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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积极构筑平安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推动国有企业构筑平安企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