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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昱、曾浩撰文《社会治理治什么?》指出,社会治理治什么的问题看似简单且已经明晰,但却是一个具有前提性且探讨不够深入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大多把问题、事务、活动、人群等作为社会治理的对象,但在社会治理范畴一般化、范式化的情况下,这种特殊性的社会治理对象已经与之相矛盾。社会治理不应是碎片化的治理,而是系统性的制度治理。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是社会治理的核心所在,而要构建社会治理体制则需要明确把握社会治理的规律,抓住社会治理的根本,明晰社会治理的对象,解决这种体制应对什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