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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全党达成了这样一个共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带领全国人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这是一个宏伟而壮丽的目标!
和谐社会,国人的共识
从远古到当代,和谐社会从人类社会有文字记载开始就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可以说,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和谐社会的追梦史。
在绵延数千年的追梦过程中,构成和谐社会的一些具有普适意义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地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得以产生、运用、提炼、传播和推广。诸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博爱、人权等等彰显着人类理性光芒的思考。环顾今天的世界,不少国家就是在本国的治理活动中将这些思考融入其中而使其各自社会的和谐程度越来越高。
尽管在华夏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也曾出现若干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盛世朝代,也曾有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祥和景象,也曾产生“天人合一”的“和合文化”和至善至纯的道德规范,但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硝烟不断的战乱始终是这部历史的主题。
近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入侵,中国人放眼向洋,痛感国家积弱,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五四运动喊出的“科学与民主”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对自己半个世纪执政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无不代表中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如何将这遥远的期盼变成华夏大地上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可触摸的现实,这是摆在我党面前的时代课题。
《决定》开篇就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一这是中国共产党把人类文明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和向往的和谐社会概念引用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并赋予其崭新的含义,使几千年来人们追求的理想社会第一次成为拥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生动实践。”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国人的共识。
和谐社会,现实的可能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决定》的这段表述充分说明了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现实的可能。这主要表现为:
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已经具备。在党的领导下,由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政体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我国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已经形成。在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党中央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前进路上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非常深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以人际关系和谐、群体和谐和天人和谐的和谐文化和西方启蒙思想中的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博爱、人权的和谐社会要素,马克思主义称之为“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以及人类基本的和解”的和谐境界,以及中央提倡的“八荣八耻”,都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源。
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初步奠定。当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经从1978年的131元提高到2005年的32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从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5年的10200元。这些都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基础日趋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改革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已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维护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主题。
构建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不断改进。中国已经融入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的大循环中,已经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出现在国际舞台上。“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既然“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那就理所当然地要把我们的理想去付诸实施。在这里,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说我国社会目前处于不和谐状态,而是要指出我们现在的社会离理想的和谐社会还有差距,许多影响和谐的困难还需要我们去克服。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旧存在,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城乡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数量,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不同地区、行业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等等。我们切不可因为眼前的成绩而忽视了存在的问题,模糊了远大的目标。《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促进中国社会的良性发展。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
《决定》关于和谐社会的六个目标非常具体: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且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赫然居首。这充分说明了是中国共产党人审时度势、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态势,将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有机统一而得出的正确认识。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通过民主制度的建立,可以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在多元化的诉求疏通机制和完备的规范机制里面,社会广大成员的意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这就是民主和法治的最可触摸的优势。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础上,崇尚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无疑是对公民良知的深度唤醒和切实保障,同时也是良性社会的基本标尺和其能否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的入场券。
《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这就为各级政府落实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提供了行动的方向。强调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并着力建设高效公平的机制,是解决目前不同社会群体表达诉求的能力和渠道差异的困境最有效的途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并通过这些制度的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
在当前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能不能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促进社会和 谐,是对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决定》通过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旗帜鲜明地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深刻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实践主体和根本目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突出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同时《决定》还从“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等8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针对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决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让人们看到了民生是政策考虑的主要取向。
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
《决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观点,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对于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的工作,《决定》提出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把“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等,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在利益关系多元化、各种矛盾相交织的关键阶段,社会管理理念的深刻变化和社会管理工作重心的重大调整。
《决定》还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决定》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鲜明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蓝图。“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中的这段经典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社会和谐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这样的表述和《决定》阐发的内容是多么的一致。这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是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的。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中国共产党半个多世纪艰辛探索、不懈奋斗的实践和认识成果,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理念和富民兴邦的行动纲领。
同时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过程。也就是说,它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如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一样,构建和谐社会同样需要经过长期奋斗、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还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正是永不停歇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只要我们以百折不挠的坚定信心,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任何困难险阻都无法阻挡我们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曹 参
和谐社会,国人的共识
从远古到当代,和谐社会从人类社会有文字记载开始就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可以说,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和谐社会的追梦史。
在绵延数千年的追梦过程中,构成和谐社会的一些具有普适意义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地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得以产生、运用、提炼、传播和推广。诸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博爱、人权等等彰显着人类理性光芒的思考。环顾今天的世界,不少国家就是在本国的治理活动中将这些思考融入其中而使其各自社会的和谐程度越来越高。
尽管在华夏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也曾出现若干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盛世朝代,也曾有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祥和景象,也曾产生“天人合一”的“和合文化”和至善至纯的道德规范,但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硝烟不断的战乱始终是这部历史的主题。
近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入侵,中国人放眼向洋,痛感国家积弱,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五四运动喊出的“科学与民主”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对自己半个世纪执政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无不代表中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如何将这遥远的期盼变成华夏大地上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可触摸的现实,这是摆在我党面前的时代课题。
《决定》开篇就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一这是中国共产党把人类文明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和向往的和谐社会概念引用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并赋予其崭新的含义,使几千年来人们追求的理想社会第一次成为拥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中国的生动实践。”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国人的共识。
和谐社会,现实的可能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决定》的这段表述充分说明了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现实的可能。这主要表现为:
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已经具备。在党的领导下,由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政体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我国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已经形成。在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党中央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和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前进路上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非常深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以人际关系和谐、群体和谐和天人和谐的和谐文化和西方启蒙思想中的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博爱、人权的和谐社会要素,马克思主义称之为“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以及人类基本的和解”的和谐境界,以及中央提倡的“八荣八耻”,都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源。
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初步奠定。当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经从1978年的131元提高到2005年的32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从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5年的10200元。这些都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基础日趋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改革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已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维护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主题。
构建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不断改进。中国已经融入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的大循环中,已经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出现在国际舞台上。“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既然“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那就理所当然地要把我们的理想去付诸实施。在这里,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说我国社会目前处于不和谐状态,而是要指出我们现在的社会离理想的和谐社会还有差距,许多影响和谐的困难还需要我们去克服。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旧存在,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城乡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数量,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不同地区、行业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等等。我们切不可因为眼前的成绩而忽视了存在的问题,模糊了远大的目标。《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促进中国社会的良性发展。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
《决定》关于和谐社会的六个目标非常具体: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且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赫然居首。这充分说明了是中国共产党人审时度势、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态势,将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有机统一而得出的正确认识。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通过民主制度的建立,可以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在多元化的诉求疏通机制和完备的规范机制里面,社会广大成员的意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这就是民主和法治的最可触摸的优势。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础上,崇尚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无疑是对公民良知的深度唤醒和切实保障,同时也是良性社会的基本标尺和其能否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的入场券。
《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这就为各级政府落实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提供了行动的方向。强调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并着力建设高效公平的机制,是解决目前不同社会群体表达诉求的能力和渠道差异的困境最有效的途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并通过这些制度的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
在当前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能不能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促进社会和 谐,是对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决定》通过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旗帜鲜明地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深刻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实践主体和根本目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突出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同时《决定》还从“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等8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针对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决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让人们看到了民生是政策考虑的主要取向。
和谐社会的本质属性
《决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观点,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对于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的工作,《决定》提出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把“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等,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反映了在利益关系多元化、各种矛盾相交织的关键阶段,社会管理理念的深刻变化和社会管理工作重心的重大调整。
《决定》还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决定》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鲜明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蓝图。“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中的这段经典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社会和谐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这样的表述和《决定》阐发的内容是多么的一致。这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是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的。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中国共产党半个多世纪艰辛探索、不懈奋斗的实践和认识成果,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理念和富民兴邦的行动纲领。
同时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过程。也就是说,它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如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一样,构建和谐社会同样需要经过长期奋斗、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还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正是永不停歇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只要我们以百折不挠的坚定信心,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任何困难险阻都无法阻挡我们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曹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