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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行业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因此,本文主要就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面临的挑战、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政府进行金融行业监管创新的方法三个方面开展论述。
关键词:大数据 金融行业监管模式 面临挑战 存在问题 创新方法
一、引言
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以及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就暴露出来政府在金融行业监管中存在非常大的问题。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金融行业的发展与变化呈现出来前所未有的情况。比如:新型金融衍生品的增多、网络银行的出现、金融模式与操作方式的变化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需要进行全面的金融改革以适应形式的变化。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讲,需要对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面临的挑战、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政府进行金融行业监管创新的方法进行全面、客观的研究与分析,制定出科学性的方法,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监管的水平与质量,推进我国金融行业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二、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面临的挑战
1.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我国目前应用的是“一行三会”的金融監管模式,就是应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对于我国的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管理与监督,充分的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与进步进行政策上的宏观与微观调控,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这种金融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需要进行必要的金融行业监管改革,适应形势的发展,使其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新特点。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极大改变了金融行业发展的特点与运作的方式。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互联网金融因其具有的优势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拥有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与价值。第二,中国民间金融在应用互联网技术后获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产生出不小的影响力。第三,各种各样的公司与民营的金融机构都在逐步建立自己的金融平台,对于我国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出了非常的冲击。第四,国际上著名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国进行金融领域改革的形势下纷纷进入到中国金融市场,给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因此,我们需要对于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增强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力度,避免因为金融监管不当引发金融危机或者是经济下滑。
三、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大数据的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主要的问题有:第一,金融行业监管的手段与方式单一。第二,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造成了“一行三会”各自为政,降低了监管的效率。第三,我国民间金融行业的发展使得我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第四,我国的货币政策与进行的具体金融监管工作存在冲突。第五,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与“一行三会”有职能上的重叠,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
四、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政府进行金融行业监管创新的方法
1.建立一种分层监管模式。充分的发挥出中央银行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能力,建立一种分层管理的模式,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监管质量与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讲,第一,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的制度化、实体化金融行业监管协调机制,有利于将分散的职权进行集中性的应用,有效的应对各种各样突发的金融情况。比如:2005年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2008年美国又发生了华尔街危机、进而向全球进行扩散,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而政府在这种形势下没有充分的对于各种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力量的整合与协调是造成危机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出政府对于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水平,建立起统一的、具有协调能力的金融行业监管协调机制,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第二,我们需要应用措施保障我国国有银行的全面发展。比如:充分的应用好现代的网络信息技术,学习互联网金融的优势,积极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模式的改革,提高市场的竞争力,拓展银行的发展空间,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等等。因此,通过对于以上分层监管模式的应用,我们可以全面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水平,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的安全,使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2.完善宏观调控的措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政府需要制定出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体现出对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能力。具体来讲,首先,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互联网金融具有许多的优势,但是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相比于传统的金融方式,互联网金融由于客户众多、领域广泛、人员结构复杂、资金庞大等因素,所以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非常的困难。但是,困难不是不进行管理的理由,这就更加的要求政府提升我国的网络金融监管水平。具体来说,要有一部完善的法律保障网络金融交易平台中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障交易的公正化、合法化。比如:制定出《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法》,使得政府可以从法律的高度对于网络金融的运营公司进行监管,使得他们建立起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把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贷款的风险控制到最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严格的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其次,应用各种方式加强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比如:我们需要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将民间金融纳入到合理化的监管中,使其从过去的隐蔽性向公开性、公平性、合理性的方面进行转变,完成我国民间金融的一次全新的发展变革。比如:制定出规范、合理、完善的《民间融资法》等,规范民间融资的种种行为,避免其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或者是风险。除此之外,使民间金融建立起必要的存款保险与贷款担保制度,促进我国民间金融的持续性发展。最后,我们需要应用各种各样的措施保障我国国有银行的稳定发展。比如:银行的资产管理当中,必须要具备风险意识,特别是风险的评估意识。加大在银行领域的反腐败力度,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加强银行自身的纠察力度,保证银行资产的高效运转。
3.进行政府对金融行业监管的科学定位。政府需要对于金融行业的监管进行科学定位,保障监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具体来说,第一,中央政府需要对于金融行业监管有统一的规划与指导方针,充分的对于“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市场化的改革,以适应形势的变化。第二,差异化的管理模式是保障我国金融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原因在于,我国各个地区的金融行业具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需要进行差异化的管理,避免因为“一刀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全面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为我国金融行业在世界上地位的提升与影响力的扩大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五、结语
对于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对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有利于我国政府应用好金融行业监管的创新方法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水平与质量,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友苏,廖笑非.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完善[J]. 清华法学,2009,02:85-99.
[2]曹凤岐. 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4:57-66.
[3]于永宁. 金融监管模式的博弈与选择[J].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4:76-85.
[4]周逢民. 中央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模式选择[J]. 金融发展评论,2012,05:70-75.
[5]刘晓星,卢菲. 金融监管模式选择:从牵头模式向统一监管模式的过渡[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2,10:31-41.
[6]汪振江,张驰.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112-121.
关键词:大数据 金融行业监管模式 面临挑战 存在问题 创新方法
一、引言
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以及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就暴露出来政府在金融行业监管中存在非常大的问题。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金融行业的发展与变化呈现出来前所未有的情况。比如:新型金融衍生品的增多、网络银行的出现、金融模式与操作方式的变化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需要进行全面的金融改革以适应形式的变化。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讲,需要对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面临的挑战、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政府进行金融行业监管创新的方法进行全面、客观的研究与分析,制定出科学性的方法,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监管的水平与质量,推进我国金融行业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二、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面临的挑战
1.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我国目前应用的是“一行三会”的金融監管模式,就是应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对于我国的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管理与监督,充分的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与进步进行政策上的宏观与微观调控,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这种金融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需要进行必要的金融行业监管改革,适应形势的发展,使其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新特点。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极大改变了金融行业发展的特点与运作的方式。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互联网金融因其具有的优势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拥有了巨大的市场潜力与价值。第二,中国民间金融在应用互联网技术后获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产生出不小的影响力。第三,各种各样的公司与民营的金融机构都在逐步建立自己的金融平台,对于我国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产生出了非常的冲击。第四,国际上著名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国进行金融领域改革的形势下纷纷进入到中国金融市场,给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因此,我们需要对于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增强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力度,避免因为金融监管不当引发金融危机或者是经济下滑。
三、大数据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大数据的背景下,我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主要的问题有:第一,金融行业监管的手段与方式单一。第二,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造成了“一行三会”各自为政,降低了监管的效率。第三,我国民间金融行业的发展使得我国金融行业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第四,我国的货币政策与进行的具体金融监管工作存在冲突。第五,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与“一行三会”有职能上的重叠,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
四、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政府进行金融行业监管创新的方法
1.建立一种分层监管模式。充分的发挥出中央银行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能力,建立一种分层管理的模式,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监管质量与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讲,第一,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的制度化、实体化金融行业监管协调机制,有利于将分散的职权进行集中性的应用,有效的应对各种各样突发的金融情况。比如:2005年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2008年美国又发生了华尔街危机、进而向全球进行扩散,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而政府在这种形势下没有充分的对于各种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力量的整合与协调是造成危机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出政府对于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水平,建立起统一的、具有协调能力的金融行业监管协调机制,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第二,我们需要应用措施保障我国国有银行的全面发展。比如:充分的应用好现代的网络信息技术,学习互联网金融的优势,积极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模式的改革,提高市场的竞争力,拓展银行的发展空间,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等等。因此,通过对于以上分层监管模式的应用,我们可以全面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水平,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的安全,使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2.完善宏观调控的措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政府需要制定出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体现出对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能力。具体来讲,首先,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互联网金融具有许多的优势,但是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相比于传统的金融方式,互联网金融由于客户众多、领域广泛、人员结构复杂、资金庞大等因素,所以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非常的困难。但是,困难不是不进行管理的理由,这就更加的要求政府提升我国的网络金融监管水平。具体来说,要有一部完善的法律保障网络金融交易平台中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障交易的公正化、合法化。比如:制定出《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法》,使得政府可以从法律的高度对于网络金融的运营公司进行监管,使得他们建立起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把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贷款的风险控制到最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严格的保护投资者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密事件的发生。其次,应用各种方式加强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比如:我们需要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将民间金融纳入到合理化的监管中,使其从过去的隐蔽性向公开性、公平性、合理性的方面进行转变,完成我国民间金融的一次全新的发展变革。比如:制定出规范、合理、完善的《民间融资法》等,规范民间融资的种种行为,避免其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或者是风险。除此之外,使民间金融建立起必要的存款保险与贷款担保制度,促进我国民间金融的持续性发展。最后,我们需要应用各种各样的措施保障我国国有银行的稳定发展。比如:银行的资产管理当中,必须要具备风险意识,特别是风险的评估意识。加大在银行领域的反腐败力度,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加强银行自身的纠察力度,保证银行资产的高效运转。
3.进行政府对金融行业监管的科学定位。政府需要对于金融行业的监管进行科学定位,保障监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具体来说,第一,中央政府需要对于金融行业监管有统一的规划与指导方针,充分的对于“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市场化的改革,以适应形势的变化。第二,差异化的管理模式是保障我国金融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原因在于,我国各个地区的金融行业具有不同的实际情况,因此需要进行差异化的管理,避免因为“一刀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全面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进步与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为我国金融行业在世界上地位的提升与影响力的扩大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五、结语
对于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对金融行业监管模式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有利于我国政府应用好金融行业监管的创新方法提升我国金融行业监管工作的水平与质量,保障我国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友苏,廖笑非.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与完善[J]. 清华法学,2009,02:85-99.
[2]曹凤岐. 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4:57-66.
[3]于永宁. 金融监管模式的博弈与选择[J].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4:76-85.
[4]周逢民. 中央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模式选择[J]. 金融发展评论,2012,05:70-75.
[5]刘晓星,卢菲. 金融监管模式选择:从牵头模式向统一监管模式的过渡[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2,10:31-41.
[6]汪振江,张驰.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1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