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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规摘录:
1、凡上课因违反纪律被老师点名三次及以上者,处为班级买垃圾桶或水桶1个
2、凡没按要求完成作业者,单项作业处为班级买1个擦玻器,并把该项作业抄写2遍
3、请按时到校,凡早到校或迟到者,处为班级买卫生纸2卷
……
“凡上课因违反纪律被老师点名三次及以上者,处为班级买垃圾桶或水桶一个,并把当堂课所讲内容抄一遍……”日前,有网友在微博反映,称一实验小学的班规系“霸王条款”,条条都涉及罚款。昨日,记者联系该博主及学校证实,网友所指“班规”出自四川省简阳市实验小学二年级二班。对此,简阳实验小学校长严照富表示,班规中“罚学生买东西”不恰当,已要求该班班主任与家长和学生商量,做出调整。
⊙班规网友不理解,家长不评价
30日,网友“瀚海如林”发布微博,称一实验小学的班规系“霸王条款”,条条都涉及罚款,并附上一张《二年级二班管理制度及惩罚办法》的图片。
班规中涉及学习、纪律和卫生方面16项制度,学生违反每项制度都将被罚为班上买垃圾桶、水桶、课外书、零食等东西。
“救救孩子!”“这么多惩罚?可怜的娃儿们!”“这算不算变相罚款?”对此,关注的网友们表示不理解。
“我们觉得这是霸王条款。为啥只有惩罚,没有奖励,惩罚还都是罚买东西。”4月1日,记者联系上网友“瀚海如林”,证实该学校为简阳市实验小学。
昨天中午放学时,记者在简阳实验小学校门口找到多位该校二年级二班学生家长。“违反每项制度均要被罚买东西,这不太合适。”一位家长如是说,但其他家长均表示不方便评价。
⊙老师罚买东西,只是“吓”学生
昨天下午,简阳实验小学二年级二班班主任李林介绍,班上54名学生有39名男生,“男生多了,就比较调皮”。
下旬,她和几名学生家长商量同意后,便拟定了《二年级二班管理制度及惩罚办法》,后经过全班家长签字同意后开始执行。“我也给家长说了,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找我反映。但至今没有一名家长反映。”
“我们制定这样的班规只是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李林说,惩罚办法中的罚学生买东西只是“吓”学生,在该“班规”执行的一个多星期,班上有两三名学生被罚抄写作业等,并没有被罚买东西。“而且有了这‘班规’,学生上课认真多了,主动举手发言的也更多了。”
李林及该班的另一名老师还说,除了惩罚办法,班上也有单独的奖励办法,在学习、纪律和卫生三个方面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做操、讲卫生达到一定次数的同学,还将受到全班表扬和文具、五角星等实物奖励。
⊙学校罚买东西不恰当,应调整
简阳实验小学校长严照富说,二年级二班的老师很认真,制定班规的出发点也很好,是为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但是,惩罚学生尤其是罚学生买东西不太恰当。”严照富认为,小学作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阶段,应该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他还说,老师只将惩罚办法交给家长签字,家长也可能不太理解,认为只有惩罚,而没有奖励。
对此,严照富当场要求二年级二班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和学生商量,以做出调整。“要以奖励为主,惩罚也不能罚学生买东西。”
评说
香港教育家汪广仁教授说:“没有表扬的教育是不成功的教育,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也就是说,对犯错误的学生以必要的批评乃至惩罚是应该的。孟子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具体到一个班级,是否需要有学生共同遵守的规则,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过,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假如只有规则,违规却并无任何后果需要承担,这样的规则,注定不可能有效执行,也难获起码的尊重。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是班规,违规的同学当然不能无关痛痒,而必须承担相应的代价,对班规设置相应的罚则,自然也就不无必要。
不过,关于学生的罚则,实在也没有太多的选项。“体罚”当然不靠谱,甚至完全“冒天下之大不韪”。思来想去,这唯一可选的,看来也唯有经济上的罚则最稳妥。事实上,经济学原则其实本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具体到其中的损益、奖惩原则,更是放诸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而皆准。即便是在教育领域,经济学原则也仍然不乏其应用价值。最简单的例子,从大学到小学,从国内到国外,奖学金机制几乎被普遍施行。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给予学生正面激励,也正是经济学原则应用于教育领域的一个典型例证。
从这个角度来看,教育其实不必排斥经济学原则。假如能够将经济学原则善用于教育领域,不仅有助于形成良性的教育秩序,同样也将形成正面的驱动效应。如此“教育经济学”,自然多多益善,甚至可以作为教育创新的灵感来源。
如此看来,违反罚则,未尝不是经济学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再度发扬。不难设想,既然违反班规的学生,不仅有相应的处罚之外,而且还附带有经济上的罚则,尽管只是为班级买个垃圾桶、水桶,甚至擦玻器、卫生纸,看似并不是什么值钱事物。但对于学生而言,要为班级买这些东西,当然需要筹钱,自然少不了受到来自家庭和父母的压力,提高了“违规”的成本与代价,“班规”得到遵守,要说完全可以期待。
不过,真正培养规则意识,是不是除了“谈钱”,便没了别的招术,教育是否真的黔驴技穷到如此地步,恐怕值得商榷。且不说与规则本身关系不大的“购物”罚则,未必能让学生真正产生对规则本身的敬畏,学生违规却要家长埋单,更是打错了板子,甚至是对学生家长经济权利的侵犯。假如这样的罚则真能百试不爽的话,教育这事儿,岂不都可以简化为“罚钱”了之?
不仅如此,违反班规为班级购物,其实颇为自相矛盾,这是否意味着学生只要不差钱,有自己的小金库,根本无需为买不起垃圾桶和卫生纸而担忧,便可以堂而皇之甚至肆无忌惮的违规,也就更需质疑。
当然,对于“谈钱班规”,的确还不能完全苛究于当事班主任。当下的教育体制与师生关系,固有教育理念,其实存在强大的惯性,也使得即便是错误的理念也很难得到约束并被及时纠正。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体制本身的缺陷,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教育者自身教育理念与意识的偏差,恐怕才是班规“谈钱”背后所暴露的真问题。
⊙班规摘录:
1、凡上课因违反纪律被老师点名三次及以上者,处为班级买垃圾桶或水桶1个
2、凡没按要求完成作业者,单项作业处为班级买1个擦玻器,并把该项作业抄写2遍
3、请按时到校,凡早到校或迟到者,处为班级买卫生纸2卷
……
“凡上课因违反纪律被老师点名三次及以上者,处为班级买垃圾桶或水桶一个,并把当堂课所讲内容抄一遍……”日前,有网友在微博反映,称一实验小学的班规系“霸王条款”,条条都涉及罚款。昨日,记者联系该博主及学校证实,网友所指“班规”出自四川省简阳市实验小学二年级二班。对此,简阳实验小学校长严照富表示,班规中“罚学生买东西”不恰当,已要求该班班主任与家长和学生商量,做出调整。
⊙班规网友不理解,家长不评价
30日,网友“瀚海如林”发布微博,称一实验小学的班规系“霸王条款”,条条都涉及罚款,并附上一张《二年级二班管理制度及惩罚办法》的图片。
班规中涉及学习、纪律和卫生方面16项制度,学生违反每项制度都将被罚为班上买垃圾桶、水桶、课外书、零食等东西。
“救救孩子!”“这么多惩罚?可怜的娃儿们!”“这算不算变相罚款?”对此,关注的网友们表示不理解。
“我们觉得这是霸王条款。为啥只有惩罚,没有奖励,惩罚还都是罚买东西。”4月1日,记者联系上网友“瀚海如林”,证实该学校为简阳市实验小学。
昨天中午放学时,记者在简阳实验小学校门口找到多位该校二年级二班学生家长。“违反每项制度均要被罚买东西,这不太合适。”一位家长如是说,但其他家长均表示不方便评价。
⊙老师罚买东西,只是“吓”学生
昨天下午,简阳实验小学二年级二班班主任李林介绍,班上54名学生有39名男生,“男生多了,就比较调皮”。
下旬,她和几名学生家长商量同意后,便拟定了《二年级二班管理制度及惩罚办法》,后经过全班家长签字同意后开始执行。“我也给家长说了,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找我反映。但至今没有一名家长反映。”
“我们制定这样的班规只是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李林说,惩罚办法中的罚学生买东西只是“吓”学生,在该“班规”执行的一个多星期,班上有两三名学生被罚抄写作业等,并没有被罚买东西。“而且有了这‘班规’,学生上课认真多了,主动举手发言的也更多了。”
李林及该班的另一名老师还说,除了惩罚办法,班上也有单独的奖励办法,在学习、纪律和卫生三个方面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认真做操、讲卫生达到一定次数的同学,还将受到全班表扬和文具、五角星等实物奖励。
⊙学校罚买东西不恰当,应调整
简阳实验小学校长严照富说,二年级二班的老师很认真,制定班规的出发点也很好,是为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但是,惩罚学生尤其是罚学生买东西不太恰当。”严照富认为,小学作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阶段,应该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他还说,老师只将惩罚办法交给家长签字,家长也可能不太理解,认为只有惩罚,而没有奖励。
对此,严照富当场要求二年级二班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和学生商量,以做出调整。“要以奖励为主,惩罚也不能罚学生买东西。”
评说
香港教育家汪广仁教授说:“没有表扬的教育是不成功的教育,没有批评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也就是说,对犯错误的学生以必要的批评乃至惩罚是应该的。孟子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具体到一个班级,是否需要有学生共同遵守的规则,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过,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假如只有规则,违规却并无任何后果需要承担,这样的规则,注定不可能有效执行,也难获起码的尊重。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是班规,违规的同学当然不能无关痛痒,而必须承担相应的代价,对班规设置相应的罚则,自然也就不无必要。
不过,关于学生的罚则,实在也没有太多的选项。“体罚”当然不靠谱,甚至完全“冒天下之大不韪”。思来想去,这唯一可选的,看来也唯有经济上的罚则最稳妥。事实上,经济学原则其实本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具体到其中的损益、奖惩原则,更是放诸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而皆准。即便是在教育领域,经济学原则也仍然不乏其应用价值。最简单的例子,从大学到小学,从国内到国外,奖学金机制几乎被普遍施行。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给予学生正面激励,也正是经济学原则应用于教育领域的一个典型例证。
从这个角度来看,教育其实不必排斥经济学原则。假如能够将经济学原则善用于教育领域,不仅有助于形成良性的教育秩序,同样也将形成正面的驱动效应。如此“教育经济学”,自然多多益善,甚至可以作为教育创新的灵感来源。
如此看来,违反罚则,未尝不是经济学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再度发扬。不难设想,既然违反班规的学生,不仅有相应的处罚之外,而且还附带有经济上的罚则,尽管只是为班级买个垃圾桶、水桶,甚至擦玻器、卫生纸,看似并不是什么值钱事物。但对于学生而言,要为班级买这些东西,当然需要筹钱,自然少不了受到来自家庭和父母的压力,提高了“违规”的成本与代价,“班规”得到遵守,要说完全可以期待。
不过,真正培养规则意识,是不是除了“谈钱”,便没了别的招术,教育是否真的黔驴技穷到如此地步,恐怕值得商榷。且不说与规则本身关系不大的“购物”罚则,未必能让学生真正产生对规则本身的敬畏,学生违规却要家长埋单,更是打错了板子,甚至是对学生家长经济权利的侵犯。假如这样的罚则真能百试不爽的话,教育这事儿,岂不都可以简化为“罚钱”了之?
不仅如此,违反班规为班级购物,其实颇为自相矛盾,这是否意味着学生只要不差钱,有自己的小金库,根本无需为买不起垃圾桶和卫生纸而担忧,便可以堂而皇之甚至肆无忌惮的违规,也就更需质疑。
当然,对于“谈钱班规”,的确还不能完全苛究于当事班主任。当下的教育体制与师生关系,固有教育理念,其实存在强大的惯性,也使得即便是错误的理念也很难得到约束并被及时纠正。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体制本身的缺陷,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教育者自身教育理念与意识的偏差,恐怕才是班规“谈钱”背后所暴露的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