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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阶段,城市少数民族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城市少数民族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挑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要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处理好政府、民族社团、民族成员三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城市民族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民族工作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1-0057-04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现阶段,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总体状况是好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快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分析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是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市少数民族的新情况
城市民族工作是以城市少数民族问题为对象的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是指居住在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内,由国家正式认定的汉族以外的各民族[1]。由于城市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再加上民族问题的敏感性和连带性,城市民族问题往往会演变成整个民族和某一民族地区的问题。城市民族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在不断扩展。
(一)民族结构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而多民族化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完善,城镇化速度加快,原有城乡界限被打破,中华民族迎来了空前的人口大流动大迁移。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走出原居住区,进入了城市。以天津市为例,城市多民族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民族人数增长。资料显示,1953年天津市少数民族总人口有94121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天津市少数民族总数为131528人。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6426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02654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66871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331327人。
2.少数民族成分增多。天津市在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19个;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24个;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29个;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41个少数民族;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49个少数民族;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53个。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激增。截止2010年底,天津市共登记有流动人口3024118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有2万人,并且表现出结构新、层次多等特点。天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以下特点。从民族成分看,天津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分多样,主要有回族、朝鲜族、土家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近30个民族。在天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都在万人以上。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天津仍保留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服饰特色。从来源地区看,他们主要来自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以新疆维吾尔族,四川藏族、羌族,青海、甘肃、宁夏回族,东北三省朝鲜族为多。从居住情况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条件一般较差,大多居住在打工单位内部、出租房、居民家中和工地现场。同时,因在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当地居民有所不同,出现维吾尔族、藏族、朝鲜族相对聚居区20多片。从行业看,他们主要从事制造、建筑、餐饮、住宿、游商等10多个行业。来自不同地域的少数民族从事行业也有所不同,宁夏少数民族主要从事建筑行业,四川少数民族游商较多,甘肃、青海、新疆回族、撒拉族、维吾尔族经营餐饮生意较多。从年龄结构看,青壮年比较多。但是在来天津市创业较早的朝鲜族中,近年来老年人比例大大增加。这是由于许多到天津市工作的朝鲜族在事业取得一定进展、有一定经济基础后,纷纷将老人和孩子接到身边。
(二)多元文化相互交融
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是人适应环境,并与他人分享意义、表达自我的符号体系。文化是群体特有的标志[2]。不同文化以自身价值观和信仰为核心和基础形成特定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是一个地区文化中的文化特质按一定的内部关系构成的协调一致的体系”[3]。不同文化模式之间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但文化也有整合的趋向。“人们从周围地区可能的特质中选择出可利用的东西,放弃不可利用的东西。人们还把其他的特质加以重新铸造,使它们符合自己的需要。”[4]多民族化的城市民族格局带来多元文化的交汇融合。作为文化载体的少数民族人口涌向城市,不仅活跃了城市经济,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同时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带入城市,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内涵,促进了城市文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不同文化彼此适应、相互融合,在都市与传统之间孕育着一种蕴含多种文化元素的城市文化,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民族意识逐渐增强
民族意识是特定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民族意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族意识包括民族认同意识、分界意识、交往意识和发展意识等;广义的民族意识是一切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观点的总和[5]。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自然资源和技术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民族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就业技能差,其谋生手段具有明显的本土性。从职业分布的角度来看,他们主要分布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收入水平较低[6]。窘迫的生活现状使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便逐渐增强,表现在更加关注民族间的发展差距,迫切要求发展本民族经济,维护本民族形象,更加关注涉及本民族各种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民族意识的增强,是民族差别、地区发展差距的一种反映。只要这个大环境继续存在,只要发展差距继续拉大,民族意识的增强也会继续存在,并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可能对民族关系产生某种不良影响。”[7]如何使觉醒的民族意识回到理性的轨道上来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二、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挑战
(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增多
一方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带来了都市鲜见的民族元素,丰富了城市生活,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多元,增进了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城市发展输入了新鲜血液,为所在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在与都市生活的调适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惑和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人口涌向城市,给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近年来,天津市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件。一是宁夏、甘肃籍回族民工的“讨薪事件”。2009年8月前,天津市部分区县连续发生37起宁夏、甘肃籍回族民工“讨薪事件”。当用工方准备辞退回族民工时,他们往往索要高额务工费,如条件得不到满足,则采取滞留工地、阻挠施工、聚集上访等方式,给用工方施压,直至拿到理想薪酬后撤离。二是四川省阿坝羌族自治区藏民、羌民兜售大量管制道具事件。自2010年11月中旬以来,在天津市国道、省道、外环线等部分公路周边出现身着少数民族服装人员(藏民、羌民),携带大量管制刀具,向过往车辆、人员兜售。三是新疆籍未成年人街头抢夺扒窃事件。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从事有组织的街头犯罪,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街头扒窃、抢夺、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清真兰州拉面馆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清真兰州拉面馆数量增加,从业人员多为甘肃、青海等外省市回民。在日常经营中与食客、邻里、附近其他面馆甚至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态势。
(二)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凸显
少数民族在城市中一般都有传统的聚居区。由于城市规模扩张、功能完善、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内部重新规划、布局等原因,城市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在布局、结构、生活习俗、心理等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局面被打破。如天津市西北角回族聚居区随着拆迁逐渐消亡;东丽区朝鲜族宝元村自然解体;东丽区么六桥回族乡撤乡并镇。少数民族因特殊的风俗习惯在就业婚嫁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凸显。在城市迁入少数民族方面,改革开放前,传统的限制性色彩浓厚,有严格的指标限制和行政程序,主要以毕业分配、部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调动等为主,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人数有限。这些城市迁入少数民族文化素质较高,在城市生活中发挥了与本民族聚居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天津市朝鲜族、蒙古族中的很多热心同胞,积极把天津市的先进技术设备引入原籍,为延边、内蒙古等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和处理难度加大
民族关系的发展建立在民族之间交往联系的基础上。城市生活为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广阔平台,使民族交往朝纵深层次发展,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与此同时,民族关系的结构更加复杂,民族关系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协调和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城市民族关系朝着多样性的方向发展,不仅包括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还包括少数民族、城市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城市与民族地区之间的关系[8]。同时,由于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民族关系问题产生的潜在因素也随之增多。一是交织性增强。城市民族关系中历史遗留问题与新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二是群体性突出。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因亲缘和地缘纠结在一起,往往把涉及个别民族成员的问题扩大化为本民族的问题,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三是对抗性强。有些少数民族成员与当地群众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转化为少数民族成员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矛盾。四是危害性大。城市的中心和辐射功能使得城市民族关系的地位更加重要,城市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容易形成连锁反应,形成局部和地区性的冲突和动荡[9]。
三、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思路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活动的中心,是民族间交往联系的纽带。城市民族关系是我国民族关系的晴雨表。相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的文化素质较高,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问题更加敏感,城市民族工作更加复杂。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维护国家利益作为基本前提,不断健全和完善调整民族关系的有效机制,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城市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以及社会安定和谐。
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推进要求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城市民族工作合力。其关键是处理好政府、民族社团、民族成员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政府通过民族社团的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民族社团得到政府政策和经费支持得以在民族群众中开展工作,向政府反馈少数民族意见;城市民族成员通过社团组织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民族社团发挥着中介、纽带和桥梁作用。各级民族联谊团体以及由这些团体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新生力量。它不仅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政府与群众的联系起到了桥梁作用,更为增加民族团结、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强化城市人口管理、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纽带作用。
然而,民族社团毕竟是民间性质的群众组织,没有编制、经费来支撑工作开展,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在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过程中,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尤其是民族事务部门,要对民族社团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以及适当的引导,促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作用的显现。只有这样,才能将民族社团成功纳入到城市民族工作的体系中来,保障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邓行.法律援助与城市少数民族[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2-55.
[2] 高永久.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及社区研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249.
[3] 马戎,潘乃谷.社区研究与社会发展: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83.
[4] [美]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M].何锡章,黄欢,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36-37.
[5] 徐黎丽.论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59.
[6] 邓行.试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主线[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38-41.
[7] 蒲晓贞.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当前需要重视和解决的几个问题[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7,(5): 38-39.
[8] 毛公宁,王铁志.民族发展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201.
[9] 陈凤林,陈珏.城市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的影响与对策[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6):35-38.
责任编辑:周潞资
关键词:城市民族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民族工作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1-0057-04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现阶段,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的总体状况是好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快及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分析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是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城市少数民族的新情况
城市民族工作是以城市少数民族问题为对象的工作。城市少数民族是指居住在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内,由国家正式认定的汉族以外的各民族[1]。由于城市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是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再加上民族问题的敏感性和连带性,城市民族问题往往会演变成整个民族和某一民族地区的问题。城市民族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在不断扩展。
(一)民族结构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而多民族化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完善,城镇化速度加快,原有城乡界限被打破,中华民族迎来了空前的人口大流动大迁移。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走出原居住区,进入了城市。以天津市为例,城市多民族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民族人数增长。资料显示,1953年天津市少数民族总人口有94121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天津市少数民族总数为131528人。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16426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02654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266871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总人口为331327人。
2.少数民族成分增多。天津市在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19个;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24个;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29个;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41个少数民族;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49个少数民族;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53个。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激增。截止2010年底,天津市共登记有流动人口3024118人,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有2万人,并且表现出结构新、层次多等特点。天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以下特点。从民族成分看,天津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分多样,主要有回族、朝鲜族、土家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近30个民族。在天津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都在万人以上。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天津仍保留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服饰特色。从来源地区看,他们主要来自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以新疆维吾尔族,四川藏族、羌族,青海、甘肃、宁夏回族,东北三省朝鲜族为多。从居住情况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条件一般较差,大多居住在打工单位内部、出租房、居民家中和工地现场。同时,因在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当地居民有所不同,出现维吾尔族、藏族、朝鲜族相对聚居区20多片。从行业看,他们主要从事制造、建筑、餐饮、住宿、游商等10多个行业。来自不同地域的少数民族从事行业也有所不同,宁夏少数民族主要从事建筑行业,四川少数民族游商较多,甘肃、青海、新疆回族、撒拉族、维吾尔族经营餐饮生意较多。从年龄结构看,青壮年比较多。但是在来天津市创业较早的朝鲜族中,近年来老年人比例大大增加。这是由于许多到天津市工作的朝鲜族在事业取得一定进展、有一定经济基础后,纷纷将老人和孩子接到身边。
(二)多元文化相互交融
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是人适应环境,并与他人分享意义、表达自我的符号体系。文化是群体特有的标志[2]。不同文化以自身价值观和信仰为核心和基础形成特定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是一个地区文化中的文化特质按一定的内部关系构成的协调一致的体系”[3]。不同文化模式之间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但文化也有整合的趋向。“人们从周围地区可能的特质中选择出可利用的东西,放弃不可利用的东西。人们还把其他的特质加以重新铸造,使它们符合自己的需要。”[4]多民族化的城市民族格局带来多元文化的交汇融合。作为文化载体的少数民族人口涌向城市,不仅活跃了城市经济,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同时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带入城市,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内涵,促进了城市文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不同文化彼此适应、相互融合,在都市与传统之间孕育着一种蕴含多种文化元素的城市文化,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民族意识逐渐增强
民族意识是特定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民族意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族意识包括民族认同意识、分界意识、交往意识和发展意识等;广义的民族意识是一切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观点的总和[5]。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自然资源和技术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民族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就业技能差,其谋生手段具有明显的本土性。从职业分布的角度来看,他们主要分布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收入水平较低[6]。窘迫的生活现状使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以本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意识便逐渐增强,表现在更加关注民族间的发展差距,迫切要求发展本民族经济,维护本民族形象,更加关注涉及本民族各种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民族意识的增强,是民族差别、地区发展差距的一种反映。只要这个大环境继续存在,只要发展差距继续拉大,民族意识的增强也会继续存在,并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展,可能对民族关系产生某种不良影响。”[7]如何使觉醒的民族意识回到理性的轨道上来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和目标。 二、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挑战
(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增多
一方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带来了都市鲜见的民族元素,丰富了城市生活,促进了城市文化的多元,增进了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城市发展输入了新鲜血液,为所在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在与都市生活的调适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惑和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人口涌向城市,给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近年来,天津市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几件。一是宁夏、甘肃籍回族民工的“讨薪事件”。2009年8月前,天津市部分区县连续发生37起宁夏、甘肃籍回族民工“讨薪事件”。当用工方准备辞退回族民工时,他们往往索要高额务工费,如条件得不到满足,则采取滞留工地、阻挠施工、聚集上访等方式,给用工方施压,直至拿到理想薪酬后撤离。二是四川省阿坝羌族自治区藏民、羌民兜售大量管制道具事件。自2010年11月中旬以来,在天津市国道、省道、外环线等部分公路周边出现身着少数民族服装人员(藏民、羌民),携带大量管制刀具,向过往车辆、人员兜售。三是新疆籍未成年人街头抢夺扒窃事件。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从事有组织的街头犯罪,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街头扒窃、抢夺、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清真兰州拉面馆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清真兰州拉面馆数量增加,从业人员多为甘肃、青海等外省市回民。在日常经营中与食客、邻里、附近其他面馆甚至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态势。
(二)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凸显
少数民族在城市中一般都有传统的聚居区。由于城市规模扩张、功能完善、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内部重新规划、布局等原因,城市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在布局、结构、生活习俗、心理等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局面被打破。如天津市西北角回族聚居区随着拆迁逐渐消亡;东丽区朝鲜族宝元村自然解体;东丽区么六桥回族乡撤乡并镇。少数民族因特殊的风俗习惯在就业婚嫁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问题凸显。在城市迁入少数民族方面,改革开放前,传统的限制性色彩浓厚,有严格的指标限制和行政程序,主要以毕业分配、部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调动等为主,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人数有限。这些城市迁入少数民族文化素质较高,在城市生活中发挥了与本民族聚居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天津市朝鲜族、蒙古族中的很多热心同胞,积极把天津市的先进技术设备引入原籍,为延边、内蒙古等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和处理难度加大
民族关系的发展建立在民族之间交往联系的基础上。城市生活为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了广阔平台,使民族交往朝纵深层次发展,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与此同时,民族关系的结构更加复杂,民族关系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协调和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城市民族关系朝着多样性的方向发展,不仅包括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还包括少数民族、城市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城市与民族地区之间的关系[8]。同时,由于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民族关系问题产生的潜在因素也随之增多。一是交织性增强。城市民族关系中历史遗留问题与新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二是群体性突出。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边缘,因亲缘和地缘纠结在一起,往往把涉及个别民族成员的问题扩大化为本民族的问题,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三是对抗性强。有些少数民族成员与当地群众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转化为少数民族成员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矛盾。四是危害性大。城市的中心和辐射功能使得城市民族关系的地位更加重要,城市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容易形成连锁反应,形成局部和地区性的冲突和动荡[9]。
三、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思路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活动的中心,是民族间交往联系的纽带。城市民族关系是我国民族关系的晴雨表。相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城市少数民族人员的文化素质较高,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问题更加敏感,城市民族工作更加复杂。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维护国家利益作为基本前提,不断健全和完善调整民族关系的有效机制,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城市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以及社会安定和谐。
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推进要求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城市民族工作合力。其关键是处理好政府、民族社团、民族成员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政府通过民族社团的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民族社团得到政府政策和经费支持得以在民族群众中开展工作,向政府反馈少数民族意见;城市民族成员通过社团组织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民族社团发挥着中介、纽带和桥梁作用。各级民族联谊团体以及由这些团体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新生力量。它不仅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政府与群众的联系起到了桥梁作用,更为增加民族团结、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强化城市人口管理、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纽带作用。
然而,民族社团毕竟是民间性质的群众组织,没有编制、经费来支撑工作开展,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在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过程中,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尤其是民族事务部门,要对民族社团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以及适当的引导,促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避免其消极作用的显现。只有这样,才能将民族社团成功纳入到城市民族工作的体系中来,保障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邓行.法律援助与城市少数民族[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2-55.
[2] 高永久.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化及社区研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249.
[3] 马戎,潘乃谷.社区研究与社会发展: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83.
[4] [美]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M].何锡章,黄欢,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36-37.
[5] 徐黎丽.论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59.
[6] 邓行.试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主线[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38-41.
[7] 蒲晓贞.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当前需要重视和解决的几个问题[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7,(5): 38-39.
[8] 毛公宁,王铁志.民族发展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201.
[9] 陈凤林,陈珏.城市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的影响与对策[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6):35-38.
责任编辑:周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