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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文件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有关中药的内容进行了专门的补充规定.其中第二条“中药新药的研制.应当符合中医药理论.具有临床应用基础.保证中药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均一稳定.保证中药材来源的稳定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应关注生产工艺对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