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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沼气建设的快速推进,以沼气池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逐渐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沼气后续管理服务工作严重滞后,给沼气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因此建立一个专业的后续管理服务体系,为沼气农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管护服务是沼气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本文在坚持以政府引导、支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为总体思路,通过建设县级服务站与乡村级服务网点,对站、点从业人员条件、服务要求、服务内容、运行管理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一些见解和主张,积极引导沼气入户率较高的示范村成立沼气物业管理站、点,更好的发挥民间组织在沼气管护中的作用,使农村能源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随着农村沼气建设的快速推进,以沼气池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逐渐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截止到2009年,辉南县共建设“四位一体”和“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5000多户。沼气的建设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植被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沼气后续管理服务的工作严重滞后,给沼气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因此建立一个专业的后续管理服务体系,为沼气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管护服务是沼气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
1.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政府引导、支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建设队伍、健全网络、落实待遇、完善机制为重点,先期实行政府引导、效益吸引、项目先行等措施,建立一个县级服务站,并逐步在全县每200个项目户建立一个独立经营的农村沼气物业化管理服务点。
2.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形式
2.1 县级服务站建设组织形式
在全县建立一个县级沼气服务站,与县农环站签订服务委托书,承担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物业管理与服务,并接受县农环站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县级服务站的服务范围是:指导村级服务网点的工作;采购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设施配件;审查聘用村级服务点管护员;调查掌握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管理、维护情况,总结管护维修经验,探索管护维修途径和方式;对各村级的服务点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村级服务点的管护员进行沼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做好农村能源行业技术的宣传、培训与推广工作;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项目建后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能源部门有关农村能源设施管护维修服务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
2.2乡村服务网点建设组织形式
按照每200个沼气农户建立一个乡村级服务网点的原则,根据全县沼气建设户数,逐步建立乡村服务网络。根据辉南县实际情况,初步计划在全县建立30个以上服务网点,可采取两步到位的办法:第一步先在全县将具备条件、有积极性的乡村先搞起来,再带动其它项目村;第二步在发展起来的服务网点上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全部完成服务网络建设。
乡村服务网点作为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服务网络的最基层组织,业务工作由县级服务站管理,接受村委会监督。每个服务网点至少配备一名经过技术培训或具备管理维护能力的人员作为本服务点沼气及农村能源设施维护人员。服务网点的服务范围是:负责向本服务网点农户提供沼气及能源设施维修配件,严把沼气配件质量关;负责和指导本服务网点农户对沼气及农村能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和维修,确保沼气池长期正常、安全使用;推广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农村能源政策法规;总结农户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沼气农户的沼气池建设、使用和维修服务档案;向县级服务站汇报工作情况;发展其它乡镇成立沼气服务体系,从而带动全县沼气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广使用其他清洁能源。
3.沼气服务站、点从业人员条件
沼气物业工作人员应从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工作者中择优选拔,并实行合同管理。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沼气及农村能源事业,热心为农户服务,熟练掌握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配套系统的使用、安装、维护、故障排除及相关知识。
4.沼气服务站、点的服务要求
按照服务周到、农户满意的原则,服务站、网点要对外公开服务电话,接到用户求助电话后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公布用户投诉电话,建立畅通的用户投诉渠道,保证服务承诺落到实处;建立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零配件服务部,向农户提供质优、价廉的沼气配件产品。
5.沼气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
指导农户科学管理、安全使用沼气池及农村能源设施;向农户传授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向农户提供相关的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咨询;更换沼气管路零部件、脱硫剂的再生及沼气池和农村能源设施的维护;沼气池进、出料服务;对建池户进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及沼气池安全越冬等方面的培训;为建沼气池农户提供建池技术服务及配件产品供应。
6.沼气服务站、点运行管理
6.1 资金来源
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资金应采取能源主管部门和技术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筹措,政府以适当资金进行扶持,以服务站、网点的技术人员个人投资为主,形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良性发展体系。
6.2 服务费用构成
村级服务人员工资应采取“政府财政拿一点、乡镇统筹一点、村上补一点、会费交一点、服务收一点”的方式,并制定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服务质量和应聘人员年工资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有效地提高项目户的利用效益。
对建池户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沼气池建成产气后,物业服务站、网点与自愿加入沼气物业管理服务的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照服务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物业服务站、网点负责沼气池的日常管理、维护,保证用户正常使用,自愿加入沼气物业管理的农户需交纳一定的管理服务费。
6.3 服务站、点的管理
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物业服务站、网点必须设立服务费台账,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挤占、挪用农户缴纳的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服务费用。县级服务站每半年要向省农环站书面报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同时报县农环站备案。县农环站组织人员定期检查,确保服务站、网点和物业工服务到位、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享受国债资金补助的项目户,要全部加入沼气物业服务体系管理,并交纳管理服务费。对非项目建池户,要坚持建、管分离原则,通过宣传动员,让农户自愿加入沼气物业服务体系。
7.沼气服务站、点保障措施
7.1主管部门要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
要一手抓沼气池建设,一手抓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沼气池建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100%,并使沼气、沼渣、沼液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沼气建设的最大效益。
7.2坚持农户自愿,合同管理
服务期限可为5~10年,服务费用可一次交清,也可根据情况适时结算。起步期间,县农环站人员可临时兼职物业服务站站长,运行规范后实行分离,服务站逐步向独立的服务实体发展。积极支持以股份制、合作承包、个体承包等多种机制介入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并成为服务主体。
7.3 加大物业服务体系的协调力度,强化宣传和引导工作
要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监督物业站、网点的服务质量、收费定额、服务承诺的落实。要出台扶持政策,既保护沼气用户利益,也保护物业站、网点的利益。物业站、网点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范围,保证服务质量。在沼气国债项目村中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建立服务点。
7.4 建立考核、评比制度
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家项目建设检查考核内容。凡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量好的网点,要给予表扬奖励,并优先安排项目。
随着农村沼气建设的快速推进,以沼气池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逐渐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截止到2009年,辉南县共建设“四位一体”和“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5000多户。沼气的建设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植被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沼气后续管理服务的工作严重滞后,给沼气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因此建立一个专业的后续管理服务体系,为沼气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管护服务是沼气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
1.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政府引导、支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建设队伍、健全网络、落实待遇、完善机制为重点,先期实行政府引导、效益吸引、项目先行等措施,建立一个县级服务站,并逐步在全县每200个项目户建立一个独立经营的农村沼气物业化管理服务点。
2.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形式
2.1 县级服务站建设组织形式
在全县建立一个县级沼气服务站,与县农环站签订服务委托书,承担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工程物业管理与服务,并接受县农环站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县级服务站的服务范围是:指导村级服务网点的工作;采购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设施配件;审查聘用村级服务点管护员;调查掌握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后的管理、维护情况,总结管护维修经验,探索管护维修途径和方式;对各村级的服务点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村级服务点的管护员进行沼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做好农村能源行业技术的宣传、培训与推广工作;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项目建后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能源部门有关农村能源设施管护维修服务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
2.2乡村服务网点建设组织形式
按照每200个沼气农户建立一个乡村级服务网点的原则,根据全县沼气建设户数,逐步建立乡村服务网络。根据辉南县实际情况,初步计划在全县建立30个以上服务网点,可采取两步到位的办法:第一步先在全县将具备条件、有积极性的乡村先搞起来,再带动其它项目村;第二步在发展起来的服务网点上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全部完成服务网络建设。
乡村服务网点作为全县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服务网络的最基层组织,业务工作由县级服务站管理,接受村委会监督。每个服务网点至少配备一名经过技术培训或具备管理维护能力的人员作为本服务点沼气及农村能源设施维护人员。服务网点的服务范围是:负责向本服务网点农户提供沼气及能源设施维修配件,严把沼气配件质量关;负责和指导本服务网点农户对沼气及农村能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和维修,确保沼气池长期正常、安全使用;推广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农村能源政策法规;总结农户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沼气农户的沼气池建设、使用和维修服务档案;向县级服务站汇报工作情况;发展其它乡镇成立沼气服务体系,从而带动全县沼气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广使用其他清洁能源。
3.沼气服务站、点从业人员条件
沼气物业工作人员应从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工作者中择优选拔,并实行合同管理。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沼气及农村能源事业,热心为农户服务,熟练掌握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配套系统的使用、安装、维护、故障排除及相关知识。
4.沼气服务站、点的服务要求
按照服务周到、农户满意的原则,服务站、网点要对外公开服务电话,接到用户求助电话后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公布用户投诉电话,建立畅通的用户投诉渠道,保证服务承诺落到实处;建立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零配件服务部,向农户提供质优、价廉的沼气配件产品。
5.沼气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
指导农户科学管理、安全使用沼气池及农村能源设施;向农户传授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向农户提供相关的科学种植、养殖技术咨询;更换沼气管路零部件、脱硫剂的再生及沼气池和农村能源设施的维护;沼气池进、出料服务;对建池户进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及沼气池安全越冬等方面的培训;为建沼气池农户提供建池技术服务及配件产品供应。
6.沼气服务站、点运行管理
6.1 资金来源
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启动资金应采取能源主管部门和技术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筹措,政府以适当资金进行扶持,以服务站、网点的技术人员个人投资为主,形成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良性发展体系。
6.2 服务费用构成
村级服务人员工资应采取“政府财政拿一点、乡镇统筹一点、村上补一点、会费交一点、服务收一点”的方式,并制定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服务质量和应聘人员年工资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有效地提高项目户的利用效益。
对建池户交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沼气池建成产气后,物业服务站、网点与自愿加入沼气物业管理服务的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照服务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物业服务站、网点负责沼气池的日常管理、维护,保证用户正常使用,自愿加入沼气物业管理的农户需交纳一定的管理服务费。
6.3 服务站、点的管理
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物业服务站、网点必须设立服务费台账,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挤占、挪用农户缴纳的沼气及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服务费用。县级服务站每半年要向省农环站书面报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同时报县农环站备案。县农环站组织人员定期检查,确保服务站、网点和物业工服务到位、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享受国债资金补助的项目户,要全部加入沼气物业服务体系管理,并交纳管理服务费。对非项目建池户,要坚持建、管分离原则,通过宣传动员,让农户自愿加入沼气物业服务体系。
7.沼气服务站、点保障措施
7.1主管部门要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
要一手抓沼气池建设,一手抓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沼气池建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100%,并使沼气、沼渣、沼液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沼气建设的最大效益。
7.2坚持农户自愿,合同管理
服务期限可为5~10年,服务费用可一次交清,也可根据情况适时结算。起步期间,县农环站人员可临时兼职物业服务站站长,运行规范后实行分离,服务站逐步向独立的服务实体发展。积极支持以股份制、合作承包、个体承包等多种机制介入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并成为服务主体。
7.3 加大物业服务体系的协调力度,强化宣传和引导工作
要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监督物业站、网点的服务质量、收费定额、服务承诺的落实。要出台扶持政策,既保护沼气用户利益,也保护物业站、网点的利益。物业站、网点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范围,保证服务质量。在沼气国债项目村中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建立服务点。
7.4 建立考核、评比制度
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家项目建设检查考核内容。凡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量好的网点,要给予表扬奖励,并优先安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