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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赛已成为两年一度的豪门“声”宴,得到越来越多选手、团体以及领导、群众的参与和关注。我本人也担任了多届评委,有时在民族组,有时在美声组,本届复赛在民族组,决赛在合唱组。除了担任评委以外,这些年来,我和爱人张卓娅为历届央视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写了不少参赛歌曲,也帮助不少参赛歌手取得了优异成绩。如:冯瑞丽演唱《喊月》获通俗唱法金奖;赵登峰演唱《爱情湖》获美声唱法金奖;麦穗演唱《脉搏》获民族唱法金奖;本届民族唱法金奖得主吴娜演唱的《我心永爱》,银奖得主吴彦凝演唱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别姬》也都是我俩的作品。与此同时,也听到不少对大赛歌曲的非议,指责作曲家们为什么要把大赛歌曲写得那么大,那么难,既不利于传唱,又让歌手不堪负担。我认为,既然青歌赛的宗旨是要为国家选出最优秀的歌唱艺术人才,由权威的声乐教育家、歌唱家、作曲家、指挥家、评论家等组成的评委会的审美取向也决定了大赛的专业化定位,每位选手在团体和个人决赛的每轮比赛中又都只能唱一首歌来决胜负,在这种情况下硬要让歌手选无难度的小歌来唱也是不现实的。问题的关键不在大小和难易,还在于大赛歌曲的质量以及如何根据自己的情况选好、选准参赛歌曲。
我认为,要选准、选好参赛歌曲最重要的原则有三条:一是适合自己,二是适合比赛,三是留有余地。
首先,要适合自己。其中包括:适合自己的嗓音条件,适合自己的演唱水平,适合自己的形象气质,等等。因为比赛是角斗,比赛是竞争,想要取胜,扬长避短是必须牢牢把握的战略原则。有些歌手明明是小嗓门,却非要唱那种戏剧性很强的,其大无比的歌,甚至还要求作者多写上几个“高音C”;有的民族歌手唱法偏洋,却非要选唱风格要求很高的“戏歌”,结果往往是漏洞百出,事与愿违。在此届大赛中,同一个歌手造成很大演唱落差的原因也在于此。
其次,要适合比赛。什么样的作品才适合比赛呢?我认为:第一,作品要有一定的幅度。也就是能在“横”的方面给演员提供多侧面、多层次展示自己的表现空间。如果一首歌,从头到尾一种速度,一种情绪,缺乏对比,平淡无味,那么演员再有能力也表现不出应有的水平。第二,作品要有一定的深度。也就是要有内涵,有分量,经得起咀嚼,越唱越想唱,越唱越有味,能在“纵”的方面给演员提供深入挖掘、深入刻画作品的表现空间。第三,作品要有一定的难度。既然是比赛,是竞技,没有一定的难度就比不出高低来,如果拿一首众人都能轻易完成的作品来参赛,那么你的演唱能力又何以体现呢?第四,作品要有一定的戏剧性。因为,戏剧性的音乐最具张力,最具表现力,评委被你的演唱感染了,打动了,那么自然也会把高分给你。第五,作品要有鲜明的个性。其中包括题材的选择,切入的角度,音乐的风格,等等。因为艺术从来就是最讲个性的。试想,那么多歌手,那么多作品,如果作品和表演似曾相识,概念化、雷同化,那么你这个歌手也很难被评委关注、重视以及提携,你也就很难在众多歌手中浮出水面,扶摇而上。顺便也要提醒歌手克服从众心理,大家争着去唱的参赛歌曲你不一定要拿来参赛,除非你有比别人唱得都好的把握,否则很容易被比下来,此届大赛就有不少这样的实例。
再次,要留有余地。因为只有留有余地,才能游刃有余,才谈得上艺术表现。比赛对歌手来说是一种全方位的考验,除了比演唱还要比素质;除了比心理还要比体力。他们面对的是强手林立的残酷竞争;他们面对的是严厉的评委和全国的观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歌手在选作品时不给自己留有余地的话,那么,在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下,就可能会大打折扣,难以正常发挥,更谈不上超常发挥,他们只能勉强完成作品,甚至出现“硬伤”,表现失常而功亏一篑。古代有一种盛酒的瓷器,斟酒到七八分时可以举杯畅饮,斟酒到十分时却会一漏而尽,后人管它叫“平心杯”或“戒满杯”,我们难道不可以从中获得极大的启示吗?
青歌赛除推出了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一线歌手以外,还推出了不少大赛歌曲,如《西部放歌》、《木兰从军》、《美丽家园》、《断桥遗梦》、《我心永爱》、《儿行千里》、《芦花》、《眷恋》、《火把节的火把》等都已成为各大艺术院校的民族声乐教材,深受师生们的喜爱。我认为,歌曲的流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够被大家众口传唱而达到家喻户晓程度的。如:《洪湖水浪打浪》、《红梅赞》等,本人也写过《小草》这样的作品。但是,这类作品是不太可能在大奖赛中产生的。另一种是能在音乐会和声乐大赛中被保留,能在各大艺术院校作为声乐教材被专业人员反复演唱,让一般人知道并喜欢欣赏的。如《我爱你中国》、《今夜无人入睡》、《祖国慈祥的母亲》、《晴朗的一天》等,这类歌曲并不是大家都能演唱的,但是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爱听,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流传。以沈阳音乐学院霍立老师为首主编的《新编中国声乐作品选》连续出了10集,其中收录了历届青歌赛的大量作品并组织配写了钢琴伴奏,上市后颇受欢迎,对大赛歌曲的传播和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为作曲家,我们有责任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争取写出更多、更好的大赛艺术歌曲,使青歌赛永远成为出作品、出人才的平台,既“红”人,也“红”歌。
王祖皆 作曲家,总政歌剧团团长
(责任编辑 金兆钧)
我认为,要选准、选好参赛歌曲最重要的原则有三条:一是适合自己,二是适合比赛,三是留有余地。
首先,要适合自己。其中包括:适合自己的嗓音条件,适合自己的演唱水平,适合自己的形象气质,等等。因为比赛是角斗,比赛是竞争,想要取胜,扬长避短是必须牢牢把握的战略原则。有些歌手明明是小嗓门,却非要唱那种戏剧性很强的,其大无比的歌,甚至还要求作者多写上几个“高音C”;有的民族歌手唱法偏洋,却非要选唱风格要求很高的“戏歌”,结果往往是漏洞百出,事与愿违。在此届大赛中,同一个歌手造成很大演唱落差的原因也在于此。
其次,要适合比赛。什么样的作品才适合比赛呢?我认为:第一,作品要有一定的幅度。也就是能在“横”的方面给演员提供多侧面、多层次展示自己的表现空间。如果一首歌,从头到尾一种速度,一种情绪,缺乏对比,平淡无味,那么演员再有能力也表现不出应有的水平。第二,作品要有一定的深度。也就是要有内涵,有分量,经得起咀嚼,越唱越想唱,越唱越有味,能在“纵”的方面给演员提供深入挖掘、深入刻画作品的表现空间。第三,作品要有一定的难度。既然是比赛,是竞技,没有一定的难度就比不出高低来,如果拿一首众人都能轻易完成的作品来参赛,那么你的演唱能力又何以体现呢?第四,作品要有一定的戏剧性。因为,戏剧性的音乐最具张力,最具表现力,评委被你的演唱感染了,打动了,那么自然也会把高分给你。第五,作品要有鲜明的个性。其中包括题材的选择,切入的角度,音乐的风格,等等。因为艺术从来就是最讲个性的。试想,那么多歌手,那么多作品,如果作品和表演似曾相识,概念化、雷同化,那么你这个歌手也很难被评委关注、重视以及提携,你也就很难在众多歌手中浮出水面,扶摇而上。顺便也要提醒歌手克服从众心理,大家争着去唱的参赛歌曲你不一定要拿来参赛,除非你有比别人唱得都好的把握,否则很容易被比下来,此届大赛就有不少这样的实例。
再次,要留有余地。因为只有留有余地,才能游刃有余,才谈得上艺术表现。比赛对歌手来说是一种全方位的考验,除了比演唱还要比素质;除了比心理还要比体力。他们面对的是强手林立的残酷竞争;他们面对的是严厉的评委和全国的观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歌手在选作品时不给自己留有余地的话,那么,在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下,就可能会大打折扣,难以正常发挥,更谈不上超常发挥,他们只能勉强完成作品,甚至出现“硬伤”,表现失常而功亏一篑。古代有一种盛酒的瓷器,斟酒到七八分时可以举杯畅饮,斟酒到十分时却会一漏而尽,后人管它叫“平心杯”或“戒满杯”,我们难道不可以从中获得极大的启示吗?
青歌赛除推出了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一线歌手以外,还推出了不少大赛歌曲,如《西部放歌》、《木兰从军》、《美丽家园》、《断桥遗梦》、《我心永爱》、《儿行千里》、《芦花》、《眷恋》、《火把节的火把》等都已成为各大艺术院校的民族声乐教材,深受师生们的喜爱。我认为,歌曲的流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够被大家众口传唱而达到家喻户晓程度的。如:《洪湖水浪打浪》、《红梅赞》等,本人也写过《小草》这样的作品。但是,这类作品是不太可能在大奖赛中产生的。另一种是能在音乐会和声乐大赛中被保留,能在各大艺术院校作为声乐教材被专业人员反复演唱,让一般人知道并喜欢欣赏的。如《我爱你中国》、《今夜无人入睡》、《祖国慈祥的母亲》、《晴朗的一天》等,这类歌曲并不是大家都能演唱的,但是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爱听,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流传。以沈阳音乐学院霍立老师为首主编的《新编中国声乐作品选》连续出了10集,其中收录了历届青歌赛的大量作品并组织配写了钢琴伴奏,上市后颇受欢迎,对大赛歌曲的传播和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为作曲家,我们有责任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争取写出更多、更好的大赛艺术歌曲,使青歌赛永远成为出作品、出人才的平台,既“红”人,也“红”歌。
王祖皆 作曲家,总政歌剧团团长
(责任编辑 金兆钧)