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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当然是一个准则,可以说是语文教学的宪法,理所当然应当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任何阳奉阴违,都是不允许的。这个标准,是统一的,相对于中国这样地区差异极大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地区差异有多大,只求其相对共同的成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共性,或者普遍性。换言之,语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一切,只是一个最大公约数。当然,不能误解,这个最基本的要求并不是最低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还是相当高的,甚至可以说,带有某种理想化的因素。
怎样才能把这种理想化的要求真正在教学中付诸实践呢?一方面,当然要严格按照全国普遍要求。但是,对于不同发展水平的省份来说,要达到相同的准则,难度是不言而喻的。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某些省份、某些地区来说,很有可能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达到的。而对于有些省份来说,则可能是超越普遍性的最大平均值的。
从历史和现状来看,福建省在基础教育方面不但不屈于那些落伍的省份,而且可能是在某些方面领先的省份。我们当然并不能满足于达到一般的水平。有出息的教师,应该力求达到超越平均水准。因为我们有其他各省所并不具备的特殊的优长。
我们的优势大概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的研究成果和语文教学实践。不但在业务上,有比较紧密的结合,而且在组织上,有相互亲密的结合。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省语文学会把福建省语文教学优秀经验作了深刻的理论概括:“求实、创新、去蔽、兼容。”
表面上看,“求实、创新”是老生常谈,但是,二者均以“去蔽”作为核心。“求实、创新”。就有了切实的内涵。“去蔽”。并不仅仅是去他人之蔽,而且也包括去本身之旧知识、旧习惯、旧成绩之蔽,在不断自我提升的前提下。求实、创新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所谓实,就是要去除语文教学无效化之虚:所谓新,就是扫荡“屹和不上一个样”之旧。这就是闽派语文的精神,这种精神,其外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高考试卷方面,就是将庸人自扰的所谓客观题减少到最低限度。二、就是对最能体现考生素质的作文以多样化的形式,将分值提高到最高限度。三、就是把文本的微观分析。在教学和考试中,给予更重要的地位。
为厂防止闽派语文走向封闭,我们又提出“兼容”。就是说。对于不同的风格流派,不但不排斥,相反是鼓励和扶植,提供一切条件,形成某种众声喧哗的争鸣的平台,在竞争中求得更为生动活泼的氛围和最高水准的发展。
怎样才能把这种理想化的要求真正在教学中付诸实践呢?一方面,当然要严格按照全国普遍要求。但是,对于不同发展水平的省份来说,要达到相同的准则,难度是不言而喻的。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某些省份、某些地区来说,很有可能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达到的。而对于有些省份来说,则可能是超越普遍性的最大平均值的。
从历史和现状来看,福建省在基础教育方面不但不屈于那些落伍的省份,而且可能是在某些方面领先的省份。我们当然并不能满足于达到一般的水平。有出息的教师,应该力求达到超越平均水准。因为我们有其他各省所并不具备的特殊的优长。
我们的优势大概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的研究成果和语文教学实践。不但在业务上,有比较紧密的结合,而且在组织上,有相互亲密的结合。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省语文学会把福建省语文教学优秀经验作了深刻的理论概括:“求实、创新、去蔽、兼容。”
表面上看,“求实、创新”是老生常谈,但是,二者均以“去蔽”作为核心。“求实、创新”。就有了切实的内涵。“去蔽”。并不仅仅是去他人之蔽,而且也包括去本身之旧知识、旧习惯、旧成绩之蔽,在不断自我提升的前提下。求实、创新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所谓实,就是要去除语文教学无效化之虚:所谓新,就是扫荡“屹和不上一个样”之旧。这就是闽派语文的精神,这种精神,其外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高考试卷方面,就是将庸人自扰的所谓客观题减少到最低限度。二、就是对最能体现考生素质的作文以多样化的形式,将分值提高到最高限度。三、就是把文本的微观分析。在教学和考试中,给予更重要的地位。
为厂防止闽派语文走向封闭,我们又提出“兼容”。就是说。对于不同的风格流派,不但不排斥,相反是鼓励和扶植,提供一切条件,形成某种众声喧哗的争鸣的平台,在竞争中求得更为生动活泼的氛围和最高水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