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在美国最喜爱的城市要数波士顿了。其一它拥有不可胜数的现代音乐演奏团,诸如“波士顿当代音乐”(Boston Music Viva)、“抽象拼贴”(Collage)、“红鬼”(Red Sneaker)以及“阿里之三”(AleaⅢ)等等,几乎每天晚上都可以欣赏到一场“包罗万象”(在作曲风格上)并且演奏水平极其精湛的现代音乐会。其二它是名副其实的“大学城”,它的居住者大多数是各个大学的教职员工与学生,他们的思想极其活跃、并且具有高雅的艺术鉴赏力。他们善于打破清规戒律、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