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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墅,开宝马,泡小姐……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却一天牢没坐,反倒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林崇中犯罪判刑后,为何还能过上“幸福生活”?原来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便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
有交易,就有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获刑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逍遥法外,绝非个别现象。仅在广东,因受贿和贪污被判刑5年的原潮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益民,同样在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下成功“保外”。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涉及到监狱、医院等多个领域,需要里应外合,多人撮合、谋划,方可成功。
且看贪官林崇中、刘益民是如何花钱买保外就医的。
2008年8月8日,官至副厅级的林崇中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异地关押进了广东省河源市看守所。另一正处级贪官刘益民,在不久之后的12月25日也被押进了河源市看守所。
原本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他们。是谁为他们打开了这扇方便之门?异地关押,异地审理,本该难有私通,然而神通广大的贪官家属仍然将触角伸了过去,早在开庭前半个月,林崇中、刘益民的家属就开始活动了。
看守所是这样被打通的:2008年10月的一天,林崇中想与家人见面,于是请河源市看守所警员吴景卫帮他打电话回家,要家里送些衣服和生活费给他。经吴景卫通知,几天后,林崇中的妹妹林卫和夫妇来到河源市看守所探望林崇中,约吴景卫吃饭并送上2000元感谢费。当年春节,林卫和又给吴景卫送上3000元和两奈香烟。两个月后,再次送上3000元等。
2009年4月的一天,刘益民的弟弟刘益忠与妻子约看守所教导员涂亚造在河源一家饭店吃饭,饭后送给涂亚造2000元。同年5月2日上午,刘益忠再次来到河源找涂亚造,将2.5万元塞到其手中,请求帮忙疏通医院,以便在刘益民做病情鉴定时给予关照。虽然搞掂了涂亚造,但毕竞届时是由负责医务室的吴景卫带人去医院鉴定,因此,在涂亚造的指点下,当晚刘益忠又给吴景卫送上2万元。
几番私通,看守所终于失守。2010年12月,吴景卫、涂亚造被刑拘。两人交待曾帮助林崇中、刘益民伪造了病情。
医院又是怎样被打通的呢7在河源市,具有为罪犯保外就医做病情鉴定资格的是河源市人民医院,2009年5月2日,刚接过刘益忠2.5万元的涂亚造,便与河源市人民医院内科主任蒋爱忠和该院医务科副科长张明杰吃饭。涂亚造称,过两天吴景卫要带犯人到医院做病情鉴定,请蒋、张到时关照,让犯人的病情鉴定达到保外就医的标准。饭局后,涂亚造又给蒋、张二人各5000元现金及千余元礼品。涂亚造到手的2.5万元还剩下1.2万元,便收进了自己的口袋。涂亚造成功铺垫后,5月4日,吴景卫又将蒋、张二人再次约出拜托,并分别送上1000元和2000元现金。最终,让林崇中、刘益明“病情”达到了保外就医标准。
为了延续“幸福生活”,每次续保体检和逢年过节,林崇中、刘益民都要向“恩人”进贡。2009年8月上旬的一天,林崇中及其妹妹等人,约河源市看守所所长刘辉汉到万豪国际酒店吃饭,饭后林崇中送给他1万元和烟酒。2009年12月的一天,林崇中携妹妹和妹夫到河源市拜年,又给了吴景卫1万元和两条中华烟。2010年7月15日,林崇中到河源市续保复检,同样住在万豪国际酒店。林当晚送给涂亚造、吴景卫各1万元、两条中华烟和1瓶洋酒。2010年5月的一天,刘益民回到河源市做续保复检,请涂亚造再次关照,并给了他3000元等。
获刑贪官被保外就医,在河源本地并不鲜见。2005年5月,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因卖官受贿索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前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卢建中、曾天来后来都保外就医了。
近年来,多名因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获刑的高官,悉数获得保外就医。如广为人知的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石兆彬、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显示,在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和脱管、漏管罪犯555人。
2011年9月,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通报,在近期的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中,发现了14名不符合保外就医的罪犯。
保外就医之所以成为部分贪官的“越狱密道”,腐败成本低,是不争的事实。在林崇中、刘益民违法保外就医案件中,从判决书可以发现,两人获得保外就医的行贿成本也相当低,两人合计行贿的现金仅为11万余元,另有香烟10余条。向看守所民警行贿的林崇中妹妹林卫和,没有被追究行贿责任,林崇中也没有被加刑。而曾收林崇中1万元和烟酒的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辉汉被标明“另案处理”。出事前他已经提出辞职,处于休息状态。河源市人民医院的蒋爱忠、张明杰均被注明为“另案处理”,目前也尚未受到法律追究。2011年10月20日,《南方周末》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蒋爱忠仍在上班。张明杰2011年3月退休后又被返聘。在该院最新的鉴定专家库名单中,蒋爱忠的名字依旧赫然在列。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蒋爱忠还是该院最新成立的“罪犯疾病状况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是腐败了再腐败。这么多判刑后不久获保外就医的贪官真的有病吗?否。他们在被捕前盛气凌人,得意洋洋,根本没有患过什么大病。也许这些贪官平时过惯了花天酒地的日子,犯罪后不适应监狱生活,一时患些小毛病,也属正常。获保外就医的罪犯,大都是贪赃枉法的处级以上贪官。他们在位时神通广大,有一定的权力和势力范围;犯法后,他们假装患病,里应外合,想方设法获得保外就医“待遇”。有人讽刺说:“贪官受贿几百万。被告席上站一站:判刑几年不需问,只管回家把‘病’看”。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有损司法尊严。那么多不符合条件的贪官获保外就医,腐而不败,充分不仅说明了法律、制度缺乏威严和震慑力,同时,也使公众对反腐败失去信心。一大批司法干警冒着很大压力工作,有的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办案,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抓到了一个腐败分子,但很快便于不知不觉中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保外就医,这着实让办案的司法干警感到失望和沮丧,让公众时司法机关的正义性感到质疑。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既是制度缺失也有人为因素。保外就医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20年前就曾引起公众关注。1990年,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对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疾病伤残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实施后,违规违法保外就医的情况仍很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白驹表示,该办法只规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这给个别执法人员、鉴定人员贪赃枉法留下了可乘之机,办法第八条还规定,监狱上报罪犯保外就医的手续时,需将副本交由检察机关派出机构。但只是告知备案。让检察院监督病情鉴定是否真实,也存在专业障碍。
对于已落马的腐败分子,需要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不能让其腐败了再腐败,更不能让其再度“上岸”,继续作恶。各级人大和执法监督部门需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严格会诊,查清病情。凡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提出治疗方案,及时掌握病情:对那些已经恢复健康,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罪犯,应及时收监。若发现有无病装病而获保外就医者,不但应立即收监,还应查清原因。对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贪官,应该取消保外就医待遇。
有交易,就有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获刑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逍遥法外,绝非个别现象。仅在广东,因受贿和贪污被判刑5年的原潮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益民,同样在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下成功“保外”。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涉及到监狱、医院等多个领域,需要里应外合,多人撮合、谋划,方可成功。
且看贪官林崇中、刘益民是如何花钱买保外就医的。
2008年8月8日,官至副厅级的林崇中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异地关押进了广东省河源市看守所。另一正处级贪官刘益民,在不久之后的12月25日也被押进了河源市看守所。
原本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他们。是谁为他们打开了这扇方便之门?异地关押,异地审理,本该难有私通,然而神通广大的贪官家属仍然将触角伸了过去,早在开庭前半个月,林崇中、刘益民的家属就开始活动了。
看守所是这样被打通的:2008年10月的一天,林崇中想与家人见面,于是请河源市看守所警员吴景卫帮他打电话回家,要家里送些衣服和生活费给他。经吴景卫通知,几天后,林崇中的妹妹林卫和夫妇来到河源市看守所探望林崇中,约吴景卫吃饭并送上2000元感谢费。当年春节,林卫和又给吴景卫送上3000元和两奈香烟。两个月后,再次送上3000元等。
2009年4月的一天,刘益民的弟弟刘益忠与妻子约看守所教导员涂亚造在河源一家饭店吃饭,饭后送给涂亚造2000元。同年5月2日上午,刘益忠再次来到河源找涂亚造,将2.5万元塞到其手中,请求帮忙疏通医院,以便在刘益民做病情鉴定时给予关照。虽然搞掂了涂亚造,但毕竞届时是由负责医务室的吴景卫带人去医院鉴定,因此,在涂亚造的指点下,当晚刘益忠又给吴景卫送上2万元。
几番私通,看守所终于失守。2010年12月,吴景卫、涂亚造被刑拘。两人交待曾帮助林崇中、刘益民伪造了病情。
医院又是怎样被打通的呢7在河源市,具有为罪犯保外就医做病情鉴定资格的是河源市人民医院,2009年5月2日,刚接过刘益忠2.5万元的涂亚造,便与河源市人民医院内科主任蒋爱忠和该院医务科副科长张明杰吃饭。涂亚造称,过两天吴景卫要带犯人到医院做病情鉴定,请蒋、张到时关照,让犯人的病情鉴定达到保外就医的标准。饭局后,涂亚造又给蒋、张二人各5000元现金及千余元礼品。涂亚造到手的2.5万元还剩下1.2万元,便收进了自己的口袋。涂亚造成功铺垫后,5月4日,吴景卫又将蒋、张二人再次约出拜托,并分别送上1000元和2000元现金。最终,让林崇中、刘益明“病情”达到了保外就医标准。
为了延续“幸福生活”,每次续保体检和逢年过节,林崇中、刘益民都要向“恩人”进贡。2009年8月上旬的一天,林崇中及其妹妹等人,约河源市看守所所长刘辉汉到万豪国际酒店吃饭,饭后林崇中送给他1万元和烟酒。2009年12月的一天,林崇中携妹妹和妹夫到河源市拜年,又给了吴景卫1万元和两条中华烟。2010年7月15日,林崇中到河源市续保复检,同样住在万豪国际酒店。林当晚送给涂亚造、吴景卫各1万元、两条中华烟和1瓶洋酒。2010年5月的一天,刘益民回到河源市做续保复检,请涂亚造再次关照,并给了他3000元等。
获刑贪官被保外就医,在河源本地并不鲜见。2005年5月,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因卖官受贿索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前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卢建中、曾天来后来都保外就医了。
近年来,多名因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获刑的高官,悉数获得保外就医。如广为人知的福建省原省委副书记石兆彬、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文件显示,在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和脱管、漏管罪犯555人。
2011年9月,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通报,在近期的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中,发现了14名不符合保外就医的罪犯。
保外就医之所以成为部分贪官的“越狱密道”,腐败成本低,是不争的事实。在林崇中、刘益民违法保外就医案件中,从判决书可以发现,两人获得保外就医的行贿成本也相当低,两人合计行贿的现金仅为11万余元,另有香烟10余条。向看守所民警行贿的林崇中妹妹林卫和,没有被追究行贿责任,林崇中也没有被加刑。而曾收林崇中1万元和烟酒的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辉汉被标明“另案处理”。出事前他已经提出辞职,处于休息状态。河源市人民医院的蒋爱忠、张明杰均被注明为“另案处理”,目前也尚未受到法律追究。2011年10月20日,《南方周末》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蒋爱忠仍在上班。张明杰2011年3月退休后又被返聘。在该院最新的鉴定专家库名单中,蒋爱忠的名字依旧赫然在列。更加匪夷所思的是,蒋爱忠还是该院最新成立的“罪犯疾病状况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是腐败了再腐败。这么多判刑后不久获保外就医的贪官真的有病吗?否。他们在被捕前盛气凌人,得意洋洋,根本没有患过什么大病。也许这些贪官平时过惯了花天酒地的日子,犯罪后不适应监狱生活,一时患些小毛病,也属正常。获保外就医的罪犯,大都是贪赃枉法的处级以上贪官。他们在位时神通广大,有一定的权力和势力范围;犯法后,他们假装患病,里应外合,想方设法获得保外就医“待遇”。有人讽刺说:“贪官受贿几百万。被告席上站一站:判刑几年不需问,只管回家把‘病’看”。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有损司法尊严。那么多不符合条件的贪官获保外就医,腐而不败,充分不仅说明了法律、制度缺乏威严和震慑力,同时,也使公众对反腐败失去信心。一大批司法干警冒着很大压力工作,有的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办案,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抓到了一个腐败分子,但很快便于不知不觉中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保外就医,这着实让办案的司法干警感到失望和沮丧,让公众时司法机关的正义性感到质疑。
贪官花钱买保外就医,既是制度缺失也有人为因素。保外就医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20年前就曾引起公众关注。1990年,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对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疾病伤残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实施后,违规违法保外就医的情况仍很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白驹表示,该办法只规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这给个别执法人员、鉴定人员贪赃枉法留下了可乘之机,办法第八条还规定,监狱上报罪犯保外就医的手续时,需将副本交由检察机关派出机构。但只是告知备案。让检察院监督病情鉴定是否真实,也存在专业障碍。
对于已落马的腐败分子,需要发扬“痛打落水狗”的精神,不能让其腐败了再腐败,更不能让其再度“上岸”,继续作恶。各级人大和执法监督部门需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严格会诊,查清病情。凡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提出治疗方案,及时掌握病情:对那些已经恢复健康,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罪犯,应及时收监。若发现有无病装病而获保外就医者,不但应立即收监,还应查清原因。对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贪官,应该取消保外就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