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倪方六在5月23日的《羊城晚报》上介绍说,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人就开始防范审判不公和司法腐败。《尚书·周书·吕刑》中便提到了刑法审判的五大弊端:依仗官势、挟私报复、暗中做手脚、索受贿赂、谒请说情。若法官在这五方面有失检点。判罚不公,其罪过与犯人相同。为了防止官官相护。还出台了举报奖励制度:如果同事能主动检举揭发枉法官员。不只可免予处分,还能顶替枉法官员职位,享受相应物质待遇。有的人甚至因办错案子而自责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