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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地看,酒不是因为人才存在,但没有人,酒就没有意义。只有遇到人,酒才有相对的意义。因为酒能激发高于生命活动本身的美感,以及精神上的创造性,而这是人独有的。没有人,酒就没有用武之地。
2000多年前,汉武帝饮用了习酒的前身—蒟酱之后,“甘美之”。这是一种审美意趣,它指向的不是动物性的机体松懈、形骸松散,而是感官艺术上、人文精神上的享受—这是人才能感知的意义。
人天生要饮酒
我们也不必夸大人在自然界的重要性,正如老子所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和其它动物,都是生命,放到宇宙概念下,并无高下,都是蝼蚁。
要说人和世间万物有什么区别,其中一个就是“人天生就是要饮酒的”,除了人,再也找不到天生要饮酒的动物。
这一断语,听上去像是酒话。然而这不是我的臆造,而是“其来有自”,说起它的主人,更令人惊奇。
马克斯·韦伯写了一本书,叫《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主旨就是说,资本主义之所以产生和发达,和新教途的节欲俭省精神息息相关。这本书里把美国国父本杰明·富兰克林作为一个榜样,富兰克林用格言的形式告诉人们自我克制多么重要,因为它可以取信于债主,让债主放心,从而可以调动更多资源为自身利益服务。
说白了,富兰克林的意思就是,如果你想要稳妥地当一个富有的人,那么在行为上就要像一个和尚一样克制,因为这意味着信用,而信用意味着你可以使用别人的钱去为自己牟利,从而以杠杆倍数放大自己的能力。
就是这样一个中规中矩的人,在关于酒的问题上,他却告诉我们:人天生就是要饮酒的。为了论证这一点,他还搬出了上帝—不管新教旧教,绝对权威都是上帝,他说,酒的存在“证明了上帝爱人,并且愿意看到人类幸福”。
他说了一大堆,概括一下就是:我们人类的手臂关节的结构,目的就是让我们能够优雅地端起酒杯送到嘴边;这是一个完美的饮酒结构,肘关节的位置稍微变更,人都无法优雅地饮酒,其它一切动物都没有这种结构。
富兰克林的论证,既有神学目的论,也有生物学、解剖学逻辑。
我不清楚他在论证这一点的时候,是否带有戏谑态度,但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真实的推论:一是富兰克林这种清教世俗禁欲主义的代表,也喜欢饮酒;第二,既然人天生要飲酒,所以人多的地方酒就必然繁盛,这是市场原理。 这就回到关于习酒的一个疑问。赤水河畔,过去都是穷乡僻壤,山高林密,人烟稀少,为什么却产生了茅台、习酒这样的顶级中国酒呢?除了此地适宜酿酒的纬度、水土、微生物环境以及最佳酿酒原料糯小红粱能够坚韧地生存这些科学因素之外,还有一个社会学条件—清代的盐运,为这里聚集了人气。
人有趋酒的天性,有人就要有酒。
粮与酒的战争
前面我们已经论证了“酒的意义”和“人的趋酒天性”,也就是需要酒,而且必须有酒。紧接着的问题自然就是:人们能喝上酒吗?在吃饭和饮酒的矛盾之间,如何平衡?
古希腊的狄奥尼索斯,苏美尔的宁卡斯,罗马的利贝尔,维京人的奥丁,英国人的日内瓦夫人,还有中国的仪狄、杜康,这些传说中的酒神,都告诉我们,酒对人、对文明非常重要。
酒是美物,酒神是美物的执掌,但在历史上,一般人要亲近酒,殊为艰难。因为粮食缺乏,而酿酒常常需要用粮食。
中国最早的酒是“醴”,用发芽谷物酿制的酒,相当于啤酒,但它很快消失于历史长河,原因可以想象—粮食珍贵。
然而,人天生是要喝酒的。所以人们想要酿酒,就要尽量回避粮食。除了粮食,还可以用葡萄等蔬果、蜂蜜、甘蔗,甚至一些野花、野果来酿酒。
蒟酱,习酒的前身,出现于汉武帝时代的历史记载里,它的原料是拐枣。拐枣是一种既不能作为粮食,也几乎不能作为零食的涩中带甜的畸形野果。人们把它用于酿酒,既不浪费粮食,又满足了人的趋酒天性。
由原料和技术可以断定,蒟酱是一种低度果酒,它和现在的习酒之间还关联甚微。不过,在这化外之地、高山深壑的地理环境下,糊口尚且艰难,还能物尽其用,酿就令帝王“甘美之”的好酒,也证明了人与酒的缠绵。
如果人们都能日日自省,向往着“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那么酒的负外部性,自然也就控制住了。正如孔子,唯酒无量,不及乱。东西思想史上,有两个人是喝不醉的,一个是东方的孔子,另一个是西方的苏格拉底,他们可以一直喝一直喝,但从不乱性。因为他们有着强大的伦理信念,这种内在的精神,是作为外物的酒所不能打垮的。
对君子品格的向往,正是中国知识分子、士大夫既爱酒又能对抗酒的破坏性的不二法门。历史上的放浪形骸、毫无顾忌者,如魏晋“竹林七贤”,都不是儒门中人。儒家才与庙堂联系紧密,所以只要儒家不乱,则法度无忧。
习酒所属的酱香白酒谱系,在解决粮食与酒的冲突之间是最为成功的。
中国酒的历史,是一个酒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宋元以前没有蒸馏术,人们便采取多次发酵能方式提高酒精度,有了蒸馏术之后,便得到了烧酒、露酒,也就是今天的烈性白酒。然而因酒失国的故事,如夏桀商纣,却没有在后世重演。很大程度上,正得益于儒家思想的规范。
所以,当我们讨论中国酒文化的时候,重点不在于酒量、酒令、酒兴、酒人酒事,以及与之相关的诗文,而在于酒与中国主流哲学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融化、相得益彰,这个才是核心。简单一点说,就是中国酒和君子人格的关系。
所以我认为,鉴于2000多年的历史运行,作为中国酒的代表的白酒,与生俱来、内在其中的精神就是君子人格。如果忘记这一点,那么酒的历史就很虚无,什么也解释不清。
君子人格应当是中国白酒共享的精神,但真正有意识地把它作为自身的核心价值的,只有一家—习酒。“君子之品,东方习酒。”
美酒,是为懂得它的人而存在的。而懂得美酒的价值的人,绝对不是牛饮之徒。因为他们知道,一杯美酒,尤其是酱香美酒,在市场价格的背后,经历了多少沧桑。牛饮,是对美酒的不尊重,这是在酒的意义上的有识之士,必然的心理反射。
按照这一心理逻辑往下延伸,一家酿酒企业,兑现其社会责任的最重要的标志,就是酿造出更好的酒。因为酒好,人必惜饮,而且从中获得更大的精神享受,同时也就更好的保护饮酒人,保护社会。
“少喝酒,喝好酒。”习酒的君子理念,除了贯穿于习酒人的日常生活,也体现在习酒公司董事长钟方达这句质朴的却一再重复的话语当中。
君品习酒,这款习酒最高端的酱香之作因何而生?
我想,閱读至此,一切已然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