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和粉红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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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绿大呼小叫着又从深圳来了广州。
  我急匆匆地去接她的时候,她大呼小叫地夸我黑色的裙子好有女人味,而后一撇嘴:“不过,我保穿粉红了,因为我哥喜欢粉红。”
  我作呕吐状。
  如果说深圳是男人的天堂,那么,广州就是女人的天堂。和碧绿才逛了半个小时,她就已经买下了两件衣服,一双鞋,一个包包,颜色一律是粉红。
  “粉红穿起来很俗。”我一边付钱一边批评她。
  与碧绿相识是广州,波卡的家庭PARTY中。波卡是混血,生得英俊,身边总是有数不清的女人。受到他的邀请,我肯定不会拒绝。一进门,看到碧绿一手吸烟一手敲打波卡那台我熟悉的,在视频里见过无数次的索尼笔记本电脑。
  碧绿偏头给了一个极尽妩媚的笑容。她,仿佛一个女主人。她,一身的风尘,一脸的无畏,令我精致的矝持黯然失色。我愣在那里。
  后来的故事有点意外,波卡选择了我,放弃了碧绿。再后来,故事又走上正轨,我和波卡无疾而终。而我和碧绿,却成了朋友。她一再纠缠我,一再对我好,一再暗示我她对波卡献媚,只不过是因为阿西拒绝了她,她和自己赌气。
  也许是为了顺势暗示她,我对失去波卡,也无所谓,我接受了她的纠缠。女人,永远沉浸在自欺欺人的战争之中,乐此不疲。
  我不止一次地怀疑,她绕城一圈给我送早餐,三更半夜买了烧烤来敲我的门,近乎变态地亲近我,对我好,是不是就是为了有一个机会解释,她没有,败给我?
  碧绿没有给我答案,或者说,她就是要用猜测来折磨我。她从广州飞去了深圳,说她需要一个没有回忆的地方。却又隔三岔五回到广州,拉着我一起帮她拼记忆的零碎。
  
  2
  
  “你不适合粉红了,你还是穿黑色比较有女人味。可是我告诉你,我在深圳的那些80后的朋友们都狂喜欢粉红。”碧绿一边叽叽歪歪,一边又往我怀里扔了一个印着KT猫的粉红包包。她有理由,她过生日,所以来广州宰我,以及要拉上她的阿西哥哥共进晚餐。顺便告诉我,我比不上她的年轻。
  “你有点性格好不好?就为了你那个什么情哥哥把自己弄得像只KT猫,他若是喜欢你,就不会假惺惺地认你做什么妹妹了。情圣一个。”我反击了。
  “不准说我哥哥不好!是我要认他做哥哥的。得不到他,我也不要失去他。”一说到她的阿西哥哥,碧绿的眼睛就黯了下去,却又从那种突然而至的清冷里,透出一种膜拜。即刻装出坚强,两分钟后,开始喋喋不休地讲述阿西的好,阿西的帅……每次如此。
  偏头去看她的表情,看她自己都难辨真假的表情,看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如此地执着,看到一种自欺得无比强大的爱,我突然难过起来,也突然感动起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拉起她的手去了江南布衣,我记得她和我说过,她喜欢江南布衣的衣服。我再也不要看着她在这里买这些三十五十的衣服了,我受不了,我的心酸。
  给碧绿挑了一件粉红的针织衫,要她去试穿。她出来后,对着镜子照得舍不得眨眼睛,我喊了导购小姐买单。
  “你要买给我吗?你真的要买给我吗?两百多啊!”碧绿不顾场合地大喊。
  我没有理她,把购衣保修小票扔给她。
  天气太热了,我拉着碧绿去蛋糕店吃冰沙,顺便给她叫了她喜欢吃的缀满樱桃的奶油小蛋糕。然后拄着头看着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口一口地舔蛋糕上的奶油,满脸的甜蜜。
  “女人,你现在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好不才惯啊。”碧绿再度大喊起来,邻座的一对男女同时偏过头来看我们。
  在这之前,不管她怎么对我套近乎,对我怎么好,我对她也是从来爱理不理。记得有一次,她晚上九点给我打电话,说她好烦,一个人打了车在围着广州乱转,问我能不能出去陪陪她。我一边悠闲地躺在床上涂指甲油,一边说:“我没空。”而在这之前一周,她曾打了半个小时的车来接我吃饭,夹菜到我碗里。
  我永远,对她那样的不屑,来维护我傲慢的胜利。这是所有女人都需要的。我原来没时间对你好我淡淡地说。
  陪碧绿逛街;从中年十二点逛到晚上十点。她突然嚷嚷:“坏了,忘了打电话给我哥了。”
  鬼才相信她会忘了,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有停止过对阿西的描述;而我,也没有停止倾听。
  碧绿拨了电话跑到离我三米的地方,表情甜蜜地通话两分钟,然后一脸快乐地跑回来告诉我:“我哥睡了,说明天请我吃饭,我们一起去。”
  我忘了,狼来了多少次。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好快乐的。装得真是失败。
  吃过晚饭,碧绿说她还要去另外一个女友那里取别人给她买的生日礼物。我回到家,已是凌晨一点
  第二天上班一点精神都没有,上午十点时被上司叫到办公室,问我为什么把刚交的市场策划做得失去水准?
  我一声不吭地抱起文案说,我重新做。
  碧绿给我打电话:“女人,我回深圳了,不要挂念我。”
  “不是说阿西晚上请你吃饭吗?”我取笑她。她每次回广州,都会和我说,她的阿西哥哥要与她共进晚餐,到时,我也要去。可是那次晚餐,永远没有实现。解释总是不合情理,她总是说,突然不想见他了。轻描淡写。
  “不吃了,我觉得还是不要见他好。我给他打电话说你给我买了一大堆生日礼物。他还挺怀疑地问我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还说你好像有男朋友了。是不是?”
  “他和你说我有男朋友了?谁说的?我没有!”我激烈地反驳。
  “问一问嘛,那么紧张干嘛?喂,女人,我哥好像挺关心你的啊!?”碧绿的话永远多得让我痛苦。难以相信,我为什么会答应与这样没有深度的女子做朋友?
  我挂断了电话,因为了解,再不挂,她又要说阿西阿西阿西了。
  见鬼,那一天,我竟然很失落。
  
  5
  
  说句实话,我不喜欢碧绿。她浅薄,不深刻;她艳俗,不优雅。所以我要追忆一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她有来有往,结束她单方面对我的“迷恋”。
  我想起来了,是阿西。
  碧绿总在描述,总是倾诉,总在夸张,致使我一次次地怀疑,阿西真的有那么好吗?身为他的秘书,每天在上班的时候,都要为他挡住无数个女子语气暖昧的电话。他真的那么好吗?他,还说我做的策划不好;他,每天那么严肃,不苟言笑地坐在我对面的办公室。
  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穿过任何粉红;我,难以相信,他是碧绿的阿西哥哥;我,难以相信,我对他所有的了解,不是来自身居秘书一职,而是来自,碧绿。
  我终于相信,碧绿不傻,碧绿是个妖精。
  
  6
  
  回到家,把自己扔在床上,正好可以看到整个的房间,我突然有些懊恼。我看到了我粉红色的杂物架,看到了我粉红色的毛巾,看到了我粉红色的化妆箱……我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偷偷地却又孜孜不倦地把那些粉红搬回家来的。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只是下意识的神经质。 似乎只有那样,才会感觉充实。
  思索着,追忆着,寻找着,想从岁月里打捞起一些什么来。
  突然一时,仿佛置身于粉红的海洋,看着那些被我占据的,拥有的,粉红,心底却是莫名的无尽的虚空。这个近乎悲怆的关于粉红的真相,一旦被揭穿,竟显得那样的荒凉。
  抱着自己的臂膀,仍感觉突如其来的冷。起身去镜子面前摸自己的脸,那么疲惫畏缩的脸,才让那么多的粉红,在屋子里堆积,腐烂。荒芜了青春,却无法埋没心事。因为要凭借这些,在岁月的流转里,聊以自慰。
  碧绿把粉红穿在身上,我把粉红藏在心底。
  这一次,又是谁输了?碧绿在深圳的时候,很少给我打电话。
  所以当我出现在深圳的时候,她很意外。当我告诉她我要去她家的时候,她更意外。同样,她到广州来的时候,我从来不带她去我家。
  我们守着各自的心,守着各自的秘密,交换着各自的欺骗,来完成各自低卑的自欺。
  碧绿租的房子小小的,干干净净的,却没有一处粉红的痕迹。而此刻,对于她没有预知的与我会面,她穿的,是一身浅绿。她真的,是不适合粉红的。因为她和我一样,藏着心事的眼眸,表达不了粉红的纯净透明。
  “痴爱粉红,只是为了灼伤一个男人的眼睛。”碧绿向我坦白,眼泪无声落下。
  “不,碧绿。这一次,是你赢了。”我伸手去拭她脸上的泪痕,心里竟升起无尽的,真正的怜惜。她不会知道,我是从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我接受她的友谊,是因为她傻傻却固执的自欺,令我被她勇敢的爱感动。我拭去的她的眼泪,是自己不敢流出来的,眼泪。女人的交情,就是这样,永远在寻找一个不敢表达的自己。不屑、鄙夷、驳斥的背后,永远藏着怜爱,对自己。她不解。
  我没有对她解释,也许,她对我的友谊,也是那样开始的。也许,那是她心底的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小秘密,那么,就让它永远地沉没吧。
  我想,我、碧绿、阿西,永远不可能有一次真正的晚餐。只是,她窥见了,我也欢喜阿西,欢喜我神秘英俊的上司,才会去回应她对我的亲密。
  两个女人,在一个男人的世界之外,做着幻想的自给自足。
  “粉红绝对是一个鲜嫩的颜色。距离低俗,距离堕落,仅一步之遥。我根本就穿不好它,其实。”
  碧绿终于承认了。鬼才知道,阿西到底喜不喜欢粉红。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对碧绿,终于有了真正的友谊。而不再,是要利用她知道关于阿西的私生活,还假装不屑。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从一开始,就知道用阿西来引诱我的友谊。而她最大的可爱,就是令我明白:失去与得到,其实并不重要。痴爱,才是最勇敢的付出,最精彩的过程。
  那,是我需要的勇气。是我丧失的青春。一如,穿粉红的勇气。
  责编:汤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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