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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1989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1992年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硕士学位,1995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获博士学位,兼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副主任研究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