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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河北省首次将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生列入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已筹措6200万元用于资助中职学校的贫困生。6200万元资金中.6000万元为国家助学金,用于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提供生活补助;200万元为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和奖励名额的分配原则将坚持向就业率高、办学质量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并适当向农林、地质、矿产等艰苦专业学生比例较高的学校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