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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控股股东比控股股东更关心公司整体的发展和命运,而控股股东又远比职业经理人更关心公司整体的发展和命运!
惊心动魄的国美控制权之争仍是没完没了的架势,国美电器创始人、控股股东黄光裕让陈晓下课的意志似乎从未松懈!
有人认为,这场争夺战是在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中进行的,是在公司法框架下,采取股权对决方式,让大多数股东说了算的、符合公司治理基本规则的一个结果,并为这场让中小股东也参与公司决策的争夺战叫好。
实际上,职业经理人和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对企业命运的关切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的。
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企业做不好,可以拍拍屁股走人,顶多也就是职场信誉受了点损害;然而控股股东因为投入了太多,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他们家业的破败与否甚至身家性命,他们没有理由不比职业经理人更关心企业的发展和命运。
从规则和概率的角度来讲,显然,绝对控股股东比控股股东更关心公司整体的发展和命运,而控股股东又远比职业经理人更关心公司整体的发展和命运!
而大多数小股东,不具备干预公司经营的知识和能力,在股票可以自由兑现的市场里,他们甚至也可能不具有干预公司经营的意愿,他们成为公司的股东,本身就是基于对这个公司已经拥有相对控制权的人的信任,如果这种信任不再存在,他们大可选择用脚投票,一走了之。
在国美控制权之争中,与其说中小股东选择了陈晓,不如说他们在失去黄的焦虑中选择了维持现状。
对国美电器来说,长期内,在不受控股股东有效监控的条件下,听凭一个职业经理人和一个以短期利益为目标的财务投资者主导和操纵企业,对国美的发展肯定是相当不利、风险极大的。
另外,作为一个由控股股东提名、受其委托的职业经理人去谋夺控股股东的企业控制权,在商业伦理E表现极其恶劣,这将严重损害企业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互信,毒化职业经理人的职场生存环境。
从长期来讲,企业一定得处于控股股东的有效监控之下,才能具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才能避免被职业经理人及投机者“卖掉”的可能性!
经过西方企业经营实践千锤百炼、揭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情况下企业治理关系的委托代理理论,描述得简单而清晰:企业所有人为经营委托人,经理人为经营代理人。前者以企业利润为最高目标,对企业命运承担最终责任,因而是企业发展理所当然的最终决策者,后者是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的。
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环境里,只有当委托代理机制设计得恰到好处,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一致才可能成为大概率事件。
具体到国美来说,未来它一定得有控股股东(或着眼于企业长远存续与发展的控股股东集体)有效监控的机制安排,或者由他们提出的代理人有效监控,或者产生其他能实际有效监控国美的、并能从长远角度考虑国美经营的控股股东,这才是国美企业长期平稳发展的基础。
惊心动魄的国美控制权之争仍是没完没了的架势,国美电器创始人、控股股东黄光裕让陈晓下课的意志似乎从未松懈!
有人认为,这场争夺战是在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中进行的,是在公司法框架下,采取股权对决方式,让大多数股东说了算的、符合公司治理基本规则的一个结果,并为这场让中小股东也参与公司决策的争夺战叫好。
实际上,职业经理人和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对企业命运的关切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的。
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企业做不好,可以拍拍屁股走人,顶多也就是职场信誉受了点损害;然而控股股东因为投入了太多,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他们家业的破败与否甚至身家性命,他们没有理由不比职业经理人更关心企业的发展和命运。
从规则和概率的角度来讲,显然,绝对控股股东比控股股东更关心公司整体的发展和命运,而控股股东又远比职业经理人更关心公司整体的发展和命运!
而大多数小股东,不具备干预公司经营的知识和能力,在股票可以自由兑现的市场里,他们甚至也可能不具有干预公司经营的意愿,他们成为公司的股东,本身就是基于对这个公司已经拥有相对控制权的人的信任,如果这种信任不再存在,他们大可选择用脚投票,一走了之。
在国美控制权之争中,与其说中小股东选择了陈晓,不如说他们在失去黄的焦虑中选择了维持现状。
对国美电器来说,长期内,在不受控股股东有效监控的条件下,听凭一个职业经理人和一个以短期利益为目标的财务投资者主导和操纵企业,对国美的发展肯定是相当不利、风险极大的。
另外,作为一个由控股股东提名、受其委托的职业经理人去谋夺控股股东的企业控制权,在商业伦理E表现极其恶劣,这将严重损害企业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互信,毒化职业经理人的职场生存环境。
从长期来讲,企业一定得处于控股股东的有效监控之下,才能具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才能避免被职业经理人及投机者“卖掉”的可能性!
经过西方企业经营实践千锤百炼、揭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情况下企业治理关系的委托代理理论,描述得简单而清晰:企业所有人为经营委托人,经理人为经营代理人。前者以企业利润为最高目标,对企业命运承担最终责任,因而是企业发展理所当然的最终决策者,后者是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的。
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环境里,只有当委托代理机制设计得恰到好处,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一致才可能成为大概率事件。
具体到国美来说,未来它一定得有控股股东(或着眼于企业长远存续与发展的控股股东集体)有效监控的机制安排,或者由他们提出的代理人有效监控,或者产生其他能实际有效监控国美的、并能从长远角度考虑国美经营的控股股东,这才是国美企业长期平稳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