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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什么叫道德?道德把生活中的事件区分为善与恶,善是完满的,恶是有欠缺的。人的生活不可能总是完善的,人的生命总有欠缺。按照伟大的思想家们的看法,对与错,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在生活中显然从来都是处在争议之中的。我们会对社会已经接受的观点提出疑问,本文从道德开始追问,在前人的思想的海洋中畅游,试寻找更接近我们的哲学。
关键词道德绝对主义道德功利主义道德哲学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罗敏,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引言
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子,第一个场景:你是火车司机,而火车正在铁轨上高速度向前行驶,正前方有五名工人在铁轨上工作,你想尽力使列车停下来,但是做不到,你十分绝望,如果撞向那五个人,他们必死无疑,此时,你发现在列车的右面有分叉铁轨,有一名工人在那里工作,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让列车转向分叉铁轨,撞死一个工人但却救下另外五个人,你如何选择?再看第二个场景:你是一名器官移植医生,五个人分别需要移植心肝脾肺肾,但是医院里暂时没有别人捐献的器官,你不得不看着他们死去,这时候,有一位轻度感冒患者来求医,如果你取走他身上的器官,那么就可以有五个人获救,你会怎么做呢?
暂时抛开如何选择,我们来看下关于那些例子的道德准则有哪些:第一个原则就是事情的正确与否以及道德与否取决于你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救了五个人,牺牲了一个人,这样的例子就体现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这种想法将行为的道德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对外界产生的影响,但是随之而来的例子就会让我们质疑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是不是要取走那个无辜病人的器官,当我们对此犹豫之时,会考虑这个行为的本身,无论结果如何,这么做并非我们所愿。很多人会认为这是错的,即便是挽救了五个人的性命,杀害一个无辜者终归是错的,这也就引出了第二种道德推理,即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认为,道德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有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而无论所造成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下面是比较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和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的简要分析,结果主义的道德准则中最著名的理论是功利主义,最大代表人物是边沁,他是18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而绝对主义道德推理的代表则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
二、两种道德伦理的比较
边沁认为,“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成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边沁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可能的快乐视为基本的规范性标准。在边沁对快乐和痛苦的计算中,他考虑了决定哪些行动和情境是能够提供最大快乐的各种因素。这种计算包括快乐或痛苦的强度,快乐或痛苦所持续的长度,快乐和痛苦出现的时间,牵扯到的人数的多少。快乐是个人性质的东西,国家共同体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痛苦。邊沁还写到:“当一项行动增大共同体幸福的倾向大于它减小这一幸福的倾向时,它就可以说是符合功利原理。或简言之,符合功利。”根据这一点,最大可能的幸福也就可以理解为最大可能数量的具体的个人的最大的可能的幸福。
功利主义主要是看重效果和结果的,行动是否是好的,或者是值得追求的,取决于效果或结果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用的。这里的对立面是一种意志论的伦理学。这方面最大的代表便是康德。
众所周知,康德把理性划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主要是解决人类的知识的问题,与道德并无关系;道德则给了实践理性,实践理性通过绝对命令向人们发出行为指令,康德要求:“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规则的准则去行动。”也就是说,只有把行为准则通过意志变为普遍法律才能行动。绝对命令就问一个应该,它不是来自于经验,因为经验被康德认为是不确定的,杂乱无章的。而这个“应该”是内在于我们的。更进一步说,这个无条件的道德律令不可能适用于我们行动的结果,因为我们对结果并不具有确定的知识和控制。也就是说,人作为道德主体,不受外界和自己欲望的影响,而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思想和行动,遵守意志的自律原则,由自己决定什么是道德的。
康德的这种道德义务有一种命令感:只能根据这样的准则行动,这条准则也可以被想成是一条普遍法则。就像我国自古以来文死谏、武死战一样,尽管可能是有生命危险,但是这不是逃出战场的借口。我们行动的准则是一个行动所遵守的普遍法则。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选择,那么在生活中该如何协调不同人之间的道德选择呢?康德给出的回答是一个道德行动的检验标准,是该行动是对于处于同样处境中的每个人来说都是适用的。个人主张可以通过能够是否普遍化来检测。
三、现代性问题下的伦理道德对抗古典伦理道德
还是从生活中的真实事例谈起,纳粹的倒行逆施,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惨绝人寰,日本参拜靖国神社已经让世人觉得现代伦理已经进入到非常混乱的状态。尤其现在美国主流思想界流行的道德相对主义更是说明了这个问题。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道德原则,有的只是个人的道德选择而已,应该呈现出道德多样性。但这种看法其实很成问题,如果真的没有世界上公认的道德准则,或者说没有大多数人共同信奉的道德基础,那么我们就可以不用谴责纳粹和日本参拜靖国神社了,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别人无权干涉。但是我们还是谴责法西斯,我们谴责的理由其实就是在我们心中还有更高的道德底线、基础和准则。
如果按照边沁的理论,希特勒的确是为了大多数德国人民的幸福才那么做的,他并没有什么错,因为从结果上看,希特勒是道德的,至少对大多数德国民众来说。屠杀犹太人更是对康德的道德原则的摧毁性的打击与颠覆。因为屠杀犹太人已经在德国达成普遍共识,他们心中的道德律令已经被蒙蔽。
这些事件才过去了不到100年,有些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那么我们的道德选择该何去何从呢?是选择康德还是选择边沁,或者是其他的道德形式?我们的目的也许是好的,但在实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给人们带来灾难,人们的道德选择之艰难,已初现端倪。那是不是不进行选择了呢?当然不是,这种两难的选择“并非要人放弃决断与行动,而是让人清醒自身的价值限度而谨慎从事、承担责任,并且更清醒的认识到,即使是伟大的行动也难免“神圣的罪业”,从而保持敬畏。”
这种主流思想可以用几个字来概括:权利优于善。权利作为法的基础,政治理论也就摆脱了对道德的追问,摆脱了道德,摆脱了哲学对善与好的追问,独立研究政治而得到的政治理想能把政治生活引向人的提升吗?能指导人们进行道德选择吗?人们怎么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想想法西斯就可以很好的理解这种现代性的道德伦理是有么可怕。就像斯特劳斯说的那样:“现代西方人在也不知道想要什么——再也不相信自己能够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寥寥几代人之前,人们还普遍确信,人能够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能够知道什么是正义的或者好的或者最好的社会秩序——一言以蔽之,人们普遍确信,政治哲学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古典政治哲学所追求的古典伦理是“追寻最好的政治秩序,或者是最好的政制(regime),对于德行(或人们应当如何生活)之实践,这种政制最具指导性;但须提醒自己注意,按照古典政治哲学的看法,最佳政治秩序的建立必然依赖于不可控制、难以把握的命运或者机运(chance)。”柏拉图的核心哲学观念即理念呈现出奇异的辩证二重性,一方面,认定理念特别是最高的“好”的理念,保证了哲学知识的可能与完满;另一方面,强调与推崇最高的“好”的理念,则在根源之处把知识引向了对某种高于、超越人的神圣力量的经验。就连现实主义者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最佳政制的实现只能看机运,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权能是有限的,人无法克服其自然本性的界限,善的生活便是按照自然本性去生活,德行在本质上就是适度,也就是不超越其自然本性。”
马基雅維里批评柏拉图以及柏拉图以来的古典政治哲学家:他们只知道“幻想那些从来没有人见过或者知道在实际上存在过的共和国和君主国,”他们不知道“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怎样生活,其距离是如此之大。”一句话,他们的政治理想主义只知道理想,不知道现实,他们的哲学理论不能保证在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所以,必须提出一种全新的理论、一种全新的理想,这新理论不是像古典思想家那样抽象地、理论地构想(或者说幻想)完美政治,而是要研究实际政治的本性,不是把目光放在人应该怎样生活,而是盯准人实际怎样生活,来获得现实意义,这新理论可以为政治生活提供指导,可以为政治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理想或目标。
摆脱了道德,摆脱了哲学对善与好的追问,独立研究政治而得到的政治理想能把政治生活引向人的提升吗?古典的哲学指向“好”的理念,是把人向最高的好的提升,古典的政治归向神圣的信念,是让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神圣,哲学寻找什么是好的政治,目标不外是让人成为美好的人,过美好的生活,但是讲道理的哲学自身不能保证凭信念的政治实际上成为美好政治,若说哲学可以与政治完全合一,这得靠偶然机遇,依靠命运之神。对比起来,古典政治哲学为政治设定了高目标,即让人更美好,它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这一目标的实现不能全靠哲学自己;现代政治哲学试图让哲学为政治设计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它为此付出的代价则是,必须降低这目标。
我们现在已身处现代性问题之中,要学会用古典眼光来对抗现代性问题,对抗不是简单的否定,是通过对照形成张力来培养更宽泛的视野。这也就是要求我们学习古典政治哲学的眼光,即“古典的政治哲学的首要特点是政治哲学与政治生活的直接性关系,亦即古典政治哲人首先是直接以公民和政治家的角度来看政治。”古代哲人从这样一种视野出发,不会像现代哲人那样妄想通过政治的改造可以造就一个新人类。让我们能看看阿里斯多芬写的《云》,这部喜剧中的苏格拉底把那个想逃避债务的父亲的家庭毁坏的不成样子,城邦中的宗教礼法、伦理道德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阿里斯多芬是正确的,哲学会使我们和原先的惯例、预定的假设、固有的观念变得疏远。
这些问题已经被讨论的非常久了,但是正因为它们不断被讨论,说明在某种意义上它们不能被解决,但另一方面,它们也不可回避。之所以不可回避,哲学可以引导人们做出更好的选择,它教化着我们,也扰动着我们,它使我们和本已知的事物产生矛盾,而它真正的目的是唤醒无穷无尽的求知和推理,我们跟随着,看它会将我们带向何方参考文献:
[1]边沁著.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2000.
[3]康德著.苗力田译.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4]贾冬阳编.思想的临界.华东师范出版社.2009.
[5]刘小枫主编.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华夏出版社.2008.
[6]列奥.施特劳斯著.彭刚译.自然权利与历史.北京三联出版社.2006.
关键词道德绝对主义道德功利主义道德哲学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罗敏,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引言
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子,第一个场景:你是火车司机,而火车正在铁轨上高速度向前行驶,正前方有五名工人在铁轨上工作,你想尽力使列车停下来,但是做不到,你十分绝望,如果撞向那五个人,他们必死无疑,此时,你发现在列车的右面有分叉铁轨,有一名工人在那里工作,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让列车转向分叉铁轨,撞死一个工人但却救下另外五个人,你如何选择?再看第二个场景:你是一名器官移植医生,五个人分别需要移植心肝脾肺肾,但是医院里暂时没有别人捐献的器官,你不得不看着他们死去,这时候,有一位轻度感冒患者来求医,如果你取走他身上的器官,那么就可以有五个人获救,你会怎么做呢?
暂时抛开如何选择,我们来看下关于那些例子的道德准则有哪些:第一个原则就是事情的正确与否以及道德与否取决于你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救了五个人,牺牲了一个人,这样的例子就体现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这种想法将行为的道德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对外界产生的影响,但是随之而来的例子就会让我们质疑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是不是要取走那个无辜病人的器官,当我们对此犹豫之时,会考虑这个行为的本身,无论结果如何,这么做并非我们所愿。很多人会认为这是错的,即便是挽救了五个人的性命,杀害一个无辜者终归是错的,这也就引出了第二种道德推理,即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认为,道德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有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而无论所造成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下面是比较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和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的简要分析,结果主义的道德准则中最著名的理论是功利主义,最大代表人物是边沁,他是18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而绝对主义道德推理的代表则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
二、两种道德伦理的比较
边沁认为,“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成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边沁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可能的快乐视为基本的规范性标准。在边沁对快乐和痛苦的计算中,他考虑了决定哪些行动和情境是能够提供最大快乐的各种因素。这种计算包括快乐或痛苦的强度,快乐或痛苦所持续的长度,快乐和痛苦出现的时间,牵扯到的人数的多少。快乐是个人性质的东西,国家共同体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痛苦。邊沁还写到:“当一项行动增大共同体幸福的倾向大于它减小这一幸福的倾向时,它就可以说是符合功利原理。或简言之,符合功利。”根据这一点,最大可能的幸福也就可以理解为最大可能数量的具体的个人的最大的可能的幸福。
功利主义主要是看重效果和结果的,行动是否是好的,或者是值得追求的,取决于效果或结果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用的。这里的对立面是一种意志论的伦理学。这方面最大的代表便是康德。
众所周知,康德把理性划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主要是解决人类的知识的问题,与道德并无关系;道德则给了实践理性,实践理性通过绝对命令向人们发出行为指令,康德要求:“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规则的准则去行动。”也就是说,只有把行为准则通过意志变为普遍法律才能行动。绝对命令就问一个应该,它不是来自于经验,因为经验被康德认为是不确定的,杂乱无章的。而这个“应该”是内在于我们的。更进一步说,这个无条件的道德律令不可能适用于我们行动的结果,因为我们对结果并不具有确定的知识和控制。也就是说,人作为道德主体,不受外界和自己欲望的影响,而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思想和行动,遵守意志的自律原则,由自己决定什么是道德的。
康德的这种道德义务有一种命令感:只能根据这样的准则行动,这条准则也可以被想成是一条普遍法则。就像我国自古以来文死谏、武死战一样,尽管可能是有生命危险,但是这不是逃出战场的借口。我们行动的准则是一个行动所遵守的普遍法则。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选择,那么在生活中该如何协调不同人之间的道德选择呢?康德给出的回答是一个道德行动的检验标准,是该行动是对于处于同样处境中的每个人来说都是适用的。个人主张可以通过能够是否普遍化来检测。
三、现代性问题下的伦理道德对抗古典伦理道德
还是从生活中的真实事例谈起,纳粹的倒行逆施,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惨绝人寰,日本参拜靖国神社已经让世人觉得现代伦理已经进入到非常混乱的状态。尤其现在美国主流思想界流行的道德相对主义更是说明了这个问题。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道德原则,有的只是个人的道德选择而已,应该呈现出道德多样性。但这种看法其实很成问题,如果真的没有世界上公认的道德准则,或者说没有大多数人共同信奉的道德基础,那么我们就可以不用谴责纳粹和日本参拜靖国神社了,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别人无权干涉。但是我们还是谴责法西斯,我们谴责的理由其实就是在我们心中还有更高的道德底线、基础和准则。
如果按照边沁的理论,希特勒的确是为了大多数德国人民的幸福才那么做的,他并没有什么错,因为从结果上看,希特勒是道德的,至少对大多数德国民众来说。屠杀犹太人更是对康德的道德原则的摧毁性的打击与颠覆。因为屠杀犹太人已经在德国达成普遍共识,他们心中的道德律令已经被蒙蔽。
这些事件才过去了不到100年,有些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那么我们的道德选择该何去何从呢?是选择康德还是选择边沁,或者是其他的道德形式?我们的目的也许是好的,但在实行的过程中也可能会给人们带来灾难,人们的道德选择之艰难,已初现端倪。那是不是不进行选择了呢?当然不是,这种两难的选择“并非要人放弃决断与行动,而是让人清醒自身的价值限度而谨慎从事、承担责任,并且更清醒的认识到,即使是伟大的行动也难免“神圣的罪业”,从而保持敬畏。”
这种主流思想可以用几个字来概括:权利优于善。权利作为法的基础,政治理论也就摆脱了对道德的追问,摆脱了道德,摆脱了哲学对善与好的追问,独立研究政治而得到的政治理想能把政治生活引向人的提升吗?能指导人们进行道德选择吗?人们怎么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想想法西斯就可以很好的理解这种现代性的道德伦理是有么可怕。就像斯特劳斯说的那样:“现代西方人在也不知道想要什么——再也不相信自己能够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寥寥几代人之前,人们还普遍确信,人能够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能够知道什么是正义的或者好的或者最好的社会秩序——一言以蔽之,人们普遍确信,政治哲学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古典政治哲学所追求的古典伦理是“追寻最好的政治秩序,或者是最好的政制(regime),对于德行(或人们应当如何生活)之实践,这种政制最具指导性;但须提醒自己注意,按照古典政治哲学的看法,最佳政治秩序的建立必然依赖于不可控制、难以把握的命运或者机运(chance)。”柏拉图的核心哲学观念即理念呈现出奇异的辩证二重性,一方面,认定理念特别是最高的“好”的理念,保证了哲学知识的可能与完满;另一方面,强调与推崇最高的“好”的理念,则在根源之处把知识引向了对某种高于、超越人的神圣力量的经验。就连现实主义者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最佳政制的实现只能看机运,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权能是有限的,人无法克服其自然本性的界限,善的生活便是按照自然本性去生活,德行在本质上就是适度,也就是不超越其自然本性。”
马基雅維里批评柏拉图以及柏拉图以来的古典政治哲学家:他们只知道“幻想那些从来没有人见过或者知道在实际上存在过的共和国和君主国,”他们不知道“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怎样生活,其距离是如此之大。”一句话,他们的政治理想主义只知道理想,不知道现实,他们的哲学理论不能保证在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所以,必须提出一种全新的理论、一种全新的理想,这新理论不是像古典思想家那样抽象地、理论地构想(或者说幻想)完美政治,而是要研究实际政治的本性,不是把目光放在人应该怎样生活,而是盯准人实际怎样生活,来获得现实意义,这新理论可以为政治生活提供指导,可以为政治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理想或目标。
摆脱了道德,摆脱了哲学对善与好的追问,独立研究政治而得到的政治理想能把政治生活引向人的提升吗?古典的哲学指向“好”的理念,是把人向最高的好的提升,古典的政治归向神圣的信念,是让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神圣,哲学寻找什么是好的政治,目标不外是让人成为美好的人,过美好的生活,但是讲道理的哲学自身不能保证凭信念的政治实际上成为美好政治,若说哲学可以与政治完全合一,这得靠偶然机遇,依靠命运之神。对比起来,古典政治哲学为政治设定了高目标,即让人更美好,它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这一目标的实现不能全靠哲学自己;现代政治哲学试图让哲学为政治设计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它为此付出的代价则是,必须降低这目标。
我们现在已身处现代性问题之中,要学会用古典眼光来对抗现代性问题,对抗不是简单的否定,是通过对照形成张力来培养更宽泛的视野。这也就是要求我们学习古典政治哲学的眼光,即“古典的政治哲学的首要特点是政治哲学与政治生活的直接性关系,亦即古典政治哲人首先是直接以公民和政治家的角度来看政治。”古代哲人从这样一种视野出发,不会像现代哲人那样妄想通过政治的改造可以造就一个新人类。让我们能看看阿里斯多芬写的《云》,这部喜剧中的苏格拉底把那个想逃避债务的父亲的家庭毁坏的不成样子,城邦中的宗教礼法、伦理道德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阿里斯多芬是正确的,哲学会使我们和原先的惯例、预定的假设、固有的观念变得疏远。
这些问题已经被讨论的非常久了,但是正因为它们不断被讨论,说明在某种意义上它们不能被解决,但另一方面,它们也不可回避。之所以不可回避,哲学可以引导人们做出更好的选择,它教化着我们,也扰动着我们,它使我们和本已知的事物产生矛盾,而它真正的目的是唤醒无穷无尽的求知和推理,我们跟随着,看它会将我们带向何方参考文献:
[1]边沁著.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2000.
[3]康德著.苗力田译.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4]贾冬阳编.思想的临界.华东师范出版社.2009.
[5]刘小枫主编.苏格拉底问题与现代性.华夏出版社.2008.
[6]列奥.施特劳斯著.彭刚译.自然权利与历史.北京三联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