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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深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原有的税收体制已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其中营业税和增值税重复征收的问题尤为凸显。本文从地方财政收入和企业两个角度分析了“营改增”对长春市经济的影响。并针对长春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经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3-000-01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深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日渐明显,如重复征税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不仅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目前的国内外经济背景下,对我国的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次改革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均衡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消除了企业重复征税的现象,有利于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居民的消费水平。
一、“营改增”在长春市实施的基本情况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8月份开始,长春市也正式开展“营改增”的改革工作,此次长春“营改增”试点具体包括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陆地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的税率为6%;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11%。
自8月1日零时起,长春市试点正式启动,经国税机关确认长春市共有一万四千余户企业被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有一千二百余户,占总户数的9.2%;小规模纳税人一万两千余户,占总户数的90.8%。以上纳税人已经全部完成在税务机关的登记工作,可以正常履行纳税义务。据悉,8月1日零时过后,吉林省中实环卫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出了全市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吉林省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开出了全是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长春市“营改增”工作的正式运行。
二、“营改增”对长春市经济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是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之后,对政府而言,也会给长春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尽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明文规定,原属于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在“营改增”之后,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负责征收,税款仍归地方所有,因改革产生的财政减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但事实上,长春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还是有所下降。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长春市内,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减少明显,下降幅度较大。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不存在任何抵扣形势,统一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而言,在“营改增”之前,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按5%缴纳营业税,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的税负比缴纳营业税时的税负是有所下降的。据统计,在“营改增”后,长春市内近七成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有所下降的,其下降幅度达40%左右。
2.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对长春市内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在“营改增”之后,对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企业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而普遍降低。对于长春市内原营业税纳税人而言,在“营改增”之后,其名义税率是比原营业税税率是有所增加的,其中,交通运输业为11%,有形动产租赁为17%,其他现代服务业为6%。虽然可以采取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的,但大部分“营改增”企业实际可以抵扣进项在短期来说不多,由于税率增加,实际税负有所提高。
三、“营改增”后对长春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宣传好“营改增”正面政策效应
长春市应大力宣传“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主要内容,争取得到更多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要对“营改增”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税收改革的认识;二是努力提高长春市经济的影响力,吸引其他地区的经济产业和业务,以此来提高我市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三是借助增值税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影响力,尽力吸引企业扩大投资,扩大企业规模和业务。
(二)积极培育新的地方税源,壮大地方税基
有源必有税,源多税必大。积极培养地方税源才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缓解财政压力的根本出路。因此,长春市要从长远角度考虑,加强对税收收入发展形势好、潜力大的产业培育,不断提高长春市的产业附加值,大力发展我市的各大企业经济,增强经济总量;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在行业发展、企业引进的过程中明确发展重点,多发展资源占用少、税收效益好的行业企业,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以此提高长春市的地方财政收入。
(三)强化税收征管,堵漏挖潜增收
在实行“营改增”扩围后,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地税部门失去主体税种的支撑后,税收征管难度将进一步增加,组织收入的职能将面临弱化的风险。因此,地税部门应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组织收入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税的能力,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同时,要结合当前改革初期,认真开展好税源调查,认真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
(四)加快联网步伐,防止税收流失
通过对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之间进行联网,尽快实现税收数据一次录入、多方共享,规范纳税流程,做好增值税的抵扣工作,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收集整理“营改增”涉税信息,了解纳税人的涉税情况,加强财政、国税、地税以及工商等部门定期沟通与联系,做好信息交换工作,实现综合治税,加强“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1]胡萍.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改善研究[D].北京:华中师范大学,2013.
[2]刘东辉.试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不同行业的影响[J].北京:经济师,2012.
[3]张悦.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J].北京:税务研究,2010.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经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3-000-01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深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日渐明显,如重复征税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不仅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目前的国内外经济背景下,对我国的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次改革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均衡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消除了企业重复征税的现象,有利于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居民的消费水平。
一、“营改增”在长春市实施的基本情况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8月份开始,长春市也正式开展“营改增”的改革工作,此次长春“营改增”试点具体包括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陆地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的税率为6%;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11%。
自8月1日零时起,长春市试点正式启动,经国税机关确认长春市共有一万四千余户企业被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有一千二百余户,占总户数的9.2%;小规模纳税人一万两千余户,占总户数的90.8%。以上纳税人已经全部完成在税务机关的登记工作,可以正常履行纳税义务。据悉,8月1日零时过后,吉林省中实环卫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出了全市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吉林省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开出了全是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长春市“营改增”工作的正式运行。
二、“营改增”对长春市经济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是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之后,对政府而言,也会给长春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尽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明文规定,原属于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在“营改增”之后,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负责征收,税款仍归地方所有,因改革产生的财政减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但事实上,长春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还是有所下降。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长春市内,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减少明显,下降幅度较大。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不存在任何抵扣形势,统一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而言,在“营改增”之前,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按5%缴纳营业税,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的税负比缴纳营业税时的税负是有所下降的。据统计,在“营改增”后,长春市内近七成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有所下降的,其下降幅度达40%左右。
2.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对长春市内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在“营改增”之后,对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企业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而普遍降低。对于长春市内原营业税纳税人而言,在“营改增”之后,其名义税率是比原营业税税率是有所增加的,其中,交通运输业为11%,有形动产租赁为17%,其他现代服务业为6%。虽然可以采取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的,但大部分“营改增”企业实际可以抵扣进项在短期来说不多,由于税率增加,实际税负有所提高。
三、“营改增”后对长春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宣传好“营改增”正面政策效应
长春市应大力宣传“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主要内容,争取得到更多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要对“营改增”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税收改革的认识;二是努力提高长春市经济的影响力,吸引其他地区的经济产业和业务,以此来提高我市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三是借助增值税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影响力,尽力吸引企业扩大投资,扩大企业规模和业务。
(二)积极培育新的地方税源,壮大地方税基
有源必有税,源多税必大。积极培养地方税源才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缓解财政压力的根本出路。因此,长春市要从长远角度考虑,加强对税收收入发展形势好、潜力大的产业培育,不断提高长春市的产业附加值,大力发展我市的各大企业经济,增强经济总量;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在行业发展、企业引进的过程中明确发展重点,多发展资源占用少、税收效益好的行业企业,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以此提高长春市的地方财政收入。
(三)强化税收征管,堵漏挖潜增收
在实行“营改增”扩围后,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地税部门失去主体税种的支撑后,税收征管难度将进一步增加,组织收入的职能将面临弱化的风险。因此,地税部门应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组织收入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税的能力,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同时,要结合当前改革初期,认真开展好税源调查,认真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
(四)加快联网步伐,防止税收流失
通过对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之间进行联网,尽快实现税收数据一次录入、多方共享,规范纳税流程,做好增值税的抵扣工作,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平台,收集整理“营改增”涉税信息,了解纳税人的涉税情况,加强财政、国税、地税以及工商等部门定期沟通与联系,做好信息交换工作,实现综合治税,加强“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1]胡萍.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改善研究[D].北京:华中师范大学,2013.
[2]刘东辉.试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不同行业的影响[J].北京:经济师,2012.
[3]张悦.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地方分享收入的影响[J].北京:税务研究,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