的社会支持。
2.示范园要进行主动示范。
在讨论中,几个幼儿园的园长都感受到要更好地发挥示范园的示范作用必须从被动示范向主动示范转变,不仅要免费接受兄弟园的观摩学习,还要主动送教下乡,实行结对帮扶。把示范园的功能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把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体验和成功与同行进行分享,并接受同行和兄弟园的监督。
3.坚持多元化的评价标准。
《早期教育》编辑部程晓明主编、江苏省教科院幼特教研究所张晖老师在讨论中都提到,示范园的评估要坚持多元评价标准,要淡化硬件,突出软件,以免在示范园评 估过程中导致幼儿园在硬件上盲目比拼。程晓明主编还认为,示范园不可能什么都能示范,什么都好。目前,我省示范园的评估标准有198条,其实示范园不可能条条突出,因此要扬其所长。为此,他建议可在示范园的后面加一个定语,标明其特色,如课程特色、教师在岗培训特色、管理特色等,让兄弟园在学习时知道学什么。
4.评的目的在于“以评促发展”,而非利益驱动。
在讨论中,南京市第一幼儿园陆娴敏园长总结说,现在的示范园评级至少有三种动机:内涵发展、提高收费、吸引家长,而据她估计,以收费为评级动机的幼儿园不在少数。为此,孔起英老师认为,应端正示范园评价中的幼儿园动机,评级的目的是“以评促发展”,通过评的过程来带动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环境等方面的提高。
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也认为,示范园不是“造”出来的,现在不少示范园人造的痕迹太多,教育需要积淀。
(二)分歧的部分。
在要不要继续评示范园这个问题上,大家的意见有些分歧,在评价的目的、取向、标准和结果的预期上也存在着一些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评价的取向:选拔精英还是面向大众?
从举办示范园的初始出发点来看,政府主要是为了确立一个如何办幼儿园的标准,指出办园的努力方向,使学前教育走上正轨,继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然而,由于目前示范园与收费、与政府的投入结合在一起,这就使得示范园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太多的利益纠缠,越来越背离政府办示范园的初衷。对此,程晓明主编认为,国家办示范园的初衷与我们现实中的示范园是背道而驰的。示范幼儿园应是一个标准园,类似陶行知所说的平民化取向的幼儿园,是给平民办的幼儿园,是保证所有幼儿都能接受教育的最基本标准的幼儿园,而不是办一个洋化的、豪华的幼儿园。因此,政府的投入导向应该面向标准园,关注一般园。
而张晖、陆娴敏则认为,示范园应是精英化的,一些地区所出现的市示范和省示范一起挂牌的现象是对示范园评定制度的极大嘲弄,是“评估加速度”的表现,这些非正常现象在无形中弱化了示范园的精英形象。
2.评价的目的: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
虞永平认为江苏省所实行的幼儿园收费制度是政府推进教育公平、减轻百姓负担的一项有力措施。同时他还介绍了南京市对农村薄弱幼儿园的扶贫计划,这些都是政府关注弱者、关注草根阶层的一种正义表现。在讨论中,袁宗金也提出在示范园制度实施过程中要采用罗尔斯的“弱势补偿原则”,使那些条件相对差的幼儿园能获得优先发展权,避免名园愈名愈富,差园越弱越穷。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示范园的评级活动不是为了锦上添花,而应指向雪中送炭,把那些还不符合“标准园”的那部分幼儿园甄别出来,加大政府的投入,从而从制度层面推进教育公平。虞永平在发言中还特别强调对于江苏省那么多的未注册的幼儿园应采取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与扶持。对此,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用管理学上的木桶效应对这个道理加以了说明,她认为衡量一个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质量,看的应该是它最低的那块板,而不是看它最高的板。因此,在现实的幼儿园发展中,更应通过缩减短板的劣势,实现幼儿园的共同发展。
3.评价的标准:统一标准还是因地制宜?
在示范园评价制度设计的初期,示范园发挥过非常大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时间的变迁和各地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加大,原来的评价标准已显得过于单一,未充分考虑到现实中幼儿园存在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因此,孔起英认为,在制定示范园标准的时候可以考虑对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幼儿园采用不同的标准,甚至可以确立一个区域一个标准。
在讨论中,有人质疑苏北的示范园与南京示范园的巨大差异,并以此来质疑示范园制度的合理性。这种质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用一元的标准来衡量不同地区的幼儿园发展。对此,程晓明主编建议,在新的历史阶段要赋予示范园以新的内涵和新的标准。所以示范园的标准应是动态化的、因时因地而异比较合适。
4.评价的后果:增进公平还是扩大差距?
虞永平在发言中认为政府对示范性幼儿园的投入不一定会产生不公平。他认为,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只要发挥了,就会对周边的其他幼儿园发挥作用和影响,因此这种对示范园的投入实际上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对其他园的投入。他还认为,如果评价不坚持标准,不完善和提升标准,不管评的幼儿园的具体称号叫什么名称,最后的结果一定又是数量巨大、滥竽充数。
然而,也有不少人认为,这种政府投入的扩展性可能只是一个局部现象,从总体上而言,这种“锦上添花”式的投资模式必然会加剧并扩大社会不公平。
思想的延续:路,就在脚下
在围绕示范园的一系列问题的讨论中,或隐或显地反映出某种倾向,使人在讨论结束后仍不能释然。诸多的问题纠缠在一起,这充分反映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艰巨性与复杂性。在学前教育的发展史上,学前教育本身就很少具有自主性,它不断地受到国企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社会福利制度改革、撤乡并镇、发展义务教育的影响。正如教育厅副巡视员张仁所言:在今天这样一种市场化潮流的席卷下,学前教育在各地首当其冲成为改革的利益受损者,先行承担了改革的成本与代价。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学前教育,路在何方?
1.利益分化的时代,谁来关注弱者(学前教育、非示范园)的利益。
毫无疑问,我们所生存的时代是一个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不断翻新的时代。在传统计划经济的视野中,国家是唯一的利益主体,然而市场经济的蕴育与成熟使传统“经济人”的假设正日趋变成现实。然而,问题在于,弱者的利益谁来保证?
在讨论过程中,有园长提到示范园的标定会使达到这个级别的幼儿园老师有荣誉感,在未评上之前老师们的头就是有点抬不起来,尤其是面对自己在示范园工作的老同学时这种感觉会更加明显。在利益分化的时代,示范幼儿园的评选需要整个的制度设计,那就是一方面要优胜劣汰,使示范园具有真正的示范性;另一方面要制定薄弱幼儿园扶持政策,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过直接和问接两种方式去影响和支持薄弱幼儿园,发挥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关心弱者利益中的作用。
2.政府投入是关键。
在评与不评的问题上,分歧的焦点在于政府是否重视学前教育,是否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如果评级不是政府进行投入的一个分水岭,而是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每一所幼儿园的话,大家对评与不评的争论就不会变得如此激烈,就会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评价标准的完善、评价过程的公正和“以评促发展”上。
然而,现行的示范园评估制度恰恰是决定政府是否投入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幼儿园也明白,一旦上了示范园,不仅可以获得政府投入,还可增加收费,这里面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利益驱动。陆娴敏说:“如果创示范和收费无关的话还有多少人会来申报?”
从某种意义说,办示范园的目的是为了消灭示范园。我们相信,江苏作为文化大省、教育大省一定有着非同一般的政治智慧,从而更多地关注、支持和提升学前教育。作为幼教专业人,我们也应尽一份责任,发挥自己的智慧共同推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坚信:路,就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