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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世纪六七十年代,伴随着欧美国家对朝鲜的染指、侵略,宗藩体制与国际公法两种国际关系准则博弈的大幕由此拉开。欧美国家先是用比附的方式,将中朝关系等同于国际公法下的宗藩关系,混淆宗藩体制与国际公法的根本性差异,试图借助中国之手打开朝鲜国门;在遭到拒绝之后,欧美国家则借机否定宗藩体制的合法性,否认中朝宗藩关系存在的正当性,视朝鲜为国际公法原则下的主权平等国家。这种看似矛盾的对华策略显示出的是原则与目的的混搭,其前期的比附仅是为了目的而廉价地出卖原则,展现出投机、功利的本色;后期的否定则暴露出其用国际公法取代区域自然法则的终极目的。清政府为应对挑战,先是秉承宗藩体制的传统,抗拒欧美国家所提的要求;后又采取变通的策略,捍卫宗藩体制的权威性。但清政府的变通仅仅是手段,不变的是原则。此种变通,成为清政府在曱午战争之前处理朝鲜事务的基本方针。
[关键词]“宗藩体制”;“国际公法”;总理衙门;伯洛内;镂斐迪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07(2019)02-0091-07
国际公法是欧美国家进行殖民侵略的招牌利器,在其殖民侵略的历史上为了追求实效,不乏有意模糊、混淆,甚至是比附属地民族自然法则或习惯法的先例,其染指、侵略朝鲜的过程,就是一个鲜活的事实。截止目前,中外史学界对19世纪70年代之前欧美国家侵朝活动的研究着力不多,尤其是对宗藩体制因应的研究基本上是一个空缺。而实际上,19世纪70年代之前中外在朝鲜问题上的外交博弈,奠定了甲午战争之前双方外交政策的基调,影响了东亚历史的进程。为此,本文从变与不变的角度,探讨宗藩体制与国际公法的攻守博弈,展现中外在朝鲜问题上的外交角逐。
一
19世纪60年代,随着欧美列强的东侵,两种不同源流的国际体系全面相遇。朝鮮半岛成为两种国际体系交锋的前沿地带,由两种体制引发的中外交涉、矛盾冲突随即屡屡上演。现存的史料显示,19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与欧美国家围绕朝鲜问题而发生的外交纠纷的焦点在于:欧美国家在默认宗藩体制的前提下,试图通过中国向朝鲜施加影响或压力,逼迫朝鲜与西方缔约通商。清政府则秉承宗藩体制的传统,抗拒欧美国家所提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东方宗藩体制实质的了解,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19世纪60年代,欧美国家初来乍到,习惯性地依照欧洲洲际公法的原则,比附宗藩体制下的中朝两国关系,将中朝两国的关系定位为具有政治隶属关系的宗主国与藩属国,既然朝鲜为无国际资格的行为主体,其所有的外交实务理应由宗主国中国来承担、决定。表现在外交交涉上,就是要求清政府传递信息,强迫朝鲜打开国门,与西洋国家立约通商,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例如,1865年10月27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希望朝鲜主动开国,结好西洋。如果朝鲜一味拒绝,则难保安南结局不会重现,望总理衙门将此意转达朝鲜[1](威妥玛照会清同治四年九月初八日25)再如,1866年6月2日,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照会总理衙门,函称英国拟派轮船赴朝鲜近海,“察看海岸形势,丈量靠岸海水深浅,绘图载明,俾嗣后行船来往,均可预防危险”,务望清政府设法通告朝鲜,“使该轮船行抵,不致遇有留难之事。[1](英国公使阿礼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四月二十八B26)
法国和美国在试图打开朝鲜大门的初期,均采取了与英国相同的策略。1866年7月14日,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在致总理衙门的照会中称,为了法国传教士人朝传教一事本大臣曾有数次于贵衙门,请发路照于传教士前赴朝鲜”[i](法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三日27)1868年g月美国驻华公使卫廉士向总理衙门递交照会,请求解救被困于朝鲜的美国公民。1871年3月7日,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照会总理衙门,求请总理衙门代传朝鲜,建立美朝关系。内称:奉政府之令,将于今年派出使朝鲜公使,届时将携带两艘兵船前往。“本大臣知中国与朝鲜数百年之交好,可以音问相通,而本国与该国素无往来,遇有商议之件,难以径达。本大臣拟先致函于朝鲜,以达国旨,请贵亲王代寄至该国,兹特将函送交贵衙门,祈速寄”[1](美国公使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正月十七日158)
面对英、法两国的请求,清政府均以不干涉属国政教为由,拒绝了两国的请求,进而桿卫宗藩体制的正统性。1866年7月16日,总理衙门照会伯洛内,内称,虽不会同意向朝鲜施加压力,但“两国交兵,均关民命,本爵既知此事,自不能不从中排解。该国果有杀害教众等事,似可先行据理查询,究因何故,不必遽启兵[1](给法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五曰28)同年7月17日总理衙门照会阿礼国,明确否定了英国公使所提要求,拒绝对朝鲜行文通告朝鲜虽系属国,向只遵奉正朔,岁时朝贡,所有该国愿否奉教,非中国所能勉强,碍难遽尔行文,并劝其无庸前[1](给英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六曰两次求请,清政府则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策略:否定第一次要求,接受第二次求请,答应转递,但明确告之下不为例。1868年3月10日,总理衙门照会卫廉士,表示对被困于朝鲜的美国公民深表同情,但“断难遽尔转行查问”[1](给美国照会清同治七年二月十七日96)不过对于美国求请帮助沟通朝鲜一事,清政府经研究决定,同意传递。1871年3月28日,总理衙门照会镂斐迪,内称:“已于二月初二日(3月21日)具奏,将原函封固送交兵部转递,并声明中国于所属各邦,礼部旧章,实无代递书函之事,现虽奏请办理,乃一时权宜之计,通融格外,以后不能再递。”[1](致美国镂斐迪函清同治十年二月初八日167)
反思19世纪六七十年代事涉朝鲜的中外交涉的历史过程,可以明显发现,欧美国家是按照欧洲洲际公法的逻辑思维来看待东方宗藩体制的,并且表现出了与公法原则相抵触的情形,带有明显的实用、投机的色彩。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美国,每每在与朝鲜发生交涉之初,船只遇险、公民被困之时,他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中国,希望借助中国之手,由中国出面,施加压力,居间调停,劝说朝鲜接受其要求,解救其公民。从这一层面上看,欧美国家确有承认中朝两国存在隶属关系的意味,将朝鲜视为欧洲洲际公法意义上的藩属国,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们对东方宗藩体制的认可。因为他们对中朝两国政治隶属关系的这种定位,依据的原则是欧洲洲际公法,而不是东方宗藩体制。欧美国家采取的比附两种国际体制的方式,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外交实践中,尽管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每次的登门求援,都极大地满足了清政府的心理需求。因而,在中外接触的早期,并没有遭到强硬的排斥,清政府只是用委婉的口吻,和缓的语气,向欧美国家表达了拒绝的意愿。这就为欧美国家继续推行欧洲洲际公法赢得了相对有利的空间。 深入探究则会发现,欧美国家在使用欧洲洲际公法问题上,充满了实用、投机的色调。一方面,欧美国家将宗藩体制下的中朝两国比附为欧洲洲际公法下的宗主国与藩属国,将朝鲜定义为欧洲洲际公法原则下无国际资格的行为主体,既无内政权,又无外交权,突出强调了中国的宗主国地位,并以此逼迫清政府向朝鲜施加压力与影响,借用中国之手打开朝鲜的国门,实现染指朝鲜的企图。另一方面,欧美国家又明确表示要与朝鲜缔结条约,通商贸易,建立外交关系,表现出对欧洲洲际公法原则的背叛。按照欧洲洲际公法的原则,缔约双方必须是拥有完全主权的国家,而一个无完全主权的行为主体,是无资格缔结条约的。依此推理,欧美国家屡次三番登临朝鲜,试图立约通商的行为表明,他们恰恰是将朝鲜视为了欧洲洲际公法原则下的主权国家。这样一来,欧美国家在朝鲜问题上,在借用中国力量问题上,就暴露出手段与目的的差异性,体现出原则与实用的投机性。至此,完全可以这样概说欧美国家的外交策略:为了撬动中国出力,顺利打开朝鲜国门,就将中朝关系比附为欧洲洲际公法下的宗主国与藩属国;为了与朝鲜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再将朝鲜定义为欧洲洲际公法下的主权国家。最终的目的,就是用欧洲洲际公法取代东方宗藩体制,否定中朝宗藩关系存在的法理性。而清政府则被他们当成了工具,一旦目的达到,自然就被弃之一边,大有过河拆桥的意味。
此时的清政府显然是既不懂得欧洲洲际公法,也不明了欧美国家的险恶用心,只是采取了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恪守宗藩体制的传统,遵从东方国家的相处之道,抱定一个宗旨,即决不依从欧美国家的请求、鼓噪,坚称“朝鲜虽系臣服中国,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概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向不与闻”,[1](给美国照会 清同治十年二月十七日 96)同时清政府表示“朝鲜虽系中国之属国,其一切政教禁令,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向不与[1](给英国公使阿礼国照会清同治十年二月十七日 97)欧美国家的斡旋要求,放任朝鲜自行处理。朝鲜王朝的全民抗战,决不从命,又让欧美国家无计可施。一时之下,朝鲜问题如鲠在喉,欧美国家陷入了進退两难的境地。
二
眼见借助中国之力打开朝鲜国门的企图屡屡落空,欧美国家随即放弃用欧洲洲际公法比附宗藩体制的策略,直截了当地否定了中朝宗藩关系,并按照欧洲洲际公法的原则来评判中朝关系,将朝鲜视为与中国地位平等的主权国家,剥夺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以此排除中国对其侵略朝鲜、征服朝鲜的干预。史料显示,最早对中朝宗藩关系提出质疑的是法国。1866年4月,朝鲜发生了迫害基督教教徒事件,包括11名法国传教士在内的大批传教士、基督教徒惨遭杀害。为此,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多次照会总理衙门,请求清政府向朝鲜施加影响,妥善保护在朝教籍人员,但遭到总理衙门的拒绝。于是法国决定发兵征讨朝鲜,废王立君,改朝换代。为防止中国出面干预,7月14日,伯洛内照会总理衙门,公开扬言,既然中国口称中朝关系仅仅限于纳贡,朝鲜的内政外交向由朝鲜自主决定,那么,此次法国兴师讨伐于高丽交兵,自然中国亦不能过问,因与彼国原不相干涉也”。[1](法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三日27)从其后的历史进程来看,伯洛内首次公开否定中朝宗藩关系的声明,成为欧美国家剥离中朝关系,染指朝鲜的最佳说辞。
欧美国家对华、对朝政策的改变,触及到了中朝关系的根基,引起了清政府对朝政策的微调。清政府深知,倘若对欧美国家事关朝鲜事务的请求一味推脱,势必会引发难以预料的灾难。一则,丧失朝鲜王朝的信任感、依赖感,后果将是朝鲜改换门庭,另攀高枝。宗藩体制存在的历史表明,周边国家之所以承认中国皇帝为天下共主,自愿归附宗藩体制统治秩序,除中国中央王朝的强大之外,还有一个最具功利性的考虑,那就是宗主国能够为藩属国除暴安良。否则,宗主国的权威就会大打折扣,很有可能会出现树还没倒,猢猕就散的结局。事实上,清政府的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在遭受英、法、美、俄等国轮番侵略之时,朝鲜王朝尽管摆出了一副决死的架式,但其内心是期盼着中国能够为朝鲜提供强大的现实支援的,而不仅仅是暗中传递情报。1868年7月25日,朝鲜朝国王李熙在咨报中称:“惟我大朝之于小邦,覆庇之悯恤之,凡有控诉,靡不曲循。今于有事之日,若徒怀怵畏,自阻于听卑之天,不其有负于皇上字小之恩也?兹将前后事情,谨此具奏,严畏之极,不敢张皇,另行咨申,备详衷私,烦乞部堂诸大人幸赐照谅,转达天陛,特轸美国兵船枉听虚妄不根之言,空费频复往来之_”[1](朝鲜国王为咨陈洋夷情形事清同治七年六月六日嚼,此话流溢着浓浓的失望感,字里行间,暗含对清政府前期不作为的不满,试图用激将之法,敦促清政府出面化解朝美矛盾,结束冲突,承担起保护藩属国的责任。二则,招致欧美国家对宗藩体制的公开否定。前面已经提及,欧美国家来到东方后,自始至终就没有真正承认过宗藩体制的合法性,只是出于功利性、实用性的考虑,弱化了目的,突出了功效,用比附的方式,将两种国际关系体制混为一体,暂时遮掩了两种体制的原则性差异,将终极目的隐藏在言行中,减少了来自清政府的抵触与抗违。但随着中外交涉的深入,尤其是借助清政府打开朝鲜国门的企图落空之后,欧美国家终于露出了本来的面貌。1866年7月,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对中朝宗藩关系的质疑,道出了欧美国家的心声。可以这样断言,伯洛内的声明,是欧美国家对清政府“不负责任”的抗议,是对清政府容忍度的决裂,实质上是在向清政府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必须听从欧美国家的召唤,否则,欧美国家将不再模棱两可地看待宗藩体制,必将旗帜鲜明地承认朝鲜为主权独立的平等国家。法国驻华公使的表态,给清政府带来了强烈的震撼。清政府深知,如果继续因循守旧,势必遭到欧美国家的集体群殴。一旦担心变成了现实,必将是宗藩体制与欧洲洲际公法的全面对决。为防止意外发生,调整对朝政策便成为清政府无奈而又不失明智的选择。
史料显示,19世纪70年代之后,清政府的对朝政策确实发生了一些改变,但准确地说,只能算是微调,还远远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调整,其最终目的是堵塞欧美国家的指责,用行动证明宗藩体制的客观存在,用事实昭示中朝宗藩关系绝非欧美国家设想的那般简单、粗疏。从此以后,清政府开始有限度、有选择地介入欧美国家事关朝鲜的事务之中。1871年6月,两名英国人被朝鲜官兵捕获。7月11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向总理衙门递交照会,请求清政府出面营救在朝鲜近海遇险的英国船只与公民,“实愿贵国从中婉告朝鲜,期保英民在彼免至受害”。为防止清政府故计重施,威妥玛大谈中朝关系的特殊性。在照会中,威妥玛称:本大臣不止一次地听贵国声称,“朝鲜自主,贵国向以不揽干涉之权”,但据考察,中朝关系绝非如此单纯,因为“朝鲜王爵,均系贵国大皇帝所封;所有朝鲜公文,论及中华,贵国大皇帝为上”。这就足以证明中朝两国存在着上下尊卑的隶属关系,一个连王位都由中国皇帝封赐的朝鲜国王,焉有不听中国皇帝旨意之理?在照会的最后,威妥玛再三表示,只要中国政府能够转达英国公使的意思,即使朝鲜国王拒不从命,大英帝国对中国政府的善意之举也心怀感激之情,如有言语上的冒犯之处,还请海涵。“贵国果能如此告知,而朝鲜国置若罔闻,本大臣想断无理,均请贵亲王不以此胃”[1](英国照会清同治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179) 总理衙门鉴于法国的警告,没有贸然回绝英国公使的请求,而是在尊重宗藩体制原则的前提下答应从中斡旋。7月14日,总理衙门照会威妥玛,声称:因此事生命攸关,为敦邦交,无论真假,本衙门“当即饬下礼部行文朝鲜,查明有无其事”。总理衙门还重申宗藩体制的基本原则,“朝鲜之与中国虽系臣服之邦,除照例朝贡外,其一切政教禁令,向系该国自主,中国从不遥制”,且“此次扣留英民一节,经礼部行查去后,朝鲜如何办理,中国断难勉强,有无复文,亦不可知”[1](致英国公M妥玛函清同治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2)7月17日,总理衙门照会威妥玛,转达朝廷同意救援之意。照会内称:“行知朝鲜国王,转饬查明。如果实有扣留英民一事,自系当时不知为何国之人,误为拘拿。现既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称,英人系前往救援布国遭风商船,并无别项情事,应即照救护遭风难民之例,由该国送奉天,转京师,以符向胃,,[1](致英国公使M妥玛函清同治十年五月三十日184)胃介入,加快了事件的解决进程。7月18日,英国驻烟台领事“已由该岛带同被留英民二名,驾舟回任”。19日,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通报事件已经圆满解决,被扣英国公民全部获释该国尚无勒留之形,甚为欣[1](英国公使威妥玛照会清同治十年六月初二日 186)
事件处理的全部过程显示,英国虽与法国一样,拥有捍卫欧洲洲际公法正统性的决心,但在无力打开朝鲜国门的情形下,迫于人命关天的大事,便故意夸大中国皇帝的尊威,凸显中朝两国的政治隶属关系,混淆东西方两种国际体制的区别,制造一种宗藩体制与欧洲洲际公法的相同或相近的错觉,给清政府留下一种英国愿意接受或遵从宗藩体制的良好印象,借以实现交涉的目的。英国驻华公使的言行表明,达到目的永远是外交活动的第一选择。当目的与原则发生冲突之时,为了达到目的,原则也可以灵活变通,甚至可以廉价出卖。这就暴露出了欧洲洲际公法功利性、投机性的一面,而绝非欧美国家所宣扬的那样神圣、庄严。对于清政府而言,变通仅仅是手段,不变的则是原则。尽管变通的前提确有慑于欧美列强的淫威之处,但维护宗藩体制的决心却未曾改变,体现在外交实务中,就是绝不拿原则做交易,用原则换取利益。在其心目中,作为东方国际关系准则——宗藩体制是神圣的,容不得任何亵渎。应该说,此种变通方式,成为清政府在19世纪70年代后处理朝鲜事务的基本方针。
三
无独有偶,清政府以同样的方式介入了朝美之间的交涉,但过程更为曲折复杂。美国在经历了1868年、1871年两次侵朝军事行动失败后,为打开朝鲜国门,决意改变策略,放弃武力高压,求请中国居间调停,实现势力东扩。时任美国国务卿菲士就曾提醒过驻华公使镂斐迪:“在中国和朝鲜之间存有一些政治关系,因此你最好还是事先取得北京政府的允许,如果可能的话,请它从中斡旋。”[2](5)此时的朝美双方,一方誓言拼死抵抗,一方调兵遣将,一场更大规模的战斗在急剧酝酿中。有过惨痛教训的清政府深知,如不迅速扑灭战争的火苗,朝鲜王朝将有灭顶之灾,东亚局势必将骤然大变,至于滑向何方则难以預料。更何况这时候的朝鲜已经隐晦地发出了求援的请求。1871年9月10日,朝鲜国王特遣齐奏官李应俊携带咨文入京,向清政府咨报朝美交战的情形。在咨文最后,朝鲜国王吁恳清政府,将朝鲜的对外政策转告美国,避免战事再起。咨文写道:“明降谕旨,使彼国公使洞悉利害,明知两无所益,释虑于遭难拯救,断念于他事交涉,更无构衅滋扰,各安无事,万万不胜大愿。敝邦世守东藩,久蒙殊眷,视同内服,凡有痛疾,未有不曲轸恩谅,犹恐或伤,拼蠓覆帱,天地莫量。今兹忧虞之孔棘,安得不大声疾呼,而冒渎至”[1](朝鲜国王为历陈美国兵船滋扰情形事清同治十年七月二十六日206)当此之时,对于清政府而言,无论是出于宗藩体制下的道义,还是东北亚安全的现实考虑,都不能消极观望,必须积极应对,有所作为。10月2日,总理衙门主动照会镂斐迪,转达朝鲜国王的意见,申明中国政府的态度。为表明中国政府的睦邻诚意,总理衙门还将此前礼部“据咨转奏一折抄录附阅”,供其参考。在照会中,总理衙门认为,朝鲜国王在咨文中所称“难船之无不保护”,本是实在情形;“通商之无可商办”,则是“伊国之成规”。拒绝美国所提通商要求,更是朝鲜的祖制与权力。朝鲜国王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依照宗藩体制赋予的权力自主而为中国向不勉强”。作为朝鲜的宗主国,美国的友好邦国,中国希望美国不再逼迫朝鲜,美朝应当和睦相处[1](给美国公使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八月十八B209)总、理衙门在本次照会中向美国公使表达了两重意思:一则阐明了宗藩体制的惯例,宗主国不干涉属国内政;二则明确告知美国,朝鲜是中国的藩属国,欧美国家既与中国和好,就不应该为难中国的藩属国。
11月22日,镂斐迪照会总理衙门,对总理衙门的解释进行了辨析。其论辩的逻辑是:通过承认中朝宗藩关系的真实存在,迫使清政府自觉践行宗主国的职责,逼迫朝鲜接受美国要求,立约通商,建立外交关系。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美国对中朝宗藩关系的认可,远非政治原则上的承认,并不等于美国就此承认了宗藩体制的合法性,更多地是一种现实性的或者投机性的承认,表现出在原则与利益之间取舍的灵活性。在照会中,镂斐迪针对中朝关系“有名无实”的论点进行了批驳。镂斐迪说,11月2日,在总理衙门面谈时,奕诉、文祥均称,从明朝起,朝鲜虽系属国,但中国这个宗主国也仅仅是一种名分,并无实质内容。朝鲜在与别国往来时,政教各端,“俱是十分自主”。故对美国提请居间沟通、劝说的要求,表示爱莫能助。其实,根据本公使的观察了解,事情并非如此,“朝鲜视中国情真谊实,名分不敢稍紊”,向来唯中国马首是瞻。而本公使之所以有如此断言,是因为有确凿的证据作支撑。据查证,从19世纪60年代以来,凡发生西洋舰船进入朝鲜海域之事,朝鲜皆无一例外地向中国通报——“洋匪滋扰,移咨中国,即近例然”。[3](八年辛未五月十七日)朝鲜国王的咨文,足以证实中朝之间存在着勿庸置疑的政治隶属关系。咨文中所言“敝邦世守东藩,久蒙殊眷,视同内服,凡有疾痛,未有不曲轸恩谅,犹恐或伤,畊蠓覆帱,天地莫量。今兹忧虞之孔棘,安得不大声疾呼,而冒渎至此,深增竞惶之至等语”,明显透露出两层意思:一则,朝鲜国王的话语,验证了中朝宗藩关系的长期存在,中国视朝鲜如同“内服”,负有为之排忧解难的义务;二则,朝鲜国王试图通过追述历史,提醒中国政府履行宗主国的职责,万不可作壁上观,漠视朝鲜遭受外敌欺凌而不顾。“朝鲜国王之意,欲向中国为其捍卫,以御各西国人彼境者。如其人境,即求协同驱逐。”本公使认为,朝鲜国王说出如此话语的内因,是基于宗藩体制之下藩属国对宗主国的依赖中国似作朝鲜之师保,伊似孩提,孩提有难,未有不尽扶持之力者”。在朝鲜国王的内心深处,中国理应成为抵御西方入侵朝鲜的屏障和保护伞。 镂斐迪继尔批驳了朝鲜国王陈腐、守旧的观念。在照会中,镂斐迪针对朝鲜国王咨文中所称“天子之陪臣,岂可与殊音异俗者往来各语”进行了驳斥。镂斐迪称,在海道大通,时势大变的今日,岂能恪守千年古训,治国安邦?时至今日,作为朝鲜宗主国的中国都已经与西方各国建立起了外交关系,各国驻华公使地位与“中国之宰相俱是平行”,朝鲜国王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语,真是匪夷所思。退一步想,镂斐迪认为,朝鲜国王之所以存有如此令人费解的想法,是因为他的理念仍然停留在闭关锁国的年代,视中国皇帝为天下万国之共主,天下万国为中国的藩属国。按照此种思维逻辑,在朝鲜国王看来,“美國是中华属邦”,在地位上“与朝鲜同等”。这也就是当初美国驻华公使前往朝鲜递交文书,朝鲜国王派三品官员出面接洽的缘由。本公使坚信,倘若朝鲜国王通晓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与欧美国家缔结条约,建立邦交的全部过程,可以断言,朝鲜决不会蛮横地拒绝西方国家的缔约通商要求,更不会贸然开启战端。朝鲜国王应当清楚,中国就是朝鲜的前车之鉴。镂斐迪在此用较为隐晦的语言,表达了一种清楚的意思,朝鲜不思时代变迁,错把清朝当作救星、靠山,完全是徒劳无益的,清朝尚且自身不保,岂有能力保护朝鲜?明智之举当是顺应潮流,答应西方要求,主动放弃闭关锁国政策,与西方世界立约通商,否则后果难料。
在照会的最后,镂斐迪警告清政府,结束推倭,践行宗主国的职责,助力欧美各国打开朝鲜国门,缔约通商。否则,后果严重。镂斐迪指出,中朝宗藩关系铁证如山,昭然若揭;墨守陈规,危险重重。当此之机,中国政府万不可再以中朝宗藩关系名实不符相推脱,更不可以朝鲜向来自主相拒绝。倘若我行我素遇重担临肩”,则“不但美国可以视中国为失和睦,即欧罗巴各国亦可以视中国为失和睦”。为藩属国疏通内外,保驾护航,原本就是宗主国的使命所在。更何况,美国与朝鲜频繁交涉,无非是为了抢救遇险船只,营救被困人员,寻回货物。这本是“万国公法之定例”,仁爱之大道,各国保护公民之权力。令其不解的是,被称为“隐士之国”的朝鲜对此三条都“无可辩驳”,作为缔约友邦的中国却以各种借口,拒绝通融,致使美朝两国兵连祸结,积怨重重。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除有负友邦之美名外,更令美利坚和众国失望之极。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本公使在此郑重提请中国政府:“朝鲜为贵国属国,有事望相助者,谅必贵亲王接读此照会,洞悉各情,自愿代寄原书与朝鲜,实为义所3M0”[1](美国公使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十曰234)
镂斐迪的这个照会,是一份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在这个照会中,美国首次因事涉朝鲜问题提到了万国公法。在此之前,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尽管染指朝鲜行动的法理依据是万国公法,但他们都没有明确地提出这个国际法术语。可以说,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是第一位提到万国公法的人,时间为1871年11月22日。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镂斐迪在这份照会中,凸显了一副守法强盗的形象。在照会的前半部分,镂斐迪畅谈万国公法,人间大道,通商贸易合法化,牢牢地占据了正义、道德上的至高点,将欧美国家塑造成正义的化身,尊法守法护法的保护神。在照会的后半部分,镂斐迪则露出了强盗、殖民者的嘴脸,美化、粉饰侵略战争,标榜西方中心论,并扬言,拒绝接受其要求,就是拒绝正义,就是自取灭亡。镂斐迪在照会中,不止一次地提醒,美国政府对于朝鲜王朝的无礼,中国政府的推倭,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极限,美国强大的舰队更是厉兵秣马,“本国水师提督屯兵一处,自有限个jj?[1](美国公使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十日236)一声令下,即刻杀奔朝鲜。天使与魔鬼奇巧地组合在了镂斐迪的照会当中。事实上,早在同年8月3日,镂斐迪就将清政府视为美朝建交的最大障碍。他说:“只要朝鲜保持它目前不与外国交往的态度,中国的上国地位就会被承认和尊重。这就可以扩大中国在它人民眼里的重要性,并据官员们的看法,可以增加他们的尊严和重要。倘使朝鲜开放对外国的交通,则维系它对中国藩属关系的纽带,即使不完全破碎,也会被削弱,并且目前每年对北京的进贡,立刻会变成为陈迹。北京的官员们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因而希望朝鲜能够一切照旧不变。”[4](372)
镂斐迪这份充满威胁的照会给清政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12月23日,总理衙门照会镂斐迪,抗辩了美国驻华公使的指责,诉说了面临的两难困境。总理衙门在照会中述说,既然冲突是因误会而起,并且美国军队已经炸毁朝鲜炮台,击杀多名朝鲜官兵,“亦足偿其用炮相拒之嫌矣”,事情理应到此终止。孰料,美国驻华公使竟然又强行要求中国向朝鲜代转照会,真不知美国究竟意欲何为。对于美国所提两国立约通商,救护遇难船员两事,朝鲜国王早就做出了明确答复。出于国情、祖制的考虑,朝鲜无意于立约通商,美国自然无需强人所难。至于救护遇难船员一事,朝鲜国王更是屡次表示,救难抚恤,义之所在,自不待言。此即朝鲜国王所言:“救船通商两事,一则无待商办,一则不必商办也。”m(给美關会清同治十-月十二?3243)令中国政府不解的是,这场美朝之间的矛盾冲突,却将中国拖人其中,左支右拙。中国的为难之处在于,左手友邦,右手属国中国介乎其间”。依照中美所属友邦关系,中国理应出手相助。而按照宗藩体制的惯例,藩属国政教诸事,宗主国不便干预,否则,就有违制背训,越俎代庖之嫌。处此两难境地的中国,既不能拒绝友邦请求,又不能勉强朝鲜从命,可以说是进退维谷。中国政府目前能够做到的,就是竭力劝说美朝两国,避免冲突升级,化干戈为玉帛,“贵国欲与朝鲜往来,而朝鲜不愿,在朝鲜自有一番议论,中国不必为贵国多述,以朝鲜所言贵国不愿闻也。贵大臣所言各节,中国亦不能为朝鲜尽述,缘贵国所言朝鲜不能从[1](给美国照会清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二日243)
难能可贵的是,尽管处境艰难,总理衙门还是明确表达了中国政府的对朝原则。在照会的最后,总理衙门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立场出发,明确宣布,中国既不能勉强美国,同样也不会勉强朝鲜。“中国不能以贵国所不愿闻者勉强贵国,中国亦不能以朝鲜所不能从者勉强朝鲜。”中国政府真诚希望,“美国既为中国之友邦,其于中国之属国,亦当听其自主,而不必以其国所不愿为之事”。如果执意强求,这就与美国政府一贯奉行的睦邻友好政策大相径庭。总理衙门最后表示,中国政府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今后将不再为美国传递致朝鲜照会、公文,以符东方国家相处之道。[1](给美国照会 清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二曰 243)
至此,中国政府在涉朝问题上,重新关闭了此前刚刚打开的一道门缝,再次回到了宗藩体制的轨道上。
参考文献:
[1]郭廷以、李育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
[2][美]马士,张汇文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科院、朝鲜科学院主编:《李朝高宗实录》,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
[4][美]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
[关键词]“宗藩体制”;“国际公法”;总理衙门;伯洛内;镂斐迪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07(2019)02-0091-07
国际公法是欧美国家进行殖民侵略的招牌利器,在其殖民侵略的历史上为了追求实效,不乏有意模糊、混淆,甚至是比附属地民族自然法则或习惯法的先例,其染指、侵略朝鲜的过程,就是一个鲜活的事实。截止目前,中外史学界对19世纪70年代之前欧美国家侵朝活动的研究着力不多,尤其是对宗藩体制因应的研究基本上是一个空缺。而实际上,19世纪70年代之前中外在朝鲜问题上的外交博弈,奠定了甲午战争之前双方外交政策的基调,影响了东亚历史的进程。为此,本文从变与不变的角度,探讨宗藩体制与国际公法的攻守博弈,展现中外在朝鲜问题上的外交角逐。
一
19世纪60年代,随着欧美列强的东侵,两种不同源流的国际体系全面相遇。朝鮮半岛成为两种国际体系交锋的前沿地带,由两种体制引发的中外交涉、矛盾冲突随即屡屡上演。现存的史料显示,19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与欧美国家围绕朝鲜问题而发生的外交纠纷的焦点在于:欧美国家在默认宗藩体制的前提下,试图通过中国向朝鲜施加影响或压力,逼迫朝鲜与西方缔约通商。清政府则秉承宗藩体制的传统,抗拒欧美国家所提的要求。
欧美国家对东方宗藩体制实质的了解,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由模糊到清晰的过程。19世纪60年代,欧美国家初来乍到,习惯性地依照欧洲洲际公法的原则,比附宗藩体制下的中朝两国关系,将中朝两国的关系定位为具有政治隶属关系的宗主国与藩属国,既然朝鲜为无国际资格的行为主体,其所有的外交实务理应由宗主国中国来承担、决定。表现在外交交涉上,就是要求清政府传递信息,强迫朝鲜打开国门,与西洋国家立约通商,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例如,1865年10月27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希望朝鲜主动开国,结好西洋。如果朝鲜一味拒绝,则难保安南结局不会重现,望总理衙门将此意转达朝鲜[1](威妥玛照会清同治四年九月初八日25)再如,1866年6月2日,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照会总理衙门,函称英国拟派轮船赴朝鲜近海,“察看海岸形势,丈量靠岸海水深浅,绘图载明,俾嗣后行船来往,均可预防危险”,务望清政府设法通告朝鲜,“使该轮船行抵,不致遇有留难之事。[1](英国公使阿礼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四月二十八B26)
法国和美国在试图打开朝鲜大门的初期,均采取了与英国相同的策略。1866年7月14日,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在致总理衙门的照会中称,为了法国传教士人朝传教一事本大臣曾有数次于贵衙门,请发路照于传教士前赴朝鲜”[i](法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三日27)1868年g月美国驻华公使卫廉士向总理衙门递交照会,请求解救被困于朝鲜的美国公民。1871年3月7日,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照会总理衙门,求请总理衙门代传朝鲜,建立美朝关系。内称:奉政府之令,将于今年派出使朝鲜公使,届时将携带两艘兵船前往。“本大臣知中国与朝鲜数百年之交好,可以音问相通,而本国与该国素无往来,遇有商议之件,难以径达。本大臣拟先致函于朝鲜,以达国旨,请贵亲王代寄至该国,兹特将函送交贵衙门,祈速寄”[1](美国公使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正月十七日158)
面对英、法两国的请求,清政府均以不干涉属国政教为由,拒绝了两国的请求,进而桿卫宗藩体制的正统性。1866年7月16日,总理衙门照会伯洛内,内称,虽不会同意向朝鲜施加压力,但“两国交兵,均关民命,本爵既知此事,自不能不从中排解。该国果有杀害教众等事,似可先行据理查询,究因何故,不必遽启兵[1](给法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五曰28)同年7月17日总理衙门照会阿礼国,明确否定了英国公使所提要求,拒绝对朝鲜行文通告朝鲜虽系属国,向只遵奉正朔,岁时朝贡,所有该国愿否奉教,非中国所能勉强,碍难遽尔行文,并劝其无庸前[1](给英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六曰两次求请,清政府则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策略:否定第一次要求,接受第二次求请,答应转递,但明确告之下不为例。1868年3月10日,总理衙门照会卫廉士,表示对被困于朝鲜的美国公民深表同情,但“断难遽尔转行查问”[1](给美国照会清同治七年二月十七日96)不过对于美国求请帮助沟通朝鲜一事,清政府经研究决定,同意传递。1871年3月28日,总理衙门照会镂斐迪,内称:“已于二月初二日(3月21日)具奏,将原函封固送交兵部转递,并声明中国于所属各邦,礼部旧章,实无代递书函之事,现虽奏请办理,乃一时权宜之计,通融格外,以后不能再递。”[1](致美国镂斐迪函清同治十年二月初八日167)
反思19世纪六七十年代事涉朝鲜的中外交涉的历史过程,可以明显发现,欧美国家是按照欧洲洲际公法的逻辑思维来看待东方宗藩体制的,并且表现出了与公法原则相抵触的情形,带有明显的实用、投机的色彩。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美国,每每在与朝鲜发生交涉之初,船只遇险、公民被困之时,他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中国,希望借助中国之手,由中国出面,施加压力,居间调停,劝说朝鲜接受其要求,解救其公民。从这一层面上看,欧美国家确有承认中朝两国存在隶属关系的意味,将朝鲜视为欧洲洲际公法意义上的藩属国,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们对东方宗藩体制的认可。因为他们对中朝两国政治隶属关系的这种定位,依据的原则是欧洲洲际公法,而不是东方宗藩体制。欧美国家采取的比附两种国际体制的方式,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外交实践中,尽管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每次的登门求援,都极大地满足了清政府的心理需求。因而,在中外接触的早期,并没有遭到强硬的排斥,清政府只是用委婉的口吻,和缓的语气,向欧美国家表达了拒绝的意愿。这就为欧美国家继续推行欧洲洲际公法赢得了相对有利的空间。 深入探究则会发现,欧美国家在使用欧洲洲际公法问题上,充满了实用、投机的色调。一方面,欧美国家将宗藩体制下的中朝两国比附为欧洲洲际公法下的宗主国与藩属国,将朝鲜定义为欧洲洲际公法原则下无国际资格的行为主体,既无内政权,又无外交权,突出强调了中国的宗主国地位,并以此逼迫清政府向朝鲜施加压力与影响,借用中国之手打开朝鲜的国门,实现染指朝鲜的企图。另一方面,欧美国家又明确表示要与朝鲜缔结条约,通商贸易,建立外交关系,表现出对欧洲洲际公法原则的背叛。按照欧洲洲际公法的原则,缔约双方必须是拥有完全主权的国家,而一个无完全主权的行为主体,是无资格缔结条约的。依此推理,欧美国家屡次三番登临朝鲜,试图立约通商的行为表明,他们恰恰是将朝鲜视为了欧洲洲际公法原则下的主权国家。这样一来,欧美国家在朝鲜问题上,在借用中国力量问题上,就暴露出手段与目的的差异性,体现出原则与实用的投机性。至此,完全可以这样概说欧美国家的外交策略:为了撬动中国出力,顺利打开朝鲜国门,就将中朝关系比附为欧洲洲际公法下的宗主国与藩属国;为了与朝鲜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再将朝鲜定义为欧洲洲际公法下的主权国家。最终的目的,就是用欧洲洲际公法取代东方宗藩体制,否定中朝宗藩关系存在的法理性。而清政府则被他们当成了工具,一旦目的达到,自然就被弃之一边,大有过河拆桥的意味。
此时的清政府显然是既不懂得欧洲洲际公法,也不明了欧美国家的险恶用心,只是采取了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恪守宗藩体制的传统,遵从东方国家的相处之道,抱定一个宗旨,即决不依从欧美国家的请求、鼓噪,坚称“朝鲜虽系臣服中国,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概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向不与闻”,[1](给美国照会 清同治十年二月十七日 96)同时清政府表示“朝鲜虽系中国之属国,其一切政教禁令,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向不与[1](给英国公使阿礼国照会清同治十年二月十七日 97)欧美国家的斡旋要求,放任朝鲜自行处理。朝鲜王朝的全民抗战,决不从命,又让欧美国家无计可施。一时之下,朝鲜问题如鲠在喉,欧美国家陷入了進退两难的境地。
二
眼见借助中国之力打开朝鲜国门的企图屡屡落空,欧美国家随即放弃用欧洲洲际公法比附宗藩体制的策略,直截了当地否定了中朝宗藩关系,并按照欧洲洲际公法的原则来评判中朝关系,将朝鲜视为与中国地位平等的主权国家,剥夺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以此排除中国对其侵略朝鲜、征服朝鲜的干预。史料显示,最早对中朝宗藩关系提出质疑的是法国。1866年4月,朝鲜发生了迫害基督教教徒事件,包括11名法国传教士在内的大批传教士、基督教徒惨遭杀害。为此,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多次照会总理衙门,请求清政府向朝鲜施加影响,妥善保护在朝教籍人员,但遭到总理衙门的拒绝。于是法国决定发兵征讨朝鲜,废王立君,改朝换代。为防止中国出面干预,7月14日,伯洛内照会总理衙门,公开扬言,既然中国口称中朝关系仅仅限于纳贡,朝鲜的内政外交向由朝鲜自主决定,那么,此次法国兴师讨伐于高丽交兵,自然中国亦不能过问,因与彼国原不相干涉也”。[1](法国照会清同治五年六月初三日27)从其后的历史进程来看,伯洛内首次公开否定中朝宗藩关系的声明,成为欧美国家剥离中朝关系,染指朝鲜的最佳说辞。
欧美国家对华、对朝政策的改变,触及到了中朝关系的根基,引起了清政府对朝政策的微调。清政府深知,倘若对欧美国家事关朝鲜事务的请求一味推脱,势必会引发难以预料的灾难。一则,丧失朝鲜王朝的信任感、依赖感,后果将是朝鲜改换门庭,另攀高枝。宗藩体制存在的历史表明,周边国家之所以承认中国皇帝为天下共主,自愿归附宗藩体制统治秩序,除中国中央王朝的强大之外,还有一个最具功利性的考虑,那就是宗主国能够为藩属国除暴安良。否则,宗主国的权威就会大打折扣,很有可能会出现树还没倒,猢猕就散的结局。事实上,清政府的这种担心并非多余。在遭受英、法、美、俄等国轮番侵略之时,朝鲜王朝尽管摆出了一副决死的架式,但其内心是期盼着中国能够为朝鲜提供强大的现实支援的,而不仅仅是暗中传递情报。1868年7月25日,朝鲜朝国王李熙在咨报中称:“惟我大朝之于小邦,覆庇之悯恤之,凡有控诉,靡不曲循。今于有事之日,若徒怀怵畏,自阻于听卑之天,不其有负于皇上字小之恩也?兹将前后事情,谨此具奏,严畏之极,不敢张皇,另行咨申,备详衷私,烦乞部堂诸大人幸赐照谅,转达天陛,特轸美国兵船枉听虚妄不根之言,空费频复往来之_”[1](朝鲜国王为咨陈洋夷情形事清同治七年六月六日嚼,此话流溢着浓浓的失望感,字里行间,暗含对清政府前期不作为的不满,试图用激将之法,敦促清政府出面化解朝美矛盾,结束冲突,承担起保护藩属国的责任。二则,招致欧美国家对宗藩体制的公开否定。前面已经提及,欧美国家来到东方后,自始至终就没有真正承认过宗藩体制的合法性,只是出于功利性、实用性的考虑,弱化了目的,突出了功效,用比附的方式,将两种国际关系体制混为一体,暂时遮掩了两种体制的原则性差异,将终极目的隐藏在言行中,减少了来自清政府的抵触与抗违。但随着中外交涉的深入,尤其是借助清政府打开朝鲜国门的企图落空之后,欧美国家终于露出了本来的面貌。1866年7月,法国驻华公使伯洛内对中朝宗藩关系的质疑,道出了欧美国家的心声。可以这样断言,伯洛内的声明,是欧美国家对清政府“不负责任”的抗议,是对清政府容忍度的决裂,实质上是在向清政府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必须听从欧美国家的召唤,否则,欧美国家将不再模棱两可地看待宗藩体制,必将旗帜鲜明地承认朝鲜为主权独立的平等国家。法国驻华公使的表态,给清政府带来了强烈的震撼。清政府深知,如果继续因循守旧,势必遭到欧美国家的集体群殴。一旦担心变成了现实,必将是宗藩体制与欧洲洲际公法的全面对决。为防止意外发生,调整对朝政策便成为清政府无奈而又不失明智的选择。
史料显示,19世纪70年代之后,清政府的对朝政策确实发生了一些改变,但准确地说,只能算是微调,还远远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调整,其最终目的是堵塞欧美国家的指责,用行动证明宗藩体制的客观存在,用事实昭示中朝宗藩关系绝非欧美国家设想的那般简单、粗疏。从此以后,清政府开始有限度、有选择地介入欧美国家事关朝鲜的事务之中。1871年6月,两名英国人被朝鲜官兵捕获。7月11日,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向总理衙门递交照会,请求清政府出面营救在朝鲜近海遇险的英国船只与公民,“实愿贵国从中婉告朝鲜,期保英民在彼免至受害”。为防止清政府故计重施,威妥玛大谈中朝关系的特殊性。在照会中,威妥玛称:本大臣不止一次地听贵国声称,“朝鲜自主,贵国向以不揽干涉之权”,但据考察,中朝关系绝非如此单纯,因为“朝鲜王爵,均系贵国大皇帝所封;所有朝鲜公文,论及中华,贵国大皇帝为上”。这就足以证明中朝两国存在着上下尊卑的隶属关系,一个连王位都由中国皇帝封赐的朝鲜国王,焉有不听中国皇帝旨意之理?在照会的最后,威妥玛再三表示,只要中国政府能够转达英国公使的意思,即使朝鲜国王拒不从命,大英帝国对中国政府的善意之举也心怀感激之情,如有言语上的冒犯之处,还请海涵。“贵国果能如此告知,而朝鲜国置若罔闻,本大臣想断无理,均请贵亲王不以此胃”[1](英国照会清同治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179) 总理衙门鉴于法国的警告,没有贸然回绝英国公使的请求,而是在尊重宗藩体制原则的前提下答应从中斡旋。7月14日,总理衙门照会威妥玛,声称:因此事生命攸关,为敦邦交,无论真假,本衙门“当即饬下礼部行文朝鲜,查明有无其事”。总理衙门还重申宗藩体制的基本原则,“朝鲜之与中国虽系臣服之邦,除照例朝贡外,其一切政教禁令,向系该国自主,中国从不遥制”,且“此次扣留英民一节,经礼部行查去后,朝鲜如何办理,中国断难勉强,有无复文,亦不可知”[1](致英国公M妥玛函清同治十年五月二十七日182)7月17日,总理衙门照会威妥玛,转达朝廷同意救援之意。照会内称:“行知朝鲜国王,转饬查明。如果实有扣留英民一事,自系当时不知为何国之人,误为拘拿。现既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称,英人系前往救援布国遭风商船,并无别项情事,应即照救护遭风难民之例,由该国送奉天,转京师,以符向胃,,[1](致英国公使M妥玛函清同治十年五月三十日184)胃介入,加快了事件的解决进程。7月18日,英国驻烟台领事“已由该岛带同被留英民二名,驾舟回任”。19日,威妥玛照会总理衙门,通报事件已经圆满解决,被扣英国公民全部获释该国尚无勒留之形,甚为欣[1](英国公使威妥玛照会清同治十年六月初二日 186)
事件处理的全部过程显示,英国虽与法国一样,拥有捍卫欧洲洲际公法正统性的决心,但在无力打开朝鲜国门的情形下,迫于人命关天的大事,便故意夸大中国皇帝的尊威,凸显中朝两国的政治隶属关系,混淆东西方两种国际体制的区别,制造一种宗藩体制与欧洲洲际公法的相同或相近的错觉,给清政府留下一种英国愿意接受或遵从宗藩体制的良好印象,借以实现交涉的目的。英国驻华公使的言行表明,达到目的永远是外交活动的第一选择。当目的与原则发生冲突之时,为了达到目的,原则也可以灵活变通,甚至可以廉价出卖。这就暴露出了欧洲洲际公法功利性、投机性的一面,而绝非欧美国家所宣扬的那样神圣、庄严。对于清政府而言,变通仅仅是手段,不变的则是原则。尽管变通的前提确有慑于欧美列强的淫威之处,但维护宗藩体制的决心却未曾改变,体现在外交实务中,就是绝不拿原则做交易,用原则换取利益。在其心目中,作为东方国际关系准则——宗藩体制是神圣的,容不得任何亵渎。应该说,此种变通方式,成为清政府在19世纪70年代后处理朝鲜事务的基本方针。
三
无独有偶,清政府以同样的方式介入了朝美之间的交涉,但过程更为曲折复杂。美国在经历了1868年、1871年两次侵朝军事行动失败后,为打开朝鲜国门,决意改变策略,放弃武力高压,求请中国居间调停,实现势力东扩。时任美国国务卿菲士就曾提醒过驻华公使镂斐迪:“在中国和朝鲜之间存有一些政治关系,因此你最好还是事先取得北京政府的允许,如果可能的话,请它从中斡旋。”[2](5)此时的朝美双方,一方誓言拼死抵抗,一方调兵遣将,一场更大规模的战斗在急剧酝酿中。有过惨痛教训的清政府深知,如不迅速扑灭战争的火苗,朝鲜王朝将有灭顶之灾,东亚局势必将骤然大变,至于滑向何方则难以預料。更何况这时候的朝鲜已经隐晦地发出了求援的请求。1871年9月10日,朝鲜国王特遣齐奏官李应俊携带咨文入京,向清政府咨报朝美交战的情形。在咨文最后,朝鲜国王吁恳清政府,将朝鲜的对外政策转告美国,避免战事再起。咨文写道:“明降谕旨,使彼国公使洞悉利害,明知两无所益,释虑于遭难拯救,断念于他事交涉,更无构衅滋扰,各安无事,万万不胜大愿。敝邦世守东藩,久蒙殊眷,视同内服,凡有痛疾,未有不曲轸恩谅,犹恐或伤,拼蠓覆帱,天地莫量。今兹忧虞之孔棘,安得不大声疾呼,而冒渎至”[1](朝鲜国王为历陈美国兵船滋扰情形事清同治十年七月二十六日206)当此之时,对于清政府而言,无论是出于宗藩体制下的道义,还是东北亚安全的现实考虑,都不能消极观望,必须积极应对,有所作为。10月2日,总理衙门主动照会镂斐迪,转达朝鲜国王的意见,申明中国政府的态度。为表明中国政府的睦邻诚意,总理衙门还将此前礼部“据咨转奏一折抄录附阅”,供其参考。在照会中,总理衙门认为,朝鲜国王在咨文中所称“难船之无不保护”,本是实在情形;“通商之无可商办”,则是“伊国之成规”。拒绝美国所提通商要求,更是朝鲜的祖制与权力。朝鲜国王所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依照宗藩体制赋予的权力自主而为中国向不勉强”。作为朝鲜的宗主国,美国的友好邦国,中国希望美国不再逼迫朝鲜,美朝应当和睦相处[1](给美国公使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八月十八B209)总、理衙门在本次照会中向美国公使表达了两重意思:一则阐明了宗藩体制的惯例,宗主国不干涉属国内政;二则明确告知美国,朝鲜是中国的藩属国,欧美国家既与中国和好,就不应该为难中国的藩属国。
11月22日,镂斐迪照会总理衙门,对总理衙门的解释进行了辨析。其论辩的逻辑是:通过承认中朝宗藩关系的真实存在,迫使清政府自觉践行宗主国的职责,逼迫朝鲜接受美国要求,立约通商,建立外交关系。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美国对中朝宗藩关系的认可,远非政治原则上的承认,并不等于美国就此承认了宗藩体制的合法性,更多地是一种现实性的或者投机性的承认,表现出在原则与利益之间取舍的灵活性。在照会中,镂斐迪针对中朝关系“有名无实”的论点进行了批驳。镂斐迪说,11月2日,在总理衙门面谈时,奕诉、文祥均称,从明朝起,朝鲜虽系属国,但中国这个宗主国也仅仅是一种名分,并无实质内容。朝鲜在与别国往来时,政教各端,“俱是十分自主”。故对美国提请居间沟通、劝说的要求,表示爱莫能助。其实,根据本公使的观察了解,事情并非如此,“朝鲜视中国情真谊实,名分不敢稍紊”,向来唯中国马首是瞻。而本公使之所以有如此断言,是因为有确凿的证据作支撑。据查证,从19世纪60年代以来,凡发生西洋舰船进入朝鲜海域之事,朝鲜皆无一例外地向中国通报——“洋匪滋扰,移咨中国,即近例然”。[3](八年辛未五月十七日)朝鲜国王的咨文,足以证实中朝之间存在着勿庸置疑的政治隶属关系。咨文中所言“敝邦世守东藩,久蒙殊眷,视同内服,凡有疾痛,未有不曲轸恩谅,犹恐或伤,畊蠓覆帱,天地莫量。今兹忧虞之孔棘,安得不大声疾呼,而冒渎至此,深增竞惶之至等语”,明显透露出两层意思:一则,朝鲜国王的话语,验证了中朝宗藩关系的长期存在,中国视朝鲜如同“内服”,负有为之排忧解难的义务;二则,朝鲜国王试图通过追述历史,提醒中国政府履行宗主国的职责,万不可作壁上观,漠视朝鲜遭受外敌欺凌而不顾。“朝鲜国王之意,欲向中国为其捍卫,以御各西国人彼境者。如其人境,即求协同驱逐。”本公使认为,朝鲜国王说出如此话语的内因,是基于宗藩体制之下藩属国对宗主国的依赖中国似作朝鲜之师保,伊似孩提,孩提有难,未有不尽扶持之力者”。在朝鲜国王的内心深处,中国理应成为抵御西方入侵朝鲜的屏障和保护伞。 镂斐迪继尔批驳了朝鲜国王陈腐、守旧的观念。在照会中,镂斐迪针对朝鲜国王咨文中所称“天子之陪臣,岂可与殊音异俗者往来各语”进行了驳斥。镂斐迪称,在海道大通,时势大变的今日,岂能恪守千年古训,治国安邦?时至今日,作为朝鲜宗主国的中国都已经与西方各国建立起了外交关系,各国驻华公使地位与“中国之宰相俱是平行”,朝鲜国王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语,真是匪夷所思。退一步想,镂斐迪认为,朝鲜国王之所以存有如此令人费解的想法,是因为他的理念仍然停留在闭关锁国的年代,视中国皇帝为天下万国之共主,天下万国为中国的藩属国。按照此种思维逻辑,在朝鲜国王看来,“美國是中华属邦”,在地位上“与朝鲜同等”。这也就是当初美国驻华公使前往朝鲜递交文书,朝鲜国王派三品官员出面接洽的缘由。本公使坚信,倘若朝鲜国王通晓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与欧美国家缔结条约,建立邦交的全部过程,可以断言,朝鲜决不会蛮横地拒绝西方国家的缔约通商要求,更不会贸然开启战端。朝鲜国王应当清楚,中国就是朝鲜的前车之鉴。镂斐迪在此用较为隐晦的语言,表达了一种清楚的意思,朝鲜不思时代变迁,错把清朝当作救星、靠山,完全是徒劳无益的,清朝尚且自身不保,岂有能力保护朝鲜?明智之举当是顺应潮流,答应西方要求,主动放弃闭关锁国政策,与西方世界立约通商,否则后果难料。
在照会的最后,镂斐迪警告清政府,结束推倭,践行宗主国的职责,助力欧美各国打开朝鲜国门,缔约通商。否则,后果严重。镂斐迪指出,中朝宗藩关系铁证如山,昭然若揭;墨守陈规,危险重重。当此之机,中国政府万不可再以中朝宗藩关系名实不符相推脱,更不可以朝鲜向来自主相拒绝。倘若我行我素遇重担临肩”,则“不但美国可以视中国为失和睦,即欧罗巴各国亦可以视中国为失和睦”。为藩属国疏通内外,保驾护航,原本就是宗主国的使命所在。更何况,美国与朝鲜频繁交涉,无非是为了抢救遇险船只,营救被困人员,寻回货物。这本是“万国公法之定例”,仁爱之大道,各国保护公民之权力。令其不解的是,被称为“隐士之国”的朝鲜对此三条都“无可辩驳”,作为缔约友邦的中国却以各种借口,拒绝通融,致使美朝两国兵连祸结,积怨重重。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除有负友邦之美名外,更令美利坚和众国失望之极。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本公使在此郑重提请中国政府:“朝鲜为贵国属国,有事望相助者,谅必贵亲王接读此照会,洞悉各情,自愿代寄原书与朝鲜,实为义所3M0”[1](美国公使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十曰234)
镂斐迪的这个照会,是一份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在这个照会中,美国首次因事涉朝鲜问题提到了万国公法。在此之前,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尽管染指朝鲜行动的法理依据是万国公法,但他们都没有明确地提出这个国际法术语。可以说,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是第一位提到万国公法的人,时间为1871年11月22日。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镂斐迪在这份照会中,凸显了一副守法强盗的形象。在照会的前半部分,镂斐迪畅谈万国公法,人间大道,通商贸易合法化,牢牢地占据了正义、道德上的至高点,将欧美国家塑造成正义的化身,尊法守法护法的保护神。在照会的后半部分,镂斐迪则露出了强盗、殖民者的嘴脸,美化、粉饰侵略战争,标榜西方中心论,并扬言,拒绝接受其要求,就是拒绝正义,就是自取灭亡。镂斐迪在照会中,不止一次地提醒,美国政府对于朝鲜王朝的无礼,中国政府的推倭,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极限,美国强大的舰队更是厉兵秣马,“本国水师提督屯兵一处,自有限个jj?[1](美国公使镂斐迪照会清同治十年十月初十日236)一声令下,即刻杀奔朝鲜。天使与魔鬼奇巧地组合在了镂斐迪的照会当中。事实上,早在同年8月3日,镂斐迪就将清政府视为美朝建交的最大障碍。他说:“只要朝鲜保持它目前不与外国交往的态度,中国的上国地位就会被承认和尊重。这就可以扩大中国在它人民眼里的重要性,并据官员们的看法,可以增加他们的尊严和重要。倘使朝鲜开放对外国的交通,则维系它对中国藩属关系的纽带,即使不完全破碎,也会被削弱,并且目前每年对北京的进贡,立刻会变成为陈迹。北京的官员们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因而希望朝鲜能够一切照旧不变。”[4](372)
镂斐迪这份充满威胁的照会给清政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12月23日,总理衙门照会镂斐迪,抗辩了美国驻华公使的指责,诉说了面临的两难困境。总理衙门在照会中述说,既然冲突是因误会而起,并且美国军队已经炸毁朝鲜炮台,击杀多名朝鲜官兵,“亦足偿其用炮相拒之嫌矣”,事情理应到此终止。孰料,美国驻华公使竟然又强行要求中国向朝鲜代转照会,真不知美国究竟意欲何为。对于美国所提两国立约通商,救护遇难船员两事,朝鲜国王早就做出了明确答复。出于国情、祖制的考虑,朝鲜无意于立约通商,美国自然无需强人所难。至于救护遇难船员一事,朝鲜国王更是屡次表示,救难抚恤,义之所在,自不待言。此即朝鲜国王所言:“救船通商两事,一则无待商办,一则不必商办也。”m(给美關会清同治十-月十二?3243)令中国政府不解的是,这场美朝之间的矛盾冲突,却将中国拖人其中,左支右拙。中国的为难之处在于,左手友邦,右手属国中国介乎其间”。依照中美所属友邦关系,中国理应出手相助。而按照宗藩体制的惯例,藩属国政教诸事,宗主国不便干预,否则,就有违制背训,越俎代庖之嫌。处此两难境地的中国,既不能拒绝友邦请求,又不能勉强朝鲜从命,可以说是进退维谷。中国政府目前能够做到的,就是竭力劝说美朝两国,避免冲突升级,化干戈为玉帛,“贵国欲与朝鲜往来,而朝鲜不愿,在朝鲜自有一番议论,中国不必为贵国多述,以朝鲜所言贵国不愿闻也。贵大臣所言各节,中国亦不能为朝鲜尽述,缘贵国所言朝鲜不能从[1](给美国照会清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二日243)
难能可贵的是,尽管处境艰难,总理衙门还是明确表达了中国政府的对朝原则。在照会的最后,总理衙门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立场出发,明确宣布,中国既不能勉强美国,同样也不会勉强朝鲜。“中国不能以贵国所不愿闻者勉强贵国,中国亦不能以朝鲜所不能从者勉强朝鲜。”中国政府真诚希望,“美国既为中国之友邦,其于中国之属国,亦当听其自主,而不必以其国所不愿为之事”。如果执意强求,这就与美国政府一贯奉行的睦邻友好政策大相径庭。总理衙门最后表示,中国政府正是基于上述考虑,今后将不再为美国传递致朝鲜照会、公文,以符东方国家相处之道。[1](给美国照会 清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二曰 243)
至此,中国政府在涉朝问题上,重新关闭了此前刚刚打开的一道门缝,再次回到了宗藩体制的轨道上。
参考文献:
[1]郭廷以、李育澍主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卷),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
[2][美]马士,张汇文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科院、朝鲜科学院主编:《李朝高宗实录》,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
[4][美]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